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笛卡尔究竟为乔姆斯基语言研究方案作出了何种贡献?这个问题对于乔姆斯基语言哲学研究和理性主义思想史研究有重要意义。着眼于历史和学理两个方面,本文从麦吉利夫雷提供的答案入手讨论,致力于论证两个观点:(1)否定性的论点:语言的创造性算不上是乔姆斯基方案的笛卡尔贡献;(2)肯定性的论点:乔姆斯基方案真正的笛卡尔贡献是一种理智化的解释人类认知能力(特别是语言能力)的思路。
【关键词】语言能力;语言知识;理智主义;笛卡尔;乔姆斯基
中图分类号:B71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3-0098-07
作者简介:刘小涛,哲学博士,(上海 200444)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一
自《笛卡尔语言学》(1966)出版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乔姆斯基称自己的语言研究纲领是“理性主义的(rationalistic)”;甚至,按照詹姆士·麦吉利夫雷(James McGilvray)的判断,乔姆斯基晚些时候的“生物语言学”旗号也不过是“笛卡尔语言学”的“升级”而已①。以历史的眼光看,不管是就语言研究这一特殊领域来说,还是就一般性的哲学倾向而言,乔姆斯基都已成为二十世纪理性主义发展史的重要环节。众多理性主义哲学家里,笛卡尔或许是影响乔姆斯基最深的一位。因此,出于语言哲学研究的动机(特别是如何评价乔姆斯基方案对语言能力和语言知识作出的解释),抑或出于哲学史或语言学探究的兴趣,笛卡尔究竟在哪些方面影响了乔姆斯基都是一个有点意思的问题。
讨论这个问题,需要预先作出一个限制。
一方面,乔姆斯基强调当代语言研究(指生成语法研究)有其现代理性主义哲学的根源,或者说,它跟一种特定的心灵理论有关联。更明确地说,他指的是当代语言研究和现代理性主义哲学都特别重视语言的创造性特征,后者曾是促使笛卡尔发展一种区别于机械论的心灵哲学的重要原因。②
正因此,《笛卡尔语言学》用了相当的篇幅讨论语言的创造性,乔姆斯基将发现语言这一特征对于语言研究的重要性归功于笛卡尔;③在他的语言哲学著述里,在提到“理性主义”的语言研究时,乔姆斯基想着的也往往是笛卡尔,其它理性主义者的相关理念常常起了佐证或强化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哲学文献里,“Cartesian”这一语词标记的观念常常并不单单来自笛卡尔,有些观念甚至与笛卡尔本人的想法相抵牾。比如,赖尔就特别声明过,他要攻击的笛卡尔神话(或者说“官方理论”)并不仅仅是来自笛卡尔的理论(《心的概念》,第19页)。确实,无论是“Cartesian Linguistics”这一书名,还是它的副标题——“A Chapter in the History of Rationalist Thought”,都意味着乔姆斯基讨论的范围不限于笛卡尔。实际上,乔氏在赫尔德(J.G.Herder)、施莱格尔(A.W.Schlegel)、洪堡特(W.von Humboldt)等人那里都找到了同“语言的创造性”相联系的观念,并且收获了其它一些概念资源,比如洪堡特所说的“语言形式(form of language)”。
“理性主义”(跟“经验主义”一样)这个词可以容纳繁杂的东西,要作出准确而不贫乏的讨论过于困难。这里,我打算让自己的目标更有节制些,仅仅关心乔姆斯基方案的笛卡尔贡献(Descartes’s contribution),换言之,不以笛卡尔作为理性主义的代表来探究乔姆斯基方案中的“笛卡尔式的贡献(Cartesian contribution)”。
接下来,我们先分析麦吉利夫雷提供的一种答案;然后,着眼于历史和学理两个方面,我要尝试论证两个核心观点:(1)否定性的论点:语言的创造性算不上是乔姆斯基方案的笛卡尔贡献;(2)肯定性的论点:乔姆斯基方案真正的笛卡尔贡献是一种理智化的解释人类认知能力的思路。
二
以上述基本问题为导向,如果在笛卡尔和乔姆斯基之间作个比较的话,根据他们之间一般哲学倾向的差异,可以获得一些否定性的判断,即笛卡尔哲学中的哪些内容并没有对乔姆斯基构成实质性影响。有些论题易于识别,比如:(1)不是笛卡尔式的心身二元论。因为乔姆斯基从来没有假定一个不依赖于身体的心灵(笛卡尔式的心灵跟一个自然化的语言理论方案天然地不相容)。(2)不是笛卡尔式的以普遍怀疑为特征的方法论。乔姆斯基从没有怀疑过某些语言经验的真实性,反而一门心思要给语言经验提供充分描述和解释。语言习得的刺激贫乏和语言的创造性特征,如果它们是真实的语言现象的话,都不过是经验观察。(3)不是笛卡尔式的基础主义知识论。乔姆斯基的语言理论并不是以笛卡尔式的方式从某个第一原则通过演绎逐步建立起来的,因为笛卡尔的知识论和其心灵哲学之间的关联,我们也可以合理地怀疑,乔姆斯基式的天赋语言知识是否能够承担笛卡尔式的辩护功能。(4)不是笛卡尔式的天赋观念论。典型的笛卡尔式天赋观念是诸如“上帝”、“三角形”之类的东西。作为一个社会政治领域里的左翼精神领袖,上帝的观念在乔姆斯基的理论里没有任何位置;而生成语法的原则(乔姆斯基确实认为它们是天赋的)跟“三角形”之类的观念有着方方面面的差异。一个显然的差异是,笛卡尔式的天赋观念是意识可及(accessible)的,而乔姆斯基式的语法规则是一种“隐知识(unconscious knowledge);进而,它们的认识论作用也因此有重要差异。
这些判断的某些方面仍然让人心存疑虑。拿乔姆斯基的语言知识论来说。因为假定语法规则有天赋来源(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这些天赋的语法规则是人们获得语言能力的基础,并且在解释和描述人的语言行为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按照乔姆斯基的意思,它们要能为说话者的特定语言表达式提供结构描述(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以确定表达式的语音和语义解释。 在这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它们具有一种近似于“基础”的知识论地位。然而,因为笛卡尔式的天赋观念是意识可及(accessible)的(或者用Zenon Pylyshyn的术语说,是“认知可穿透的(cognitive penetrable)”),而乔姆斯基式的语法规则是一种“隐知识(unconscious knowledge; tacit knowledge)”,这使得说话者和语言学家获得这些知识(以及语言知识系统)的方式都不可能是笛卡尔式的演绎。
这些否定性的判断,或许都还有些讨论的空间。不过,即便这样,它们仍然能刺激人进一步思考,究竟笛卡尔在哪些方面影响了乔姆斯基,进而影响了当代的语言研究?
就我们对文献的了解,这个问题还没有一致的意见。根据阿弥陀佛·达斯·古普塔(Amitabha Das Gupta)的判断,乔姆斯基主要受惠于笛卡尔的两个观点:“首先,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媒介;其次,存在天赋观念。根据乔姆斯基的解释,这两个论题对于语言研究都有深远的意义。第一个论题解释语言的创造性,乔姆斯基将它刻画为语言学中的笛卡尔问题;第二个是一个认识论论题,乔姆斯基利用它来解释说话者的语言知识的本性。”Das Gupta, “Descartes and Chomsky: An Interface between Language and Mind”, in Indi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 XXVI No.1, 1999, pp.125-147.
在《笛卡尔语言学》(第三版;2009年)的《序言》里,詹姆士·麦吉利夫雷表达了同样的探究兴趣,并且也给出了一个正面答案。按照他的意见,笛卡尔对于语言科学以及乔姆斯基方案的贡献是间接的,并且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1)笛卡尔促进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建立,包括运用形式方法(主要是数学)研究自然现象、为待解释的现象建立操控实验、建立理想化模型、追求描述和解释的充分性,等等。(2)语言的创造性,主要因为笛卡尔在《谈谈方法》(第五部分)里指出的人和动物、自动机的两个根本区别:其一,人能创造性地使用语言;其二,人依靠理性行事,这样一种能力可以适合于一切场合。(3)一个计算主义的心灵理论;特别是开启了一种计算主义的视觉理论。James McGilvray, Introduction to the Third Edition, in Cartesian Linguistics, pp. 36-48.
古普塔的判断有诸多可争辩之处。詹姆士·麦吉利夫雷的答案经过乔姆斯基本人审定Ibid., p.6. ,它值得我们严肃对待。
三
从态度上讲,麦吉利夫雷对于乔姆斯基的工作极其赞赏,他甚至称《笛卡尔语言学》是“前无古人,迄今无匹的一项关于语言创造性以及产生语言的心灵的本质的语言-哲学研究”Ibid., p.1. 。同样作为理论工作者,他对于乔姆斯基方案也抱有十足的信心,换言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乔姆斯基追随者;当然,是根据他诠释后的乔姆斯基(以理性主义、自然主义、天赋论、内部论等为特征)。
有可能,乔姆斯基会对麦吉利夫雷解说的某些判断不以为然。比如后者强烈的自然主义论调,“要将人类语言和概念带到自然主义研究的领域之外,这是一种非理性的执着”Ibid., p.23. ;实际上,乔姆斯基坚持方法论的自然主义,但对形而上学自然主义有自觉的抵制。以及麦吉利夫雷对理性的解释——“我们认知能力的运用”Ibid., p.34. ;乔姆斯基的“理性”概念跟笛卡尔的“理性”概念有非常近的亲缘关系,至少,就根据理性解释理智行动这一点而言。然而,麦吉利夫雷的“理性”概念无论如何都不同于笛卡尔式的“理性”概念,因为笛卡尔承认动物的认知能力,但不会认为动物也有理性。
考虑到乔姆斯基方案引起的众多非议除了学术观点上的争议外,我特别注意到,有些学者——他们曾是乔姆斯基的同事并且是早期生成语法研究的重要成员——曾批评乔姆斯基犯有某些学术不端,比如,有意欺骗(在明知道论点错误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发表自己的论文);采纳了别人的成果但不注明出处,等等。甚至,他们严厉地指责乔姆斯基“漠视、蔑视真理;鄙视探究的标准;持续、无耻地自我推销和拔高;显然的不融贯;以及对异见者口诛笔伐的癖好”。(cf. Robert D. Levine & Paul M. Postal, “A Corrupted Linguistics”, in The Anti-Chomsky Reader, Lanham, Md.: Encounter Books, 2004, p. 204.) ,一种批判性的眼光对于获得更客观的评价就非常必要;对于麦吉利夫雷的评论,我们同样需要一种批判性的眼光。相比于他对乔姆斯基语言科学方案的说明,麦吉利夫雷对乔姆斯基的笛卡尔影响的说明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有许多理由让人怀疑上述判断的基调是否准确,以及上述三个方面是否切中要害。
首先,乔姆斯基称自己是一个理性主义者,“笛卡尔语言学”的旗号更是直接纹上了笛卡尔的名头,这看起来总意味着某些比“间接影响”更重要的东西。其次,就麦吉利夫雷所说的三个方面而言:第一,没有理由认为乔姆斯基是等到阅读笛卡尔的著作时才领会到现代意义的科学方法。诚然,笛卡尔为现代科学方法做出了贡献,但是,就像说亚里士多德因为其逻辑研究而间接地影响了当代任何一个学者,说笛卡尔对现代科学方法的贡献间接地影响了乔姆斯基这实在过于贫乏。第二,认知科学的许多争议使得我们尚不清楚戴维·马尔(David Marr)式的计算主义视觉理论会不会是视觉理论的正确方向。即便是的话,说笛卡尔预示或开启了这一正确方向,并因此预示了一种计算主义的心灵理论,从而至少间接地影响了乔姆斯基对待心灵的态度,这个推断的每一步都非常可疑。第三,关于语言的创造性特征,问题因为几个原因显得稍微复杂些。一个原因是,语言向来不是笛卡尔关心的直接主题,即便在其著述的某几个段落里论及语言,也仅仅寥寥数语,而且是服务于别的目的;对这些相对简单的论述,看起来可以发展出多种不同的解读。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还并不真正清楚笛卡尔、语言的创造性、以及乔姆斯基的语言学方案之间真实的关联是怎样的。这两方面都需要作更深入的讨论。
四
以下是《谈谈方法》中那个因乔姆斯基而更为出名的段落:
如果有那么一些机器,其部件的外形跟猴子或某种无理性动物一模一样……我们还是有两条非常可靠的标准,可以用来判明它们并不因此就是真正的人。第一条是:它们决不能像我们这样使用语词,或者使用其他由语言构成的讯号,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思想。因为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台机器,构造得能够吐出几个字来,甚至能够吐出某些字来回答我们扳动它的某些部件的身体动作,例如在某处一按它就说出我们要它说的要求,在另一处一按它就喊疼之类,可是它决不能把这些字排成别的样式适当地回答人家向它说的意思,而这是最愚蠢的人都能办到的。第二条是:这些机器虽然可以做许多事情,做得跟我们每个人一样好,甚至更好,却决不能做别的事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它们的活动所依靠的并不是知识,而只是它们的部件结构;因为理性是万能的工具,可以用于一切场合……依靠这两条标准我们还可以认识人跟禽兽的区别。因为我们不能不密切注意到:人不管多么鲁钝、多么愚笨,连白痴也不例外,总能把不同的字眼排在一起编成一些话,用来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思想;可是其它的动物相反,不管多么完满,多么得天独厚,全都不能这样做。[法]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44—45页。
乔姆斯基在谈及语言的创造性的时候,常常直接或间接地引用笛卡尔的这段论述,特别是其中加了着重号的文字(着重号是我加的)。在《笛卡尔语言学》一书里,乔姆斯基用了相当的篇幅讨论语言的创造性;并且,很明确地讲,他用“语言的创造性方面”这个短语指的是“(日常的语言使用)没有范围限制和不受刺激决定的性质”Noam Chomsky, Cartesian Linguis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60. 。正是根据这些论述,麦吉利夫雷将语言的创造性概括为三个特征:(1)非决定性:指的是语言行为并不是由环境因素以因果的方式决定的;(2)无限性或创新性:指人们能说出的语句的数量(以及长度)特别大,且不受制于既有知识或环境;(3)恰当性:指在各种环境里,人们总能作出恰当的言语反应。James McGilvray, Introduction to the Third Edition, in Cartesian Linguistics, pp. 41-44.
我本人不太能从笛卡尔的评论里读出乔姆斯基所理解的“语言的创造性”,也不太认为笛卡尔心里想着的是乔姆斯基意义上的“创新性”;尤其是考虑到,有些时候,乔姆斯基用“语言的创造性”指的是人们能理解或生产以前没有听到过的无限数量的语句(甚至潜在无穷长的语句)的能力,笛卡尔的评论里完全没有提及这一点。自然,语言行为的非刺激决定性和应对环境的恰当性都是笛卡尔的评论里包含了的东西。但是,这两个特征都并非语言所独有,毋宁说,它是一切人类理智行动都体现了的特征。对笛卡尔来说,使得人类的行动体现这两个特征的原因在于人有心灵和理性(它们都可以普遍地应用于一切场合),而不是因为有语言,言语行为不过是人类智能行为的一种类型罢了。
乔姆斯基关于语言创造性的讨论依赖于他从笛卡尔的评论里引出的一个重要判断——“(语言)是一项特有的人类能力,它不依赖于智能”Noam Chomsky, Cartesian Linguistics, p.59. 。自然,语言能力对于一般智能的独立性是获得语言机能假设(language faculty hypothesis)的一个重要基础,然而,将“语言能力不依赖于智能”的判断归属给笛卡尔,这特别可疑。虽然笛卡尔提示说,即便一个愚拙(dullest)的人,也能将语词组织成语句来表达思想,但是,这个理由并不能推出语言能力是一项不依赖于一般智能的能力。首先,没有特别有力的理由认为,笛卡尔在心灵的理性能力之外还假定了一种作为语言行为基础的语言能力;根据乔纳森·雷(Jonathan Rée)的解读,笛卡尔反对那种认为心灵由多种不可还原的心智能力(如感觉、理智、意志、记忆、想象等)构成的多元主义,并认为所有的心智操作都可以还原为思想(thinking)。Jonathan Rée, Descartes, Allen Lane, 1974, p.92. 其次,如果假定在具备智能的人和不具备智能的人之间存在严格且明晰的分界,那么,从文献上看,笛卡尔所说的愚拙的人或者白痴应当落入于“具备智能的人”这一概念之下而不是相反。再次,乔姆斯基们曾区分了语言能力的两种意义——实际使用语言的能力以及一般性的理解和生产语言表达式的能力;乔姆斯基有时候分别称它们为一阶能力和二阶能力。 以完全同样的运思,我们也可以区分理智能力的两种意义——智能的实践运用和一般性的运用智能进行理智活动的能力。关于语言能力的哲学思考(为语言能力提供解释)并不关心如何把话说得风趣幽默;关于一般智能的哲学思考也不关心如何运用理智能力来发现自然或人类社会的某些真相。在区分智能和智能的实际运用之后,一个很显然的观察是,要获得语言能力不依赖于一般智能的结论,必须要证明一个缺乏智能的人也能表现出语言能力;一个具有语言能力的愚拙的人却不能作为恰当的例证,因为他虽然在智能的实际运用上糟糕些,但他并不缺乏智能。
如果不过度解释的话,看起来,笛卡尔说的不过是,我们不可能设想有一台如此复杂的机器,它在任何环境里都能像人一样好地作出恰当的言语反应,而这归根结底是因为机器不具备理性能力,或者说没有心灵。对笛卡尔而言,这自然意味着,要解释人类的语言行为,我们需要引入心灵(笛卡尔式的);纯粹机械论的解释是行不通的,它只能解释我们身体的动作。但是,笛卡尔的评论绝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假定一个人类独有的语言机能(模块化的)来解释语言行为(我们知道,笛卡尔的心灵是不可分的,而且其唯一的本质就是思想),甚至,如果要用某种方式来刻画语言机能的话,它就需要一种能进行递归构造的结构。
在乔姆斯基赋予了语言的创造性以特别的重要性之后,围绕这个议题,产生了一些有趣的讨论。比如,玛格丽特·德拉克(Margaret Drach)指出,乔姆斯基第一次在论文里引入“语言的创造性”的时候,指的是“产生和理解以前从未听到过的语句的能力”Margaret Drach, “The Creative Aspects of Chomsky’s Use of the Notion of Creativity”, in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XC, No.1, 1981, p.49. 。特别有意思的是,玛格丽特·德拉克发现:如果考虑到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语言行为之区分的话,那么,乔姆斯基众多讨论语言创造性的论述并没有一种前后清晰一致的用法;有时候,文献上的依据让我们认为语言的创造性在于语言的使用,有时候,他的论述又试图告诉我们,语言的创造性指的是语言能力Ibid., pp.44-65. 。对于当前目的而言,玛格丽特·德拉克的重要教诲在于,从笛卡尔的评论,怎么样也不能说他是在讨论“产生和理解以前从未听到过的语句的能力”;自然,笛卡尔也不会有类似乔姆斯基似的麻烦,即究竟创造性是语言能力的内在性质,还是语言使用中体现出来的特征。我本人也留意到,《笛卡尔语言学》初版于1966年,据麦吉利夫雷云,此书的早期形式完成于1964年。然而,在乔姆斯基1966年的另一篇论文里,当乔姆斯基为语言的创造性援引学术史资源的时候,他确实只讲到了洪堡特和叶斯泊森[美]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语言哲学文选》,徐烈炯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页。 。
既然从笛卡尔的评论看不出乔姆斯基所描绘的语言的创造性特征,而且,乔姆斯基首次使用“语言的创造性”这个短语时也没有特别强的笛卡尔关联,这些理由就极有可能表明,语言的创造性以及这一特征在乔姆斯基理论中所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都是乔姆斯基自己勾勒出来的,尽管他在笛卡尔那里找到了些模糊的影子。然而,这还够不上说是笛卡尔为乔姆斯基语言方案所作的贡献;要说有的话,也只是为“笛卡尔语言学”的旗号提供了一个可依附扳援之处。确实,笛卡尔和乔姆斯基都认定语言是人类这一物种独有的东西。然而,虽然笛卡尔强调了语言的某些特异方面(笛卡尔也许不会反对用“创造性”来概括这些方面),不过,很显然的是,区别于笛卡尔,乔姆斯基诉诸完全不同的理论术语和运作机制来解释这一现象。就解释语言的创造性这一现象而言,笛卡尔的运思并没有对乔姆斯基方案产生特别实质性的影响(虽然他们都意识到语言现象对于解释心灵的重要性)。我想,这些理由已足够让我们怀疑,对于乔姆斯基方案,语言的创造性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笛卡尔贡献。
五
虽然语言的创造性经过官方认定,但仔细想来会发现它有些似是而非之处,那么,较之语言的创造性(以及麦吉利夫雷所说的其它两方面),对于乔姆斯基的语言研究方案而言,是不是还有别的更称得上是笛卡尔贡献的东西呢?
对这个问题,我以为,有另一个值得考虑的替选答案:一种理智化的解释人类认知能力的思路,即我们可以通过阐明具有某种认知能力的人的特定领域的知识,来表征(或刻画)人的特定认知能力。对于乔姆斯基而言,这里所说的特定的认知能力和特定领域的知识就分别是语言能力和语言知识。显然,这一思路体现了一种更一般性的看待心灵的态度,以及心灵和行动之间关联的方式(更准确地说,可以根据行动者的知识来解释其智能行动);依据乔姆斯基的方案,我们应该把生成语法看作是一个生成机制,它根据特定的刺激输入产生特定的语言行为输出,因此,辅以必要的补充(特别是可以通过说明机制来说明行为这一运思),认知能力的理智化解释思路也就是行为的理智化解释思路。按照我的判断,对于乔姆斯基的语言研究方案,这才是特别重要的笛卡尔贡献;意识到这一点,容易获得一种发现奥秘的喜悦,当然,心理体验还不能为这一发现的确切性辩护。
因为缺少像麦吉利夫雷般可以依赖的文本依据,我的意见,看起来像是一个心理的或者学理上的假设。它的优点是不太好证伪,它的缺点是不太好证实。不过,我希望,至少能给出些说得过去的理由。
提出这一假设的消极理由在于:一方面,我一直不太能理解乔姆斯基语言研究方案和笛卡尔之间的真正关联;特别是,当意识到笛卡尔式的心身二元论,天赋观念论,以及他对待经验和理性的方式都并没有在乔姆斯基身上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时候(任何认真想过这问题的人都应该会同意我的判断),我的困惑就变得愈加强烈。另一方面,我们不太满意于已有的解释;如果以麦吉利夫雷的解释为典型代表的话,我想我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从正面讲,提出这一假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在对“能力(capacity)”这个概念作分类和解释的时候,乔姆斯基断言:“能够做某事和知道如何做某事是有区别的;特别是,知道如何做某事包含重要的理智成分”Noam Chomsky, Rules and Representation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0, p.4.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乔姆斯基援引了乔纳森·雷关于笛卡尔的评论,“(Jonathan Rée)敏锐地注意到笛卡尔那更宽泛的思想(thinking)概念的后果,笛卡尔提出了‘这一特别重要的论题:人类的行动和知觉比它们看起来要更理智些,因为它们总是包含了思想,观念或心灵;并且因此它们是奠基于这样一些结构,这些结构跟柏拉图式理论所称作的理智知识并无不同’”Ibid., p.255.。
如果暂时不考虑知觉是否一定包含概念性内容的话,乔纳森·雷的这一评论里所概括的笛卡尔论题包含两个主论点:其一,人类的行动总是包含思想以及心灵的运作,从而都是理智行动;其二,理智行动奠基于知识(这里自然指的是命题知识)。看起来,乔姆斯基所认可的东西(以及他的语言研究方案所假定的东西)以乔纳森·雷的解读为桥梁与笛卡尔发生了真正和谐的共鸣;如果对比笛卡尔二元论或者是天赋观念论的命运,这个印象会愈发鲜活。
其次,像其他一些以研究乔姆斯基著称的学者一样,我留意到,在许多语境里,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和“语言知识(knowledge of language)”概念常常是可以互换的。要获得更清晰的理解,不妨考虑他的这样两个观点:(1)生成语法是说话者知道的语言知识;(2)生成语法表征说话者的语言能力。看起来,“语言知识”是一个心理学和认识论的概念,而“语言能力”是一个饱含生物学意味的概念,仅当在假定了理智化的解释思路之后,乔姆斯基才能忽略这两个概念面貌上的差异而在某些语境中互相替用。
再次,从理解的角度说,即便乔姆斯基从未明确表达说从笛卡尔那里继承了这样一种理智化的解释思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赖尔勾勒的理智主义神话可以作为理解乔姆斯基关于语言能力和语言知识的解释的有效模型(也许,需要改动某些细节以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乔姆斯基)。
根据赖尔的勾勒,理智主义传奇(intellectualist legend)主张如此区分智能行动和非智能行动,“主体的任何一个智能行动都有一个在先的内在驱动行动,即对一个适合于解决问题的调节性命题的考虑”G. Ryle, The Concept of Mi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9, p.31. 。
对于当前讨论,可以获得的启发是,如果用“语言行为”替换上述表达中的“智能行动”,用“生成语法知识(或者普遍语法的原则)”替换其中的“调节性命题”,理智主义传奇就可以获得一种乔姆斯基版本。我想,这就为我们根据赖尔勾勒的理智主义传奇来理解乔姆斯基的语言方案提供了最充分的理由;着迷于最佳解释推理的读者也可以这样想,因为理智主义模型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理解乔姆斯基方案,因此后者实际上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另外,说乔姆斯基假定了一种理智化的解释人类智能的方式,这一点在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的讨论里能得到些旁证,乔姆斯基处理语言能力的方式是崇尚符号主义认知模拟和计算主义心灵哲学的学者们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目前,他们已普遍感受到一种需要面对赖尔无穷后退论证的压力,如上述,赖尔的论证针对的就是一种理智主义的解释人类理智能力和智能行动的方式。Avrum Stroll曾费力解释一个现象,即为什么《心的概念》在出版后的头十年里引起了热烈讨论,但之后便被大多数人忽视了(Avrum Stroll, Gilbert Ryle, in A Companion to Analytic Philosophy, Edited by A. P. Martinich and David Sosa,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2001, p. 121)。Avrum Stroll没有预见到,《心的概念》(特别是Knowing-how和knowing-that的区分)会在21世纪的头十年再次引起热烈讨论。
六
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常常不依赖于病人自己的判断;对乔姆斯基语言研究方案的笛卡尔贡献的诊断,也许并不必然依赖于乔姆斯基本人的判断。基于前述理由,看起来,相比于天赋观念、或者是语言的创造性,认知能力的理智化解释思路更值得称作是乔姆斯基方案的笛卡尔贡献。在另一些地方,我力图论证,语言机能假设对于解释语言能力既不充分,又不必要刘小涛:《乔姆斯基的“学习理论论证”和模块性假设》,《哲学研究》2008年第10期。 ;而且,对于解释语言能力和描述语言行为而言,生成语法规则不可能是充分的语言知识刘小涛:《作为语言知识的句法规则系统?》,《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年第11期。 。如果诉诸语言知识来说明语言能力会遇到种种困难,这或许意味着,一般性地讲,认知能力的理智化解释思路还有待更进一步的审察。
(责任编辑 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