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波普尔在历史主义批判的哲学史溯源中指认柏拉图为极权主义者。同样开展历史主义批判的施特劳斯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本文试图梳理二者的问题旨趣、理论根基和方法论原则的异同,进而对柏拉图的原初形象进行定位。同时对如何面对经典文本的解释学原则和态度表达一点个性化的见解。
【关键词】柏拉图;极权主义;波普尔;列奥·施特劳斯;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B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09) 06 -0055 -05
1945年,卡尔·波普尔(Karl Raimund Pop´per)发表了《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下文简称《开放》)一书。这一继其《研究的逻辑》之后诞生的政治哲学著作确立了波普尔作为思想家的国际声誉。例证之一就是波普尔在时隔一年之后(1946年)获得了著名的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职位。然而,《开放》一书对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等的历史主义批判却激起了古典论者、马克思主义者等的多方围剿。本文不愿也无力涉足到这一当时及其之后的纷争当中,对其是非曲直加以评说。这里,笔者试图结合国内近几年兴起的施特劳斯学派的政治哲学思想,针对古典思想诠释的不同理路和方法,探讨哲学史追溯(或日面对传统经典)的合法性依据和方法论原则,求教于方家,敬请批评指正。
首先,我们不禁要问,1.作为一个蜚声学坛的分析哲学家,波普尔为何写作《开放》一书,突然转向政治哲学?2.波普尔解构柏拉图形象的理论逻辑基点是什么?其合法性依据何在?3.波普尔哲学史回溯(尤其是对待古典哲人柏拉图)的方法论基础为何? 可以肯定的是,波普尔绝非是那种穴居书斋,穷根究底的理论哲学家,如康德、胡塞尔、施特劳斯等,而是兼具纯粹问题意识和强烈时代关怀的混合哲学家。根据波普尔的自述, 《开放》一书的写作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其青年时代追求而后抛弃社会主义理想的经历。这一经历促发了他对“极权主义的兴起以及各种社会科学和社会哲学没能成功地对其做出解释”的“持续关注”,这些思考的结果无疑为《开放》一书的写作提供了大量素材。①第二个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使波普尔“最终下定决心写这部书”从而为“理解这些事件及其背景和战争胜利后可能会出现的某些争端”提供一个尝试。②
波普尔断言柏拉图是极权主义者,这主要是基于他的历史主义批判。在《开放》一书的引言部分,波普尔明确表示:“对历史主义某些重要形式的产生和影响加以描述,是本书(指《开放》一书,笔者注)主要论题之一,而本书甚至可以被说成是一部有关某种历史主义哲学发展的旁注合辑。”@根据波普尔的理论,历史主义可归纳为如下几个特征:1.历史具有普遍的“演化法则”或历史规律;2.这些法则指向一个可预测的历史图景,也就是历史目的;3.历史规律的实现者和推动者要么是“伟大的国家或伟大的领袖”,要么是“伟大的阶级或伟大的观念”;4.根据必然的历史规律及其目的,可以采取明智的政治行为,即乌托邦社会工程来影响和推进历史发展;5.整体主义历史观将个体的人看作工具,认为为了达成历史理想可以牺牲家庭或个人的幸福、利益。简言之,所谓历史主义中心学说,就是“历史受控于明确的历史或演化法则,这些法则将使我们能够对人的命运进行预言。”①波普尔进一步指出,历史主义是一个古老的信念,它在古代、中世纪、近现代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体见下表②)。
以其历史主义批判为参照点,波普尔指认柏拉图是古希腊极权主义(即历史主义)的重要代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历史发展规律上,柏拉图“把现存社会解释为理想国家的衰退摹本”③,认为变化是邪恶的,静止是神圣的,历史上“所有社会变化都是腐败、退化或衰亡”的过程。其鲜明的例证就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贵族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一僭主政制的堕落过程进行的逻辑论证。④2.在历史的推动者或领导者问题上,柏拉图主张哲学家当王。在波普尔看来,“谁应当统治”这一《理想国》的重要议题本身就预示了城邦未来受历史规律的支配,应然的统治者意味着历史规律的解密者和执行者。3.在实施步骤和制度设计上,柏拉图主张乌托邦工程。所谓乌托邦工程,是严格按照历史规律对社会政治进行通盘计划和改造,使历史朝着完美至善的理性目标发展。波普尔对乌托邦工程嗤之以鼻,认为“即使怀抱着建立人间天堂的最美好的愿望,但它只是制造了人间监狱——人以其自身的力量为自己的同胞们准备的地狱。”4在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上,柏拉图倡导整体主义伦理观,从而抹煞了个人自由和权利。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依据自然主义人性论,认为人先天的不平等决定了人在国家整体中相应的位置。“在国家这个大钟里,齿轮用两种方式来体现其品德。第一种,它们的尺寸、形状、力量等必须符合自己的工作;其次,每一个都必须安装在恰当的位置并且必须固守这一位置。”⑥因此,波普尔断言,极权主义是“封闭社会一集团式部落的道德……不是个人主义的自私,而是集体主义的自私。”⑦
依照上面的比照分析,波普尔指认柏拉图为极权主义者确实逻辑严密,令人信服。“柏拉图把正义和阶级统治和阶级特权原则等同起来。”认为“只有统治者统治,工人们工作,而奴隶们被奴役,国家就是正义的。”⑧然而,个人的自由与幸福安在?难道有人天生就该当王,有人命定就是奴隶么?“柏拉图不把正义看作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是视为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整个国家的一种性能。只有具备了健全、强大、统一——稳定,国家才是正义的。”⑨这是什么?这不就是赤裸裸地抹煞个体存在的国家至上主义!这不就是无视个人自由、平等、幸福的极权主义政治观!问题是,波普尔何以具有如此鹰眼,可以洞穿常人所未觉之事。这恐怕与其证伪理论具有直接的关系。在《研究的逻辑》一书中,波普尔通过重提“休谟问题”对基于归纳法的证实原则进行了质疑,提出了否证论思想,即证伪法或试错法。这一理论指出,自然科学领域根本不存在什么普全的真理或规律,只有假说和猜想,因此我们只能通过经验上的证伪而非证实原则来确立“科学的‘意义”’。同样,在社会历史领域也不存在什么必然性的永恒历史规律。历史现象是一次性的、受偶然因素影响、是不可重复的社会现象,“总括性的历史预言完全超出社会科学力所能及”。因此“未来依靠我们自己,而我们不依靠任何历史必然性”。①可见,在否定了普遍必然的自然科学规律的基础上,波普尔也否定了决定社会发展的历史铁则,而其最终的秘决就是证伪这一方法论原则的运用。
波普尔对柏拉图形象的认定言之凿凿,看似无懈可击?然而,同样开展历史主义批判的思想史家列奥-施特劳斯( Leo Strauss)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两位思想家之间的共性是显而易见的,②然而,他们之间在问题旨趣、价值立场和方法论原则上的差异同样显著。虽然波普尔尖锐地批判历史主义,但在施特劳斯的视域中,波普尔本人就是一个历史主义者。在其成熟时期的重要著作《自然权利与历史》(Natural Right andHistor)中,施特劳斯对历史主义的产生及其演变进行了梳理。③与波普尔的证伪原则的社会历史应用不同,施特劳斯特别关注古今思维观念之间的断裂。“对古典派而言,哲学化就是要走出洞穴的话,那么对我们的同代人来说,所有的哲学化本质上都属于某一‘历史世界’、某一‘文化’、‘文明’或‘世界观’——那也就是柏拉图所称之为洞穴的。我们把这种观点叫做‘历史主义’。”④换言之,施氏眼中的历史主义贬斥超越时空的普遍原则,崇尚与“特定时代或特定民族”相关联的具体的或特殊的历史原则。但是在“动摇了普遍的或抽象的原则”之后,历史主义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幅“让人沮丧的画面”:1_…历史过程’本身就像是人们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想织成的一张毫无意义的网,纯粹由偶然造成——就像是一个白痴讲述的故事。”2.“历史的标准……是那些纯粹主观性的标准。它们除了个人的自由选择之间的分别并无任何客观标准可言。”⑤既然,连判断好、坏的客观标准都没了,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虚无主义。因此,施特劳斯断言,“历史主义的顶峰就是虚无主义”。近代启蒙打倒了彼岸的理念世界(柏拉图)和上帝(基督教),将一切标准和自决交付给人的理性,认为可以在此岸的尘世获得“完完全全的家园感”,可结果却“使得人们完完全全地无家可归了”一⑥
可见,施特劳斯与波普尔的历史主义是在两个不同维度上的言说:波普尔的历史主义是比照自然科学规律而言的历史规律。波普尔在证伪了自然科学领域普全真理的基础上,试图也证伪社会政治领域的历史规律。因此,波普尔始终在经验论证的层面打转转。囿于休谟问题波普尔忘记了康德的警告:经验认识仅对事实领域有效,却对价值善恶问题、形而上学问题和宗教信仰问题无能为力。施特劳斯的历史主义则着眼于价值标准的绝对性和永恒性,其实质是现代性批判。因此,施特劳斯追问:是否“一切的人类思想,而且当然地,一切的哲学思想所关切的都是相同的根本主题或者说是相同的根本问题”?⑦如果都是相同的根本主题或根本问题,那么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就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有效的性质。进而,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最佳政体就不会是那个时代、那个城邦的特定构想,因此,也就超脱了历史主义的视域。事实上,在施特劳斯看来,“历史主义的论题是自相矛盾的或者说是荒谬的”。因为历史主义的相对主义在根基上却是绝对主义的:即“思想无论经历了多少变化,还将经历多少变化,他都永远是历史性的”。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将波普尔和施特劳斯之间的区别归纳如下:第一,价值根基的不同。波普尔认同的社会样态是现代文明,或日开放社会。他反对那种为了实现完全虚幻的乌托邦理想——历史规律而牺牲个体人的自由、权利和幸福。施特劳斯则对现代文明持一种审慎的批判态度。在施特劳斯看来,所谓的“开放社会其实是不可能的”,其实质不过是基于“进步”这一“巨大的幻想”的一种说法而已。那些“声称渴望开放社会的西方诸社会,实际上是些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下的封闭社会:它们的道德价值与可敬之处,完全有赖于他们仍是封闭社会。”①第二,研究旨趣不同。波普尔和施特劳斯都对现实的政治状况充满关切,并试图对极权主义的产生及其源流做出哲学史的梳理。但施特劳斯沿着这个思路又向上走了一程,即“在现代性的顶点重温古代”——先对现代文明的始点及其流变进行批判性的省查,然后在古今之变的断裂中重返古代的学说本身。②施特劳斯此处的高明之处在于,a)避免了以现代的逻辑强暴古人,b)对自己倚靠的逻辑前提进行了清理,避免了波普尔那种未经批判地将开放社会作为自己的价值根基的片面性——这在后现代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上便可见一斑。第三,方法论原则不同。波普尔立论依据的是英美经验论系统的证伪原则,施特劳斯采用的则是欧陆哲学的经典解释学方法。④波普尔试图以自然科学思维和现代文明为基底来评判古人,施特劳斯则首先悬置现代观点和立场,按照古代哲人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他们。依此观点视之,柏拉图理想国构想的基石是古代的自然法理论。自然法的核心是人生来不平等,有的人生来就适合做王,而这是符合自然人性,也是符合理性原则的。而现代民主国家的基石是现代自然权利论,即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国家的设立也是基于保护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路,以今人俯视古人的做法是浅薄无知的僭越。
三
一般而言,研习哲学的过程就是回返哲学史的过程,而回返哲学史就必须面对古人,尤其是面对古人的作品。然而,检讨西方近现代哲学史,我们不难发现现代人面对古典文本的狂妄和自大。究其原因及其表现,可归结为以下两点:首先,受自然科学繁盛和生物进化论的鼓舞,“人们常常倾向于对过去时代的愚昧落后嗤之以鼻,自以为己胜一筹”。“必须承认,多数人福利的增进以及我们这一时代带来的巨大的技术进步确实为人们这种顽固不化的自负感提供了依据。”“但是,我们的后代们将对这一切做出怎样的评价呢?难道他们不会得出这一个世纪是放荡不羁的野蛮世纪的结论么?”⑤其次,现代解释学强调先见/偏见的本体论地位,认为无所谓历史的本来面目,一切历史都是主客体交融的效果历史,都是现代人的视界与古人的视界不断融合的过程。这就为以现代立场和视角俯视古人的文本提供了哲学上的合法依据。例如,海德格尔将古代文本解读成了千篇一律的存在发展史,而其后的怪胎——解构主义更是将古典文本拆解成了碎片。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文明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与古典传统决裂的基础上的,尼采和海德格尔的悖论在于:他们以“现代性的历史主义前提来恢复古希腊经典的地位”。① 迈尔( Heinrich Meier)教授在评价施特劳斯的历史地位时强调,“施特劳斯开辟了一条通向哲学史的新通道”,它“对理解哲学史有着颠覆性和根基性的意义”。②迈尔教授所说的“新通道”是指施特劳斯发现了古代哲人“隐微和显白的写作技艺”。古人发明这一技艺源于哲学与政治的二元紧张。一方面,政治需要传统的祖传习俗或神法观念等意见提供合法性根据,由于意见的易变性、无前提性,政治家通过约定或立法等方式将其固定下来,并通过强力或宣传促使其意识形态化。另一方面,哲学家往往对城邦根基的正当性穷根究底,例如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形象。哲学家的诘问直接危及城邦的基础牢靠,因此政治的多数人与哲学的少数人之间始终处在尖锐的紧张之中。如果哲人为了真理而试图对政治统治进行釜底抽薪,那么其结果就是非哲学的多数人对哲人苏格拉底的死刑宣判。因此,在“审查和迫害的环境下写作的”哲人往往运用显白的(符合政治需要的)言辞对庸俗的多数人说话,而运用隐微的教诲对未来哲学家的少数人施教。因此现代人阅读经典必须摒弃厚今薄古的进化论思维模式,深入古人的作品当中精耕细读,在辨析其“本义和寓意”的基础上参悟作者的微言大义。
施特劳斯精耕细读的解经学原则开启了重新思考西方传统的路向,同时对国人如何面对自己的传统具有重要启示。与西方文明不同,近代中国学人对传统的拒斥是在西方船尖利炮的压迫下被动开始的。但所谓的中西之争核心仍然是古今之争。从“中体西用”的洋务运动,到移植西方君主立宪制度的戊戌变法,再到“打倒孔家店”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近代的一批爱国学人始终纠缠在如何面对儒法道统的国学。“五四”一代与中国传统的悍然决裂与西方现代文明对传统的颠覆如出一辙。但是,施特劳斯的思想史回溯表明,“五四”一代摒弃国学所参照的西方文明其实是染了病的文明,并不像当时所认为的那样一好百好。说其染了病,从量上说,这个西方文明充其量叫现代西方文明,而作为根基的古希腊一希伯来文明早已作为专制腐朽被一笔抹杀了;从质上说,这个西方文明本身是过度强调了科技理性的作用,从而导致了人的全面异化,这从政治哲学、后现代思潮、现象学、法兰克福学派等对启蒙和现代性的不断检省便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传统。既然“五四”一代借以参照的西方文明并不那么完美。我们的儒学传统是否像“五四”学人批判的那么一无是处呢?“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二百年的,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又何尝是专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专制黑暗四字来抹杀?”③那我们又应该如何面对中国的古代经典呢?是采用功利实用的拿来主义;还是以现代文明揣度古人,来一个某某教授的所谓《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等,取悦大众,博得名利双收;抑或是返回经典,面对古人,以古人理解自己的方式理解古人,恢复古典哲人的原初形象。晚年的施特劳斯用了近15年(从1958年《思索马基雅维利》开始到其1973年逝世)的时间解读经典,树立了西方传统解读的伟大典范。作为一个守着几千年优秀文化传统,又有着深厚解经学传统的中华民族,何时能够放下浮躁的功利之心,重返传统经典,让千年遗产重放光芒,这恐怕是我们当代学人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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