李珂:“用”的伦理价值——Affordance及中国传统造物中的“致用”思想

作者:李 珂 来源:上海艺术家 发布时间:2016-06-17 阅读量:0

人造物应合乎使用,这一点不论在今天,还是从历史上看,都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尤其在今天设计“艺术化”的语境下,“可用性”应是先于“纯净审美”人造物的重要特征。目前对于设计问题的讨论,有一个向物品意义转移的趋势,笔者认为,对于物的可用性讨论,仍是必要并且重要的。

Affordance概念的提出

Affordance(在中文版中被译为“预设用途”)是唐纳德·诺曼(Donald Norman)在其《设计心理学》(1988,2002)中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诺曼将这一概念又扩展成为“可感知的预设用途”(perceived affordance),并举例加以说明,如电话机、候车厅、门把手等物品的设计,按键的多余设置、材料的不当使用以及把手安装方向的不讲究都会造成使用者的困惑和使用错误,用以陈述这样的事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操作失误,其根源并不在于使用者,而在于设计者和使用者之间作为中介的“物品”。

这一概念并非诺曼首次提出,詹姆斯·吉布森(James Gibson)1979年在其《视知觉的生态学取向》有如下表述:“环境(物品)的affordance是它为动物提供或配置了什么,也许是好的,也许是坏的。在词典中动词“afford”(“提供,给予”,来源: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作者注)可以找到,但它的名字形式是任何词典中找不到的——它是我制造出来的,用来指现有表述中没有的,环境(物品)和动物之间某种暗含的关系。”例如,楼梯的affordance被描述为以人的腿长为参照而设置的楼梯的高度。一级台阶的高度小于人腿长的88%,那就意味着人可以跨上去。如果高于这个高度,用正常上台阶的方式则上不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台阶高度和腿长的关系,这个比例关系是的确存在的,这进一步说明了环境的意义不是人在内部建构并存储起来的,而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诺曼对这一概念的借用,主要是指环境或者物对人的作用)的系统中所固有的。

吉布森早期的著作中蕴含着这一概念的萌芽。在他1950年出版的《视觉世界的知觉》中,曾讨论了驾驶环境和驾驶行为的内在关系,并据此提出了直接知觉理论。在吉布森之前,传统知觉理论认为物品和事件自身没有固有的意义,它是被动物的内在机制创造并被保存起来的;直接知觉理论则认为物品和事件有其固有意义,可以不需要动用脑力直接被感受到。

概念提出的意义

Affordance的概念引入人造物,从某种意义上改变了人们对人与物关系的认识,物不再是静态的无生命之物,它趋向人并发出行为的邀请,以自己的语言完成和使用者的交互。它是看不见的,是抽象的,但又不同于“有用性”的普遍含义,它又是具体的。

当人们迷失在由技术提供的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所谓“功能”,诺曼提醒我们人造物的目的是制造能“用”的物品,而不是具备“功能”的物品,这两者的区别会导致造物行为迥异的原则。“功能”是单向的输出过程,是设计者对物的单向性描述,使之具备某种属性,而没有明确的使用者参与。Affordance一词可以理解为诺曼赋予人造物品的一种可以唤起某种行为的暗示属性,物在与由其暗示可能引发的行为交互过程中被拟人化,人的行为是基于物的语义所产生的反馈,强调了使用者与物品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对显性的“功能”,“预设用途”是隐性的,正如当我们开始格外关注物品某项功能的时候,也许正是它让使用者感觉不便的时候,例如调节冰箱制冷温度的两个旋钮,由于调试结果的“不可视”,很多人注意到了它的存在,频繁地学习如何使用却总是记不住怎么用,是典型的具备了“功能”却难以使用的例子。而当我们自如地使用物品时,我们正在享用设计者所提供的“预设用途”,此刻它是隐去的。

海德格尔依据人与物的关系,将物分为三种:自然物、用具和艺术作品,并认为“有用性”是被设定的万物(手上之物)的意义。“人在没有物的地方制造物,在已有物的地方加工物……(人为之物)并不是以自身为目的,而是以人为目的。”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某种意义上规定了物之宿命。

“用”与技术的对立

自维特鲁威提出“坚固、实用、美观”的建筑三原则,在人造物的“用”的问题上,有过大量的讨论。以功能主义为例,不论是沙利文的“形式追随功能”,还是柯布西耶的“建筑是居住的机器”,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解决旧建筑形式与新功能、新结构的矛盾而提出的,或是试图唤起建筑师社会改良的责任。在使用者看来,个人在这个过程中被集合为群体,暗含了技术决定论的历史特征。如果说功能主义所强调的“功能”是一种基于社会变迁的宏大叙事,affordance则是一种无名的隐匿状态,“日用而不知”是一种更低的姿态,而这正是我们今天所讲设计物的需具备的特征。海德格尔以石头举例,以质料类比技术的因素,“石头于是消失在有用性中。质料愈是精良愈是适宜,它就愈毫无抵抗地消失在器具的器具存在中”,合乎用的人造物中,技术的因素应是隐匿、不被察觉的。卡普也认为,技术在现代社会的恰当脚色应是一种不引人注目的、不言而喻的中介手段。借用葛兆光先生的句式,过去从设计史中抽出来单独叙述的作品,现在需要放回历史语境中去理解和解释,过去只关注有名者的经典作品,现在也需要关心无名者的各种痕迹。笔者认为,诺曼借用吉布森的affordance,是为今天理想的人造物或者设计所“预设”的“痕迹”。

器物之美不仅在于陈列在博物馆、奢侈品商店供人观赏,更产生于使用,“喜欢古物者对新品不感兴趣,拥有观赏物者对于用品特别冷淡”的原因固然有文化情感因素,但笔者认为有两个因素不能被忽略,首先是因为技术带来的物品面貌的快速变化和人的生活方式惯性之间的矛盾,第二是由被过度刺激的消费和不必要的欲望引起的物的生产的异化,二者共同造成了人与物之间情感的疏离。技术文明的强大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的失控,已经使个人有意义的存在变成了单调的、程式化的平庸生活。在诺曼的描述中,聪明的技术人员津津乐道于家用物品的诸多新用途,控制键的数量接近好莱坞电影中宇宙飞船控制舱的模样,似乎集合越多新功能的物品,创新力度就越大,卖点就越多,“创新”和“进步”本身的驱动代替了制造善意的“可用”、“巧用”驱动。

“用”的伦理价值

按照诺曼的观点,物对行为有诱导性,人造物也将承担扬善除恶的责任,可以说“物”承载和传递世界观,“合用”的物融会了造物的智慧,通过物的秩序规定了行为的秩序。现代生产由于大规模、批量化的特点,每一件人造物带着自身有意或无意被设定出的或好或坏的Affordance ,参与到社会行为体系。带有不良甚至恶意affordance的人造物(或事),会引发不当的行为,增加使用者乃至社会的怨气甚至戾气。所以说,造物行为本身包含着形成社会体系的因素,因此,设计造物也必须包括对社会的综合性思考。莫斯在对土著人馈赠礼物这一行为考察之后,有过这样的描述:“在这种观念体系中,所有还给他人的东西,事实上是那个人本性或本质的一部分;因为接受了某人的某物,就是接受了他的某些精神本质,接受了他的一部分灵魂。”在他看来,“在‘正常的社会’中,人是通过物与精神的融通来实现社会的融通的。”夏铸九先生也曾提到《汉声》杂志黄永松在贵州考察蜡染时,年过百岁的老人“剪下一块,把灵魂留下来,其余身体给你”的故事,指出传统造物的核心是主体和客体的同一,人寓情感于物,物中包含人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物得以完成承载精神能量的意义传递。包豪斯的创始者也曾试图通过建筑及工业制品的制造,通过物作用于人的行为乃至情感,以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物性与人性在人类文明不发达阶段是合一的,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物品即话语,或者说物品即政治。传统伦理学讨论的对象是人而非物,从物所承载的由人而设置的affordance的视角来看,同样存在道德问题。物的道德形态的构成,从传统伦理学构成社会道德形态的精英分子与普通主体的关系,演化成为“话语输出者”的造物者和affordance接收者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工业社会个的物品与主体关系的断裂,其中所蕴含的危机除了物性的衰亡,更严重的是人类几千年来所积累的造物智慧的干涸。

《尚书· 大禹谟》提出“ 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为我们描述了理想的社会机制运行的条件,“利”物致“用”,在这一理念中连接了统治者和众生,体现了人与物关系的经营法则。“利用”靠“正德”才能得以实现,反过来说,做不到“厚生”,则需要去反思德行。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曾有类似表述:“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的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虽然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老子和庄子也考虑到了造物的“技”膨胀的弊端,老子第五十七章:“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庄子借子贡之口表达了对物的丰富的担忧,认为“机心”不可有,尽管有矫枉过正之嫌,同样是从道德的角度提醒人们警惕“人为物役”,为避免这样的状况,他甚至认为“无用”才是物的真正意义,膨胀的“役物”能力会给人类安上短视的眼睛,物的“用”无法被这样的眼睛所理解和规定。

诺曼借用生态心理学的概念描述物与人之间的现象,它的生成是逻辑的、实证的,而在中国传统造物观中,“用”是辩证的,多与伦理相联系,不论是“用具”还是“礼器”,承载着儒家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传统造物中,造物所呈现出的(affordance)正是迥异于今天的行为规范的旧体系,这一点,在祭祀礼器的仪式之“用”,以及明式家具的日常之“用”都能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