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樱木》“樱木”、“君子”辨说

作者: 周春健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周春健

【摘要】《周南·樛木》一诗有两个关键词:一为“樛木”,一为“君子”。二词的解说,与整首诗义关联密切。无论

“樛木”还是“君子”,现代诗学背景下所作说解与古典诗学背景下之说解均相去甚远。对待传统说解的态度,不能简单斥为“好笑”或“附会”,而应当审慎地理会其背后的历史背景及思想内涵,方有可能真正理解《诗》义,并有可能真正实现学术传统的接续和发扬。

【关键词】《诗经》;《樛木》;主题;古典诗学;现代诗学

中图分类号:I207. 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1) 05 -0091 -06

《樛木》是今本《毛诗·周南》的第四首,全诗三章,章四句。诗云: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据马银琴考证:“《樛木》诗云:‘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小雅·南有嘉鱼》有‘南有樛木,甘瓠累之’句,《小雅·南山有台》、《采菽》有‘乐只君子’句,《采菽》、《鸳鸯》有‘福禄申之’、 ‘福禄绥之’、‘福禄宜之’等句。《樛木》通套各诗成句而作,全篇使用套语结构,其创作时代应晚于上述诸诗。另外,根据《樛木》的颂赞内容与上述诸诗相同却不入《雅》来看,时代的先后造成的音乐上的差异应是最主要的原因。据此可以判定《樛木》为东周王室乐歌。”

整首诗有两个关键词,堪称“诗眼”:一是“樛木”,一是“君子”。二词一为物,一为人,然对其属性作不同解说,对其身份作不同判定,所呈现出来的诗义也迥然相异。抓住了这两个关键词,也便抓住了《樛木》诗义的要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樛木”和“君子”,古代经师和现代学人的解说理路明显有别,由之亦可窥见古典诗学与现代诗学面目不同之一斑。

一、“樛木”义辨

《毛诗序》云:“《樛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毛亨《诂训传》不释《诗序》,于首章“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下解曰:“兴也。南,南土也。木下曲日樛。南土之葛藟茂盛。” 《毛传》虽释“樛”日“木下曲”,但如此解说并看不出与诗义的直接关联。郑玄作《笺》,基本沿遵《诗序》《毛传》并申发其义,首释《诗序》云:“后妃能和谐众妾,不嫉妒其容貌,恒以善言逮下而安之。”又解首章云:“木枝以下垂之故,故葛也藟也得累而蔓之,而上下俱盛。兴者,喻后妃能以惠下逮众妾,使得其次序,则众妾上附事之,而礼义亦俱盛。”这里的“木枝下垂”,无疑即《毛传》“木下曲”之意。关键在于,所谓“下逮众妾,上附事之,礼义俱盛”之兴义,便把“木下曲”与《樛木》之诗教义有机结合起来了。

这一诗教义于经学时代的实际应用,宋人张纲的《经筵诗讲义》体现得尤为充分:

后妃正位宫闱,同体天王。顾夫人、嫔妇之属,贵贱之势,固有间矣。惟贵贱之势有间,故每以逮下为难。《小星》言惠及下而曰:“夫人无妒忌之行。”《樛木》言逮下而曰:“无嫉妒之心。”然则逮下之事,唯无妒忌者能之耳。木上竦曰乔,下曲日樛。乔则与物绝,故曰“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樛则与物接,故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葛藟,在下之物也,以木之樛,故得附丽以上。喻嫔妇之属,所处在下,以后妃有逮下之德,故亦得进御于其君。若是者,上恩达于下,下情通于上,闺门之内,不失其和矣。文王之治,始于忧勤,终于逸乐。后妃逮下,而闺门以和,则内治成矣。文王安得而不乐哉?惟乐其内治之成,所以能安享福禄,故曰“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不难看出,张纲解说此诗的一个重要关节点,依然是“樛木”。他不但遵从毛说,释“樛”为“下曲”,而且将“下曲”之“樛”与“上竦”之“乔”对举,言“乔则与物绝”,“樛则与物接”。据《诗序》义,“樛”断然不可能指“不可休息”之“乔木”。

问题来了。据学者考证,汉代《韩诗》《鲁诗》之文本与《毛诗》并不相同,“樛”或皆作“朻”。清人王先谦即云: “韩‘樛’作‘朻’……《释文》:‘木下曲曰樛。马融、《韩诗》本并作“朻”。《说文》以“利”为“木高”。’胡承珙云:‘马习《鲁诗》,疑鲁本作“利”,与韩同也。”’“朻”字之义,《说文·木部》云:“利,高木也。从木,丩声。”《说文》解“樛”则云: “樛,下句(按:音gou,曲也)曰樛。从木,翏声。”显然, “朻”与“樛”形不同,义相异。《说文》“高木”与“下句”相对,则“高木”义近“乔木”。

如此一来,便与《毛诗序》、郑玄、张纲等人的解说路径发生了冲突。如何看待这一矛盾现象?

其一,从今文三家诗的角度。若诗句作“南有利木”,且字义遵《说文》之解,《毛诗》一派确实难以解说圆通,但三家诗与《毛诗》说解并不一致。在三家诗解说系统下,“利”字之义并非如在《毛诗》系统下显得那样至关紧要。王先谦即云:

《文选》潘安仁《寡妇赋》云:“伊女子之有行兮,爰奉嫔于高族。承庆云之光覆兮,荷君子之惠渥。顾葛藟之蔓延兮,托微茎于樛木。”《李注》: “葛、藟,二草名也。言二草之托樛木,喻妇人之托夫家也。《诗》曰:‘南有楞木,葛藟累之。”’案,潘以女子之奉君子,如葛藟之托樛木。李引此诗为释,是古义相承如此,不以“樛木”喻“后妃”、 “葛藟”喻“众妾”也。且诗明以“樛木”、“君子”相对为文,无“后妃逮下”、“不妒忌众妾”意。《文选》班孟坚《幽通赋》: “葛绵绵于樛木兮,咏南风以为绥。”《李注》引曹大家曰:“《诗·周南·国风》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此是安乐之象也。”潘、李所用诗义,不能明为何家。大家用齐义而说此诗,亦不及“后妃逮下”,知三家与毛异也。

可见,三家诗认为此诗乃表“安乐之象”,与“后妃逮下”毫不相干。在这一诗义前提下,即便释“朻”为“乔木”,整诗也仍可以营造出“安乐之象”的氛围;或者至少不会像《毛诗》那样,唯有释“樛”为“下曲”,方可解说其“下逮众妾,上附事之”之“礼义俱盛”局面,进而传达其“后妃逮下,无嫉妒之心”之旨。不过即便如此,王先谦仍释“利”为“下句”之义,且以“利”为正字,“樛”为借字:

桂馥云:“(下句曰樛,)此与‘利’字训互误。《说文》:‘丩,相纠缭也。’与‘下句’意合。‘翏,高飞也。’与‘木高’意合。《释木》‘下句曰利。’ 《释文》: ‘本又作樛,同。’‘糁’、‘利’二字,同声相通。”愚案:桂说是,盖古书以二字音同,转写互误,宜据以订正。《文选·高唐赋》《李注》引《尔雅》作“下句日纠”。“朻”与“纠”音义同,纠缭相结,正枝曲下垂之状,明《释文》“又作”本为误。韩作“利”,正字。毛作“樛”,借字。

相对而言,王先谦释“朻”为“下句”,更带有一点语言修辞学的意义,而于诗旨无有大碍。若按《毛诗》说,“木上竦曰乔,乔则与物绝”,则断然不能表达“后妃逮下”之意。

其二,从《毛诗》维护者的角度。既然《说文》释“朻”为“下句”与《毛诗》诗义解说产生冲突,维护《毛诗》一派学者便从其他文献找寻依据,他们首先想到了《尔雅》。《尔雅·释木》云: “句如羽,乔。下句日朻,上句日乔。” “利”之解与《说文》恰好相反,却正符合《毛诗》之义。学者们又找到了两条殊途同归的解决路径:一是承认《毛诗》与三家诗用字的不同,而释“朻”为“樛”的声近假借字, “朻”非“乔”义。清代武进人臧琳《经义杂记》卷6“樛木或作利木”条即云:

《尔雅·释木》: “下句日利,上句日乔。”而《毛传》及诗《正义》作曲者,盖曲、句义同。或古本《尔雅》作曲。又《释木》释文云:“利,居划反,本又作樛,同《字林》九稠反。”《诗》释文引《字林》:樛,九稠反;利,己周反。二字有别。《尔雅》当同《毛传》、《说文》、《字林》作樛,而今本作利。《说文》樛、利义别,而《韩诗》及马融本皆作利,盖是声近假借字,其义则不为高木也(又疑《说文》利为樛之重文,今本是后人窜改)。

二是释“樛”为“利”之假借字,而以“朻”为正字,并指出《说文》诸注本“删樛存利”之谬误。清人夏辛铭《读毛诗日记》云:

《诗》以樛木之下曲兴后妃之下逮,与《尔雅》“下句日朻”合,其训为“下句”,其字正当作“朻”矣。樛从翏声,《说文》:“翏,高飞貌。”又《风部》:“飂,高风也。”从翏之字有高义,故高木之字作樛。樛、利音同义异,而同部得相假借。《诗》作樛木者,正利之假字。二徐本《说文》于樛下云“下句日樛”,利下云“高木也”,必后人传写之误。《尔雅》“下句日利”,其字作利,则《说文》“下句日利”亦必作利可知。若《尔雅》释文利又作樛,此则后人见诗作樛木,据以妄改耳。利、樛字虽通假,义实各异。段玉裁《解字注》删樛存利,并二义而一之,失许氏之旨矣。

臧、夏二家之解,皆从维护《毛诗》立场立论,不约而同地依据《尔雅》,指摘《说文》及各家注本之误,试图消除《说文》释“利”为“木高”所带来的与《毛诗》义的矛盾。

与经学时代说解不同,在现代诗学背景下,学者们打破“家法”,不再顾及汉代四家诗的经学分派。即便某些字词训释与《毛诗》或三家诗一致,视角也迥乎不同。现代学者的意图是摆脱经学束缚,探求《诗》之本相,可在实际解说过程中又很大程度上遭遇了来自现时代的思想羁绊。比如高亨先生释“樛”为“高木也”,以“葛藟累之”意为“作者以葛蔓攀附高树比喻自己攀附贵族”,而解说全诗主题为:“作者攀附一个贵族,得到好处,因作这首诗为贵族祝福。”又如陈子展先生云:

樛木是什么木? 《毛传》说: “木下曲日樛。”这是恶木,无用之木,拿来象征剥削人的统治阶级可算恰切,而且在歌颂之中带有讽刺的意味。三家诗樛或作利。《说文》“利”下云:“高木也。”倘若不是因为这二字同声相通,借利为樛,则利是高木,拿来象征压迫人的统治阶级倒也未尝不可。不过高木可能有用,不能解作恶木。这样,就只见诗有阶级协调的意义,却看不出它含有阶级斗争的意义,显然三家义不如毛义为长。

高、陈二家之说,明显地受到了上世纪中叶以来“阶级论”的很大影响。放到《诗经》学史的历史长河中,他们的解说也不过是《诗经》的“现代义”而已,与“经学义”有别,但均不能等同于“《诗》本义”。扬之水先生采清人桂馥之说,谓:“毛传:‘南,南土也。木下曲日樛。’樛木之樛,《韩诗》作利,《说文·木部》: ‘利,高木也。’桂馥《说文义证》以为‘朻’、‘樛’二字之训互讹, ‘樛,当云高木也’。按此说是。此‘樛木’作‘高木’解,亦于诗意为合。”它表面与王先谦主张一致,但所解诗义却相去甚远:

密思深情,多半不离寻常日用之间,体物之心未尝不深细,不过总是就自然万物本来之象而言之,这也正是《诗》的质朴处和深厚处。至于努力为自然灌注道德的内核,则全是后人的心思,如同把《樛木》之意解作“后妃逮下”一样的好笑,这时候才真的感觉到《诗》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

站在现代,我们固然可以说“《诗》的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但对待《诗序》“后妃逮下”之说似乎不能只是觉得“好笑”,而应当非常严肃地去探究“后妃逮下”背后的深刻思想内涵。

二、“君子”身份辨说

《樛木》诗中,每章之第三句“乐只君子”重章复沓,反复咏唱,是表达诗人情感的又一重要关节。“君子”身份所指,亦与整诗之义密切关联。历代之说,大端有六:

1.“君子”指“文王”,《樛木》为“美后妃逮下”之作

此派以《郑笺》《孔疏》为代表,郑、孔二家大体皆以《毛诗序》为依据。首章“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下,《郑笺》云:“妃妾以礼义相与和,又能以礼乐乐其君子,使为福禄所安。”《孔疏》云:“言又能以礼乐乐其君子者,妃妾相与既有礼义,又以此礼义施于君子,所以言又也。所以得乐君子者,以内和而家治,则天下化之,四方感德,乐事文王,而此为福禄所安也。”二家皆以“南有樛木,葛藟累之”兴“后妃逮下”之意,“君子”乃相对“后妃”而言,孔颖达则径释为”文王”。

后世不少学者沿遵此说,南宋张纲《经筵诗讲义》,即以“樛木”喻后妃,“君子”指文王。明人张次仲引宋吕祖谦之说曰:“吕伯恭日,君子指文王,谓后如如此,乐哉君子,福履绥之矣。”清姜炳璋亦云:“此言樛木下垂,故葛菡得以上附,喻后妃逮下则众妾皆得依托。此意已包括在上二句内,故下但言文王之福履可矣。君子指文王也。”清范家相则对诗教义有所发挥:“乐只君子,指文王也。后妃能逮下,众妾得进事于文王,犹樛木下垂而葛藟得引蔓以上附。有君夫人之贤,而君子之乐可知也。 《易》曰:‘夫妇得而家道成。’ 《传》曰: ‘一正家而国定。’福履是以绥之。”

2.“君子”指“后妃”,《樛木》为“众妾美后妃”之作

朱熹《诗集传》云:“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故众妾乐其德而称愿之曰: ‘南有樛木,则葛藟累之矣。乐只君子,则福履绥之矣。’”朱子这一说解,在全诗主题上与《诗序》并无二致,但“君子”所指发生了变化。《诗集传》又云:“君子,自众妾而指后妃,犹言小君内子也。”按朱子之说,“君子”当指“后妃”,此诗为“众妾美后妃之作”。

朱子之解针对郑、孔之说而发,甫一提出即引起了弟子的疑惑。《朱子语类》载:

(郑可学)问:“《樛木》诗‘乐只君子’,作后妃,亦无害否?”曰: “以文义推之,不得不作后妃。若作文王,恐太隔越了。某所著《诗传》,盖皆推寻其脉理,以平易求之,不敢用一豪私意。大抵古人道言语,自是不泥著。”

言语之间,朱子显得很自信。但君子“若作文王”,怎么个“太隔越”法?朱子并未直言,其弟子辅广发扬师说云:

此诗虽是兴体,然亦兼比意,与《关雎》同。故郑氏以为“木枝以下垂之故,故葛藟得累而蔓之,喻后妃能以意下逮众妾,故众妾得上附而事之”也。但先儒皆以“君子”为指人君而言,故张子曰: “室家安和,故其君子无所忧患。”而东莱先生亦主其说,然觉得语意隔蓦。众妾方乐后妃之逮下,未及美后妃而遂言人君,似非人情,故先生止以为指后妃如“小君内子”之说者,得之。所谓置心平易始知诗者,于此见矣。

元人刘瑾《诗传通释》、梁益《诗传旁通》,明人梁寅《诗演义》等,皆从朱熹之解。当然,后世也有学者反对,以为“君子”仍当指“文王”,如清李光地《榕村语录》载:“问:‘《樛木》篇所云‘乐只君子’, 《朱传》谓指后妃,犹言小君内子也。窃意‘君子’仍指‘文王’说。后妃能逮下,如樛木之芘葛藟,以致室家和理,天下化成,则文王膺受多祉矣。文王膺祉,则后妃之福履可知。于礼,祝嘏止及主人而不及主妇,亦以妇从夫故也。若祝后妃而略文王,反觉非体。如此解‘君子’二字,不用分疏,意味似尤深长。’曰:‘此说亦好。”’

3.“君子”指“文王”,《樛木》为“诸侯归心文王”之作

明代嘉靖年间,出现了两部《诗》学旧籍,一为子贡《诗传》,一为申培《诗说》。后经证实皆为伪作,作伪者或为浙江鄞县人丰坊。二书解《樛木》相似,然与《毛诗序》及朱熹之说均有差异。《伪诗传》云:“南国诸侯慕文王之德,而归心于周,赋《樛木》。” 《伪诗说》云:“《樛木》,诸侯慕文王之德而归心焉,故作此诗。”二家皆以“葛藟”与“樛木”乃比“诸侯”与“文王”,“君子”亦当指“文王”。这一说法引发了当时及后世学者激烈的争论。

明人何楷赞同“归心文王”之说,云:“《樛木》,南国诸侯归心文王也。诗以‘南有樛木’发端,与‘南有乔木’、‘南有嘉鱼’一例,自是南国之人咏其所见。子贡《传》、申培《说》皆以为南国诸侯慕文王之德而归心焉,是也……此言文王之德远及南方,如樛木之荫下,而凡弱小之国有所依归,如葛藟之得所系也,于是以福履祝之。《书》日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正谓此也。”清人黄中松则从反对朱熹以“君子”为“后妃”来推崇申培《诗说》:

朱子谓以文义推之,君子不得不指后妃。若指文王,恐太隔越了,故易《笺》义而证以“小君内子”之文。于诗之上下血脉固觉贯通,而后妃有君子之德即以君子目之,如世所称女中丈夫者乎?然此实出自朱子创解,经传称女人为君子者,未之概见,故后人多疑之。此朱子犹未尽去《序》之故也。申公说曰:“南国慕文王之德,归心于周,赋《樛木》。”直指为文王。其书虽伪托,其义实正大,绝去许多葛藤,亦说经之一快也。

明人朱朝瑛却斥《诗传》《诗说》“揣摩最巧,最易乱真”,云:

《序》曰:“后妃逮下也。”《伪子贡传》云:“南国诸侯慕文王之德,而归心于周,赋《樛木》。”诚如是,则此诗当为雅,不当为风矣。《序》曰:“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故凡咏文王之德者皆属之雅,咏后妃之德皆属之风。风者.言化起于幽微无形之可即也。或日,其属于风者,以音律相近也,是固然矣。然风雅音律之异,必在巨细之间,岂以诸侯颂美方伯而作詹詹细响乎?《伪传》揣摩最巧,最易乱真,不可以不辨。

4.“君子”指“国君”,《樛木》为“群臣颂其君”之作

还有一类说法,以为“君子”未必确指“文王”,可以推广而至于指“国君”,则《樛木》之诗,当为“群臣颂其君”之作。三家诗即持此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 “君子,国君也。”崔述《读风偶识》亦云:

《螽斯》之旨,当如《序传》所云。若《樛木》,则未有以见其必为女子而非男子也。玩其词意,颇与《南有嘉鱼》、《南山有台》之诗相类,或为群臣颂祷其君亦未可知。此二诗者,皆上惠恤其下,而下爱敬其上之诗。文王、太姒之德固当如是,即被文王、太姒之化及沐其遗泽者,亦当有之。

这一解说,只是对郑、孔之说的推衍,诗旨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5.“君子”指“贵族”,《樛木》为“祝福贵族”之作

如上四说,均属经学时代对《樛木》的解说。进入现代,普遍反对《毛诗序》,解说《樛木》的思路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代表性的说法有二:第一种解“君子”为“贵族”,以《樛木》为“祝福贵族”之作。吴闽生《诗义会通》称:

此诗但言君子盛德福履之厚,本与后妃无涉。“南有樛木,葛藟累之”者,言木下曲则葛藟缘之以致其高;君子作人,则士依之以成其德。诗意止此。《序》所谓“后妃逮下,无嫉妒之心”,乃拘牵傅会之词,不足置信。

前文所及高亨先生之说,亦以“君子”为“贵族”。陈子展先生之解,也还是摆脱不了时代的局限。他说:“这像是奴隶社会里歌颂主子的诗,可能是采自民间风。这诗用葛藟附托樛木的形象,来象征奴隶依从主子的关系。”

6.“君子”指“丈夫”,《樛木》为“祝福丈夫”之作

现代第二种代表性说法,便是以“君子”为“丈夫”,解《樛木》为“女子祝福丈夫”之诗。在这一前提下,有学者认为《樛木》“贺新婚也”(闻一多:《风诗类抄》)或“这是一首祝贺新郎的诗。这位新郎,作者称他为君子,当然是上层人物”;有学者则认为“诗经中的‘君子’,多是恋爱中的女子对情人或已婚的妇人对丈夫的称谓”。《樛木》一诗纯粹描写妻子对丈夫的祝福,杨合鸣、李中华的说法比较典型:

《樛木》确是一首表现女子对丈夫的爱情与美好祝愿的诗。它以大树枝条垂拂隐寓丈夫对自己的爱情与护持之意,又以葛蔓盘裹、蒙盖、缠绕大树隐寓自己对丈夫的相倚相亲之意,并且反复地祝愿丈夫幸福、平安、有所成功,从而表达了她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不管解“君子”为“贵族”抑或“丈夫”,现代意义上解诗都拥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樛木》一诗与“后妃逮下”或“文王之化”毫无干系。这是对《毛诗序》的最大反动,也是现代诗学区别于古典诗学的生动体现。

三、“本相”是什么?

对自古至今关于“樛木”及“君子”的纷纭众说作了一番细致梳理后,我们不禁要问:“樛木”、“君子”到底何所指?《樛木》乃至整部《诗经》的“本相”到底是什么?由《樛木》一诗,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古典诗学与现代诗学在解说理路上的差异,可是完全摒弃了《毛诗序》的现代诗学,一定比古典诗学更接近《诗》之本相吗?这些问题,似乎都不易回答。“《诗》无达诂”,此话诚然!不过也还是有一些基本原则,可以指导我们能够相对客观地审读理解《诗经》:首先,在看待众说时,不能将其放置在同一个平面,而应充分理会每种说法产生的历史时代及其背后的深层政治学术背景,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知人论世”;其次,诗义有着多个层次,比如《诗》有本义,有编诗义,有经学义,有现代义等等,而传统“经学诗教义”的形成,也经历了“层累”的过程,需要以历史的眼光、审慎的态度仔细绎;又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切不可简单地以为“今胜于古”,许多思想及学说的形成常常靠某些因缘际会,而这与“古今”的时间概念并无必然联系,所以对于古代学者的论断,我们应该心怀敬意地理析,而不能想当然地斥为“好笑”或“附会”。

对于《樛木》一诗而言,窃以为清代《诗经》学“独立思考派”之代表人物方玉润,说得最为通达,录之如下:

《小序》谓“后妃逮下”, 《大序》遂衍为“无嫉妒之心”, 《集传》因之,谓众妾之颂后妃,似矣。然诗词并无乐德意,而何以见其无嫉妒心耶?观累、荒、萦等字有缠绵依附之意,如茑萝之施松柏,似于夫妇为近。而《伪传》又云:“南国诸侯慕文王之化,而归心于周。”其说亦是。总之,君臣夫妇,义本相通,诗人亦不过藉夫妇情以喻君臣义,其词愈婉,其情愈深,即谓之实指文王,亦奚不可?而必归诸众妾作,则固矣!

(责任编辑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