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不良信念与文化认同的基本态度:从沙特谈起

作者:游淙祺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3-14 阅读量:0

游淙祺

【摘要】本文尝试透过沙特(Sarte)的“不良信念”、“身体”(body)等概念以及他关于犹太人间题的论述来探讨文化族群认同的问题。在其主要哲学著作《存有与虚无》(Being and Nothingness)一书中“不良信念”与“身体”虽分别出现在不同的脉络,但就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来看,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阐述沙特对犹太人问题的看法,除了整理出沙特关于族群问题的论点外,也藉此重新思索文化族群认同问题。

【关键词】沙特;不良信念;身体;族群问题;文化认同;犹太人问题

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1) 01-0053 -08

前言

面对文化族群认同问题,人们不经意容易陷入两种极端态度:要不是过于肯定文化上的自我认同,就是加以漠视。前一种情形通常表现为带着保守既有文化的态度倾向;后一种情形往往渴望超越由任何文化传统所带来的拘束。本文对此情况提出如下的问题:面对文化族群认同的问题,除了上述两种类型之外,是否还存在其它响应的可能性?本文尝试透过沙特的哲学思考这个问题。

沙特关于族群问题的论述近十余年来逐渐受到瞩目。自上个世纪的40年代开始到1980年沙特去世为止,族群关系问题一直被沙特所持续关注。从40年代的犹太人问题,40年代末的美国黑人处境问题,到50至60年代非洲黑人问题、阿尔及利亚战争问题及整个殖民主义问题,最后是70年代以后兴起的欧洲劳工新移民问题等等无一不是其关注焦点所在。然而除了《反闪族主义与犹太人》(Anti-Semite and Jew:An exploration of the Etiology of Hate,1946)一书是族群问题的系统性专著以外,其它都只是散见于各处的短篇文章,例如沙特为其他作者所写的序言或是报章评论等等,于是沙特的族群问题观点乃不免长期受到忽视。但撇开沙特直接涉入的族群论述不谈,他本身的哲学理论,尤其是其早期存在主义思想于90年代中期被美国黑人学者高登(Lewis R.Gordon)用来阐释并批判反黑种族主义(Antiblack Racism)的问题以来便成为人们讨论族群问题强而有力的工具,随之,一些讨论沙特自身族群论述的著作也跟着相继问世。21世纪初,存在主义思想随着族群文化问题风潮的兴起俨然又重获新生。

本文基本上肯定沙特存在主义思想中的“不良信念”概念对于族群问题论述的价值与重要性,但也主张透过“不良信念”(bad faith)与“身体”(body)概念之间的相关性,我们能更加厘清族群文化认同问题的理论基础。因此本文前两节将分别处理“不良信念”与“身体”两个概念及其相关性,第三节则以前两节的架构为基础阐述沙特本人对犹太人问题的分析,除了理解他对文化族群认同问题的具体看法外,也思索该项见解对我们的启发性。

第一节不良信念

沙特在探讨人之所以会有“不良信念”的根本原因时提到,人本身既是“在己存有”(be-ing.in-itself)也是“为己存有”(being-for-itself)(BN: 56);这两者原来应该在人的身上得到适度的融合,但是人们却往往严格区分两者,并且还错置两者的关系,把“为己存有”看成了“在己存有”,使得原本不断朝向未来推展的意识活动被看作静态的心灵实体。

此外他又提到,人一方面既是“为己存有”,同时也是“为他人存有( being-for-others)(BN:57),这是指,每个人自身的行为除了对自己是有意义以外,也对别人富有意义,不仅自己在评价自身的行为,别人也会对它进行评价。理想的情况是两方面的观点应该得到适度的融合,然而人们不仅往往难以做到,并且把别人的评价看的比自己的评价来得重要。如前言所述,“不良信念”与“身体”这两个概念虽然分别出现在不同的脉络,我们却未尝不可以依据沙特的论点对两者的关系作进一步的说明。首先,就人本身既作为“在己存有”又作为“为己存有”这一点来说,“不良信念”的产生主要来自于不愿意接受自身作为“在己存有”这个主要因为身体的关系而形成的身份。身体会对意识形成一种限制,这种限制沙特称为“现实性”(facticity),“现实性”是人作为这个世界中的一份子所不得不承受的,如果不能面对这个现实,而一味企求超越身体的局限,只愿意肯定自己是作为纯粹意识的存在,也就是沙特所称的“为己存有”的存在,则会产生沙特批评最为严厉的自我欺骗行为,也就是“不良信念”的典型写照之一。当然这般自欺的行为还包括错误的认识“纯粹意识”,亦即将活生生的意识看作固定不变的心灵实体,而产生前面提到的将“为己存有”误置为“在己存有”的情况。

沙特举了一位约会的女士的表现来当作例子。这位赴约会的女士打从一开始在心里面就不把这次的约会看成是浪漫的约会,不论男子对她做了什么,她都不当一回事。不管这位男士牵她的手、搭她的肩、搂她的腰还是亲她的嘴,她都不做任何响应,因为她认为身体不能代表她真正的自己,在她心中,真正的自己是超越身体的。针对这个情境,前言提到的那位当代美国学者高登提出了一个敏感的问题:万一这位男士进一步侵犯她的身体,强暴她,这位女士还会不会坚持说这样的强暴动作也不算侵犯她?高登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无非是为了进一步阐述沙特的观点:不把自己的身体看作代表自己是极谬误的想法。而不幸的是,这位约会中的女士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这就是沙特所指的不良信念的一种典型写照。

其次,就人既作为“为己存有”又作为“为他人存有”这点来说,就是只肯定别人眼中的自己,只知道努力满足别人的期望而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既然行为举止必定是透过身体表现出来,则我们未尝不可以说这个身体彷佛是为了他人而存在一般。这时人无法自我肯定,无法依自己的意愿对待自己的身体。人在这种情况下完全让自己局限在这个世界对自己的约束之中,甚至认为别无选择。在沙特看来,这根本不是一个作为有意识的存在者该有的表现,这种自我欺骗的行为也是沙特眼中“不良信念”的典型写照之一。沙特举了咖啡馆的侍者当作例子:

“他的动作快速,有些过度的精准,有些过度的敏捷,他用稍嫌过度灵敏的步伐来到顾客面前,他过度殷勤地弯腰鞠躬,他的声音、他的眼睛对顾客的吩咐表现出太过热切的兴趣。最后,他走回来,彷佛僵硬的自动机器;他用走钢索的人那种战战兢兢的态度去托他的盘子,让盘子处在永远不稳定、但又被他轻巧的手臂重新建立起来的平衡里。他的所有动作对我们而言就像是游戏一般,他把他所有的动作串联起来就有如一台互相调节的机器,他的声音他的姿势有如物体般的不具生命,他给了自己如机器般快速和敏捷的无情。”

沙特评论,这位侍者好像在娱乐自己,在玩着“作为侍者角色”的游戏,然而他的游戏却缺乏小孩玩游戏的时候表现出来的自发性,因为他一心一意想要把侍者的角色“实现”出来。换句话说,他看起来就像被迫不得已做这件事,而压力的根源正是他人注视的眼光。在众人面前,他不得不“好好表现”。第二节身体经验、不良信念与高登的解释

根据上一节的阐释,我们得到两项结论:人应该避免两种极端:一是固定化自己的意识,另一则是只用别人所期待的眼光去支配自己的身体。

沙特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是人应当要适当的调和这意识与身体之间的关系,以适当的方式对待自己并管理自己。人不应该将心灵固定起来,心灵一旦被固定住,我们就难免会以为那个心灵代表真正的自己,也容易造成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的心态,正如前述那位约会的女士那般。沙特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自欺行为,这里的重点在于自己会认为“我绝对不是别人所看到的样子而已,真正的自己是别人看不到的”。但哪个人如何能够完全离开别人的眼光?除非他是个不具备身体的隐形人,要不然我们就非直接呈现在别人的面前不可。所以我们如何不去在意自己的各种“外在”表现?

当然,这种在意别人眼光的心理也不该走上另一种极端,也就是让自己变成只重视别人眼中的自己,而完全没有了自己。殊不知身体总是自己的,总是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自己的种种行为表现仍然都是根据自己的意识而决定的。一个人要是完全放弃自己意识的主宰性,只知道在意别人眼光的话,无形中便产生另一种自欺的行为表现来。

高登指出,主体与意识是有所不同的。主体和实体一样,都是“被固定下来的意识”,这个被固定下来的意识事实上只能是意识的对象,而非意识本身。主体对笛卡儿来说无非就是一种实体;‘因此不仅身体是实体,心灵更是实体。这种传统的心物二元论本身,就其把意识固定化而言,也算是不良信念的一种表现。

换句话说,不良信念的问题总是跟身体的概念息息相关的。根据高登的解说,沙特有关于身体的存有学结构(ontological structure)论述,可以分三方面来说:(1)身体作为意识(the body as consciousness)(2)身体作为被别人所看到的身体(the body as used and known by the Other)(3)被自己所认识到的他人眼中的自己的身体(the body as a consclousness that is known as body for the Other)。

就第一种样貌一一身体作为意识一一而言,我们可以说此时的身体是随时处在不需要我们去指挥的自行运作状态。就第二种样貌而言,身体是被别人所看到的身体。第三种样貌的身体则是借助于他人的眼光所进行的对自己身体的觉察,

就身体的第一种存有学结构类型来说,“身体作为意识”意味着身体不只是躯体,它能从事自主性的活动,而非只有在我们的指挥下才跟着配合。举个例子,在灯光昏暗的情况下,我们看不清楚任何事物。当我们感觉到身体的某个部位痒,而用手去拍打,并感觉有东西被打到,假设事后知道有只蚊子被打死了,则我们可以说,用手去打蚊子是身体本身在完成这些动作,而不是意识到有蚊子才去拍打它。这是身体自主性活动的典型例子。

又例如当我听到一阵刺耳的嗡嗡声,我转动头并遮掩耳朵,以防止飞虫骚扰。这些经验都说明了身体自己可以察觉周遭环境的情况,不必让意识去替它下判断。身体显示为有意识的肉体,也就是身体跟周遭环境之间几乎是零距离的。

随着身体的移动我们自然就有不同的观看视角,这也就是说我们是受到身体的限制。一个没有任何角度的观看就不算观看;一个反省的意识或是知识,需要一个处于世界中的视角,而这个视角正是因为身体存在的缘故而产生的。沙特所持的论点是,意识都是带有视角的(perspective),离开了视角我们就不会有任何意识活动可言。如果有一种观看是不需要任何角度,这种观看就需要一种能力,一种能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进行观看的能力。换言之,无非就是无限的意识。无限的意识既没有立足点也没有视角,相对而言,有限的意识就是身体化的意识。在立足点或视角的情境脉络中表现出来的意识正好说明了什么是有限的意识。

一个在世界上活动的身体,是被别人所看到的身体。这是沙特所谈的第二种存有学维度的身体。这样的身体看起来跟一般的物体没什么两样:但是又不尽然如此,毕竟只有在成为不再能够移动的身体时它才是一个物体。只要人还活着,他的身体就不会只是如同物体一般,毕竟人的身体是“活”在世界上,而不只是“位”于世界上而已。因此被别人所看的身体也绝对不会是没有生命的物体,至多我们可以说,我们的身体总是处在被别人所看的情境当中。如此一来,身体的第三个存有学结构:“被自己所认识到的他人眼中的自己的身体”便跟着出现了。

为了解释其涵义,高登举了一个相当生动的例子:假设A在看B,A为主动B是被动,久而久之,假设B意识到A觉得B丑,B不免久而久之受到A的影响而跟着认为自己丑;此时B就是采用了别人的眼光来看自己。B可能从来未曾自省,究竟自认为丑的心理是从何而来的,也就是说B不清楚自己并不是用自己的角度在看自己,而是采用了别人的眼光在看自己;他不知道当他说自己丑的时候,完全是站在别人的观点上说话的。吊诡的是,明明知道身体是自己的,应该是听从自己的指挥,应该和自己的意识密不可分,应该是在自己的充分掌控之中;但问题出在于,自己无形中却总认为,这个身体只有在别人眼中才获得价值。这个受别人评价所支配的身体于是成为不折不扣的“为他人的身体”(the body for Others)——只为别人而存在,而不是为自己存在的身体(BN,339)。这个为他人而存在的身体决定了人在社会上所受的待遇,被别人看作是美丽的、英俊的,所以到处受瞩目;是丑陋的、畸形的,所以被排斥;适合打篮球、从事体操运动的身体,所以被期待朝这方面去发展等等。

经由上述对身体概念的阐述,我们对不良信念与身体之间的关系将得到更进一步的认识。首先,第一种类型的不良信念就是否认身体带给我的限制,认为当我在看东西时可以不必透过某个角度去进行,而是可以拥有全面性的角度,也就是超越身体的角度。最典型的一种自我欺骗就是认为别人不能看到真正的我,尤其是身体经过化装以后别人更是无法透过我的身体看到真正的我。要是我认为真正的我是超越所有这些外在的身体表征,特别是经过服装或是化装改造过的身体,那我就是真正在欺骗自己,或者说我就是在不良信念之中,先前提到的那位约会女士也正是属于这种自欺类型的。

而第二种类型的不良信念,则是把我自己的身体看作是受到因果法则控制的身体,也就是作为完完全全的现实性的身体;这时候身体全然被当作被动的,好像傀儡受到牵线的控制一般。如果早上我们该起床的时候赖床,或许我们会找借口说:我的身体还没醒过来。用这种方式去理解自己的身体连带就会把身体的动作也看成好像是受到因果法则的控制一般,由不得我对它做任何决定。前面所举的咖啡馆侍者正是适合用来说明这种情况的自欺。而重视别人对自己观感的人尤其受害于这种自欺。用身体的第三种存有学结构类型来说,他们把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绝对化,不仅让自己暴露在别人的眼光底下,更让自己认同别人的看法而不自知。结果造成身体跟自己之间的严重疏离。

当我们将这上述两种“不良信念”的实质表现延伸到文化族群认同的问题上时,不难得出以下的论点:第一种类型的“不良信念”既然否认自己身体的存在或意图摆脱身体对自己所造成的限制,而肯定纯粹意识,则未尝不会进一步认为不必对任何问题都非得采取某种态度不可,如此一来,就文化认同的问题来说,他会认为自己没有非认同自己文化不可的必要,不必让自己局限在某个特定的文化型态里。这种态度可以说对任何一种文化模式都一视同仁,包括自己所熟悉的自身文化在内。反过来看,第二种类型的“不良信念”则过于肯定或拘泥于身体对自己所带来的限制,“别无选择”的宿命态度容易让人以为现实世界加诸于个人的要求都无从逃避,甚至对它产生高度认同。就文化认同的问题来说,这将容易导致对特定文化过度认同的心态。

相对于以上两种“不良信念”,沙特认为人该有的表现无非就是一方面适度建立他所说的“在己存有”与“为己存有”的综合(synthesis)(BN:56)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在“为己存有”和“为他人存有”之间取得平衡,而不是任由其中一方取得绝对的主导优势,放入文化认同的问题来看,则是在“过度认同”与“漠然以对”两种态度之间取得适度调合,寻求不偏向任何一个极端立场的开放性态度。简而言之,作为身体的存在,人终究是无法脱离文化环境对自己的模塑的,人再怎么样也脱离不了文化对自己的刻画这个基本处境;认定自己可以摆脱任何一种文化族群对自己的约束几乎等于是说他可以没有身体或不依赖任何周遭环境却还依然还能够活着一般。但是另一方面,人对于刻画在自己身上的文化印记也不该抱持如前文沙特所说的“严肃”( serious)态度,也就是说,一个人固然知道自己身上带有特定文化的质素,但这不表示,人只能别无选择地任它摆布,而断绝其它开放的可能性。第三节不良信念与族群文化认同的基本态度

——沙特对犹太人问题的分析

基于上述的理解,我们将不难看出沙特本人如何进行族群关系论述。本节将介绍讨论他在《反闪族与犹太人问题》(Anti-Semite and Jew:An,exploration, of the Etiology of Hate)一书当中针对犹太人的认同问题所做的详尽分析。

基本上,沙特反对一般人的看法:以为犹太人十分团结,对自身的文化传统过度认同,是强烈的文化保守主义者。(ASJ,100)事实不然,因为“把他们团结在一起的是基督徒对他们当下的仇视态度,这甚至于比他们两千年来所受的灾难更强而有力。”( ASJ,100-101)沙特直言,犹太人之所以想要维护自己的文化传统,只不过是一种对自己无法充分融入当地社会文化的极端反应。在沙特看来,犹太人总想要脱离犹太人的身份,却总是不得其门而入,到头来总还是被当作局外人看,结果造成犹太人在“过度排斥自身文化”与“过度认同自身文化”两种态度之间来回摆荡。沙特称这种类型的犹太人为“非本真的犹太人”(inauthentic Jew),并且用“犹太人本身的反闪族主义”与“受虐狂”(masochism)来分别指称过度排斥自身文化以及过度认同自身文化的两种情况。(ASJ,109)前者意味着,非本真的犹太人为了想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平常的个人,一个不会引起旁人注意的单纯个人,于是在心态上否定他自己的族群身份,热切想要抹除自身的族群文化在身上留下的任何印记。但沙特看得出来,犹太人越想这么做,在内心深处他就越是感觉到自己与整个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密不可分。(ASJ,107)他越是想脱离它,就越是体认它的存在根深蒂固,犹如挥之不去的阴影,因此也就容易造成当他无法成功地融入当地社会成为“一般人”时,便很快跳回到自己的文化传统去,变成文化上的极端保守主义者。换言之,在非本真犹太人的身上,会出现来回摆荡于鄙视自身文化与抬高自身文化之间,而“一下子感到骄傲、一下子感到自卑”的情况。(ASJ,107)非本真的犹太人不能真切面对自己犹太人的身份,总是活在不良信念之中。在沙特看来,犹太人的处境使得大部分的犹太人难免活在不良信念中,不免以非本真的方式存活于世界上,但这是否意味犹太人别无选择,只能活在“非本真”的模态里?

本文认为,沙特对于具“本真”模态的犹太人所进行的分析,对于我们思考文化认同的应有态度富有启发性。首先,“本真”之为“本真”,不在于单纯的体认到自己是犹太人的事实,因为就连那些处于“非本真”模态的犹太人,也不曾怀疑过自己的身份背景。关键在于后者纵然知道自己的文化族群身份,却逃避这项身份。他们不愿意面对这项身份,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它,掩饰它,甚至反对它,否定它。无奈的是,不管他如何努力掩饰这个身份,身边的人总是有办法揭穿他,提醒他的真实身份,那些来自低阶中产阶级的“反闪族主义者”尤其擅长此道。这是犹太人先天上的悲哀,他们明明努力融人一般人的社会生活,却总是功亏一篑。犹太人的身份永远形影不离的追随着他们。一般人以为犹太人的身份、甚至“本质”可藉由生理特征或宗教信仰等先天因素来界定,然而在沙特看来,这不啻无稽之谈,因为人们是不可能用鼻子嗅出犹太人来的(ASJ,61)。而他们的宗教则早就已经变成社会的生活仪式,缺乏深刻的内在意义了(ASJ,66)。所以与其谈犹太人的本质,不如从犹太人的真实处境去说明究竟是什么使得犹太人之为犹太人。沙特指出,答案在于他们受当地社会的排挤,无时无刻不是处在被注视的状态;尽管主观上他们认为自己和周遭的其它人并无不同,但周遭的人总是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让他们难以自在(ASJ,98)。任何一个犹太人到了一定的成长年龄,甚至早自六岁起,就不免意识到他们被别人看作不一样的人。这般挥之不去的“被看”经验,久而久之,变成一种习惯,自己也变成习惯注视自己的人,形成把自己对象化的情况,这是造就犹太人之所以习惯于“自我省察”的主要原因。他好像随时都带着别人的眼光看自己似的。(ASJ,98)

令人惋惜的是,习于省察自己的犹太人一点也不能自我肯定,反倒是时常自我否定,希望去除自己内在的犹太人身份,以便与一般人没啥两样。然而,这却是注定失败的,因为就算再怎么做他也无法抹灭身为犹太人的根本事实,至少反闪族主义者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他们本身甚至也不免成了某种意义底下的反闪族主义者,因为他们很容易在别的犹太人身上看到他们想要除之而后快的闪族印记。

这些想要逃避犹太人身份的犹太人,处在矛盾的情境中,他们最想变成和一般的基督徒一样,与他们同化。沙特指出,在法国社会中,基督徒意味着没有任何身份印记的“一般人”,所以想要认同基督徒身份的犹太人就是那些想要超越文化特征的人。反之,那些成为不了一般基督徒而回过头来刻意标榜自身族群文化身份者,则是采取过度认同自身文化的人,这两种人都活在不良信念中,无法“本真”地活出自己。

生活在本真模态中的犹太人,他会有哪一些具体表现?首先,本真的犹太人对自己身为犹太人的处境有深刻的体认,他明白犹太人是一群被歧视、被排斥而在精神上过着非人生活状态的人,正是这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情境导致许许多多的犹太人选择逃避的心理,而尽量掩饰犹太人身份。本真的犹太人不选择逃避,他坦然面对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这是他的选择。他不是选择成为犹太人,因为他本来就是这个身份,他只是认可这个事实而已。但沙特还指出,单单如此还不够,“本真性在反抗中表现出来,不仅仅是承认自己的犹太人身份就足以获得本真性。”(ASJ,108)本真的犹太人不仅反抗反闪族者对他们的敌视态度,也反对非本真犹太人的逃避态度。他们不仅承认自己是犹太人而已,更把犹太人的身份淋漓尽致表现出来,不退缩、不畏惧,就算面对羞辱也要坚持下去。他们深切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境,更勇于承担自己的选择后果,为它负起完全的责任。

本真的犹太人不掩饰自己的身份,不愿意隐藏在“一般人”里,他“放弃普遍人的迷思(the myth of universal man)”(ASJ,136),愿意接受自身的文化历史。就算必须当个倒霉鬼,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他也宁可如此而不愿自我欺骗。他不会随便贬低自己的文化,不仅拥抱自己的文化,更拥抱自己的族群成员,不对他们抱持如反闪族主义者般的鄙视态度。他非常清楚自己的非人处境,但他勇于接受一切,甚至为之殉难也在所不惜,他能够在羞辱中找到他的骄傲,绝不选择逃避。(ASJ,136)

本真的犹太人就是一个能够创造自己的人,一个真正成就完整个人的人,他“具有作为人该有的形上学视域”(ASJ,137)。这意味着,他的焦虑不再是他在社会上能够占有什么样的位置,而是可以直接问,他在宇宙中所占的是什么位置。唯有此时,他的焦虑才首度是形上学式的。(ASJ,137)

一个具有形上学焦虑的本真犹太人,才是真正的人,他不必隐藏自身于“一般人”,更不必标榜自己的特殊文化身份。他虽清楚自己的文化族群身分,但绝不刻意突出该特色来自我标榜,仅是自然而然的表现而已。但正是这样自然的文化身份让他显示为具有特定文化色彩的人,再也不是欠缺文化特色的“一般人”。

本真的犹太人追求的是,在他们自我肯定的同时,也愿意让自身的文化族群身份被世界所肯定。

结 语

本文以上所言沙特有关于本真犹太人的论述,可以说对于我们思考于前言所提出的问题:“面对文化族群认同问题,人们不经意容易陷入两种极端态度:要不是过于肯定文化上的自我认同,就是加以漠视。前一种情形通常表现为带着保守既有文化的态度倾向;后一种情形往往渴望超越由任何文化传统所带来的局限,在此之外是否存在其它的可能性?”是颇有启发意义的。沙特所描绘的本真犹太人让我们明白,放弃自我族群文化身份的作法不代表真的就能够达到与他人无异的境地,人该勇于面对自身,肯定自身文化族群的身份,但同时也不该过度自我标榜。身而为人,在纯粹意识与身体之间过度摆荡,到头来只会让自己陷入不良信念的窠臼而无法自拔。活在世界上,人必须充分体认一项事实,他既不可能成为完全脱离身体而如上帝般只管进行思考活动的纯粹意识,也不可能仅仅是任人摆布的躯体存在而已。一个想要在现实世界上过着有意义生活的人,在先决条件上就是必须摆脱只想成为上帝般的纯然沉思者,也必须放弃把自己当作欠缺任何主控权的躯壳这类的不良信念或虚假意识,而是务实体认自己无非就是藉由身体在世界上进行思考活动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时时刻刻在面临各式各样处境,而不得不做出抉择与选择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自然也不会带着不良信念去处理自身的文化族群身份,他不轻易放弃自身的身份,但在勇于承担自身的文化族群身份之同时,也不刻意地去标榜它。就文化族群问题而言,这正是沙特的存在主义思想与批判反闪族主义思想所带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

(责任编辑 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