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难道不是毛泽东的原创吗?

作者:许全兴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3-14 阅读量:0

【摘要】刘泽华先生《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以及陈定学先生《(矛盾论)是毛泽东的原创吗?》两篇文章对《矛盾论》是否毛泽东原创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对此,本文具体考察了《矛盾论》与苏联30年代哲学教科书、李达《社会学大纲》、艾思奇《研究提纲》的关系以及《矛盾论》在收入毛选时的编撰情况,指出毛泽东是《矛盾论》的唯一作者、原创者。

【关键词】毛泽东;《矛盾论》

中图分类号:A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2) 03 -0037 -05

上世纪80年代,针对《实践论》、《矛盾论》是抄袭之作的观点,鄙人先后发表了《(实践论)(矛盾论)与苏联三十年代哲学的关系》(1981年)、《(实践论)(矛盾论)的写作与修改)》(1982年)、《(实践论)(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1984年)、《再谈“两论”与(社会学大纲)》(1985年)等论文。这些论文以史料为依据,厘清了“两论”与苏联三十年代哲学、李达的《社会学大纲》的关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价了“两论”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对所谓“抄袭说”进行了有力的反驳。这些论文后收入《为毛泽东辩护》一书。

而今,“抄袭”之说又起。先是刘泽华先生在《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炎黄春秋》2011年第9期)中说“《矛盾论》有抄袭之嫌”,与杨秀峰的《社会学大纲》 “多有雷同之处”,后有陈定学先生在《(矛盾论)是毛泽东的原创吗?》(《炎黄春秋》2011年第12期,以下简称“陈文”)提出:“《矛盾论》的主要观点大都是从苏联哲学著作和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中改写来的。《矛盾论》原文也可能是由陈伯达起草,艾思奇补充,最后由毛泽东定稿。”为了论证这一结论,陈文有14次引文和注释,其中有4次是引证鄙人的。鄙人认为:《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多有雷同之处”的观点无事实根据,否定《矛盾论》是毛泽东原创的观点不能成立。陈文引用鄙人论文的方式和注释有曲解之嫌。为此鄙人有必要写作此文以澄清事实,还历史以真相。

一、《矛盾论》决非苏联30年代哲学教科书改写

鄙人指出,毛泽东在抗大讲哲学、写作“两论”时除参考了马列著作外,主要参考了苏联30年代的三本著作(即《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新哲学大纲》、《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他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除了《实践论》《矛盾论》之外,大部分内容是对上述三本哲学著作有关原文摘录的编纂,或是对上述三本书有关内容的改写。”“《实践论》和《矛盾论》也吸取了上述三本书的许多新思想和材料,但毛泽东同志结合了中国革命的实践进行了极大的理论上的创造和发挥。其实, 《实践论》和《矛盾论》已不是讲课提纲了,而是详细的讲稿了。”①令人遗憾的是陈文引述鄙人论文时将“除了《实践论》《矛盾论》之外”这样关键的话和“《实践论》和《矛盾论》也吸取了上述三本哲学教科书的许多新思想和材料,但毛泽东同志结合了中国革命的实践进行了极大的理论上的创造和发挥”这样表明论文作者本意的十分要紧的文字遮蔽不引。陈文这样转述引用的结果是给读者以这样的印象:论文作者认为《矛盾论》不过是“从苏联哲学教科书改写而来的”。其实鄙人的论文正是反对这种观点的。鄙人从“两论”的结构体系和具体的内容这两个方面说明它在理论上的创造性①。苏联哲学家在上世纪50年代是承认“两论”的理论贡献的,还写进了他们的教科书。他们说: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这篇杰出的、深刻的、有重要价值的著作,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卓越贡献。”②

一、《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无任何文字的关涉

陈文第二部分的结论是:“其实,关于《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内容雷同之事,在学术理论界早有议论,有学者指出,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是抄袭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有人甚至说,《实践论》《矛盾论》中没有一个论点不是从《社会学大纲》中来的。”陈文注明这些文字的出处是鄙人的《(实践论)、(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陈文这样的注释方式告诉读者,这是许全兴的观点。而事实上,陈文转引的是拙文所批评的观点。陈文这种注释方式不符合学术规范。

陈文提出,《社会学大纲》早在1935年就出版(注:其实只是国立北平大学法商学院的铅印讲义),“那毛泽东就完全有可能阅读或引用”;又认为《矛盾论》在修改时“有可能参照《社会学大纲》”。陈文提出的这两点并非是新问题,而是在上世纪80年代《李达文集》出版后就有学者提出的老问题。鄙人在《再谈“两论”与(社会学大纲)》一文中对这两个问题均作了否定的回答。拙文指出:“笔者在1980年曾对‘两论’在收入《毛选》时的修改作过考察,并未发现有哪一处的修改是受了《大纲》的影响,与《大纲》有什么直接文字上的联系。”③在拙文发表后,再无有研究者对此提出异议。

陈文坚持《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两书之间有“那么多雷同”,但陈文没有列举出那怕是二三十字的一处“雷同”。鄙人敢断定,刘泽华教授、陈定学先生或其他任何人都找不到《矛盾论》与《社会学大纲》之间有文字上的一处“雷同”,因为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所谓的“雷同”。所谓“那么多雷同”纯粹是无根据的主观臆造。

三、《矛盾论》的编辑者陈伯达岂能成为撰写者

陈文在第三部分说:“收入毛选第二卷版本的撰写者是陈伯达。”又说:“《矛盾论》的初稿(注意不是《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三章第一节——矛盾统一法则的初稿)有可能出白陈伯达之手。”

这里先要问陈先生:你见过你所说的“可能出自陈伯达之手”的“《矛盾论》的初稿”吗?鄙人只知《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三章第一节——矛盾统一法则的初稿,却从未听说过有陈文所说的那种初稿。毛泽东在抗大讲授哲学、写作“两论”时陈伯达还未到延安,因此真正的《矛盾论》初稿与陈无关。

陈伯达参加了《毛泽东选集》(包括《矛盾论》)的编辑工作,这是事实。在编辑《毛泽东选集》过程中,毛泽东做哪些工作和作为编辑者的他做哪些工作,陈伯达生前有过说明。叶永烈先生在《陈伯达传》中写道: “据陈伯达的回忆,毛泽东本人对于《毛泽东选集》在出版前,逐篇作了推敲,是很细致的。毛泽东也很细心听取别人的意见。收入《毛泽东选集》的文章,与最初发表的原文有些不同的,便是毛泽东在出选集时作了修改。根据毛泽东的意见,陈伯达做了一些文字技术性的改动。”④从毛泽东给陈伯达和田家英的三封信看,毛泽东确实是亲自动手修改自己的著作,陈伯达和田家英主要是做些“文字技术性的改动”⑤。鄙人在此无意否认毛泽东会与自己的秘书陈伯达一起讨论《矛盾论》如何修改的问题,无意否认他的某些意见会为毛泽东采纳,更无意否认他在编辑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但鄙人以为,若把编辑者陈伯达说成“撰写者”,并以此来否定《矛盾论》是毛泽东的原创,那是任何一个著作家、编辑家都不会认同的。

陈文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引用了毛泽东卫士的话。陈文说:“据毛泽东的侍卫李加(按:应为“家”)骥所见,毛泽东的许多文章和讲话都是陈伯达起草的”。说一个毛泽东卫士竟能所见“毛泽东的许多文章和讲话都是陈伯达起草的”,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奇论。鄙人从网上查阅到李家骥的访谈全文:《我所知道的陈伯达》,发现陈文歪曲了李先生的谈话。因篇幅有限,在此从略。

四、是艾思奇的《研究提纲》吸取了《矛盾论》内容

陈文第四部分提出:“海外学者通过文献比对等研究,认为《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和艾思奇的同期著作有‘难以计数的相似之处’。比如,《矛盾论》的第四部分题为‘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和艾思奇的数篇作品几乎雷同。”从注释看,这段文字是以两位外国学者的研究为根据的,其中一位还是著名的毛泽东研究专家竹内实先生。但以鄙人之见,这种观点不仅站不住脚,而且还颠倒了历史。

上世纪60-70年代,竹内实先生等海外学者曾对毛泽东的“两论”、《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与艾思奇1939的《研究提纲》的关系作过“考证”。他们的出发前提、逻辑和结论是:毛泽东署名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形成于1940年前后,艾思奇在1939年编写的《研究提纲》是为编《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而起草的文件。“在编辑《讲授提纲》过程中,艾思奇的《研究提纲》可能充分发挥了作用”,“曾直接大段地利用了《研究提纲》”,“特别是《矛盾论》,其主要论点都毫无遗漏地记述在前者(《研究提纲》)之中。”①鄙人早在1982年写的《(实践论)(矛盾论)的写作与修改)》中就指出,上述这种看法、推论完全违背了历史事实②。因为真实的历史是:毛泽东的《讲授提纲》在先,艾思奇的《研究提纲》在后,是《研究提纲》吸取了《讲授提纲》,而不是相反。闹出这种大笑话是因为外国学者或为所搜集资料所局限,或为主观偏见所遮蔽,不承认包括“两论”在内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是1937年的著作。

毛泽东的《实践论》确实吸取了艾思奇的《大众哲学》。鄙人在1984年就指出,《实践论》结束时的关于认识总规律的表述并不源于《社会学大纲》,而是来之于《大众哲学》③。这是在中国出版物中第一次提出《实践论》与《大众哲学》有文字上的关联。两年后,鄙人在《(大众哲学)与(实践论)》中全面论述了《大众哲学》在认识论方面的优点和毛泽东的《实践论》对《大众哲学》的吸取。与认识论相比,《大众哲学》的“矛盾的统一规律”写得比较一般,无更多理论特色。因此《矛盾论》吸取它的东西甚少,甚至看不出有什么文字上的关联。故拙文没有写它与《矛盾论》的关系。

鄙人还指出,艾思奇在1947年修改后的《大众哲学》,大量吸取了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调查研究、群众路线、《实践论》中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两个条件等思想。“经过改写后的《大众哲学》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毛泽东思想。这是《大众哲学》与《实践论》论的另一种联系。”④在此需要补充的是,该版的《大众哲学》在对立统一规律部分也充分吸取了《矛盾论》里关于矛盾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论述。因此,如果用1947年重改版本的《大众哲学》与毛泽东的著作相比对,无疑能发现“许多”(说“难以计数”是一种极度的夸张)“相似之处”,但这是《大众哲学》吸取毛泽东的著作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陈文提出,艾思奇“对《实践论》和《矛盾论》提出了许多修改的意见,这些意见大都被毛泽东纳入文中”。陈文并没有列举出艾提了哪些具体“修改的意见”,更没有举出哪一条意见为毛所采纳。陈文这种笼统的说法是难以成立的。第一,“两论”初稿在解放前未做过任何修改。曾有哲学家回忆,1939年春,毛泽东在自己家中组织了由艾思奇、陈伯达等的6人哲学小组,每周一次,各抒己见,自由漫谈讨论哲学问题,主要是“两论”。毛泽东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在后来修改定稿中吸取了大家的意见。但这仅是一位当时参与者的回忆,并无任何修改文本作证据,而且回忆中提的具体意见也与现存的初稿不符。从考据学上讲,与历史文献不相符的个人回忆不足为据①。第二,艾思奇并未参与“两论”的修改、编辑工作。第三,没有见艾思奇本人向毛泽东提出“两论”修改意见的文字材料,而在这方面李达所提意见则有书信为证②。毛泽东在修改《矛盾论》论时是否吸收了艾思奇的某些哲学思想,这自然是可以进一步研究的,但若说艾向毛“提出了许多修改的意见”并被采纳,迄今没有这方面的任何文字的凭据。

近年,有研究者提出“两论”获益于艾思奇的思想方法论、“毛的思想方法论源于艾、又高于艾”等观点。鄙人在《与(延安时期的艾思奇哲学与毛泽东哲学)的商榷》一文中对这些观点作了详细辨证,说明这些观点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是不能成立的③。

五、陈文的研究方法有问题

哲学思想有其连续性、继承性,历史上任何真正的哲学,“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④。哲学是时代的产物,时代决定着前人思想资料如何变化发展。“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⑤这是我们在研究评价哲学思想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李达的《社会学大纲》就大量吸取了苏联30年代哲学的思想资料,但这并不影响它的巨大的社会作用,也不妨碍它作为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历史地位。毛泽东在抗大讲哲学,写作“两论”,自然要吸取和利用前人以及同时代人的思想资料,这是毫不奇怪的。弄清“两论”的理论来源对正确评价“两论”是必要的、有意义的,但若仅限于此则是片面的。

“两论”出现在中国决非偶然,它们是时代的产物,是20世纪中国尖锐、复杂、曲折的社会矛盾运动的理论反映。毛泽东能写出“两论”,这固然是同他潜心苦读哲学,善于继承和吸取已有马列哲学成果有关,同他对中国古代哲学有精深的了解有关,也同他有很好的哲学素养(斯诺在1936年采访他后就认为毛“是一个精通中国1日学的有成就的学者”,有自己的“哲学体系”⑥)等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具有领导中国革命,特别是指挥中国革命战争和同党内错误思想斗争的实践经验这一独特的优点。这里仅以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为例进行简要说明。

鄙人在比较“两论”与苏联30年代哲学时曾指出,苏联30年代哲学虽提出了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概念,并有初步的说明,但它们没能对这些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更没有就如何分析矛盾特殊性做出阐述。李达的《社会学大纲》(1937年)和艾思奇的《大众哲学》(1936年)、《思想方法论》 (1936年1 1月)、《现代哲学读本》(1937年3月)、《辩证法唯物论梗概》(1937年7月)等著作在论述对立统一规律时均没有吸取苏联哲学在这方面的成果,甚至连这三个基本概念都没有明确出现。与此不同,《矛盾论》则在吸取苏联哲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践,不仅对这三个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而且对如何分析矛盾特殊性展开了详细论述,提出了矛盾问题的精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的转化等新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完成了列宁提出的对对立统一规律“说明和发挥”的历史任务。为什么李达、艾思奇在矛盾理论上与毛泽东有如此重大的差别?是他们的哲学书本知识逊于毛泽东吗?当然不是。其实,作为专门哲学家的李达、艾思奇在这方面要强于毛泽东。这种差别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他们没有毛泽东那样领导中国革命的艰难曲折的奋斗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而他们不能像毛泽东那样感受到、认识到这些理论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更不可能像毛泽东那样以丰富的中国革命经验去发展矛盾学说。“两论”是中国革命血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决非书斋中的哲学,能从别的书本上抄得。陈文专从词句上去找《矛盾论》与其他著作的联系,而看不到它是中国社会客观辩证法的理论反映和中国革命结晶的哲学总结,因而也就从根本上不能理解它的基本理论和精神实质,不能认识它的重要理论价值。

总之,《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革命实践和中国古代辩证法相结合的产物,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毛泽东是它的唯一作者、原创者。

(责任编辑 欣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