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评论六问

作者:兰维薇 来源:上海艺术家 发布时间:2017-02-16 阅读量:0

何止是“六问”?!以演奏家和评论家的专业立场思考两种不同身份对音乐的表达之异同,通过对音乐评论现状存在的问题之层层剖析,从反思中追问艺术的本质。

在入选“2015 国家艺术基金音乐评论人才培养项目”之前,我对“音乐评论”的认知其实谈不上多透彻,即便此前也用文字书写过自己对音乐作品、演奏、音乐现象的一些感受和看法。作为入选者中为数不多的演奏家,音乐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是多年的专业训练于我特定的精神、思想和情感的表达方式;音乐之外,表达自己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写作。用文字来说音乐,比用音乐来讲故事更难。此次培训,从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音乐分析三个面向设计课程,音乐会观摩、评论作业写作、评论工作坊、论坛研讨等实践与互动环节则将被动的“听讲”激发为口头笔头的头脑风暴、思辨剖析,在审视——怀疑——批评——反思中淬炼思想的锐度、追问艺术的本质。

1.音乐评论的重要性何在?

广义的音乐评论时时处处存在,任何人都可以对作品、演奏、现象进行评论,这些评论往往是碎片式的、主观的,甚至有失于偏颇的,但通常也是直觉的、鲜活的、即时的。将其整合、转化、提升为完整的、条理清晰的、观点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文章体评论,并能为创作者、演奏者、音乐现象的相关者以及社会音乐生态提供一个严肃的、专业的、理性的反馈和审视角度,便可谓是音乐评论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2.当下的音乐评论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浅!评论不是议论,需见思想的深度和锐度。感性直觉的泛泛而谈并不具备说服力,记录式的报道也只能算作评论的背景交代,并非评论本身。交代一下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摘抄一段节目单文字、加几句个人的观后感、再笼统盖一个帽子权当价值评判,这类看似评论的文字在刊物上并不鲜见。尤其是报纸,囿于时效性、篇幅的限制,评论被表面化、肤浅化,更像是签到式的消息,观点和深度均难以体现。

偏!评论的特质固然是要体现评论者的主观见解,但主观不等于偏见甚至偏激,以个人好恶来对评论对象进行价值判断者,其实反倒会降低其评论的可信度。还有一些评论者受知识结构的局限,在触及专业之处会有失于偏颇甚至出错,这在以传播为目的的公开发表过程中,一方面误导了读者,另一方面也让评论者的专业度受到质疑。而且文章发表是单向的,自说自话的,不似对谈,即便读者质疑,也很难即时回应指正,而谬误的负面影响却会一直存在。

3.音乐评论与其他文体有何异同?

相较新闻报道、学术论文、文学创作等其他文体,音乐评论首先建立在对作品、事件、现象等评论对象的观察、分析之上,新闻类文体所体现的对事件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与独特、细致、敏锐的观察,便是音乐评论尤其是进行现场乐评时必不可少的。因为报道式的真实性、现场性会让读者获得更好的带入感,评论者与读者的互动也就更加密切。

此外,对于音乐作品的评论是音乐评论中比重很大的一类,其目的是对作品的艺术价值作出评判。要使评判具有见地和水准,势必要先深入了解作品,这就需要具备做论文时的研究工作、分析能力和客观的学术态度。建立在分析基础上的评论,其分析部分既体现了评论者的功底和学识,也直接带给读者货真价实的知识分享,读者通过分析自然跟随评论者由客观走向主观——这个主观并非依据个人的好恶而妄下结论,而是建立于严肃的、具备文责自负担当的评论者的自信和底气之上。

文学创作是结构、文笔、故事、艺术性的综合,写作者有自由虚构的创作空间和绝对主观的创作角度,音乐评论则要落实于作品、事件、现象的真实体现,这一部分是不能有任何不实成分。评论者鲜明直达的主张、字里行间自然流露的文采、独立思考得出的创见、评价判断背后隐含的对事的客观与对人的情怀,便难能可贵地提升了评论的艺术水准。

4.音乐评论难在何处?

除了评论者在音乐感知、分析、理论、史学、文学等全面的专业修养外,其评论对象无论是现象、事件还是作品,背后都立着当事人,评论家的言论最终直指当事人。真能做到“对事不对人”的超然吗?或者评论根本就是“对事又对人”或曰“通过对事来对人”?直面当事人,这其中可能包括音乐生活和音乐社会的方方面面:前辈、同行、学生、权威组织、爱乐者、观众,尤其在评论自己熟识的当事人时,分寸与评论方式等所谓“策略性”的考虑或曰顾虑便油然而生。是通过技巧性地转化让知者可知,在微妙中躲闪过人际的敏感触角,达到评与被评间的心领神会?还是不惧权威与人际,将碍于情面却是心底真实的声音敞开直陈?这番作为已远不止超然,更是一种勇气与坦荡了。是只肯定积极层面,负面评价止于讷言,还是将不认同、不接纳之处换为期望、鼓励的表述方式委婉曲折地传达真意,都取决于评论者的个性与担当。而文字、评论背后的态度往往才是评论者立场、角度最真实的反映,是字面以外的“那一个”真正的评论者。

5.理想的音乐评论家是什么样的?

记者式的亲身体验和第一人称的主观视角。真实的亲身体验读来可信,而评论家作为音乐专业从业者,其中不乏本身就是演奏家、作曲家,其演奏和创作体验相较一般欣赏者,更是直观与深入。第一人称的主观视角,自然将评论者与读者纳入类似对话的关系中,更易产生共鸣。从理论家的相关史实知识储备和专业学术角度来看,评论不应是孤立的、单一视角的,将评论对象置于历史的纵轴与同类事物的横向类比中,会为读者树立起相对立体的评论标准,也便于读者借助这个标准形成自己的判断。

音乐家的敏感、文学家的笔触、思想者的深度。音乐评论,是用文字来评说音乐。对音乐的感知是评论的起点,文字能力是可读性的保证,观点与思想则体现文品亦艺品的高度。不具备音乐感知的文字和思想是评论主体缺位的纸上空谈;而文笔贫乏、文采黯淡直接影响阅读体验,让人很难透过文字的外衣深入到音乐的美与思想的深邃;只用漂亮文字记录音乐感知的随笔类美文,与评论的深度和锐度也是有差距的。三者兼具,方令音乐评论可感、可读、可思索。

6.音乐评论的终极目的是什么?

通过感知音乐、分析音乐,给读者和相关者或当事者作出关于正误、高下、异同的判断,应该说,至此,音乐评论便可谓完成了使命。不免进一步追问,那评论和判断的目的又何在?

一位笔者敬重的前辈关于音乐评论的评论如下:“评论家应该深入了解他要评论的人和事,客观地、有针对性地进行评论,诚意和善意特别重要。”平实的几句话却极富深意:深入了解,是指建立于敏锐感知之上的分析工夫要做到位;客观,是对评论者所持角度及评论修养的要求,务必要多几个角度来看问题,而事实上,即便无论多希望客观,评论者终究是主观的,但若评论者不能对此自觉,其评论内容便极易失于偏颇,陷入狭隘的个人好恶,便很难有说服力;针对性,强调的是评论者的主张与见地,看问题要力求全面客观,但在提出自己观点、对评论对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清晰明确,这是对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圆滑世故的评论不良风气的抵制和纠正,是需要评论者拿出勇气和胆识的;诚意和善意,在笔者看来,这就是音乐评论的终极目的,始自关怀,诚意沟通,终于善意,将包括评论对象在内的读者始终置于第一位,用评论者的观点令其受到勉励、不断完善,从而促进音乐生态健康良性运转,让从事音乐、热爱音乐的每一个人都获得更多、获得更美。

作者 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副教授,琵琶演奏家、室内乐演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