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海
【摘要】普兰丁格的偶态存在论致力于从可能世界出发谈论现实世界,认为现实世界仅是诸多可能世界的其中一种,是“获得”的世界。这样,一个个体可以存在于很多可能世界,故可以有很多本质,如个体性本质、世界索引的本质和微不足道的本质。本文致力于考察这种“本质观”针对的问题、具体的内容和产生背景,并从思想史的角度梳理了“本质”概念的发展脉络,旨在“抛砖引玉”,让学界对“偶态存在论”投以更多的哲学关注。
【关键词】偶态存在论,本质,跨语境同一性
中图分类号:B71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4)05-0078-06
自20世纪70年代,英美哲学界掀起了一股“偶态存在论” (modalityofMetaphysics,又称偶态形而上学)的研究思潮,代表人物是普兰丁格(AlvinPlantinga,1932—)。他认为,我们要以可能世界为基础来谈论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仅是诸多可能世界的一种,是“现实化的” (actualized)或“被获得” (obtained) 的世界。一个事物可以存在于很多世界中,因而具有很多本质,而要辨识该事物,则可以依据其三种本质属性,即个体性本质(hacceity),世界索引的(worldindexed) 本质和微不足道的本质(trivialessence)。于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普兰丁格为何会这样谈论本质?他与传统的“本质”概念是否存在着某种承继关系?本文首先较为详细地论述普兰丁格从可能世界理论视角所呈现的“本质观”,继而梳理出“本质” 概念在思想史中的大致发展脉络,旨在表明偶态存在论是“本质”概念发展的新阶段,它为唯名论背景下由“跨语境同一性” 问题导致的哲学困境提供了一条出路,其观点极具独特性和思维挑战性,故理应引起学界的重视。
一、正名:何为“偶态”?
文章要以“正名”始。“偶态” 的英文表达为Modality,那为何笔者要译为“偶态”,而不是按传统译为“模态”呢?至少有三个理由:第一,一词多义有助于学科的区别。Modality一词在英语中是个多义词,故在不同的学科中有不同的译法。例如,在语言学中,它表达的是“情态”,如can、must、need等情态动词;在音乐学上,它表达的是“音调”,比如G调、F调等;而在逻辑学上,一般译为“模态”;在存在论或形而上学中,笔者认为译为“偶态” 较为合适。第二,从历时的角度来看,这个词首先肇始于其语言学意义,后来才引发出逻辑学的意义,最后才发展成为现在的存在论意义,而在这三个不同领域的界定是有其内在联系的,故笔者认为,“偶态”的译法更有助于表现其在当代存在论背景下的意义。第三,普兰丁格所谈论的“偶态”并不是纯逻辑学上的“模态”,其典型的特征就是跟人的生存有关,故有存在论意义,而并不是纯思辨性的。举个例子来说:明天会发生钓鱼岛战争。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这是一个表达将来时的陈述句,“会” 是个情态动词,指示未来会发生的事情;从模态逻辑的角度来看,这个句子的真值要等待明天才能决定,因为“明天”还未到达,人们在经验上还无法证明其是否为真。这就关涉到“可能性”问题,它可以分解为三个小命题:明天发生钓鱼岛战争是可能的;明天不发生钓鱼岛战争是可能的;明天发生或不发生钓鱼岛战争是必然的。在这三个小命题中,只有最后一个是真命题。而对于前两个命题的真值,我们并不知道如何分配,因而它们在逻辑上具有真值对等性。但是它们肯定具有某种存在状态,所以在存在论上具有意义。更进一步而言,它们的真值会直接涉及到人的生存问题:如果明天发生钓鱼岛战争,“我” 肯定要拿起武器参战;而如果明天不发生钓鱼岛战争, “我” 则可以继续享受和平的日子。故此,模态逻辑问题一旦进入存在论,那么它就不再仅仅是一个逻辑问题了,而是具有生存实在性。因而为了区别纯粹模态逻辑,笔者建议将其译为“偶态”①。
二、偶态存在论与“本质”概念
偶态存在论主要力图解决“偶性的状态”问题。众所周知,一个句子是由主词和偶性组成的,如“苏格拉底是塌鼻子”。“塌鼻子” 是对主词“苏格拉底”的说明,故偶性对主词具有决定意义。但是,一个主词如果出现在不同的语境中,比如苏格拉底是塌鼻子、苏格拉底是高个子、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那么问题就是:到底有什么根据来说这三个句子中的“苏格拉底”是同一个“苏格拉底” 呢?这个问题就是所谓的“跨语境同一性”。普兰丁格的偶态存在论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阐发的,其解决思路也令人耳目一新。所以,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他的论证思路,然后再从思想史角度对这一问题的产生背景与解决思路进行追踪,并与之相比较,目的在于展示偶态存在论的魅力。
普兰丁格解决“跨语境同一性”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借用了“可能世界” 理论。在他看来,“可能世界” 指的是一种状态,即一种“完全确定(fullydeterminate)” 的状态, 或者是一种“最大最完满的”(maximalcomplete) 状态。也就是说,如果一种状态S是完全确定的,那么,对于任何状态S',或者是S包含S',或者是S排除S'。例如,如果说“吉姆·维特尔是第一个登顶珠穆朗玛峰的美国人”,这就排除了路德·杰斯塔德具有这个特征,而且也包含了维特尔至少爬过一座山。此外,他还用“世界书(book)”来表达可能世界②。所谓“世界书” 就是最大可能的命题的集合,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命题q,这本书包含q或者q的否定(-q) 是可能的。他继承了莱布尼茨的“可能世界”说的精髓,认为的确存在着很多可能世界,每个可能世界都是一本“书”,因而都是“最大最完满的”,都具有实在性或必然性,而且每个可能世界都是独立的。现实世界是诸多可能世界的一种,它与其它可能世界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现实化了(actualized)的世界,或者是被“获得的” (obtained)世界;其它可能世界是“未得的” (notyetobtained),但也具有实在性,因为一旦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被“获得”或“现实化”,那么它也就成为了“现实世界”;当然,还有一些“仅可能世界”(purepossibleWorld),它们可能永远不会被获得(从现实世界角度来看),但是它们也具有实在性。从这个方面来说, “现实性” 这个属性就不应当认为是现实世界α的独特标志了,其它可能世界也具有争夺“冠名权” 的机会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个个体可以存在于很多可能世界中。这就成为解决“跨语境同一性”哲学难题的关键所在:跨语境同一性问题,就是要解决同一主词在不同世界中的关系问题,亦即“跨世界同一性”。现在,由于存在于不同世界中的事物是同一个对象,同享其个体性(haecceity),所以它们是同一的。比如,在W1中“苏格拉底是塌鼻子”,在W2中“苏格拉底是高个子”,在W3中“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在这三个世界中的苏格拉底是同一个苏格拉底,因为它们共享了苏格拉底的个体性, 即“苏格拉底性(Socrateity)”,故而它们就是同一的。简单来说,由于同一个苏格拉底同时存在于W1、W2 或W3中,且具有“苏格拉底性”,所以它们是同一的。进一步而言,“苏格拉底性” 存在于苏格拉底所在的各个世界中。这就解决了“跨世界同一性”问题。但是,问题还可以提出,人们如何辨认出W1、W2和W3 中的“苏格拉底” 是同一个体呢?普兰丁格强调说,对苏格拉底的个体性辨认必须是在一个“现实世界”中,也就是说,必须要在一个可能世界被获得(即成为现实世界)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这样,即使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同一个苏格拉底具有不同的本质,但是只要该可能世界被获得,那么我们就可以对之进行辨识。但是,人们还会问:如果一个句子是虚构的,如“苏格拉底是条鳄鱼”,那么他跟“苏格拉底是塌鼻子” 中的“苏格拉底” 也是同一的吗?因为按通常的说法,苏格拉底是条鳄鱼,这是人编造出来的,是虚构文学(fiction),并不存在。但普兰丁格的回答也非常简单,我们对于苏格拉底性的辨认只能在苏格拉底存在的世界内,脱离了他所在的世界,他就失去了他的存在。所以,如果要辨认“苏格拉底是条鳄鱼”,则必须确认苏格拉底在这个世界中存在,且有机会被获得,成为现实世界。这样才能为“苏格拉底是条鳄鱼”找到一个例子,如有个人写了一部科幻小说,将苏格拉底塑造成一条鳄鱼的样式,那么“苏格拉底是条鳄鱼”这个世界就可以被得到了。
普兰丁格的这一观点极具革新性,他挑战了人们的日常思维,尤其是对“本质”概念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理解。为什么呢?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普兰丁格认为,同一个体可以在不同可能世界中存在,因而它具有很多本质。比如,有人会问既然苏格拉底存在于很多可能世界中,那么人们到底根据什么来把他辨认出来呢?普兰丁格说,辨认者其实并不需要掌握苏格拉底在其所在世界的全部属性,而仅仅需要一个“本质属性”就够了。这些本质属性可能是“苏格拉底性”,可能是“在α是塌鼻子”,也有可能仅仅是“塌鼻子或高个子或红头发”等属性。相应地,它们就分别被称为“个体性本质”、“世界索引的本质”和“微不足道的本质”。
首先来看什么叫“个体性本质” (hacceity)。苏格拉底具有一种本质属性,是使得“苏格拉底之所以为苏格拉底” 的属性,普兰丁格称之为“个体性本质”或“个体的本性” (individualnature),它是一种“蕴涵着他的每一个本质属性,且在任何世界中都不为区别于他的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① 用一个公式来表达就是:“E是苏格拉底的本质,当且仅当E对苏格拉底是本质的,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不存在一个与苏格拉底不同但又具有E属性的对象。”② 这种本质属性是什么呢?普兰丁格说,那就是“苏格拉底性”(Sotrateity),因为只有“苏格拉底性” 才符合这样的条件,它既是苏格拉底的本质,且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不为任何区别于他的事物所具有。或许我们可以如此来特征化(characterize)“个体性本质”:E是一种本质,当且仅当存在一个世界W,在其中存在一个对象x,它(1)本质上有E,且(2)以至于不存在一个世界W,在其中存在一个具有E属性但又与x相区分的对象。③
其次,苏格拉底还具有一种本质,他称之为“世界索引的本质属性”。由于一个个体可以存在于很多可能世界中,那么在它存在的所有世界中,都具有一个共同的属性,这个属性是他在某世界中必然示例出来的。如苏格拉底在现实世界α中是塌鼻子,那么“在α是塌鼻子”就是一种世界索引的属性,因为在苏格拉底存在的任意一个世界W中,我们都可以说“在α中是塌鼻子”是苏格拉底在本质上所具有的属性,故这也是他的本质之一。为了进一步说明“世界索引属性”的特征,普兰丁格引入了“特依性” (encaptic)④这个术语。根据他的说法,如果P在某可能世界中被示例(instantiated),对于所有世界索引的属性Q,P蕴含Q,或者P蕴含着Q,那么,对于属性P,我们就说它是特依性的。这样,世界索引的本质属性就可以特征化为:E是一种本质,当且仅当E是一种特依性属性,也就是在某世界W中被本质地示例。
最后来看一下“微不足道的本质属性”。例如,苏格拉底所具有的“塌鼻子、高个子、柏拉图的老师,雅典人”等属性。普兰丁格认为,这种本质属性具有两个特征:第一, “这些属性被所有事物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示例(instantiated)”,换句话说,“任何事物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不具有这些属性的补集(complement)”⑤;第二,这些属性是可以变化的,多一个不算多,少一个不算少,但是不能缺少全部。比如,苏格拉底可能是高鼻子、矮个子、不是柏拉图的老师等等,他可能缺少某一些属性,但不能缺少全部这些属性。有时候我们只需要凭借一个微不足道的本质属性就可以把苏格拉底辨认出来。比如,有人并不知道苏格拉底是谁,但是凭借着“塌鼻子”这个本质属性就可以在一群人中将其辨认出来。“微不足道的本质属性” 具有这样的特征:它仅仅是一种“最小特依性” (smallestencapticproperty),也就是一个最小特依性的属性P蕴涵着非世界索引的属性Q,只有当Q对任何示例P的事物都是本质的。①
这样,普兰丁格所论述“本质”就至少呈现出三种样式:个体性本质、世界索引的本质和微不足道的本质。于是,人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的这种“本质”观与自亚里士多德已降的“本质”是一回事吗?为什么“本质” 会发展到偶态存在论呢?我们不妨着些笔墨追踪一下“本质”概念的发展历史,作为普兰丁格“本质观”的思想史的背景补续,从历时的角度来呈现这一重要概念的发展痕迹。
三、偶态“本质观”的思想史渊源
“本质”概念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亚氏曾经这样定义“本质”:每一事物的本质就是由是其所是的东西。“‘是你’不等于‘是文雅的(musical)’,因为文雅并不是你的本性(由你自身而是的东西),只有由你自身而是的东西才是你的本质。”② 可见,本质是决定一个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决定性因素。而所谓“文雅的”,实际上就是“偶性”,跟高个子、塌鼻子一样。亚氏进一步指出,本质实际上就是“本质属性被设定为与其它所有事物相关且又使该事物区别于其它所有事物的东西”③。换句话说,本质是一个事物独特的标识,是其“存在的存在”。而偶性对一个事物的存在来说是辅助性的、可有可无的。由此,亚里士多德为人们认识事物定下了一个基本的基调,即认识一个事物必须要把握该事物的“本质”。偶性是不重要的,所以即使把握住了一个偶性,也不能认识该事物。所以自亚氏已降,人们都以寻找事物的“本质”为认识的首要任务,这个思路被称为“古典实在论”或“实在论”。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观”深深影响了中世纪的大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阿奎那将本质定义为“一事物得以成为该事物的凭借(Quodquideratesse)”,也认为本质也是事物所存在的依据,因为“存在者只有凭借本质并且在本质之中才具有存在”④。故此,阿奎那认为,本质是决定一物属于某一种或某一类之因素,是适合于存在的性能,是使得某物之所以为该物而区别于他物之理,而这需要我们用理性去把握,于是他走上了“理性为信仰服务”的哲学道路。由于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重要影响,实在论的思路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哲学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古典实在论却留下了一个认识论上的问题:该如何把握事物的“真正的本质”呢?或者简单说,到底根据什么判断我找到的那个“本质”是“真的” 呢?尤其是当人们对同一事物的本质表达出不同的看法时候,这个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举例来说,你认为苏格拉底的本质是A,而我认为是B,他认为是C,等等。很自然地大家就会问,谁的说法才是“真理”呢?这个问题就催生了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但人们很快就发现“真理标准”问题是一个陷阱式的悖论,因为它带来的是“循环论证” 或“无穷后退”。也就是说,一种学说以在自己提出的思想体系之内论证自己所提出的结论为真理,其用来证明论题的论据本身的真实性必须依靠论题来证明。这是一种在自我封闭的体系之内的循环,故称为“循环论证”。而当人们提出不同的学说时,又冀望于寻求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判定一种学说的真伪,于是,就不得不面对“真理的标准的标准……”,如此往复,以至于无穷。这就是“无穷后退”论证。而在实在论思路中,同样的问题就出现了:要认识事物就要抓住事物的本质,但是当我说A是事物的本质,我到底根据什么说这就是“真理”呢?古典实在论对这个问题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而这个时候, “唯名论”的兴起,又给了它一记重拳。
在唯名论的背景下,人们对“本质”的追求转变成了“经验个体的同一性”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唯名论注重经验,并且注重个体。正如威廉·奥康所说: “就知识的起源来说,个别事物才是首先被认识到的东西。”① 从上面我们已经看到,实在论认为感觉经验的不稳定性,从而注重理性的作用。但是现在,唯名论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感觉经验的直接性才是真正值得信赖的。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必须要建立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之上。但是,人的感觉经验是瞬间即逝的,每一时刻可能都不相同。那么如何分析呢?人们很自然地就想到,如果能将当下的经验“描述”出来,并对这些描述句进行分析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我对一个外在对象观察得越仔细、描述越细致,那么我就越能接近对它的认识。这个时候,人们尚且承认有一个外在对象的存在,所以还有些“实在论”的痕迹。但是,后来的贝克莱提出“实在就是被感知” 口号之后,基本上就完全抹杀掉了“实在论”。贝克莱提出,“任何可感知的事物都不能离开我们对它所产生的感觉或感知。事实上,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因此是不能互相抽象而彼此分离的”②。这种观点被归结为一句经典名句:EsseisPerception,即“实在就是被感知”。对于这句话,我们可以这样来分析:感觉经验是对外在事物的观察和描述,那么,我们究竟有什么根据判断说我的感觉完全“符合”了外在事物,或者非常接近了外在对象呢?对于“符合”最简单的判断,就是把我的感觉描述与外在对象进行对比,然后才能判别二者是否“符合”。但是,这个对比是无法进行的。因为感觉是所有人接触外界事物的唯一通道,而外在的存在,其实就是我自己的感觉。所以,感觉=实在,其实质就是感觉=感觉。所以被感知的事物只能是人们主观的感觉,而并不是外在的对象,甚至可以说“外在对象”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唯名论的这条思路最终导致了分析哲学的兴起。为什么呢?唯名论要处理的是感觉经验的实在性,所以我们要对经验进行“描述”。这样,“语言”作为经验描述的手段就被提高到了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样的想法导致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从而引发了“分析哲学” 的兴起。分析哲学的实质就是要把哲学问题转换为语言问题,通过分析语言的“意义” 来进一步更新哲学对象。所以,分析哲学的中心就是围绕着语言的“意义”问题展开的。以维特根斯坦为例,在其前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中,他认为语言的意义就是用语词来指称对象,而且语言与世界是一种同型同构的关系,彼此构成一幅“逻辑图像”,二者的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投射规则”或者叫图示关系,即世界的构成要素与语言的构成要素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后期,他的“语言游戏说”实际上是把一个词语的意义放在语言的使用之中,语言在使用中才能被赋义,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用法(意义即用法)。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在语言使用的“语境”来理解语言描述的意义。语境就是讲话者在使用语言表达时的情境,是理解一个句子的上下文。同一语言描述在不同语境中会表达不同的意义。而说话者和听话者要进行顺畅的交流,就必须处在一个共享语境中,否则,对于同样的句子,我们也无法理解其意义。比如,一个人在A语境下说“苏格拉底是塌鼻子”,而在B语境下(则带着讽刺的语调)说“苏格拉底是高鼻子”。对于听话者来说,他处在A语境下听到的和处在B语境下听到的是不同的句子,于是,他就很自然的问“苏格拉底到底是塌鼻子还是高鼻子”。所以,语境决定了我们对句子意义的理解。但是,这也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我在A语境下说“苏格拉底是塌鼻子”,而在B语境下说“苏格拉底是高个子”,那么,这两个句子中的“苏格拉底” 是不是同一个苏格拉底呢?如果是的话,到底根据什么说它们是同一的呢?这个其实就是“同一性问题”,它主要是由于句子主词跨语境而产生的,故可以被称为“跨语境同一性” 问题。简单来说,不同语境句子联合的根据问题其实就是“跨语境同一性”问题。
我们看到,普兰丁格的“偶态存在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旨在解决“跨语境同一性”问题。但事实上,他的思想也是借鉴了“可能世界” 理论。而“可能世界” 这个术语的始作俑者是莱布尼茨。所以作为思想史背景,我们有必要再来看一下莱布尼茨和刘易斯对“可能世界”的论述。莱布尼茨通常被认为是“可能世界”概念的始作俑者。他认为可能世界就是“可能事物的组合”①,由于可能事物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所以可能世界也就有不同多个。但这些可能世界有的较为完美,有点则不够完美,上帝出于其大爱与仁慈,将最完美的一个可能世界赋予给人类,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故此,现实世界是所有存在着的事物的组合,它既是诸多可能世界中的一个,又是“最好的”一个。由于人们生活在现实世界中,所以立足点必须是现实世界,而对于其它的可能世界,我们必须根据“不可区分物同一” 的原则来进行判断。所谓“不可区分物同一(indiscernabilityofidenticals)”大体意思就是:如果x和y是同一事物,那么x为真,y也为真,且属于x的每一点也属于y。这个原则也被称为“莱布尼茨律” (LeibnizsLaw)。根据这一原则,在现实世界(姑且称之为α)中,有人看到“苏格拉底是塌鼻子”,而在另一个可能世界W 中的苏格拉底跟现实世界的苏格拉底是不可区分物,故是同一的。这样一来,个体实际上就被限定在现实世界α中了,用普兰丁格的术语来说,那就是“世界界限之内的个体” (worldboundindividual)了。但是莱布尼茨并没有解决“同一性”问题:我们到底根据什么说另一个世界W 中的苏格拉底跟现实世界α中的苏格拉底就是“同一的”呢?凭什么说他们就是“不可区分” 的?如果要做出他们是“同一的”或“不可区分” 的判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二者进行比较,通过对比,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既然我们都生活在现实世界中,这个比较实际上是不可能进行的。所以,莱布尼茨并没有解决“跨语境同一性”问题。
但莱布尼茨的可能世界理论毕竟让人们看到了解决哲学难题的希望,只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即可。于是,基于可能世界理论的模态逻辑开始呈现出其强劲的态势,人们纷纷寻求解决“跨语境同一性” 的方式。这其中大卫·刘易斯(DavidLewis)的模态逻辑理论尤其引人注意。简单来说,在大卫·刘易斯看来,苏格拉底处在现实世界中,而在其它任意一个可能世界中,存在的是苏格拉底的“对应物”,因着这种对应物关系,人们可以把不同世界中的主词看作是不同的个体,它的现实性仅仅只存在于自己的所在的世界中。这样,我们就完全毫不困难地解决“跨语境同一性”问题了。根据“对应物关系”,刘易斯认为,我们可以毫无困难地把两个不同世界中的且具有同一主词的句子合并在一起,组成一个新的有意义的世界。例如:在W1中“苏格拉底是雅典人”和在W2 中“苏格拉底是塌鼻子”,这两个不同的可能世界就可以靠着主词“苏格拉底”的“对应物关系” 合并成一个新的句子,即在W3 中“苏格拉底是雅典人,塌鼻子”。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人们会进一步提出疑问:“对应物关系”是根据什么确立的?根据什么来确定W1和W2中的“苏格拉底” 是具有“对应物关系”的?是根据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吗?② 如果是根据相似性,那么这种相似性又该如何找到呢?因为每个可能世界都是独立的,而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其中一个世界中,而相似性则要求必须有一个人可以生活在至少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世界中,并进行比较。所以,刘易斯的“对应物关系”并没有解决问题,原因就在于他仍然坚持“世界界限内的个体”,这种谈论可能性的方式可以被称之为“以现实世界为基础谈论可能世界”。
于是,我们看到,普兰丁格“以可能世界为基础谈论现实世界”的谈论方式就是在这样的思想史背景下展示出其独特性,较好地解决了“跨语境(即跨世界) 同一性问题”。可见,他的本质观是有着思想史传承的,是对实在论和唯名论背景下的“本质”概念的发展。但是,普兰丁格的理论就是完美的吗?当然不是③。但“哲学”的魅力就是不断地在争论中找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人的思想就是这样在哲学争论中不断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