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之《莲》

作者:黄惠民 来源:上海艺术家 发布时间:2016-10-09 阅读量:0

“新人新作”:激活舞蹈原创力

新锐,应是有勇有谋的思考,是迎难而上的自信;同时,新锐也可能引发争议与话题。由此,可见艺术创作的导向性之重要。舞蹈作为一种新型公共艺术,深受观众欢迎且老少皆宜,由此,我们评价的基准应是基于人民大众审美而提炼升华的艺术。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传统或现代,经典或新锐,能打动人心的,永远是真挚、生动、富有人文关怀的艺术灵魂。若非如此,何以高屋建瓴,又何以出人出戏?创新,也是源自这样的灵魂源泉。我们需要一些新锐之作,或许有不足,但启引新的视野,予以广阔的上升空间。

文学与舞蹈的关系及它们之间艺术形式的转换,或许无法简单地用深或浅定义。一部极具争议性的舞剧《莲》,对其创新形式和敢于借鉴同样极具争议的文艺作品《金瓶梅词话》的勇气应予以肯定,而鉴于舞蹈是视觉表现艺术,因而其表现作品中的某些情节要“简单与洁净”。然而我们对此类作品并非全然“禁演”,或许经修改后,能够进一步塑造出经典的艺术形象。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创作演出的《莲》,实为一朵舞剧中的奇葩。缘由是,此作品让人联想起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颇为奇葩的作品《金瓶梅词话》,这部文学作品最早的版本是明代万历四十五年(1617)的刻本,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这部作品被视作淫秽书籍而遭到禁毁。可是当历史的触角点击现代时,一位被毛泽东评价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的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却称《金瓶梅词话》是:“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中国现代著名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郑振铎评价它:“表现真实的中国社会的形形色色者,舍《金瓶梅》恐怕找不到更重要的一部小说了。”还有人指出《金瓶梅词话》“是一部很伟大的写实小说,赤裸裸地毫无忌惮地表现着中国社会的病态,表现着世纪末的最荒唐的一个堕落的社会景象”。更有人直言不讳地认为,这是一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顶上之作”,亦是“中国反腐的第一书”。因为此书揭露的西门庆这个人物是封建社会腐败者的缩影,其性格与身份是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环境中的人物。由于书中揭示出腐败与反腐的斗争尖锐复杂,因此这部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且不逊于《红楼梦》。大凡看过此书的人皆知,书中主要内容是讲述作恶多端的西门庆及其荒淫无耻的生活,描写了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姬妾、丫头,如:潘金莲、李瓶儿和庞春梅等人的不幸遭遇。

舞剧《莲》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如同文学作品《金瓶梅词话》。如:在“序幕”中,其舞台布景和灯光等设置仿佛让人置身于《金瓶梅词话》中描绘的那个社会现实生活之中,即黑暗的政治和极端的腐败景象。在舞剧的一至三幕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坐怀不乱的武松、开生药铺的浮夸弟子且自私狠毒贪婪好色的西门庆,还有生性凶残暴戾且婚姻不如意的潘金莲及庞春梅。由此可以认定此舞剧《莲》是根据文学作品《金瓶梅词话》创编的,因此舞剧《莲》同样具有奇葩之处。首先来看《金瓶梅词话》书名的奇葩,它是取自潘金莲、李瓶儿和庞春梅的名字,舞剧《莲》的剧名虽然只取潘金莲的名字,但剧中“三个女人一台戏”,此奇葩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二,文学作品《金瓶梅词话》另一个奇葩之处就是前面所提及的,曾“遭禁毁,又受革命文学家们的称赞”。应该说《金瓶梅词话》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恩格斯指出:“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金瓶梅词话》在塑造人物方面应该说是做到了这点。而舞剧《莲》的奇葩也是曾“遭禁演,又全国演出”。因为创作者在塑造人物方面的手法如同《金瓶梅词话》,即:刻画人物复杂性格时,不是以情节为先,而是以描写人物性格为主。因此,舞剧《莲》与《金瓶梅词话》奇葩的艺术魅力之一在于刻画出性格非单一的人物。当然,舞剧《莲》作为第39 届香港艺术节的邀约作品参与了亚洲最大的艺术盛会;惊艳于香港每年三月的艺术节,但仍有城市“禁演”。我认为这与舞剧中较多的“涉性”的肢体语汇有牵连。众所周知,《金瓶梅词话》中的那些性行为的描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一种意见认为,这是当时封建社会统治者荒淫无耻的生活,如“以进房中术而得宠”导致了文学创作的风气。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明代后期的具有新思潮李贽的“好货、好色”反抗了宋元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如:除《金瓶梅词话》外,在汤显祖的《牡丹亭》、冯梦龙的《三言》、凌濛初的《二拍》中皆有性方面的描写。虽然这种“好货、好色”是当时社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在社会意识形态里的反映,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可是在今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如何来处理这种描写是值得探究的。也许舞剧《莲》中的那些“涉性”的舞蹈语汇,比起文学作品《金瓶梅词话》《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性描写更直白且“自然主义”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甚至有真人版的《秘戏图考》之嫌。因此有人认为此舞剧“少儿不宜”,也有人认为,这种“自然主义的性表演动作”纯粹属于抽象的人性论,不易提倡。

我认为,当今的文艺创作必须正视历史性且扬弃古文化中的精粹与糟粕,不能因噎废食。同时对舞剧《莲》的结构提出一点想法,少些“床笫之事”,多些“社会之事”,从而进一步揭露出腐败者的丑恶灵魂,以及塑造出这样的艺术形象,即鲁迅在其《且介亭杂文二集· 陀思妥夫斯基的事》中指出的那样:“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如《金瓶梅词话》中的宋惠莲这样的活活生生人物。也许,这样处理,奇葩之《莲》才能更为“流光溢彩”;亦如舞剧中出现的八女鬼魂《大悲咒》那样能“消障除难、得善遂愿、觉证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