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与当代环境

作者:陆建华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7-05 阅读量:0

作者简介:陆建华,安徽长丰人,哲学博士,(合肥230039)安徽大学中国哲学与安徽思想家研究中心、哲学系教授,(广州510275)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摘要】

自然环境是理想的、美好的,不需要人类加以改造的,人类对待自然环境只需“无为”;自然万物有其固有的属性,是人类所无法改变的,人类只能因顺自然;自然环境能够给予人类的物质给养是有限的,人类要取之有度、知足常乐;自然环境与人类是和谐相融乃至融为一体的,人类要爱护和亲近自然;人类在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不仅诗意地生活于自然之中,而且还拥有朴质纯真的本性。道家的这些观点提醒我们要爱护自然、赞美自然、尊重自然,要尽可能地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以适应自然、顺应自然,要在与自然的交往中获得快乐、获取生存智慧,要让自然与人类都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道家;人类;环境;自然;自然环境

中图分类号:B2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3)05-0112-06

任何存在都是环境中的存在,都与环境发生联系。环境是相对于某一存在物而言的,是与某一存在物发生联系、并对某一存在物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环境,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是与人类发生联系、并且对人类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它虽然包括人类生存于地球上的自然环境以及地球所处的太空环境,但是,主要是指自然环境。因为太空环境对人类所产生的影响从目前来看远未危及人类的生存,从而未成为“问题”;而自然环境对人类所产生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已日益严重地制约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自然环境在人类的视域中已成为“问题”。基于此,本文所讨论的环境限于自然环境。在此意义上,所谓环境,也可称为自然。

“环境”成为“问题”。那么,如何保护和利用环境、如何处理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如何使得人类真正能够可持续发展,就不仅是社会问题,也是学术问题。于是,从哲学高度探讨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环境哲学、生态哲学应运而生。虽然,环境哲学、生态哲学产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人类关于环境的“思考”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而且从来就没有停止。在中国哲学领域,对环境问题的“思考”最为系统深刻的应该说是道家。道家的环境思想对于解决当下的环境问题,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基于此,本文主要讨论道家的环境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道家认为人类生长于天地之间、生长于天地间的万物之中,天、地以及天地间的万物构成了人类生长的自然环境,天地以及天地间的万物所构成的自然环境对于人类来说是最美好、最理想的环境。例如,为了人类能够长久的生存,人类希望天地能够长存,为人类提供生存的家园,而“天长地久”(《老子·七章》),天地以时间维度的持久存在的特征满足了人类对于天的长存的愿望;为了人类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人类祈求天能够清明、能够充满光明,地能够静止、能够安宁,而“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老子·三十九章》),天地从诞生之日起就分别具有“清”和“宁”的特征。这说明,天地的特征、属性恰是人类所需要的,天地在人类的视界中是理想的、完满的。不唯如此,天地间的万物及其状态也是人类所需要的,在人类的视界中也是理想的、完满的。例如,“日月照而四时行”,“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庄子·天道》),人类希望日月轮番照耀大地,使白天充满阳光、夜晚也不至于十分黑暗;希望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使人类能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希望日月运行有其规律,从而使昼夜变化也有其规律;希望云气浮动、雨水适时降落,使天气不至于干旱,人类和万物不至于缺雨少水。而日月运行、季节变化、雨水布施恰是如此,完全合乎人类的希望。再如,“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三十二章》),人类希望甘露均匀分布,而甘露恰好就是均匀分布。

另外,就自然环境自身来说,构成自然环境的天地万物不仅对人类而言是理想的,其自身也是自足的,不需要人类加以改造的。“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天地本来就有其常道,日月本来就有其光明,星辰本来就有其排列次序,禽兽本来就有其群居之地,树木本来就有其生长的地方,简言之,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天地万物本来就是自足的,对其自身而言本来就是理想的。这样,即便人类为自然环境“着想”、为万物的生存“着想”,也不必改造自然环境。

既然自然环境对于人类来说是理想的、完满的,人类就不需要改造自然环境。再说,如果人类没有意识到其身处的自然环境的理想与完满,试图按照自己错误的观念去改造自然、改造环境,其结果必将是自食其果:破坏了原本理想、完美的生存环境,使被破坏了的环境伤及自己。在道家看来,改造自然意味“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庄子·胠箧》)《庄子·天运》作:“上悖日月之明,下睽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 ,是对自然环境本然状态的毁坏,这种毁坏直接惩罚着人类。试想,日月之明混乱、四时之行混乱、山河大地改变,人类还能有美好家园吗?为此,道家以鱼与水的关系类比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大宗师》)《庄子·天运》作:“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鱼生存于水之中,水本是鱼最好的生存环境,如果鱼不满足于生存于水之中,改造其生存环境,使得水丧失而处于陆地,即使“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也无济于事,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同理,人类生长于自然之中,自然环境本是人类最理想的生存环境,人类不满足于其身处的环境而改造之,其结果是破坏自然,丧失其本来理想的生存环境,难逃厄运。因此,道家警醒世人曰:“圣人处物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庄子·知北游》)只有人类不破坏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才不伤害人类,并为人类生存提供最好的保障。

道家与当代环境

《现代哲学》2013年第5期

还有,在人类与自然之间,人类只能在局部的领域暂时地战胜自然,最终将无力改变自然,并因此而屈服于自然。因为在道家看来,“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人类虽然是宇宙中高贵的存在,但是,在人类与天地之间,天地优越于人类,人类不仅无力撼动天地,反而要从天地那里获取生存智慧例如,《老子·七章》云:“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即是如此。 。这是因为在道家看来,天地万物有其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包括人力在内的任何外力所不可改变的。例如,“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二十三章》),狂风暴雨是短暂的,高于万物的天地都不能使狂风暴雨持续不止,更何况比天地弱小的人类呢!再如,“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老子·四十二章》),万物按照其固有的本性而变化发展,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当人类违背其本性时,万物便呈现出与人类意志相对立并超越人类意志的一面。由此,道家从人性之维度总结道:“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庄子·山木》)人类无力从本质上改变自然,这是由人之为人的本性所决定的。

道家视界中的自然环境是理想的,不需要改造的。这种观点提醒我们,要懂得欣赏和赞美自然,并在欣赏和赞美自然之时享受并珍惜自然所带给人类的恩惠,对自然始终怀有感恩的心;在人类与自然发生冲突、矛盾时,要“维护自然存在,捍卫自然生命,反对残朴为器”谢阳举、方红波:《庄子环境哲学原理要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第20页。 ,首先从人类自身寻找原因,同时,对待自然要更加“宽容”。人类由于急功近利而“错怪”了自然,由于没有真正理解自然而“冤枉”了自然,由于自私、只图自己的利益而“抛弃”了自然,也许才是人类与自然发生冲突、矛盾的真实原因。意识到这一点,人类就不应轻易改变并破坏自然。此外,即使人类与自然的冲突、矛盾是客观的,也应尽量从人类自身的角度化解这种冲突和矛盾,在维护自然的前提下,尽量通过提高人类的科学水平来超越、克服这种冲突和矛盾。道家所谓圣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二十七章》),就是要求人类不仅不要嫌弃无用甚至有害之物,还要宽容并使这些无用甚至有害之物变得有用。扩而言之,就是要求人类不要简单地视不利环境为有害环境而随意改造之,而要在利用有利环境之时能够容纳不利环境,并通过改造自己适应这些不利环境,使得不利环境对人类有利并在人类的视域中“完美”起来。道家视界中的自然环境从根本上讲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因为天地高于人类,构成自然环境的天地万物的固有属性是不可改变的。这种观点提醒我们,不要无限放大人类的力量,不要在自然面前为所欲为,更不要以自然的主宰者自居;要清醒地认识自己,要学会约束自己,要尊重自然的规律,要尊重自然万物的本性,在自然面前不仅要懂得感恩,还要懂得谦卑。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将自然仅仅看作任人宰割的被动性的弱小的存在,才不会因毁坏环境而遭受环境无情的报复,才不会先毁坏环境然后又不得不保护环境。人类面对自然所犯的错误、所做的蠢事,不正是“唯我正确”、“唯我独尊”所造成的吗?

自然环境对于人类是理想的、完满的,自然环境已给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生存环境、生存家园,那么人类即便是“自私”的存在,即便仅仅为了自己,也不应改变自然环境。所以,面对自然,道家提出“无为”。道家的“无为”,“完全是为了避免人为地破坏自然而然的东西,当然也是为了避免破坏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乐爱国:《道教生态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55页。 。关于“无为”,道家云:“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二章》),“不创不作,与天地合德”(《鹖冠子·天则》),“因而不为”(《吕氏春秋·知度》)。即是说,对自然环境无所为,不用人为去干扰自然环境,而是任凭构成自然环境的万物生长变化,并不把万物的生长变化看作是人类人为的结果,更不将万物据为己有。在此意义上,从自然与人类的关系来看,道家所谓的“无为”,也就是不在自然面前妄为,不改变自然的本来面貌,用英国著名科技史专家李约瑟的话说,就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不固执地要违反事物的本性”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2卷,北京:科学出版社、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76页。 。因为人类在自然、在环境面前的“无为”,自然环境就不会反过来报复人类;相应的,人类在自然、在环境面前也就不会失败。所以,道家说:“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六十四章》)

人类的存在以自然为依赖。人类视自然为理想的存在,对自然无为,只是说明不应破坏自然,并不意味对自然无所取,否则,人类就失去其最基本的物质来源。如何从自然中获取生活资料、物质来源?道家以为要做到因顺自然,并且取之有度。所谓因顺自然,就是顺应天地万物之本性,不改变天地万物之本性。对此,道家有颇为详细的论述:

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

因天之则。(《黄帝四经·称》)

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管子·心术上》)

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吕氏春秋·贵当》)

因天地之自然。(《淮南子·原道训》)

它们都强调因顺自然万物之本性,不可以违背自然万物之本性而妄为,更不可以因妄为损坏自然万物之本性。此外,庄子还以“养鸟”《庄子·至乐》载:“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鳅,随行列而止,委蛇而处。” 为例,表达其因顺自然的思想:用人类的生活方式去“养鸟”,也即“以己养养鸟”,背离了鸟的天性、鸟的生活习性,只会好心办坏事,使鸟最终死亡;用鸟的生活方式去“养鸟”,也即“以鸟养养鸟”(《庄子·至乐》),符合鸟的天性、鸟的生活习性,鸟才能快乐、自由。同理,对待自然万物、对待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要尊重万物之本性,顺乎万物之本性,使万物按其本性自由发展。换言之,“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本性及其生存方式,不可按照人的私欲随意加以改变。人的行为应当合于自然,顺乎性命之情”葛荣晋:《“道法自然”与生态智慧》,《新视野》2011年第5期,第74页。 。唯有如此,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自然万物,才会在保持其本来面目的前提下,为人类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活给养。

所谓取之有度,就是因顺天地万物,在不破坏自然、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获取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物质财富,用今本《文子》的话说,即是“上因天时,下尽地理”、“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文子·上仁》)今本《文子》之真伪,学术界虽有争论,但是,今本《文子》乃道家著作,是确定无疑的。另,《淮南子·主术训》也有几乎一样的文字:“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道家之所以提出取之有度,是因为在任何具体条件下,环境所能给予人类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人类不能超越环境的有限性去从自然中获取财富。还有,人类的有些“非分”的要求、“恶劣”的欲望违背了自然的本性,会对自然环境构成威胁乃至伤害。不破坏自然、不破坏环境,人类才能真正维护环境,通过环境的持续发展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如果破坏自然、破坏环境以获取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物质财富,人类只能获得暂时的物质满足,终将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如此,即便在因顺自然、保护环境与从环境中获取物质财富发生冲突时,即便在不破坏自然、不破坏环境就不能获取足够的物质财富时,道家都强调保护自然、爱护环境,并在此前提下提出“知足”、“寡欲”,要求通过压缩人类的基本需求来化解冲突,从人类自身的角度解决人类的生存困境,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这是说,懂得满足、减损欲望,降低生活需求,即可解决物质财富不足、生活资料缺乏的问题。反过来,如果在物质财富不足、生活资料缺乏的情形下,还膨胀物欲、追求奢华,对自然环境强取豪夺,就会祸从中来。“知足”、“寡欲”落实到人类的穿衣吃饭等日常生活之所需,道家云:“圣人食足以接气,衣足以盖形,适情不求余” ,“至人量腹而食,度形而衣”(《淮南子·精神训》)。饮食只是为了延续生命,衣着只是为了遮住身体,不求多余的食物和布匹,仅是满足生命最基本的需求。道家因为对自然环境的取之有度而提倡节衣缩食、只需维持生命的最基本的需求,与墨家“节用”思想有些相似。

道家视界中的自然环境是理想的,因而面对自然只需“无为”,或者说,不必为。这种观点提醒我们,不要人为地轻易改变自然,更不要为了人类暂时的需求而破坏自然;要超越人类与环境相对立的思维,要超越“有为”的心态,以“无为”的方式对待自然、处理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充分发现自然的完美与伟大;要保持自然的原貌,在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的原貌的前提下利用自然。道家视界中对待自然的理想方式是因顺自然。这种观点提醒我们,为了更好地处理人类与自然、与环境的关系,要充分地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万物的本性,然后顺应自然的本性、顺应构成自然的万物的本性而为;一方面让自然和万物得以自由发展,为人类提供最美好的家园,不至于在对自然、对万物的“无知”中冲撞自然、毁坏自然;另一方面把握自然,理解万物,为自然万物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即为人类的生存提供更好的环境,而不是企图控制自然、主宰万物。人类初期,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难以认识自然、理解环境,表面上看似乎是被自然、被环境所操控,对自然万物特别是天地充满了敬畏甚至恐惧。在人类进入“现代”以来,科学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得以深入地认识自然、理解环境,得以掌握天地万物发生发展的规律,总有反过来主宰自然、主宰万物的欲望,物质需求的随之加大,物质欲望的随之增强,使得人类主宰自然、主宰万物的欲望变成盲目乐观的行动,其结果便是对自然的毁坏、被自然无情地报复。道家因顺自然的理念,在当代显得尤为重要。道家视界中的环境所能提供的生活资料、物质财富是有限的,要求人类取之有度。这种观点提醒我们,不要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要考虑到环境的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要为人类的未来着想,要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好的生存空间;同时,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人类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虽然能够取得越来越多的物质资源,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也不可以奢侈浪费,养成奢糜之风。

自然环境对于人类来说是理想的,人类不需要改变自然环境,就能获得最好的生存环境。这意味着“人和自然界混而为一,纯朴不分,万物处于最好的状态,人们的生活资料丰赡富足”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3页。 。换言之,人类与自然环境是天然和谐乃至融为一体的,用庄子的话来说,即是“人与天一也”(《庄子·山木》)。对于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乃至融为一体,道家有繁多且大致相似的论述:

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

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庄子·山木》)

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繕性》)

卧倨倨,兴盱盱;一自以为马,一自以为牛;其行蹎蹎,其视瞑瞑;侗然皆得其和,莫知所由生;浮游不知所求,魍魉不知所往。(《淮南子·览冥训》)

由道家的以上论述可知,道家认为自然环境由山河大地、阴阳四时、草木禽兽等所组成,山河大地、阴阳四时、草木禽兽等与人类是和谐相融的。人们不以山高地险、河深水急为人类生存的障碍,因而没有修路造桥,没有挖隧道、用舟船,更没有试图改变山河大地的面貌,而是以山川之本然状态为美、以造化之神奇为伟大;人们不以阴阳变化之莫测、四时更替之冷暖转换为人类生存的阻碍,因而没有扰乱阴阳之序以及阴阳转化,没有抱怨冬冷夏热,更没有试图改变阴阳四时之序以及阴阳四时的变化,而是以阴阳为和顺宁静、以四时更替为合乎节令;人们不以草木禽兽为人类生存的威胁,因而没有清除杂草、砍伐树木,没有驱赶甚至袭击禽兽,更没有与草木禽兽为敌,而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把草木禽兽塑造成“敌人”,而是任由草木肆意生长,任由禽兽结伴成群。正因为如此,万物自由生长而不受干扰,更不被伤害;人类“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 (《老子·八十章》),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品茗出甘甜与幸福;人类与草木禽兽无高低贵贱之分,相伴相依,其乐融融,以至会忘却自己是“人”而与禽兽同类、与万物为一,消融于茫茫自然之中。在此天人一体、物我不分的境界下,人类被自然化,或者说,被自然同化,保有其质朴自然的本性,自得自由地存在,诗意盎然地生活于蓝天之下、大地之上。

为了表达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融,以至消融于自然之中,道家还以鱼水关系为喻,比拟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鱼不可脱于渊”(《老子·三十六章》),“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王弼《老子注·三十六章注》),“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庄子·秋水》)。这是说,水不仅是鱼的生存环境,而且还是鱼最理想的生存环境,所以,鱼如果离开了水,就将死亡;鱼在水中,就是鱼最好的生存状态。鱼最好的生存状态表现为鱼在水中之“乐”,鱼在水中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乐”,以及鱼隐身并沉醉于水之中以至于看似成为水的组成部分。与此相似,天地万物所构成的自然环境不仅是人类所生长的环境,而且还是人类最理想的生长环境,所以,人类离开了自然环境将无法生存,改变了自然环境将遭受惩罚;人类身处自然环境之中,就是人类最好的生存状态。人类最好的生存状态表现为人类处于自然之中,以处于自然之中为“乐”,即“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庄子·知北游》);表现为人类与自然融为一体,以至成为自然的组成部分,并且满足、陶醉于这种人类与自然的融合。

道家视界中的人类与自然是和谐相融的。这种观点提醒我们,要善待自然,善待万物,不要因为人类的智商高于禽兽,不要因为人类的科技水平早已达到“战胜”局部的自然的水平,就可以在自然面前为所欲为;要利用人类的智力、利用人类的科技水平去发现自然万物的美丽与可爱,去感受自然万物带给人类的幸福和美好;要在人类与自然的平等相处过程中体悟自然的诸多“好处”,而适当忽略其给人类造成的不便乃至伤害,更不可以夸大其“坏处”;要尽量调整自己,适应自然,协调好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将自然的某些“缺陷”化为独特的“优点”。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与自然平等,与自然友善,我们才可以真正地感受并且享受自然所给予我们的乐趣,在闲暇之时寄情山水,在身心疲倦之时回归自然的怀抱。把自然看作“对手”甚至“敌人”,不仅使自然在我们的心中失去了其固有的美丽与魅力,也意味着人类失去了其“朋友”、人类的心中只有自己,因而变得孤独,并因孤独而焦躁。道家视界中的人类因与自然和谐而孕育出朴实自然、纯真无邪的品性。这种观点提醒我们,与自然为友,多关注自然、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我们才可以像自然那样质朴实在,才可以远离卑鄙和狡黠、拒斥势利和功利,对自然、对他人充满大爱,并因此在人与人的相处中能够自然地流露出纯真的德性,在利益面前能够自然地保持冷静而不至于迷失方向,在欲望面前能够本能地抵御诱惑而不至于丧失自己。如此,不仅自然在人类的视域中是纯真无邪的,人们在彼此的视域中也是纯真无邪的;人类所身处的世界,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将是美好的。

由上可知,在道家看来,自然环境是理想的、美好的,不需要人类加以改造的,人类对待自然环境只需“无为”;自然万物有其固有的属性,是人类所无法改变的,人类只能因顺自然而无所为;自然环境能够给予人类的物质给养是有限的,人类要取之有度、知足常乐;自然环境与人类是和谐相融乃至融为一体的,人类要爱护和亲近自然;人类在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不仅诗意地生活于自然之中,而且还拥有朴质纯真的本性。这些,提醒我们要爱护自然、赞美自然、尊重自然,要尽可能地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以适应自然、顺应自然,要在与自然的交往中获得快乐、获取生存智慧,要让自然与人类都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