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孔子诗教的思想主旨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用敦厚纯洁的情感提升人的理想、道德、人格、情操。敬莫大于“礼”,隆礼是华夏文化的根本特色,也是孔子所开创的儒家思想文化的精髓,援礼入仁、质重于文、和谐有序、严责僭礼构成孔子礼教的人文特质。乐莫大于“乐”,人歌而和、闻韶忘味、评章韶武、与太师说乐、晚年正乐,鲜活表明孔子的音乐造诣和艺术修养。以“诗”来兴发志向,以“礼”来立身处世,以“乐”来陶冶性情,集中体现了孔子教化哲学的人文精神。
【关键词】孔子;诗教;礼乐;人文关怀
作者简介:李振纲,河北邢台人,哲学博士,(保定 071002)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教授;芦莎莎,河北邯郸人,(保定 071002)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博士生。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5-0103-06
孔子曾谈及诗、礼、乐对于人格塑造的作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①)朱熹注:“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礼以恭敬辞逊为本,而有节文度数之详,可以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故学者之中,所以能卓然自立,而不为事物之所摇夺者,必于此而得之。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查滓。故学者之终,所以至于义精仁熟,而自和顺于道德者,必于此而得之,是学之成也。”②
《庄子·天下》论及儒家思想渊源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③
以“诗”来兴发理想,以“礼”来立身处世,以“乐”来陶冶性情,集中展现了孔子教化哲学的人文精神。
一
《论语·为政》载,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是儒家实施人文教育的基本经典之一,孔子所首创的“诗教”是儒家人文教化的重要内容。经过孔子的加工整理,作为上古诗歌汇编的《诗》包括风、雅、颂三类不同风格和内容的诗篇,其思想主旨是用敦厚纯洁的情感提升华夏族类的理想、道德、人格、情操。
首先,《诗》作为文学作品,与人的情感密不可分。孔子诗教强调通过诗歌的吟诵咏唱净化人的内心,使人的内心情感得以合理地发泄和表达。孔子评价《诗》的《关雎》篇时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体现了孔子诗教基本的美学原则。朱熹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④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孔子诗教,强调合理适度地表达人的喜悦与悲戚,不过度地欢乐,也不过度地哀伤。过度欢乐(“淫”)会破坏礼仪秩序,过度哀戚(“伤”)会毁伤生命的和畅。让生活和谐有序,让心灵淡定和畅,最能表达孔子“诗教”蕴积深厚的美。
其次,关于《诗》的功用,孔子概括为兴、观、群、怨。《论语·阳货》载,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按照朱熹的理解,兴指感发意志,观指考见得失,群指和而不流,怨指怨而不怒。《诗》教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学《诗》可以培养人的想象力,感发人的意志(兴);可以增强人的观察力,洞察历史及人事的盛衰得失(观);可以增强人的亲和力,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可以使人掌握讽谏的方法,适度地表达思想情感。近处说,可以事奉父母;远处说,可以事奉君主。另外,还可以多知道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丰富人的自然知识。对于此章,朱熹体会颇深:“人伦之道,《诗》无不备。”“学《诗》之法,此章尽之。读是经者,所宜尽心也。”[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8页。 意思是说,兴、观、群、怨既体现了《诗》的教化功能,又关系到学《诗》的方法。此种功能与方法在《孟子》《荀子》中得以多方面的发挥。孟子、荀子讨论天道、人性、历史、王道、时政等问题,每每援《诗》来引发议论,或引《诗》来点明结论,真可谓“不学《诗》,无以言”。
其三,学诗贵达,孔子诗教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质。《论语·子路》载,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达”即通达,这里是指灵活运用。“专对”指独立对答。孔子的意思是说,把《诗》三百篇背得很熟,让他处理政务,却不会灵活通达地运用;让他去当外交使节,却不能独立地交涉酬酢;背得很多,又有什么用呢?学《诗》当然要吟唱咏诵,甚至背诵,但孔子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把《诗》的思想、情感运用到政治、外交等社会实践中。
其四,孔子十分重视诗教。《论语·季氏》载,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异闻”指不同于对其他学生所讲的内容。孔鲤回答的话,表明孔子十分重视学习《诗》与《礼》,认为不学《诗》,就不知道如何运用语言来答对;不学《礼》,就不知道如何立身处世。陈亢“问一得三”,是说听了孔鲤的话,不仅加深了对《诗》与《礼》的理解,而且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亦即“君子远其子”。“远其子”是说孔子教育自己儿子与教诲其他门人并无不同。《论语》还有一条关于孔子与孔鲤谈《诗》的记载:“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朱熹注:“《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同上,第178页。 孔子认为,如果不学《周南》《召南》诗,就像面对墙壁站立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一步都行不通,同样强调了学《诗》的重要性。
其五,赞赏子贡、子夏“可与言诗”。《论语·学而》载,子贡与孔子讨论如何对待“贫富”的问题。子贡问:“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孔子说,那样还不够,因为处“贫贱”而不卑屈奉承,处“富贵”而不矜肆傲慢,虽然表明一个人能够“自守”,但还没有达到忘怀贫富的境界。孔子教诲说,面对贫富不谄不骄,不如“贫而乐,富而好礼”。如此忘怀贫富,安贫乐道,才是真正的理想境界。子贡颖悟,听了孔子的话,感到与老师的切磋交流,颇受教益,于是援引《诗经》的《卫风·淇澳》之篇来表达与师友切磋交流的重要性。子贡说:“《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子称赞说:谁能像子贡那样“告往知来”举一反三,并能够用《诗》来表达思想,就可以与他一起说《诗》了。《论语》中孔子称道“可与言诗”的还有子夏。《论语·八佾》载,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绘事后素”说的是绘画要先有白色的底子,然后才可以绘画。听了孔子的话,擅长文学且富于想象的子夏忽然联想到“礼”和人的纯洁情感的关系。“礼后乎”是说“礼”与人的纯洁的道德情感之关系,就像绘画时白色的底子与画的关系。子夏的话使孔子颇受启发,孔子称赞其“可与言诗”,意在奖掖子夏善于用“诗”来表达思想。
二
礼乐是华夏文化的根本特色,也是周公、孔子所开创的儒家思想文化的精髓。“礼”原本属于宗教文化范畴,是古代先民祭祀天神的仪式节文。周公、孔子之后,发展成为一套系统的政治制度、伦理精神和生活交往的仪式节文。这些内容系统地反映在《周礼》《仪礼》《礼记》等经典文献中。孔子尊礼之人文关怀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敬莫大于礼。日常生活中孔子对“礼”的态度十分认真,《论语·八佾》载:“子入大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大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大庙”即太庙,指古代开国君主的庙,此处指鲁国最初受封的周公的庙。孔子自幼习礼,此章所记的当是孔子初为仕时在周公太庙里助祭的事。“每事问”表明孔子对“礼”恭敬认真的态度。敬莫大于礼,所以当听到“或人”之言后,孔子说,自己恭敬严肃的态度正是“礼”。孔子认为,人的生活不可须臾离开“礼”的规范,离开“礼”的约束,即使是好的气质、性格也得不到完美的呈现,甚至会成为消极的弊端:“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论语·先进》载:“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颜回不幸早逝,孔子也十分悲痛,但却拒绝了颜回父亲的请求。这不是孔子吝啬,舍不得那架车,而是依周礼,大夫不能徒步上朝,否则就有失礼仪。《论语·八佾》载:“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饩羊告朔”是古代的一种礼。每年秋冬之交,天子把来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诸侯把历书藏于祖庙,每逢初一,要送一只活羊祭于庙。自鲁文公始,每月初一就不再到祖庙“视朔”了,只是还照旧送一只活羊去虚应故事。子贡认为不必再保留这种形式。孔子对子贡说,你只是怜惜那只羊,我怜惜的是告朔的古礼。在孔子看来,尽管“告朔”之礼已成为形式,但保留此种形式也比没有为好,它可以使人们保留一种古礼的记忆。《论语》中孔子信而好古的情怀,总是与“礼”有一种割舍不断的联系。
其二,援“礼”入“仁”。《论语·颜渊》载:颜渊“问仁”,孔子答以“克己复礼为仁”,并要求立志成仁的人在生活细节上要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仁”是一种大爱和伦理责任。但是如果仅讲仁爱,不讲礼制,就会沦于墨家的“兼爱”,这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孔子援“礼”入“仁”,强调在“仁”的宗旨下隆礼尊礼,目的是要理顺社会关系,把人间的大爱纳入上下有等、尊卑有序的社会体制中,使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能够在“礼”的范围内相亲相爱,和谐相处。所以“礼”的根本作用在于“和”。对此,孔门弟子有子有很好的解释。他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里不仅说明了“礼”的作用、先王礼乐之道的美,而且强调了“和”不能离开“礼”。“知和而和”,也就是只讲“和”(和爱、和谐、和合)而不讲礼制、礼仪,这与墨家的“兼爱”主张一样,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
其三,严责“僭礼”。三代之“礼”,至周而备;礼乐制度,也自晚周而衰。春秋之时“礼崩乐坏”已成事实。当时诸侯、大夫的“僭礼”,《论语·八佾》有四次记载,孔子对之深恶痛绝并加以严厉批评。载一:“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佾”指古代贵族宫廷歌舞的“舞列”。按照周代的礼制,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论是说季孙僭礼之重,还是强调季孙之事不可容忍,都表明孔子对僭礼之行为的严厉责难。载二:“季氏旅于泰山。”依周礼,只有天子或诸侯才可以祭祀泰山。季氏身为大夫到泰山举行祭祀,这就是“僭礼”。孔门弟子冉有为季氏家臣,却没能够制止这件事。孔子慨叹说:“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林放,鲁国人,曾向孔子请教何谓“礼之本”。孔子以“泰山”比“林放”,一则是讥刺季氏,使知非礼之祭无益而自止;二则借林放知礼以冷厉冉有,使其知礼上进。载三:“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三家”即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大夫家,《雍》是《诗经·周颂》中的篇名,“彻”指宗庙祭祀结束时收拾俎豆等。针对三家僭礼,孔子没有直白的批评,而是吟诵起《诗经·周颂·雍》中那句歌词:“诸侯在一旁恭敬协助,天子主祭庄严肃穆。”孔子接着说,这诗歌用在三大夫家的宗庙里,有哪一点可取呢?轻蔑中夹带着嘲笑!载四: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禘”,古代天子祭祀祖先的礼;“灌”,祭祀开始时第一次献酒。此时鲁国的君主竟然沿用禘礼来祭祀,孔子认为这是严重僭礼,所以说自己从一开始献酒就不忍心观看了。“不欲观”也就是“不忍观”,表明孔子对鲁君“僭礼”很反感。由于鲁原属于周公的封地,本是“礼乐”之邦,看到礼乐松动的样子,孔子有些无奈,所以有人向他请教“禘礼”时,孔子推托说自己不知道,接着又强调“禘之说”的重要性说,“知其说者”对于治理天下来说,易如反掌,殷殷流露出对鲁君不知“礼”的无奈和遗憾。
其四,“质”重于“文”。“礼”作为一套制度规范,总要通过某种“形式”来表现。一般来说,按照中庸适度的原则,“礼”的内容与形式适中为“尽礼”。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朱熹注:“野,野人,言鄙略也。史,掌文书,多闻习事,而诚或不足也。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貌。言学者当损有余,补不足,至于成德,则不期然而然矣。”又引杨氏曰:“文质不可以相胜。然质之胜文,犹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其本亡矣。虽有文,将安施乎?然则与其史也,宁野。”[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89页。 孔子生活的时代,“文胜质”的问题突出,“礼”更多地已流于形式。为纠正此弊,孔子提出“质”重于“文”。《论语·八佾》载:“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大哉问”表明孔子对林放所问的赞赏。在孔子看来,祭礼之根本在“敬”而不在“奢”,丧礼之根本在“戚”而不在“易”(朱熹注:“易,治也。”指在形式上下功夫)。“俭”为物之质,“戚”乃心之诚,故为“礼之本”。《论语·先进》载,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朱熹认为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朱注复引程子曰:“先进于礼乐,文质得宜,今反谓之质朴,而以为野人。后进之于礼乐,文过其质,今反谓之彬彬,而以为君子。盖周末文胜,故时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过于文也。”同上,第123页。 按照程朱的理解,本章是说先辈与后辈对于“礼乐”的态度不同:先辈重“质”,后辈重“文”。“吾从先进”表现了质重于“文”的立场。面对“文胜质”的偏颇,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朱熹注:“敬而将之以玉帛,则为礼;和而发之以钟鼓,则为乐。遗其本而专事其末,则岂礼乐之谓哉?”同上,第178—179页。 这是说礼乐虽然离不开玉帛、钟鼓之类的礼器、乐器,但“礼”之本在上下有序,而不在玉帛之器;“乐”之本在情感和畅,不在钟鼓之声。礼乐之教如果仅仅看重玉帛、钟鼓之形式,则失去礼乐文明之实质。《论语》中还有一处记载孔子对于“麻冕”、“拜下”之礼的态度,也与“礼之本”有关。《论语·子罕》载,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孔子赞同用比较节俭的“纯冕”代替传统的“麻冕”,体现了弃奢用俭的原则;而在堂下还是堂上跪拜,孔子主张仍旧按照周礼原有的规定行“拜下”之礼,则体现了礼治尊卑有序的根本精神。可知,孔子的“复礼”是有所损益的,其损益的尺度依旧是“质”重于“文”。
三
“礼”作为制度和规范,属于约束人的行为的外在尺度。“乐”则是典礼和行礼时所伴奏咏颂的词曲声乐。“乐”作为“礼”的辅助形式,其功能或作用在于将“礼”所规定的外在原则、规范、仪式、节文升华转化为人的内心情感。《论语》鲜活记载了孔子知乐、好乐的音乐造诣和艺术修养。
其一,武城闻弦歌而乐。《论语·阳货》载:“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武城”是鲁国的一个小城,当时子游为武城宰。值得玩味的是孔子“割鸡焉用牛刀”的那句“戏言”。不仅表明日常生活中的孔子偶尔也很活泼或幽默,更在于它流露出孔子此时的一种特殊心境。孔子在子游的陪同下,与几个弟子一起走访子游管辖的武城小邑,忽然传来了“弦歌”(琴瑟伴奏歌唱),孔子由衷地感到欣喜,当时礼乐普遍松动,没想到在鲁国的一个边城小邑,竟然有礼乐之声。孔子情不自禁地与子游开了这句玩笑,表明对子游的赞赏。或许孔子平时并不这么活泼,子游感到老师有些反常,于是一本正经地用老师昔日所教导的“道言”说明自己实施礼乐教化的理由,并为自己解嘲。孔子认为,子游所辖虽小,但他修明礼乐之教却关涉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于是孔子说自己是“开玩笑”,郑重肯定了子游所为。这表明了孔子推崇礼乐的态度。
其二,与鲁太师说乐。《论语·八佾》载:“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大师”即“太师”,鲁国乐官。所记载的是孔子与鲁乐师探讨乐曲演奏的节奏和规律的事情。以往的注解,不够明晰。杨伯峻的译文是:孔子把演奏音乐的道理告诉给鲁国的太师,说道:“音乐,那是可以晓得的。开始演奏,翕翕地热烈;继续下去,纯纯地和谐,皎皎地清晰,绎绎地不绝,这样,然后完成。”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2页。 从这里对音乐演奏节奏的娴熟描述看,孔子不仅精于音乐理论,而且精于演奏技巧。
其三,闻《韶》忘味。《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是舜时古乐曲名,这个古乐在周代贵族生活中很流行。迨至孔子生活的时代,这曲古乐可能很少演奏了。他在齐国偶尔听到这曲高雅古典的乐章以后,竟然三个月内品尝不出肉的滋味!这当然是一种形容的说法,但从孔子闻《韶》乐如痴如醉的程度,不难看出他对高雅艺术的痴迷与陶醉。
其四,人歌而和。《论语·述而》又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反”有“反复”之义,“和”即应而和之。这是说,孔子与人一起歌唱,如果那人唱得好,孔子就一定会请求那人再重复唱一遍,然后自己又应而和之。朱熹认为这段叙事表现了孔子从容、诚恳、谦逊好学的圣人气象和品德,故注云:“此见圣人气象从容,诚意恳至,而其谦逊审密,不掩人善又如此。盖一事之微,而众善之集,有不可胜既者焉,读者宜详味之。”[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01页。 朱熹是从理学角度和道德意义上解释这段话。其实,这段记载也表明了孔子对音乐歌咏的兴趣、爱好及认真的态度。
其五,始乱盈耳。《论语·泰伯》载:“子曰:‘师挚之始,《关睢》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师挚是鲁国的太师。“始”是乐曲的开端,即序曲。古代奏乐,开端叫“升歌”,一般由太师演奏,师挚是太师,所以这里说是“师挚之始”。“始”是乐曲的开端,“乱”则是乐曲终了时的合奏。此时奏《关睢》乐章,所以叫“《关睢》之乱”。孔子说,从太师挚演奏的序曲开始,到最后演奏《关睢》的结尾,丰富而优美的音乐在我耳边回荡!愉悦之情溢于言表。
其六,评章《韶》《武》。孔子音乐鉴赏的造诣及其乐论思想特色,又见于他对《韶》和《武》两曲古乐章的评价上。《论语·卫灵公》“颜渊问为邦”一章,孔子曾说:“行夏之时,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杨伯峻注:“韶舞”即“韶武”。《论语·八佾》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也,未尽善也。’”朱熹注:“韶,舜乐。武,武王乐。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舜绍尧致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程子曰:‘成汤放桀,惟有惭德,武王亦然,故未尽善。尧、舜、汤、武,其揆一也。征伐非其所欲,所遇之时然尔。’”同上,第68—69页。 《论语》对孔子评价《韶》《武》二乐章的记载很简要,从中很难确知孔子乐论的本意。但按照程朱的理解,孔子所以认为《韶》的艺术价值高于《武》,原因在于《韶》的“尽善尽美”,源于舜帝大爱天下的纯朴天性和“揖逊而有天下”的圣王理想;武王“伐纣救民”则是经过反思(武王之德,反之也)人道之所当然而做出的选择,虽说可与尧舜同功,但“以征诛而得天下”的方式终归达不到孔子仁通天下的最高理想。所以,在艺术价值上《武》不及《韶》。据此,可以推知孔子乐论的特色及深度。孔子认为,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人性和社会生活的反映。评价音乐和艺术的美,不仅要看其形式,而且要看其所内含的人性与道德水平。此后形成儒家“美善相乐”的艺术审美传统。
其七,相师之道。《论语·卫灵公》载:“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师冕是一位乐师,名字叫冕。由于师冕目盲,当他走向台阶时,孔子告诉他小心台阶;走到坐席旁时,孔子提醒说这是坐席;等大家都静坐下来时,孔子又把在场的人一一告诉他,说某某在这里,某某在这里。这种细节体现了孔子对这位乐师的尊重。朱熹注云:“相,助也。古者瞽必有相,其道如此。盖圣人于此非作意而为之,但尽其道而已。尹氏曰:‘圣人处己为人,其心一致,无不尽其诚故也。有志于学者,求圣人之心,于斯亦可见矣。’”[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69页。 儒家认为,师之尊来自于道之尊,尊师乃所以重道、崇德、乐善。孔子对乐师的关爱同时体现了对乐教的崇尚。
其八,晚年正乐。史载,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冬,孔子结束十四年周游列国的生活,从卫国回到鲁国,教学之余,从事整理乐曲的工作。《论语》简要记载了这一点。《论语·子罕》载,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雅》《颂》是《诗经》中两类不同的诗的名称。经过孔子的整理订正,使《雅》归《雅》,《颂》归《颂》,两种词曲都得以适当的安置。这是孔子在文化史上的重要贡献之一。
(责任编辑 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