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一庞蒂与自然

作者:[法]勒诺·巴尔巴拉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法]勒诺·巴尔巴拉/著 王亚娟/译 钱捷/校

【摘要】自然课程与梅洛一庞蒂对本体论突破所做的修正相符合,因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把对自然的追问深植于知觉现象学之后的思想运动中。在他看来,知觉现象学所通向的对语言表达的分析展现了意义作为建制( institu-tian)的定义,梅洛一庞蒂将它理解为使表达自得(appropriation expressive)的开放系列肇始的东西。正是这种建制理论使对被感知事物的分析转向自然反思的方向:被感知事物是区别于被制定的事物(I’institue)的自然事物。自然是“非构造的,非制定的”,因此是表达的源泉。本文认为以下四个命题可以用来概括自然哲学:(1)“全体并不比部分更不真实”;(2)存在一种否定的实在,因此在存在和虚无之间不存在二择一;(3)自然事件并不具有惟一的时空定域;(4)只有作为发生性的普遍性。

【关键词】知觉;表达;本体论;自然

中图分类号:B565. 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0) 06 -0057 -10

在梅洛一庞蒂那里,自然概念成为独立反思的对象出现得很晚。直到1956-57年,梅洛一庞蒂仍然以非批判的方式使用这个概念并赋予它通行的哲学意义。如此,《行为的结构》以下面这段话开始,“我们的目的是理解意识与有机的、心理的甚至社会的自然的关系。我们在此把自然理解为彼此外在并且通过因果关系联接起来的众多事件。”梅洛一庞蒂在此所采用的正是笛卡尔和康德共有的古典自然概念,尽管毫无疑问,通过在这种自然的深处探究它向之呈现的某种意识涌现的可能性,他被引向质疑为古典作家所共有的自然主义的词义。如同不可还原到超绝意识那样不可还原到自然因果性的本己身体的发现,明确地允许设想意识在自然中的某种嵌入,这种嵌入并不排除自然以被感知世界的形式在意识之中的呈现。尽管如此,在整个《知觉现象学》中,自然本身的视域仍作为由诸规则支配的客观事件的整体而存在。因此,举例来说,梅洛一庞蒂在对空间的长篇决定性分析中揭示了空间——他称这些空间为人类学的——的特殊性,在该分析的结尾处他总结说:“必须理解实存如何仅以运动便在其周围投射出一些世界并使之在唯一的自然世界之上显现出来,这些世界对我遮蔽客观性,并将这种客观性规定为意识的目的论的目标。”相关于物体性实存的、被感知的世界,明确地内嵌于自然深处,这自然给这个世界规定了一个客观性的视域。知觉现象学揭示了知觉层的描述性特殊性,但是它没有继续追问这一知觉层与实在自身的关系:被感知世界的发现似乎并不必然质疑自然的存在意义。

因此,只是在法兰西学院开课时自然才成为特定追问的对象。然而,如果我们涉及的是公开的课程,我们会惊讶于该课程本身没有任何预先的哲学确认,在第一年便包含了自然概念的(历史的)演变。相反,如果我们参照学年结束时拟定的摘要,我们发现这一可说是不适时的选择受到如下需求的激发,那就是要跳出当代哲学陷入其中的困境。因为梅洛一庞蒂注意到自然哲学身处的废墟中包含着某些精神、历史和人类的概念。这是,他写道,“我们自己对于将它们呈现为纯粹否定性的许可。相反地,在重返自然的哲学时,我们仅仪是从表面上绕开了这些主要问题,我们寻求的是为它们准备一个非唯物论的解决途径。将自然主义完全放在一边,一种忽略自然的本体论将自身置于非物体性巾,并且出于同样的原因,给出了一种人类、精神和历史的非真实形象。”因此,这种对自然反思的动机表现为一种重新平衡的和可说是回溯性探问的必要性,我们一会儿将看到这个问题的关键。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预先的哲学确认不仅在摘要中而且在课程自身中占据了越来越多的篇幅。这样,在只留下了注释的第三年课程(1959-1960)的导论中,我们特别地读到:“自然作为整体存在之叶或层面( feuillet ou couche de IEtretotal)——自然的本体论作为朝向本体论的道路(我们在这里情愿选择的道路,因为自然概念的演化是一种更加令人信服的预备知识),清楚地展示了本体论转向的必要性。”哲学的风格已经改变:对自然的追问处于明确的本体论计划中,借助自然的研究方法的优先性特征取决于自然本身的历史,就像在它之中暴露出一个称之为转向的理论困境。

那么,如果我们现在参阅梅洛一庞蒂对《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所作的注记,我们会注意到课程并没有限定对自然问题的取向,而恰恰相反,它逐渐渗透了本体论的精心设计。我想以他留给我们的《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的提纲为证据,这些提纲预见了所有关于自然的部分,而且展现了该问题被赋予的地位的演变。在更早的提纲中(59年末60年初),自然似乎要么是以“存在与世界”为题的第一部分的章节;要么是紧随关于世界部分的独立的第二部分。无论怎样,看来清楚的是自然被认为从属于一个本源方面的研究,梅洛一庞蒂将其命名为纵向的世界或原始的存在( etre brut)。相反,在最后的提纲中(60年末),研究工作被认为是依据自然与逻各斯的对立而构成的(例如:I.可见的与自然;II.不可见的与逻各斯)。因此,有关纵向世界的研究本身指的是对自然的反思。我们看到,在这关于自然的课程中,没有任何预示,某种决定性的东西就出现了。首先,这一课程显然与将梅洛一庞蒂引向本体论的转向处于同一时期,而且对本体论问题的设计本身与对自然的反思不可分割。因此我们必须尝试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一经由自然达到本体论的过渡。其次——这是对自然的反思的最终视域——我们能够自问在何种程度上本体论在其中被设计的那个基本要素没有将它转向一个远离现象学的方向。换句话说,如果梅洛一庞蒂是通过对自然的追问来设计本体论的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么询问这种本体论在何种程度上没有使用自然哲学的形式就是合理的,而且这件事有待对其特性加以确定。

因此首先我们必须尝试表明对自然的追问与梅洛一庞蒂思想的精细变化相符合,这一变化处于整个思想运动之中。《知觉现象学》具有一个本质上批判的和描述性的志向:它涉及的是批露理智主义(及其同谋者经验主义)的知觉概念,从而揭示如此被感知的事物,它们被从沉积其上的理想化中解放出来。然而对直接者(immediat)的返回本身并非直接:在梅洛一庞蒂那里,它需要一种具有独特意义的现象学还原。事实上,依据胡塞尔本人称之为笛卡尔式的道路,继续一种直接的道路我们会冒这样的风险,即将感知的“我思”等同于反思的“我思”,将感知的世界降低为已经客观化的世界。正是这一点确认了格式塔生理学和格式塔心理学所造成的曲折。因为这涉及到表明科学被它自身的结论引向重构它如下意义上的自发本体论,它以行为的名义发现了一种不处于客观世界中然而却没有与我思相混淆的实存方式。故而,梅洛一庞蒂的还原在其本源形式下被理解为通过心理学和格式塔生理学的手段对肉身化主体的还原,而被感知的世界于是成其为世界,这世界不再由这个肉身化主体所构成,而是与它相关的或是它所寓居的世界。因此《知觉现象学》本质上乃是一种对埋藏于客观化活动层面下的感知层面进行挖掘的考古学工作。

然而,在《知觉现象学》阶段,这种对被感知者的描述的意义和确切范围并没有被明确地主题化。而且,正如我们已经察觉到的,本己身体的真实地位以及相关的被感知世界的存在意义并未清楚地确立:感知生活的特殊性具有一种超绝的意义,还是仅仅具有心理学的意义?被感知的世界规定自然抑或它处于一种本身能够被知性所理解的自然之中?这里涉及的完全是认识的问题;正如梅洛一庞蒂在法兰西学院竞选职位的文本中所写的那样:“如果我们现在在被感知者之上考虑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场,其中精神试图拥有真理并自己确定对象,由此达到与我们处境的特性无关的普遍知识,则被感知者的秩序不就成了纯粹的假象而纯粹知性不就是认识的一种新源泉,与之相比我们对世界感知性的熟知仅仅是一种未定型的雏形吗?”这一问题指引着梅洛一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之后十年内的研究方向:它关系到在这一著作成果基础上设计一个真理理论。这等于说要显示被感知对象的存在方式具有一种普遍意义,这种存在方式不是作为实证的意义统一,而是在感知方面隐约显露的一种风格统一:因此对被感知世界的描述能够产生一种知觉的哲学,这种哲学在一切能够为我们而存在的事物深处揭示出一种相同的存在方式,这就是为什么真理的理论被构成为关于表达的理论的道理。不存在没有通过中介而获得真理的纯粹知性:正如感知的意义仅仅出现在感觉材料中,理想性的意义则是在语言学成分中被隐含地给出,纯粹知性本质上与话语行为相联系。因此,《知觉现象学》出版后的那些年被花在了设计一种表达理论上。这一理论包含两个不同的方面。一方面,它是一种根据语言学以及文学/艺术创造对本义上的表达的研究。它导向一种有关交互主体性的普遍理论,该理论与“思想乃至各种价值的交流,在某种文化内部以及超越于它的限制的某种单一历史中人类的共存”有关,表达的理论演变为历史的哲学。这两个方面的联接围绕“建制”概念进行。事实上,语言学表达与知觉相比,前者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前客观意义的潜在性有一种时间的意义:它与其可能更新的开放总和相一致。意义的统一仅仅是它的表达得以实现的均衡的轴心或原理。毋宁说意义是被制定的而不是被构成的,同样地,它为自己制定了一个未来。如梅洛一庞蒂所写的那样,通过建制我们必须理解的是“体验中赋予体验绵延之维的那些事件——与这些绵延之维相关一系列其他的体验将会获得意义,将形成一个可设想的序列或一段历史;或者仍然是那些事件,它们在我之中沉淀出一种意义,这种意义不是作为幸存者或剩余,而是作为对接续的召唤,对未来的需求”。我们因此看到,在将表达理解为建制的同时梅洛一庞蒂如何找到历史理论的要素。基于建制对表达理论的概括活动在法兰西学院前四年进行的讲座中是显而易见的:在语词和表达的研究之后,跟随的是引向反思历史与辩证法的有关建制的讲座。

我们必须在这一语境下理解对自然追问的出现。事实上,如果《知觉现象学》的缺陷产生了以理想性问题为核心因此也就是以表达问题为核心的反思,那么与此相对,这种反思改变了被感知事物的研究方式。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的视域中,终极问题就是关于表达与感知之间的,以及真理与体验之间的统一模式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要求基于对表达的研究的获得而重返被感知者。如梅洛一庞蒂在上文引用过的讲座的摘要中所说,如果我们想摆脱一种非唯物主义的观点,换句话说,有关人类和历史的一种虚构的观点,我们就必须探查表达的本源土壤。然而,显然因为它是根据建制理论而被理解的,故而这土壤被确定为自然。被感知的事物不再被理解为区别于衍生之物的直接之物,亦不是与理智之物相对的感性事物,因为它存在于由知觉开始的研究的语境中:从此以后它被理解为与制定的事物相对的自然之物。因此正是对逻各斯秩序的扩展和对照改变了《知觉现象学》的方向,导向了对自然的反思。与从知觉开始着手研究自然相反,梅洛一庞蒂从——作为前者最终要达到的——被理解为并非被制定的自然开始着手研究知觉。因此,被感知事物在新的对比系统中拥有一席之地,这一系统将能够特别地深入研究被感知事物的意义。在《知觉现象学》中,对被感知事物的存在意义的研究曾被知觉研究所中止,后一研究本身涉及本己身体。因此,它拥有一个本质上否定的范围,这阻碍了本体论研究的可能性。事实上,由于在身体存在层面上把握知觉主体,梅洛一庞蒂证明知觉不是如同在笛卡尔那里那样的对一种透明意义的智性领会,感知的意义总是肉身化的,简而言之,知觉体现了事实与意义的本源的统一。然而,从梅洛一庞蒂选择感知的主体作为研究角度时起,他就曾由于通过在运作中与知觉分歧的范畴来研究知觉而受到谴责:他或许能够以某种方式还原事实与意义之间的差异从而显示二者之间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仍将是事实与意义的统一。这就是为什么关于被感知事物的存在意义这一本体论的问题不能被问及的原因:在意识的视野中被感知事物立即被把握,而且由此,被感知事物的存在意义在被肉身化的、了解了这种意义的意识的相关项的存在意义中耗尽。可以说,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一庞蒂通过证明意义与事实之间的粘连关系为知觉去理智化:他未能将被感知事物理解为一种特殊存在。相反,从真理问题着手,也就是说在建制视域内,被感知事物不再退回到知觉,而是一种特殊存在,即自然存在——那里不存在主体与对象之间破坏性的裂痕。这里我们需要添加的是,鉴于我们曾试图澄清的语境,自然概念是某种类型存在之研究的种系概念,这种存在不是制定的:藉由自然,被讨论的问题是自然的存在——作为被感知事物的新名称——的存在意义。“自然的”并不规定什么属于自然;毋宁说后者看来至少在语言学上使被认为是一种特殊存在意义的自然存在客观化。梅洛一庞蒂在第三年的系列讲座的导言中阐明了这一点:他说对自然的彻底分析,“既不是对自然科学内在法则的简单反思,也不是诉诸自然,如同诉诸于一种独立的、明晰的存在,而是澄清自然的存在(etre-na-turel)或自然地存在(etre-naturellement)的意义。”我们看到对自然的追问可以被理解为对现象学悬搁的意义本身的转变,如果不是倒置的话。后者的终极目的是获得胡塞尔称之为自然态度的真正意义。然而,面对初始地指明我们与世界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它所包含的存在主张的这种态度,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都是可能的。我们可以强调如下事实,即自然态度是一种自发的而非主题化的态度。那么只有将它转换为一种反思的态度,或者毋宁说在这同一自发性中的活动中指明一种特定的思维方式,我们才能持有这种态度:由此对世界的论题加括号允许使我们的目光转向从一开始就作为该论题的基础者,即超绝自我的生活。依据胡塞尔的这一视角,自然态度的自然性具有一种本质上否定的意义,以至于它要求一种反思性的重新把握。然而我们也能够强调这一事实,即自然态度是教会我们以自然的本源意义(这还不是自然科学的意义)认识自然的态度:那么我们不再在它的自发性中发现知识的缺失,而是看到一种关于本源性的证据,也就是说一种符号化的缺失。依据梅洛一庞蒂的这一视角,只有通过澄清自然存在的意义我们才能把握自然态度的真实意义:我们不是从自然的中立化走向对超绝意识的确认,毋宁说是从对自然的阐明走向对意识的变革,甚至质疑。

不管怎样,这一语境明确了梅洛一庞蒂概述自然的预先定义的方式。很明显这只能是一种概述,因为对自然的历史概念的研究,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获得自然存在的意义。无论如何,我们所掌握的某些预先定义具有这种多有问题的语境的特征。这些定义结合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自然是原始之物,即不是被构造的事物,亦不是被制定的事物;由此得出自然的永恒性和稳固性观念”;然而,只要它不仅是表达的土壤还是其摇篮,只要追问的终极视域是知觉和表达的统一,自然便不能与原始的自在、无意义的黑夜相混淆,这就是为什么在讲座简短的导言中梅洛一庞蒂提到了phusis的原始意义: “到处都是自然,那里生活具有一种意义,然而那里没有思想……:有一种意义的东西就是自然,然而这种意义并不是由思想赋予。”我们惊讶于该定义与被感知事物的定义之间的相似性。一本未标明日期、未出版的笔记很好地总结了自然意义的双重内容,它与这样的表达相呼应:“描述一个自然的世界,其中还没有任何东西被言说、被符号化抑或被表达,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更加没有具体的过程,——但它不是无定形的、未完成的和没有意义的,它就是一个世界。”

由此,经过对真理问题的研究之后,该问题产生了建制的理论,在梅洛一庞蒂哲学中依然居于核心的知觉的追问变成了有关自然存在的追问。因此这一有关自然的漫长的系列讲座在两个阶段展开,我们需要理解其必要性:一方面是围绕互相对立的自然的人文主义观念和浪漫主义观念所进行的漫长的历史概览;另一方面是在第一年已经开始的对科学理论的细致研究。这一回顾本身是依据三个可预见的层面被组织起来:物理自然,生物以及人类身体。然而,严格地讲我们不能把在研究自然存在之前对自然观念的漫长的历史研究看作是一种预备,一种认同教学需求的方式。它是重要的,因为它使得能够以一种特殊的疑难的形式明确关于自然存在意义的问题。这种疑难本身产生于对某种张力的确认,并且始自一种不足,梅洛一庞蒂通过断言后者是构成本体论历史的——或者毋宁说历史地展现的本体论的——因素而终结了它。在这点上,历史叙述不再是完全外在于自然的哲学问题,而是内在于自然存在意义的规定性中。更加确切地说,正是借助于在这一点上作为西方本体论标志的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梅洛一庞蒂才发现了隐藏在自然存在问题之下的本体论的疑难。然而,他对笛卡尔的解读却是受到了伯格森在《创造性进化》中做出的形而上学批判的启发的。梅洛一庞蒂写道:“自在的对象是其所是,因为它不能是别的东西,我们有关自然存在作为自在对象的这种观念历史地、哲学地来自一种无限制的、无限的或自因的( causa sui)存在观念,而后一种存在观念则来自于对存在与虚无的一种二择一的选择。”因为自然与可能的虚无被放在一起权衡,它便被认为是始自一种无限存在的:只有凭借它的存在的充实( plenitude),它才能从虚无中涌现出来。然而,由于上帝的知性和意志的同一性,自然从头到尾就是对知性而言的被实现了的可能性;梅洛一庞蒂指出,这种本体论的复杂性“强迫任何的存在如果不想成为虚无,就必须没有空隙、没有任何隐藏可能性地充盈地存在。自然中不存在任何神秘的和被遮蔽的东西。自然必然是一个机械结构”。这一自然被完全外在于它的部分所界定,除了自然法则授予它的统一性之外它不拥有本己的统一性:它是顺生的自然。因此,如伯格森清楚地看到的,在可能的虚无基础上把握自然就是否认它具有否定性的任何固有形式,是将自然与可设想之物相混淆。然而存在与本质的统一这一论点在提出它的那一刻就应当被否定,这所依据的正是引致该论点提出的东西。事实上,由于存在与虚无被放在一起权衡,因而存在只能充实地存在着;然而出于同样的原因,它之存在就不是必然的,正因为如此,它的存在不仅遮蔽了本质,而且遮蔽了它在实存中的实现,在这种实现中没有关于这实现的思维。存在是在虚无的基础上被领会的,在这种意义上,必须承认一种外在于本质的纯粹实存的维度。这意味着,“在主张创生作用的偶然性的同时,笛卡尔坚持了自然的事实性,并使得与纯粹知性不同的另一种关于实存的自然的视角合法化。”因为,当自然存在的本质向知性呈现自身,也就是呈现于自然之光时,它的实存只有通过一种“自然倾向”才能被理解,这种自然倾向使我相信我的感觉被动地传递给我的东西实存价值。相应地,由知性观点所消解的灵魂与肉体的复合体,依据它之将我与赤裸的实存关联起来的能力而得到恢复。因此,梅洛一庞蒂将笛卡尔(自然之光/自然倾向中)的自然意义的二元性诠释为他所谓关于对象的本体论和关于实存者(或事件)的本体论之间的一种本体论张力——他展开了这一张力的所有维度——的标志。

不管这一追问的准确性如何,这里重要的是梅洛一庞蒂在追问中看到了一种刻画了西方本体论特性的两间性(ambiguite)的可说是课题性的显现:“难道还是到处都有这种双重的确定性吗:存在存在着,显象( apparence)仅仅是存在的一种显示和限制——而这些显象是我们通过‘存在’这个词所领会的东西的准则,在这一点上,自在的存在表现为不可把握的幽灵和悖谬的东西( Unding)?难道不是曾有过一种如人们所说的‘本体论复视’( diplopie ontologique,M.Blondel)的东西吗,在付出了那么多哲学努力之后我们仍不能期望一种对于它的理性还原,并且我们只能整个地——如同视觉取得若干单视图象以便做成一个唯一的图景一般——拥有它而无别的可能?”因此,本体论的历史在每一位思想家那里都揭示了通向自然的双重道路之间的张力:其一强调它对知性的确定性和透明性,另一则突出不可还原的事实性并因此倾向于重视感觉的观点。然而,这正是关于自然的疑难,这既不是坚持这种二元性,因为正如笛卡尔的研究所表明的,这种二元性将在某个时候导致一些不相容的论点;但也不是纯粹地、简单地超越这种二元性,因为所有将这两端还原为第三者的尝试迟早总会重现二元性。这正是支配了自然研究的困难所在:我们不能坚持二元性,但却不存在任何可能的综合。这恰与一份未刊稿相契合(58-59):“二元论的价值——或者不如说对将诉诸于‘中介’本体论的说明性一元论的拒斥。我寻求一个本体论领域,那种统一了对象和意识的场……但是这个场,这个原始的存在(即无生命的自然和有机体的存在)不应当被理解为将会被裁剪为对象、意识、因果性秩序以及意义序列的布料。”因此如梅洛一庞蒂写道的,唯一的出路在于“拥有”二元性,也就是说,依据视觉的比较确定一个本原性的平面,在其上消融了这种二元性,但是后者仍然根植于此平面的深处以至于可能在其间生成。问题在于揭示自然存在的本原意义,点状事件和确定对象的二元性如同这种自然存在的一幅抽象画。这就要求我们破除经典形而上学之特性的本体论的复杂性,它的核心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于虚无、本质和存在的三重性(事实上这从未被梅洛一庞蒂课题化):正是依据,与虚无之被作为存在的先决条件提出同样的行动,存在被等同于可认识的事物,且这种同一遭到了处于本质之外的纯粹事实性的出现的拒斥。换句话说,这里涉及的就是作为属种性实在的确定时空事件(occurences)总和的自然的(可说是)明晰的概念。

因此我们提出的问题与进入这一自然存在的模式有关。在纯粹哲学总是受到本体论复视威胁的情况下,正是在现代科学自身的领土上,梅洛一庞蒂发现质疑支配经典概念的本体论复杂性的根据,这就是为什么对自然概念的历史扫视通向了对近代科学中自然观念的地位的研究。正如他在课程笔记中所写,如果由于科学不是哲学,我们不能要求科学对现成的( toute faite)自然给出一个新概念的话,“我们却发现在其中消除关于自然错误概念的理由”。换句话说,如果科学普遍地由那些素朴的本体论前提所支持,那么科学自身的结论将把它引向一种觉悟和对这些前提的改造,以便至少指出一种新的自然哲学之路:“物理学内部的批判使得我们意识到被感知的世界……知识的媒介使我们间接地以一种否定的方式重新发现了先前的理想化使我们遗忘了的被感知的世界”。这里我们找到了《行为的结构》中所使用的方法:在科学的领域内,通过对其自身成见的内在批判,进行现象学的还原。正如在《行为的结构》中对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确认了对理智主义的批判并由此引出知觉意识一样,对于物理学以及现代生物学的结果的研究产生了对形而上学前提的批判,并导致了自然存在的一种新的规定性。尽管如此,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哲学没有做出贡献:相反,我们可以把与“浪漫主义”概念相关的历史陈述的第二部分解释为对于能够经由科学加以澄清的东西的一种初始的、至少是否定性的研究。

如同我们所能够期待的,对现代科学尤其是对生物学的研究废止了经典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构成性前提。我们可以将梅洛一庞蒂的自然概念概括为四个根本上互相联系的命题:(1)“全体并不比部分更不真实”(未刊稿);(2)存在一种否定的实在,因此在存在和虚无之间不存在二择一;(3)自然事件并不具有惟一的时空定域;(4)只有作为发生性的普遍性。让我们试着快速地解释每一个命题。在笛卡尔那里,我们发现源生者(le naturant)退回到上帝那一端,因此自然本身仅仅是其部分的总和,它不具有任何自身的统一。相反,正如对于伯格森的阅读使梅洛一庞蒂所预感到的那样,他在近代有关自然的概念中看到了自然存在内在的统一性的复兴。换句话说,存在一种自然的全体性( totalite).它不可还原为部分的总和,也不需要成为其他事物或诉诸于一个实证的原理。自然存在以整体的方式实存于这样一种状态中:每一个局域的部分里发生的事件和每一个时刻发生的事件依赖每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的,也就是所发生事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或者毋宁说,如果整体是实在的,那么剪切下来的时空部分就已经隶属于一种抽象:正如音符的实在性与曲调的实在性不可分割,这一时空确定的事件的实在性取决于对于整体发生了什么。这里我们拥有一个关于格式塔心理学在知觉水平上揭示的东西的很好的确证。这一确证首先能够在物理学层面上被获得。这正是梅洛一庞蒂对于相对论之修正牛顿物理学感兴趣的原因,这种修正揭示了时间和空间的一种构成性的关联,从而表明不可能选择一种绝对的观察点以在唯一的时间内部确定所有时间中的事件。梅洛一庞蒂以一种激进的方式描述现代物理学:“它研究巨大的存在( etre massif),在其中时间、空间、物质等,……必然不显现为众多并置的实在,而是一个未分化的实在”。事实上,梅洛一庞蒂在这里几乎将所有都归功于怀特海,后者占据了他著作整整一章的内容。因为通过将自然界定为进展或流变( passage,moving on),怀特海将它理解为一个巨大的事件(evenement mas-sif),从而在居于其中的东西构成了其本身的意义上,空间和时间远未构成自然,它们仅仅是这一整体事件中确定相互关系的抽象方式。我喜欢出自《自然的概念》的一个说法,梅洛一庞蒂文本可以说从头到尾都是对它的注解:“空间的根源处于事件的相互关系中,这些事件内在于作为实际可辨识的自然整体的一般事实中,即内在于作为现实的自然全体的唯一事件中。”然而,自然存在的这一总体性方面在有生命的自然的层面上被确证,实际上梅洛一庞蒂的课程本质上正是致力于有生命的自然。只要对行为或胚形成感兴趣,就能发现只有当我们承认有机体的每一个部分自身都包含了对整体形式的参照,我们才能阐明这些事实,只有有机体才是如此这般。有机体不是其部分的总和——因而我们摆脱了机械论;然而也不诉诸于一个超越性的原理——这就是何以生机论完全同样不适当的道理:有生命的东西就像是一种涡流,它仅仅是水,但它却赋予有生命的东西以形式。换言之,正如冈吉莱姆从他的角度充分地看到的,生命是相关于物理一化学水平而出现的。只有不再坚持分析的观点以及局域性现象,我们才能把握生命:梅洛一庞蒂说,有机体是一种宏观现象或包裹一现象(phenomene-enveloppe),它覆盖了局域一瞬间,它位于诸组分之间,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却没有处所。只有放弃对存在和粒子之间暗含的等同化,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实在性:“只有在一定的宏观观察尺度上生命才是可见的并且存在——但是在这一尺度上,生命完全是真实的、原始的。因此它与某种视觉相互联系。它并不像不可分的微粒那样自在地存在”。换言之,物理一化学与生命之间的区别是实体的和本体论的区别:物理一化学现象并不属于有机体的存在(如同戈德斯坦所指出的,梅洛一庞蒂在一份未刊稿中援引过)。

这一发现的结果就是对否定性的复兴,也就是说拒绝将否定性思考为与存在的巨大对立。事实上,如果全体只是其部分的总和同时又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它引导有机的现象)并因此是实在的,我们就必须接受一种否定的实在。如同梅洛一庞蒂清楚地写道:“有机体实在性设定了一种非巴门尼德式的存在,这是一种摆脱了存在与非存在两难的形式。因此我们能够谈论以这些实现为主题的在场,或者讲述诸事件集中在某种不在场周围”。每一个有机的事件都被全体所极化并因此永远不可能被实现为全体,而全体仅仅是这些事件现实化的模式。如此,生命借助一种“运作的( operant)非存在”,一种缺乏而被刻画——这种缺乏“不是对这或对那的缺乏”,并且正如伯格森已经指出的,这就是生命外在于对机械论和目的论二择一的选择的原因(它不是机械论因为有机体被未来所极化从而多于它自身;然而它也不从属于合目的性,因为使生命充满活力的不是超越性的和肯定的存在,并且有生命的东西的生成有赖于每一个实际的阶段)。梅洛—庞蒂精辟地说,“动物的发展( deploiement)如同与船只无关的航迹”。这将我们引向第三个规定性。

我们已经看到自然对存在与虚无的二择一的选择的屈服的后果是在存在与本质之间不可取消且不可理解的分化。相反地,很清楚,自然存在作为全体性,作为因此被存在包裹了它的某种否定性维度的东西,这种新的规定性的结果便消除这一分化。事实上,如果物理自然必须被理解为整体过程或巨大事件,那么其结果就是任何时空的局域化,如同怀特海称之为“点刹那”的东西,都已经是一个抽象,而且在其真实的结构中,即在自然结构中,事件跨越空间和时间,是超空间和超时间的。同样地,说这一生命进程(如细胞再生)借助了该进程明确地力图实现的不在场的形式,这就是认识到有机体的当下部分地与它的未来重叠了,或者毋宁说,有机体的当下只能是业已将来并仍在过去。如果动物旋律的主题仅仅是它的实现,而不需要与它的任一步骤相应,那么我们必须断定它的实存横贯了时间的复多性。以同样的方式,如果有机的整体不是其局域的部分之总和,且未借助某种超越性的原理,我们就必须承认它是以一种到处都在的( ubiquitaire)模式实存的,如同穿越并联结局域部分的东西。自然存在显示了一种非常独特的实存类型,我们可以将其定性为普遍的实存:在自然中或像自然那样实存,这并不是位于时空中某一点,自然的实存不是对本质的纯粹的、简单的实现。这并不意味着自然必须外在于时空,而是说时空不能为其中突发事件指定次序或中立的元素。实在不再意指实现,即在时空范围内对一种质性或规定性的纪录,但是时间化和空间化是质性所固有的。因此必须说自然事件并不存在于空间一时间中,而是作为空间一时间;它并不在空间一时间中展开,它展开空间一时间。

这样,我们开始时陈述的最后一个命题就被理解了:只有作为发生性的普遍性。事实上,说自然的实存是一种普遍的实存相当于承认除了实存着的普遍性外并无普遍性:普遍性只有作为跨越时间或空间的局域化的东西即“点刹那”时才有意义,因此普遍性与其借以自我实现的事件的多样性之间无法区分。就是在这里作为可以设想的规定性之总体的关于可能事物的经典概念自在地异于现实性,由此实在事物与可能事物之间区分本身便深刻地成为问题了。如同梅洛一庞蒂在一本曾命名为《动力形态学》的未刊稿中描述的,“与物质(如时空中的实存的分子)的消失一起,本质的问题也不见了。我们丝毫没有由世界返回到一种理智的、非时间的世界,而是恰恰相反,因为本质(类型,le style)本身是有生殖力的,因为本质唤起了多样性(而不是超越它)。”本质的普遍性仅仅意味着它的超空间性,归根结底也就是它所产生的事件的多样性:由此,我们可以说,在我们描述的意义上,空间一时间是本质的本质。对某些生命现象的研究确证了这一解读。例如,只要我们将性质的规定性与时空的局域性对立起来,拟态现象就总是难以理解的。当我们懂得存在着一些活化的亲缘关系,以及相似性不仅仅是精神在互相外在的个体之间建立的联系,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模式,它超越了时空性扩散,那么这些拟态现象就变得清楚了:在本质的统一性与时空的复多性之外,亲缘关系指定了自然存在的真实存在的意义。如同梅洛一庞蒂在同一份未刊稿中所指出的,我们不再问自己,“为什么儿童与其父母相似,而足为什么儿童是其父母。那些同样的自然规律为什么在这和在那都是有效的,硫磺为什么出现在许多事物中,但是这儿或那儿的是相同的硫磺……自然本身就是普遍的。”我们能够说自然在儿童是其父母的意义上存在(est,是):这样的一部分的硫磺和这样的其他部分的硫磺同时既相同又不同:它是实现了的亲缘关系、是有生殖力的相似性。这种直观源自于一种深刻的反柏拉图主义:硫磺是相同的,在这儿或那儿不同的是硫磺的理念。

我们不能断定所有的区别——例如有机体和它的实际显现之间的区别,都应被废除,并借口称本质与存在之间的分化是陈词滥调来鼓吹一种彻底的一元论。如果有机体还不是其所是,我们就应该承认它作为特殊的存在,区别于其实现模式。事情毋宁说在于询问如何能在本质与事实的二元性、可能性与实在的二元性之外思考这种区别。在我们看来,答案似乎存在于潜在——在伯格森和德勒兹将之课题化的意义上——之中:自然存在的存在是潜在的存在。因为,潜在物不是可能事物,它是作为潜在而实在的;然而它有一种“有待完成的实在性”,这就等于说它仅仅作为自身现实化的过程而实存,它必定是一种分化过程。实在不是实存中本质的一种不可理解的跳跃,而是对一种潜在性的现实化。潜在物仅仅是其现实化的总和,这些现实化是无限的,因为只有借助于现实化并作为其现实化的潜在物;然而它能自我区分,只要它确实是这种无限性的能力,并因此任何现实性都无法耗尽这种生殖力。

现在该总结这一关于梅洛一庞蒂对自然的研究方法的阐明了。如我们在开篇时所指出的,有关自然的全部问题都取决于设计一种知觉哲学的意愿,也就是说表明知觉分析有让我们分析现象甚至真理的功能;这就是为什么被感知事物被理解为非制定的事物的,即自然的原因。换句话说,问题是表明在《知觉现象学》中描述的被感知的存在拥有一种本体论的意义,它符合存在的终极意义,即确定所有以实在性为目的的事物都要满足的条件。然而,这完全是对自然的反思所能够确立的东西。因为说自然存在是宏观现象,这就是断言自然的实在性本身包含了它的可感知性:除了被感知的存在总体更无其他。既然我只能,例如,将有机体理解为整体性的现象,我们必须断定自然对可感知性的构成性参照并没有否认它的实在性:“以一种更贴近的观点来寻找实在,这可能会走向错误的方向。或许我们必须选择相反的道路。实在可能并不急切地被显象获得,它可能就是显象。全部都来自于我们的知识理想,它将存在变成了单纯的实事(blosse Sa-che, Husserl)。然而,为了只被完全地把握,全体性可能并不缺乏实在性。实在概念并不必然地与分子性存在相联系。为什么不能有总体性存在呢?”因此,多亏这种对自然的长期研究,《知觉现象学》中描述的被感知的存在才最终指明了存在本身的意义,并因此梅洛一庞蒂能够确定存在(I’esse)与被感知的事物(le percipi)之间最终的、卓越的一致性。第三年课程的一个注释很好地概括了这种情况:“自然存在是空穴般的(creux),因为它是全体性之存在,是宏观现象,即卓越地被感知的存在,‘形象(image)’。”因此我们见证了对根本上仍是十分地胡塞尔式的《知觉现象学》中的方法的一种倒转。在这一文本中,我们为了某种肉身化的主体而还原(客观意义上的)自然世界,并且我们使这主体对被感知世界的构成性参照表现出来。在后来的文本中,梅洛一庞蒂悬搁了主体性从而只对自然存在感兴趣,在这种存在内部梅洛一庞蒂发现了某种对知觉的构成性参照。他不再将意识作为起点,这立即将他引向被感知的世界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他从自然开始是为了表明在自然中存在与被感知存在之间的一致性。于是,当然是对自然的反思实施着本体论的转向。

然而,自然的哲学并非本体论,自然存在仅仅是“存在之叶”。因此留待揭示的是这种自然存在的理论如何使我们能够阐述逻各斯,以及在自然中被证实的特殊存在模式如何使其理想化( sublimation)在理想性的形式,即表达性统一的形式下成为可设想的。因此,即使自然不是存在,它也仍然,如同梅洛一庞蒂多次重复说道的那样,代表了进入存在的优先模式。因此我们仅提出一个问题权作结论。如果对自然存在的反思真能使我们从现象学转向本体论,那么在何种程度上这种本体论仍然是现象学的?梅洛一庞蒂的本体论没有走向一种自然哲学吗?在我看来,这就是实际情况,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他这样就放弃了现象学的要求。因而以我之见,涉及梅洛一庞蒂哲学的终极意义的决定性问题只能如下:在梅洛一庞蒂最后的著作中出现的自然哲学是放弃现象学的标志还是它最严格的实现模式?

(责任编辑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