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文化意涵——兼论《论语·阳货》篇孔子诗教的思想旨归

作者:刘季冬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刘季冬

【摘要】通过对有关史料进行“原意重构”,可知孔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文化意涵在于人与自然界中动植物关系的和谐。在此基础上,根据孔子表达思想的特点,可知《论语·阳货》篇中孔子诗教的思想旨归在于:个人自我的身心和谐、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关键词】孔子;鸟兽草木;名;文化意涵;诗教;思想旨归

中图分类号:22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0) 06 -0109 -05

《论语·阳货》载孔子教导学生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的这一诗教理论为历代学人所重视。然孔子为何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纳入诗教,前贤今人的理解颇有出入。本文对孔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文化意涵试作探讨,在此基础上揭示《论语·阳货》篇中孔子论学诗的思想旨归。

一、“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文化意涵

孔子是一个对学生有很高期盼的教育家,他在说出“兴观群怨”与“事父事君”的大道理后,为何突然加上“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李泽厚对此提出疑问:“为什么要‘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是求自然知识还是另有用意?也许,此鸟兽草木之名乃或巫术或图腾之象征符号?其‘名’均有历史之‘实’在?故‘述而不作’之孔子作此说?不可知也矣。”

历代学人对“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释义不外乎如下几类:第一,以清代学者刘宝楠为代表,认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具有实用性:“鸟、兽、草、木,所以贵多识者,人饮食之宜,医药之备,必当识别,匪可妄施,故知其名,然后能知其形,知其性。 《尔雅》于鸟、兽、草、木,皆专篇释之,而《神农本草》亦详其性之所宜用,可知博物之学,儒者所甚重矣。”第二,以现代学者钱穆为代表,认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能涵养心性:“诗尚比兴,多就眼前事物,比类而相通,感发而兴起。故学于诗,对天地间鸟兽草木之名能多熟识,此小言之。若大言之,则俯仰之间,万物一体,鸢飞鱼跃,道无不在,可以渐跻于化境,岂止多识其名而已。孔子教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乃所以广大其心,导达其仁。诗教本于性情,不徒务于多识。”第三,以杨伯峻为代表,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只作字面解释:“多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诗教理论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为什么要学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前彦今贤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阐释,虽各有洞见,仍需作进一步的探讨。

西方诠释学的重要代表人物施莱尔马赫认为:理解文本是对文本所蕴涵的作者思想的重构,诠释学的任务是发展一种有助于我们避免误解文本、他人讲话或历史事件的方法。“在应用艺术之前,我们必须首先通过客观的和主观的重构使自身与作者等同。”孔子生活的年代离我们那么遥远,孔子本人对于为什么要学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真实意图并未解释,我们如何才能够去重构他的思想?

施莱尔马赫又谈到文本的话语诠释:“每一话语只能通过它所属的历史的整体生命( Gesa-mtleben)的认识,或者通过与它相关的历史的认识而被理解。”要了解孔子教育学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必须通过它所属的历史的整体生命的认识,或者与其相关历史的认识才能理解。对相同对象的认识,不同时代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例如,一提到大雁之名或看到大雁飞,现代人知道大雁是一种候鸟(是一种什么样的鸟不一定知道得很清楚)。《水浒传》第九十回描写宋江看到大雁时感叹:“此禽仁、义、礼、智、信五常俱备:空中遥见死雁,尽有哀鸣之意,失伴孤雁,并无侵犯,此为仁也;一失雌雄,死而不配,此为义也;依次而飞,不越前后,此为礼也;预避鹰雕,衔芦过关,此为智也;秋南冬北,不越而来,此为信也。”因此宋江认为:“此禽五常足备之物,岂忍害之!”宋江从传统儒家所倡导的社会伦理的角度来认识大雁与我们今天以自然科学的态度认识大雁相距甚远。尽管《水浒传》中的宋江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但文学作品中人物的思想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思想的反映。

在无法直接从孔子的言论中得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原意的情况下,我们首先间接地从与他相近、再到基本相同的历史年代的有关思想材料中来重构其思想意蕴。《圣经》载所罗门:“他作箴言三千句,诗歌一千零五首。他讲论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天下列王听见所罗门的智慧,就都差人来听他的智慧话。”(《旧约·列王纪·所罗门的智能》)所罗门生活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970年至公元前930年,相当于中国的西周时期。所罗门王专门讲鸟兽草木,被认为是智慧之言,而且天下列王特地派人来听讲,这表明在当时是非比寻常之事。《史记·太史公自序》有段文字,对于我们理解孔子教导学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意义开启了一扇方便之门:“《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 《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司马迁讲得很清楚,《诗》记山川禽兽草木牝牡雌雄,并不是为了让人们只记住山川鸟兽草木之名,而是另有深意,在于“风”,即教化。至于是怎样的教化,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将会论及。所罗门早于孔子约四百年,司马迁晚于孔子约四百年,一个是“外籍人士”,一个是“本土”的文化人,他们都认为对于鸟兽草木的认识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现代人一提到“名”,往往只是从字面的意义上理解为“名称”,对“名”自身的文化内涵缺乏深入的理解。费孝通对人类给事物命名有过深刻的认识:“事物是客观存在,但我们人类、我们科学家要去认识它,使它概念化。一旦概念化,它就成为我们的自觉,我们开始能对它加以控制。那意味着我们能指导它和使它成为我们生活的条件,为我们的目的服务。”费老所说的概念化,即是给事物以“名”,事物本身为实,名是代表实的。这就是说,人类给事物命名,就包含着人类去了解事物本身,开始对事物加以控制,为我们人类服务。

孔子非常重视名的作用。名与其所代表的实相符,表明社会处于有序的状态;反之,社会就会处于无序状态。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年代,名常常与其代表的实相背离,因此,他痛斥季氏: “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因为对名的重视,孔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子路问孔子,如果卫国的国君等着他去治理国家,他首先要做的事是什么。孔子毫不犹豫地回答:“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如果名能恢复到常态,则社会处于和谐的状态,这是孔子一生所追求的政治理想。

孔子不但重视代表社会秩序的名,也非常重视“物”之名,他曾痛心地说: “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了两件事,表明当时知道事物名的重要。第一件事是,季桓子打井得到一个土缶,里面有一个像羊一样的东西,觉得很奇怪,就派人去问孔子,说我挖井挖到一条狗。说狗而不说羊,是考孔子。孔子听到后断定是羊:“丘闻之,木石之怪夔、罔閬,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季桓子因不知道而产生疑虑,甚至包含着恐惧,所以才特地派人去请教孔子。第二件事是,陈侯的庭院有一只被箭射死的鸟,箭干是楛木,箭头是石制的箭镞,箭长一尺八寸。陈湣公不知道鸟与箭的来历,就派人问孔子,孔子断定说:“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并对此作了一番解释:“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贡梏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无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陈湣公派人去旧府寻找,果然有这种箭。在孔子回答前,陈滑公不知道鸟被箭射死在庭院中一事对自己有何影响,孔子的回答解除了他心头的疑虑。葛兆光认为在孔子那个时代对事物名的认识是很了不起的事,因为“了解就是掌握,知道了名称就是控制的基础”。葛兆光的这一认识与费孝通所说的“一旦概念化,它就成为我们的自觉,我们开始能对它加以控制”,表达了相似的思想。

孔子重视社会的名,并不只是为了加强对社会的掌控,掌控是手段,其最终的目的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同样道理,孔子重视事物的名,掌控事物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人与物关系的和谐。孔子要求学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蕴涵着通过掌控鸟兽草木等自然物与其和谐相处。我们从下面的材料中可以加深这一认识。

《左传·宣公三年》载:“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日:‘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鲁宣公三年即公元前606年,与孔子生活的年代非常相近,基本属于同一时代。这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象征天子政权的宝鼎上铸有包括鸟兽草木在内的“百物”。每种物的特征与特性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目的是使人们知道哪些物种对人有利,哪些物种对人有害,这样人们在进入山林川泽的时候能够趋利避害。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就自然环境而言,原始时代的面貌并没有完全得到改变,中原地区仍然是兽蹄鸟迹之道交错,森林、沼泽密布,豺狼、虎豹等野兽频繁出没。如果人们对自己日常接触并依赖其生存的各种动植物没有正确的认识,不但个人生命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而且还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因此认识百物(相当于“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能趋利避害(带有掌控的意味),使人与自然界的百物和谐相处。“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不但能够起到和谐社会关系的作用,还能使人们享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因此意义非凡。《圣经》把所罗门所讲的有关鸟兽草木等动植物的知识称为智慧之言,由此可见一斑。

又《周易·系辞下传》载:“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中“地之宜”是指地面上生长的草木等植物。这表明,人类早期除了认真观察天上的星象外,还对地面上鸟兽草木等作认真的考究加以认识,以达到会通神明之德,分类区别万物的情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对鸟兽草木等的认识,具有非凡的意义。上古时期,作八卦被认为是一件意义非同寻常的事。古人卜筮,主要用两类物品:一类是龟甲与鸟兽之骨等(也有用鸡占的),一类是蓍草茎。前者代表了鸟兽之类的动物,后者则代表了草木等植物。人类早期对鸟兽草木等动植物的认识有着深刻的意义:“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蹇蹇者,莫大乎蓍龟。”占卜是人类试图把握人类与自然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第一步主动尝试,其目的是在掌控鸟兽草木等自然物的基础上,既能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又能与鸟兽草木等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物和谐相处。

从上可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并不只是“多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认识是为了在掌控的基础上趋利避害,服务于人类,使人类与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物(主要是鸟兽草木等)的关系处于和谐的状态。这一认识涵容了本文提到的三类释义:掌控事物是手段,具有实用性;目的是人与自然物关系的和谐,兼有涵养心性的作用;这一切又以“多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为基本前提。因此,“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文化涵义是:人与鸟兽草木等自然物关系的和谐。

二、《阳货》篇孔子诗教的思想旨归

历代学者大都认为,《论语-阳货》载孔子论《诗》这段话是从学《诗》、用《诗》的角度对《诗》三百篇的社会政治功能和伦理教育作用所作的较为全面的概括,并认为兴、观、群、怨包含着孔子对诗乐艺术审美功能和特点的深刻理解。应该说这样的认识有着深刻的洞见,但在具体解释时由于没有把《论语·阳货》篇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解释,也就很难触及孑L子论学诗的真正意涵。

为了使本文的论证更有说服力,我们必须了解孔子表达思想的思维方式。费孝通总结孑L子表达思想的思维方式,用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这种“推”的思维方式是由内及外,由近及远。推的起点是以“己”为中心:“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我们以《论语》的开篇为例就可以看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这段话体现出三个层次:己——朋友——(与自己关系比较疏远的)人。孔子这种由“己”向外推的思想表达方式,成为后来儒家表达思想的惯例:“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我们根据孔子表达思想的方式来看《论语·阳货》篇,“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讲的是人与自然物的关系,“迩之事父,远之事君”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实际上讲的是学诗可以从“兴观群怨”四个方面调整自己的身心,使自己的身心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对于“兴”的解释,代表性的观点有二:一是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说“引譬连类”,一是朱熹《论语集注》的“感发志意”。无论是诗可以引起联翩的想象,还是诗对于人们的思想感情有启发作用,讲的都是学诗可抒发人的情感。“观”如何理解,历代学人多有争议,何晏《论语集解》引郑玄注,认为观是“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则把“观”解释成“考见得失”。这两种解释的共同点是,只注重“观”的对象所表达的社会意义,而忽视了观者自身所产生的情感愉悦。实际上,诗“可以观”的“观”是欣赏之意,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请观于周乐。”此“观”即是欣赏之意。我们考察《论语》中“观”字的用法可以证明这一点。《论语》中用“观”字共有11处,但多数与《诗》无关系。与《诗》有关的除“《诗》可以观”外,还有一处在《八佾》篇:“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禘”是古代极为隆重的大祭之礼,只有天子才能举行。“灌”是祭祀中的一个环节。在古代的祭祀中,诗、乐、舞三位一体,所以这里的“观”字是与《诗》有关的。古代的禘礼,即是极为隆重的大型诗、乐、舞表演,相当于今天国家举行重大庆典时举办的大型歌舞演出,这样的“观”,毫无疑问是一种爽心悦目的欣赏。只是鲁国僭用了这一大礼,孔子无心欣赏罢了。“群”,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朱熹《论语集注》解释成“和而不流”。前者偏重合群的行为,后者偏重合群的思想情感。若将“群”解释成合群的行为,后面的“事父事君”实际上讲的也是合群的行为,因此,朱熹的解释更符合原意,“可以群”即是“可以培养和洽而不放纵的思想情感”。“怨”,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怨刺上政。”朱熹《论语集注》解释为“怨而不怒”。“怨”是指通过学《诗》可以泄导不满,使情绪不致产生破坏力量。

“兴”、“观”、“群、“怨”是指学诗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调节人的情感,使人的身心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不至于产生极端的思想行为。我们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孔子的诗学思想。钱穆认为“孔门论学,主要在人心,归本于人之性情。学者当深参”,非常有道理。我们从孔子有关诗论中可以得到证明:子日“《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论语·为政》),“思无邪”即是不虚假、思想纯正,心理处于和谐的状态。子日:“《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钱穆解释:“孔子言仁常兼言知,言礼常兼言乐,言诗又常兼言礼,两端并举,使人容易体悟到一种新境界。亦可谓理智与情感合一,道德与艺术合一,人生与文学合一。此章哀乐并举,亦可使人体悟到一种性情之正,有超乎哀与乐之上者。”李泽厚认为:孔子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强调重视理性与情感的自然交融和相互渗透,使理欲调和,合为一体,这也是为什么礼乐并称, ‘乐从中出,礼自外作’‘致乐以治心’等等如此重视‘治心’的道理”。这表明孔子重视理性与情感的协调,使心理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子日:“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论语·泰伯》)为什么孔子听了音乐后特强调“洋洋乎盈耳哉”?李零解释:“音乐的魔力在于,它会令听者融入其中,久久不忘,不但不忘,还会在记忆中时时浮现,萦绕于耳边和脑际,裹挟着当时的情景、画面和心情,甚至温度和气味。”其实“洋洋乎盈耳哉”,反映了孔子在欣赏了以《关雎》作为结尾的音乐之后,心理处于一种极度的和谐状态而留恋、回昧不已。

“兴、观、群、怨”是指学诗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调节人的内在情感,使自己的身心达到和谐的状态。孔子的这一诗学思想,成为中国文人学诗的一个传统:“我们从诗词,非常优雅的诗词中得到乐趣。乐趣不来自物质世界。我们寻求和平的心境。”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父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主轴,君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主轴。齐景公向孔子问政治之道,孔子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由此可见“事父、事君”的重要性。“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强调的是,学诗可以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使个人与社会(包括家庭)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指人类在掌控自然物的基础上,如何趋利避害,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在揭示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之文化意涵的基础上,我们对《论语·阳货篇》孔子论学诗作一完整的理解,就可以得出孔子在论学诗时,第一次提出了学诗有三个方面的功用:个人身心的和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礼记·经解》载:“孔子日:‘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 《诗》教也。”温柔敦厚的个性是诗教的结果,诗教的目的是培养温柔敦厚的性情,温柔敦厚是人的身心处于和谐状态的外在表现。温柔敦厚,不走极端,这与孔子倡导的“中庸”思想是一致的。由此可知,司马迁所说的“《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风即教化,指的是培养人温柔敦厚的性情。以孔子为开山祖的儒家,从事教化的目的是把人培养成身心和谐的谦谦君子,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责任编辑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