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的生态逻辑:问题本质与伦理自觉

作者:陈忠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12-24 阅读量:0

【摘要】我们正在进入城市社会,生态意识是城市与社会理论的重要内容,但生态不等于自然,生态性不等于自然性。客-客关系、主-客关系、主-主关系、主体自身关系,是生态关系的基本内容。生态问题、生态意识具有深刻的城市性。伴随城市社会的推进、城市化所导致的综合失序,人们日益认识到,所有的涉人关系、非涉人关系都是复杂性、互动性、多样性、变动性的统一,都具有生态性。城市是多重涉人关系、全面生态关系的感性节点,不合理、缺少伦理反思的城市化是导致诸多涉人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转换城市发展方式,推进城市生活的伦理化,对解决包括自然环境等问题在内的所有生态问题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会;生态逻辑;生态敬畏;伦理自觉;城市心性

【作者简介】陈忠,(上海200235)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教授。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6-0017-06

城市社会是文明转换的重要趋势,我们正在进入城市社会,生态意识是当代城市与社会理论的重要构成。一方面,生态意识的觉醒与凸现标示着城市与社会理论的深化;另一方面,生态意识的问题与不足,也说明当代城市与社会理论有待进一步完善。关于生态问题、生态意识,当代城市与社会理论面临一些基础性问题:生态是否就是自然;生态性是否就是自然性;生态性的特点是什么;生态性是否是世界关系、涉人关系的基本特征;如何理解生态意识的主要内容、生成时代、演变场域、转换方向。我们认为,结合城市史、文明史,从城市哲学与文明批评史的角度,反思、确认生态问题、生态意识的城市性、历史性,对树立更为全面的生态意识、营建更为合理的生态关系、推进城市社会的合理可持续,具有基础意义。

一、生态意识与城市研究

霍华德是现代人文主义城市观的重要起点人物,生态意识的自觉是霍华德城市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为了同时性地解决城市中的高物价、高地租、交通拥挤、空间污染等问题,以及乡村的停滞、衰落、环境恶化等问题,霍华德提出了一种城乡融合的城市建设新思路。霍华德主张营建一种兼具城市与乡村优点的田园城市、社会城市、生态城市。他认为“城市与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①霍华德的生态意识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其一,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田园城市、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点。“人类社会和自然美景本应兼而有之。”②理想的城市是人们可以享有城市的一切优越性,“然而乡村所有的清新乐趣——田野、灌木丛、林地——通过步行或骑马瞬时即可享用”③。其二,交织在自然中又彼此联通的适度城市,是新型城镇化的空间形式。“城市一定要增长,但其增长要遵循如下原则——这种增长将不降低或破坏,而是永远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社会机遇、美丽和方便。”④

为了方便人们同时获得社会与自然的优点,城市的规模不宜过大,不同城市之间的距离也不宜太近或太远。其三,城市各阶层主体的互惠行动,是达至理想的田园城市的重要路径。霍华德认为城市问题是所有城市相关主体共同造成的,也需要并可以通过大家的协作予以解决。“把目前社会的可悲状态全部归咎于人类的单一阶级不是一个极大的错误么?”同上,第101页。“每个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改革天性;每个人都有一些对其同伴的尊重。”同上,第114页。通过建立公平的体制,完全可以营建兼具城市与乡村优点的田园城市。

格迪斯是人文主义城市观的重要节点式人物。作为“进化城市”的倡导者,格迪斯的城市观的生态意识既来源作为生物学家的专业背景,更来源于对城市发展、城市问题的观察与反思。格迪斯的生态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自然所内涵的深层秩序,是人们获得解决城市问题自信的重要基础。面对不断严重的城市问题,不少人会产生一种悲观主义的情绪,但格迪斯对解决城市问题、优化城市生态充满信心,认为“信心在于大自然的秩序方面……只要我们改善环境,激发功能,大自然一定能重新给我们以健康和美丽——重新复兴,必将超越过去的最高纪录”[美]格迪斯:《进化中的城市——城市规划与城市研究导论》,李浩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第45页。。其二,诸多城市问题不是相互孤立的问题,不能孤立地解决,而是需要厘清不同城市问题之间的有机关联,并寻找系统的解决之道。城市问题“不应被个别地、过于专业化地处理,它们在逻辑上是相互联系的,彼此不可分离。”同上,第45页其三,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生态,应建构以不同的地理生态等差异为基础的城市个性。“每一个真正的城市设计,每一项正当的规划方案,应当且必须体现出对当地及区域条件的充分利用,展示当地的和区域性的个性。”同上,第190页。其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城市生态的重要内容,解决城市问题、建构更美好城市的重要基础是恢复、回归城市主体的社会性、公共性。以个体为本体的功利主义是造成城市问题的重要原因。“城市的进化和人的进化必须同步前进。”同上,第188页。“人类伙伴与互助关系的理性回归,能重新点燃信仰的精神;在我们正在进行的城市重建中,公民关系的复兴将开辟一个社会及政治进化的新时代。”同上,第48页。

一方面,格迪斯的“进化城市”同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一脉相承。霍华德的“拥有新技术秩序,以电力、卫生、艺术为特征,拥有高效和美丽的城市规划以及相关的农村发展,拥有社会合作和有效愿望的相应提升”等观点,是格迪斯“所坚持的主要论点”。同上,第78页。另一方面,格迪斯的城市观又与霍华德有重要不同。霍华德侧重于探索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生态等原则在新的地点营建新的城镇,而格迪斯则侧重于探索如何按照生态等原则复兴、重构、发展已有的城市;霍华德更注重城市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及其调整,而格迪斯则更为注重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生态关系及其合理化。也就是说,同为生态意识,霍华德的相对狭义,其“生态”更多地具有自然性;格迪斯的则相对广义,其“生态”更多地具有属人性。

芒福德是现代人文主义城市观的集大成者。作为“文化城市”的倡导者,芒福德的生态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他反对以机械的眼光看待城市,主张以生命与生物的生态性眼光看待城市。“人类的生存和生产方式如今已经化育出一个生物技术时代。而我们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机械文明的种种成就则是仰赖机械秩序所建立的;所以,与当今的生物-技术时代对照而言,机械秩序的局限就大得多了。”[美]芒福德:《城市文化》,宋俊岭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10页。其二,他认为现代城市的最大问题,是城市偏离了其全面的生态、生命本性,而成为一个片面的经济、欲望或政治存在。“我们必须使城市恢复母亲般的养育生命的功能。”城市越发展,越需要确认城市的生态、生命本性。“迫切需要的革新并不是物质设备方面的扩大和完善……城市应当是一个爱的器官,而城市最好的经济模式应是关怀人和陶冶人。”[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第586页。其三,主张以一种更为全面系统地生态性方案解决日益复杂的城市问题。“城市的改进绝非小小的单方面的改革。城市设计的任务当中包含着一项更重大的任务:重新建造人类文明。我们必须改变人类生活中的寄生性、掠夺性的内容”,而努力“创造一种有效的共生模式”、“一个相互合作的模式”。[美]芒福德:《城市文化》,宋俊岭等译,第8页。

比较芒福德与格迪斯可以看到,格迪斯更为关注城市的复兴,对解决城市问题的前景也更为乐观,立足于一种对生态的信心来考察城市,其城市观的总体基调是乐观的;而芒福德更为注重对城市的批判,更多地看到了城市发展的问题,其城市观更多地带有一些悲观色彩。在文化与生态的关系上,生物学家出身的格迪斯更强调城市的人文性,而作为《城市文化》作者的芒福德却更为强调城市的生物性。比如,芒福德就将城市的专业分化现象比作一种昆虫式的生物学现象:“城市因而在一个相当早的时期便重现了昆虫世界中的多形现象:它以社会手段实现了昆虫社会赖以整体的生理分化。”[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等译,第113页。

霍华德、格迪斯、芒福德是人文主义城市观的三个代表人物。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到格迪斯的“进化城市”,再到芒福德的“文化城市”,三位城市学家对城市、生态的理解各有不同,但用生态的眼光看城市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而霍华德、格迪斯、芒福德的生态意识之所以产生,又源于城市发展中诸多关系性问题的刺激与激发。没有城市本身的发展,没有城市关系的复杂化、问题化,生态意识可能不会成为城市研究的显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生态意识是一种城市意识。确认生态问题、生态意识的社会性、城市性,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与实践意义。

二、生态问题与城市革命

自然、社会、人自身都是一种有机、全面、变迁的关系性存在,即一种生态性存在。人作为关系存在的重要特殊性在于人可以对各种关系有自觉的反思、改变与建构。虽然,早期人类对关系的生态性已经有一定的体悟,但是只有在社会发展、人类文明推进到一定的阶段,特别是城市革命以后,在客-客关系、主-客关系、主-主关系、主体内部关系等,因为人的干预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成为一种日常性的挑战时,人们的生态意识才真正崛起、逐步成熟。城市是多重涉人关系、全面生态关系的感性节点、空间场域;生态问题是一种城市问题,生态意识是一种城市意识;生态问题、生态意识是一种以城市为语境和场域的关系问题、关系意识。全面的生态意识既不是乡村情感、乡村意识,也不是自然情感、自然意识,而是一种城市情感、城市意识,是一种由社会发展加速与城市问题突现所激发的社会批判与营建意识、城市批判与营建意识。

以农业为基础的第一次城市革命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真正开始,也标示着人类开始全面遭遇生态性问题。“大约在6000年前,世界上出现了最早的城市,这些城市很快又成为各地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事实上,自从城市出现以后,整个世界和人类一步一步地被纳入到围绕城市所组成的复杂社会的影响之下。”[美]本特利、齐格勒:《新全球史》上,魏凤莲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页。“在公元前3500年到前500年,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包括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印度北部、中国、中美洲以及安第斯山脉中部都独立发展了复杂社会。”同上,第2页。城市社会之所以被称为复杂性社会,是因为以城市为节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等开始全面展开、复杂纠缠。人类开始进入一种由复杂的客-客关系、主-客关系、主-主关系、主体自身关系构成的生态性关系状态。一方面,同过去的小规模社会相比,人们生产出多样的产品,营建起多样的空间,建构起多样的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宗教等系统;另一方面,人们也开始遭遇比小规模社会更为复杂、严重的自然、环境、社会、自我等问题。成就与问题的日常性交织,激发人们开始全面反思自然、社会、自我等复杂关系的生态本性。第一次城市革命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正是在这个时期,苏格拉底、孔子等思想家对自然、环境、社会、自我等关系进行了思考,成为人类早期生态意识的重要代表。以农业革命为基础的第一次城市革命开启了人类的前现代城市社会,这个时期是人类完整生态意识的生成期。

从中世纪后期开始到20世纪初,以商业革命、工业革命为基础和动力,人类文明进入近代。近代的重要空间特征是发生了第二次城市革命,兴起了诸多商业城市特别是工业城市。以近代城市为空间和载体,人类文明跃上新的台阶,也进入新的人为丛林阶段。由于人的干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都获得了新进展,也遭遇了新问题。化石能源、大型机器、专业分工、科学管理、近代科技等,为人类创造、增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效率,也使人类遭遇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新冲突。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的活动开始全面恶化;人口的大量增加、不断聚集、阶层分化,使社会关系前所未来的复杂化;人自身的肉体与精神,在获得更多享受与舒适的同时,也开始承受更多的压力与痛苦。在成就与问题张力不断加大的语境下,人们开始对世界关系、涉人关系进行分门别类的专业干预、专业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专业分化日益精细,以进化论为代表的诸多自然科学理论、社会科学理论、精神科学理论等不断诞生,都说明在这个新的城市时代,人们对各类复杂关系的认识开始走向专业化、系统化。人们日益认识到,所有的涉人关系、非涉人关系都具有生态性,都是复杂性、互动性、多样性、变动性等的统一。以商业城市、工业城市为载体的第二次城市革命时期,是各类复杂关系之生态性全面展开(全面进展与全面恶化相统一)的时代,也是人类的完整生态意识、生态思维开始系统自觉的时代。

20世纪后期,以信息、生物、能源、建筑等新兴科技为标志,人类文明进入新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空间特点是出现了世界性的城市新建与城市更新,可以称之为第三次城市革命。列菲弗尔用“城市社会”(urbansociety)概括这个新的文明阶段。20世纪后期以来城市社会的特点不仅表现为人口的城市化率超过50%,表现为城市数量的增长、体量的增大、结构的复杂,还表现为以城市为载体人们的生存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情感方式等均发生了深刻的改变,整个世界成为一种以城市为轴心的复杂生态。正如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中所描绘的:“本书开篇叙述了一座城市。这座城市,象征地看,就是一个世界;本书结尾则描述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从许多实际内容来看,已变成为一座城市。”[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等译,第6页。一方面,各类技术的不断进步,使这个城市世界似乎已经真正成为了一个稳定、可控、安全、繁荣的人化世界,人类似乎可以在这个城市世界永享幸福。另一方面,这个全面的人化的城市世界,又不断遭遇更为严重的环境恶化、社会分裂、精神危机等问题,其风险性、脆弱性似乎也在不断增强。人们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都日益面临、遭遇比农业城市、工业城市时代更为复杂多样、相互纠结、变化加速的关系。能否实现生态意识的新自觉,对城市世界的良性可持续运行具有基础意义。

前现代城市(农业城市)、近现代城市(工商业城市)、当代城市(后工业城市、城市世界),是人类文明空间转换、城市革命的三个阶段。与此相契合,人类的生态意识也相应走过了三个阶段。农业革命与农业城市时期,是生态意识开始生成的阶段,人们开始遭遇自然、社会、自身等关系,开始全面反思这些关系的复杂性、相关性。商业革命、工业革命与工商业城市时期,是生态意识全面推进的阶段,人们开始遭遇由于自身的行为所导致的大量的、日常性的自然、环境、社会、自我等问题,也开始开启、遭遇比农业城市时期层次更深、范围更广的复杂关系,开始对世界关系的生态性进行更为深刻、专业研究和把握。后工业革命与城市世界阶段,也就是当代,是生态意识需要新的全面自觉的时代,人们日益创造并遭遇比前现代、近现代城市革命时期更为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兼具全球性、区域性与身体性、多样性、复杂性、易动性。以不断生成和更新的城市、城市群、城市区域为空间和节点,全球、区域、个体,自然、社会、自身,科学、文化、宗教等,所有的关系日益深刻的关联、纠结在一起。这就要求人们树立更为全面的关系思维,对复杂的关系进行更为自觉的生态反思、生态关照、生态营建。

三、生态社会与城市伦理

生态战略已经成为城市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但人们往往认为生态就是自然,生态意识就是自然意识、环境意识,建设生态社会、生态城市,就是在城市的营建与更新中注重对植物、水系等自然要素、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引入。如此理解生态战略有其价值,也有其问题。其价值在于,注重对自然的保护、注重引入自然因素,确实有利于城市社会的环境改善;其问题在于,把生态性等同于自然性,把生态等同于自然,在理论上会遮蔽生态性的丰富内涵、能指意义,在实践中会遮蔽了生态问题的复杂性,不利于探索更为全面的环境问题解决之道,良性可持续城市社会的营建之道。

客-客关系、主-客关系、主-主关系、主体自身关系,是生态关系的基本内容。人们之所以倾向于用把生态性等同于自然性,源于自然在本体论层面具有相对于人而言的先在性,以及自然在方法论层面上相对于人而言的可感受性、易见性。我们不必否定、拒绝并可以继续用自然来象征、标示生态,也应该继续把自然环境的改善作为城市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也不能因此就把生态等同于自然,把生态性等同于自然性。其实,正如黑格尔所认为,即使对于自然本身特别是涉人的自然,也需要从更为宏观的整体性、生态性、有机性来理解,而不是相反。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相对晦涩,却以特定的方式深刻揭示了自然的非孤立、生态本性。在黑格尔看来,并不存在孤立的自然,需要以整体、过程、有体思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态思维来理解自然。“研究自然就是精神在自然内的解放”,“自然自在地就是理性,但是只有通过精神,理性才会作为理性,经过自然而达到实存”。[德]黑格尔:《自然哲学》,梁志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8、19页。“自然必须看作是由一种由各个阶段组成的体系。”同上,第28页。可以看到,一方面,黑格尔从理性出发理解自然,明显带有现代性上升期的特征,充盈着人的主体性自信;另一方面,黑格尔又以逻辑的力量深刻揭示了自然的非孤立性、生态性,揭示了人、自然、社会及相互之间关系的整体性、有机体、互联性、变动性。

在《自然的终结》的作者看来,现代技术文明已经实质性地终结了没有人工干预的纯自然。“我们至少在现代社会里已经终结了为我们所界定的自然——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自然。”[美]比尔·麦克基本:《自然的终结》,孙晓春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1页。“我们生活在一个后自然的社会里。”同上,第56页。“我们使自然丧失了它固有的独立性,这使自然在根本上失去了它的意义。”同上,第55页。虽然,自然可以成为我们的一种乡愁,“自然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嗜好”同上,第65页。,但我们已经实质性的无法回归到前城市文明的那种自然。

生态问题、生态意识在本质上具有城市性。解决环境问题,建构生态型社会,需要转换城市发展方式,需要以全面的生态观为基础,推进城市理念、制度、生活的全面伦理化。所谓伦理,就是事物的内在关系本性,就是一种良性可持续的关系;所谓伦理化,就是人们把对世界、对涉人关系本性的自觉把握内化于人与社会的理念与心性、制度与行为。“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东西,这种出之于自然的关联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精神,而且它只有作为精神本质上才是伦理的。”[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贺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8页。全面的生态观,既需要内化于城市理念、城市心性,也需要内化于城市制度、城市行动。

其一,建构具有“敬畏伦理”底蕴的城市理念。霍华德、格迪斯、芒福德都对城市的生态性进行了有益探索,但问题在于,由于时代的局限,他们或者把生态主要作为一种自然有机体看待(霍华德),或者把生态主要作为一种社会有机体来看待(格迪斯),或者用一种倒退的眼光看来城市发展(芒福德),都没有真正用一种整体、涉人、可持续的生态意识来看待城市。我们认为,城市是多样异质文明的空间化聚集,是天、地、人,自然、社会、身体,空间、社会、文化等要素和系统复杂互动的高复杂涉人生态体。城市的良性运行,需要所有相关要素、系统的总体和谐、有机统一。任何一个要素及系统的问题,都可能成为导致城市社会整体危机的起因,可能导致城市世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样,在城市发展中就需要确立一种以敬畏为底蕴的城市伦理,一种内含自然敬畏、社会敬畏、身体敬畏等内容的综合性的生态敬畏为基础的城市伦理。缺少这种综合性生态敬畏,是导致当代城市社会环境破坏、社会冲突等问题加剧的重要原因。

其二,建构具有“有限伦理”底蕴的城市进路。在雅各布斯看来,城市是一种生命有机体,一种复杂的有序多样性存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步从有序复杂性的角度来看待城市问题,这种有序复杂有机体充满了很多未经检验的关系,但显然这些关系不仅互为关联,而且完全可以被理解。”[加]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402页。我们认为,作为一种复杂多因素的有机生态,与城市相关的所有要素及系统既有其内在秩序,也有其承受变化的限度,如果对因素、系统的干预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导致要素甚至整个机体的危机和失序。在不断进步的技术支撑下,我们往往以一种无限干预的思路推进城市与社会发展,并集体无意识地认为天、地、人等生态都是无限可改变的,即自然无限可掠夺、资源无限可替代、人的需要无限可膨胀、人的能力无限可增长。在这样一种无限伦理的支配下,城市在发展的同时也将聚集巨大的风险。建构以“有限伦理”(充分考虑自身及对象有限性的伦理)为底蕴的城市进路,对于城市社会的良性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建构具有“自控伦理”底蕴的城市心性。人创造城市,城市也创造人。在主体性与城市性的双向建构中,人作为主体需要不断调适自身的城市心性,以建构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反思城市史与文明进程,迄今为止,城市化主要是沿着人不断扩张自身的主体性这个轴心进行。在全球资源总体稀缺、世界人口不断增加、世界城市化率不断提升的当代城市社会语境下,这样一种进路需要转换。所谓文明的进步,所谓主体性的成熟,不仅意味着主体性的扩张,也意味着主体性的内敛与自控;不仅意味着主体的外向拓殖,也意味着主体的内向教化;不仅意味着人对世界的改造与控制,也意味着人对自身的修剪与控制。营建具有“自控伦理”底蕴的城市心性,树立简约、简单、平和、自控的城市生活,对于城市社会的良性可持续具有根本意义。

总之,生态意识是一种以城市为语境,由城市发展、城市问题所激发的特定的反映城市、反思城市、批判城市、营建城市的城市性情绪、城市性情感、城市性思维。生态意识具有深刻、深层的城市性,是一种深刻的城市意识。不合理、缺少伦理反思的城市化是导致生态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没有城市发展方式的调整,没有城市生活的伦理化,也就没有包括自然环境等问题在内的所有生态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 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