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视野下的国家、灾难与秩序

作者:肖 力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摘要】国家以因大规模天灾人祸造成的社会特殊状态为起点,构建着灾难的叙事。利用灾难的“将发生”的国家,构建出“被划一整合的灾难”叙事模式;而利用灾难的“已发生”的国家,则构建出“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模式。国家在构建灾难叙事的同时,实际也利用灾难不断构建与巩固自身的秩序。因所处状态的不同,国家有着“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如果两者的联结是直接的,都隶属于一个统一体制下,那么国家秩序的构建与强化将体现在制度的覆盖性与渗透性上;如果两者的联结必须以国家的出场为前提,那么国家秩序的构建与强化则体现为政府形象得以展示与地位得以加强。作为采用“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模式典型的中国,为了在完善自身防灾抗灾行动的同时保留自身对每次灾难的诠释空间,需要借鉴“被划一整合的灾难”叙事模式,建立“半覆盖性”的体制,并且将自身的灾难叙事发展得更为立体化与人性化。

【关键词】国家;灾难;秩序;被划一整合的灾难;被个别诠释的灾难;日常秩序;特殊秩序;失序

中图分类号:D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0) 04 -0037 -06

进入2010年后,世界仿佛被《2012》的阴影进一步笼罩,各个国家的灾难都在频繁地发生着。在国外,我们看到海地与智利的大地震、冰岛的火山爆发、波兰总统的坠机意外;在国内,则是玉树的地震、西南的干旱、新疆与杭州的内涝。这一系列的天灾人祸,都造成了社会民生的极大损失。因此,从常识的角度,我们很容易就认为灾难不但破坏社会民生,同时也剧烈冲击着各个国家的稳定,因而对于国家来说,灾难是一种绝对负面的存在。然而,如果我们试图对国家与灾难进行深入的探究的话,就会出现以下的疑惑:当我们判别某一事件为灾难时,根据的标准是什么呢?是破坏的大小,人们受苦的程度还是痛苦的波及范围呢?这个灾难的标准是谁来确定并向民众灌输的呢?如果灾难是一种被建构和被诠释的过程的话,它是独立的还是一个更大的叙事中的一环呢?而这个更大的叙事又是什么呢?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就有必要重新审视国家、灾难与秩序的关系。对此,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立足于灾难,我们要说明国家如何建立对灾难的叙事;第二,立足于国家,我们要说明国家如何通过灾难构建自身秩序;第三,立足于本国,我们要说明中国的灾难叙事须学习的经验与补充的方面。

一、国家如何建立对灾难的叙事

无论是自然界的激烈运动还是人类活动的突然崩溃,离开了对一定范围社群中的人的广泛而深刻影响,都不能称为“灾难”。也就是说,灾难本身就是一个与一定范围社群的人紧密绑定的概念。一定范围和数量的人们首先经验到的并不是已经有严格定义的“灾难”,而是一系列具有切身性的“苦难”。由于这些“苦难”成为了社群中每个个体都切身承受的问题,所以它必将成为这一社群乃至和这一社群有关的其他社群的“公共话题”。由此,在更大的范围与更长的时段中,“苦难”的切身性在减退,并渐渐成为了各种话语交织的场域。在这场话语交织中,需要有个最强势的话语给出讨论的范围、标准与性质,而这个最强势的话语主导者,就是国家。因此,灾难从一开始就不仅充斥着遭受者的痛苦声音,而且深深烙印了国家的权力轨迹。

1.国家建立灾难叙事的起点

国家对灾难叙事的起点并不是个人所承受的“痛苦”和“恐慌”。因为与“痛苦”、“恐慌”相联系的是“拯救”,这是宗教要处理的问题。国家并不是慈善组织,它要为社会带来的不是单纯的救助,而是一整套的秩序。从古至今,关于国家有形形色色的定义,如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说道:“国家乃人民之事业,而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①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则说道:“国家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运行机构,它在实施其规则时垄断着合法的人身强制。”②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说法我们耳熟能详:国家是一个阶级用来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形式的暴力。无论我们采用哪种定义,或者博取各家,国家的指向点都不是人的个体问题或心灵问题。因此,它要关注的实际是伴随着人们的惨痛遭遇而来的整体社会状态。

群体性的“痛苦”和“恐慌”带来的是此一遭受社群的“特殊状态”。所谓的“特殊状态”,是相对于“日常状态”而言的。在今天,它指的是作为精密运行系统的社会偏离了惯常的运作轨道,各个层面的日常活动的正常进程被强行终止,社会中的各个因素都无法以惯常的方式作业,甚至社会整体的运作濒临终止。然而,这却正是国家开贻其对灾难叙事的地方。因为当问题发生时,就有必要解决问题,而要解决问题,首先就要认识清楚问题并对问题定性。因而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这一种特殊状态有一整套合理且有统一标准的叙事体系,作为处理特殊状态的基点。国家的整体性以及强制力正好是担当这一叙事主导者的不二人选。面对这种因为各种天灾人祸而带来的为社会带来痛苦的特殊状态,国家用了一个词对之命名:灾难。从此,个体或社会在遭受苦难的同时,也进入了被国家构建着的灾难状态。

2.国家对灾难叙事的类型

由于世界上有着不同类型的国家,于是就存在着对灾难不同的叙事模式。要明确的是,存在的分别并不是灾难中受灾者的痛苦,而是各个国家对这些痛苦的言说和整合方式。由于灾难对人群会同时造成物理损害与心理伤害,不同类型的国家所选取的侧重点就可以有不同。如果国家倾向于利用灾难带来的物理损害,灾难叙事的重点就会是首先尽可能预计灾难会造成的各种后果,然后对之作出各种预防或补救措施;如果国家会同时利用灾难带来的物理和心理伤害,灾难叙事的重点则会放在如何编织灾难发生后的种种事宜。通常来说,采取前一种叙事的国家会对灾难作出统摄性的部署,从而形成了“被划一整合的灾难”的叙事模式;而采取后一种的国家会对每次灾难进行着一次次个别性的处理,从而就出现了“被个别诠释的灾难”的叙事模式。

“被划一整合的灾难”③是今天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较主流的灾难叙事模式。这一模式的行动基点是如何避免或减少灾难带来的生命与财产损失。其表现为,国家会成立专门的机构或者建立统一的法律来应对各种类型的灾难。其中,美国成立了FEMA(联邦应急管理署)④,而日本更是建立了《日本灾害对策基本法》⑤。“被划一整合的灾难”有以下特点:第一,灾难的定义是客观而明晰的,任何团体或个人都要以此判断社会是否陷入灾难状态,如《日本灾害对策基本法》就明确定义灾难是“指由暴风、暴雨、暴雪、洪水、海潮、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等其他异常的自然现象或是大规模的火灾及其引发的爆炸所造成的损失、与此相类似的、政令所规定的原因导致的损失”。①第二,对在不同类型的灾难中各个部门甚至每个个体都有清晰的行动指示。如FEMA就出版了《Are You Ready》②,这是一本面向全社会的灾难行动指南,在这一本小册子里,每个个体都可以学习到在灾难中的一些应急办法,而且在平时,他们要为此作练习和准备。在“被划一整合的灾难”中,人们的灾难经验是天灾人祸带来了损失与痛苦,然后制度提供了稳定的相应措施来解决各种问题。

而中国的灾难叙事模式则属于“被个别诠释的灾难”③。中国的行动的重点不仅是平复人民群众在遭受灾难损害后的心理创伤,而且还要鼓舞灾区乃至全国的民众团结一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重建家园。面对着近年来的每一次严重自然灾害,中国的主要国家领导人都有相应的举措。例如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国家主席胡锦涛就作出指示,国家总理温家宝则亲临一线指挥救灾;无独有偶,在2010年西南旱灾中,温家宝总理也到达了灾区,并且指示了“要做最坏的打算。”“被个别诠释的灾难”的叙事主体不是一部划一的法律,也不是一个专门的机构,而是代表了整个国家的当政者(政党——政府)。可以说,在“被个别诠释的灾难”中,人们的灾难经验是天灾人祸带来了损失与痛苦,然后每次都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与部署下,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就可以理解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多难兴邦”的含义了。

二、国家如何通过灾难构建自身秩序

事实上,并不仅仅是国家在构建着灾难的叙事以及国民的灾难经验。因为国家并不只是一套立法、司法与行政的架构,也不仅是一套固有架构的运行,国家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通过各种因素进行自我构建与自我强化的过程。因此,灾难正是国家可以利用来构建与强化自身秩序的重要因素。如上文所述,国家有“日常状态”与“特殊状态”之分,相应不同的国家状态,就有“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之别。由于灾难叙事有“被划一整合的灾难”与“被个别诠释的灾难”两种类型,所以“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的联结方式就有所不同。正是这两套秩序联结方式的不同,国家就会形成不同的体系,向着不同的方向强化。就理想化状态而言,“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的联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两者之间不经历任何中间环节,可以直接联结;另一种则是两者间会经历一个“失序”过程,然后再通过外力间接联结。

1. “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的直接联结

在中国人眼中,发生在2010年4月10日的波兰总统坠机意外绝对是一场可怕的政治灾难——同时失去了多个重要部门的多名高官,国家会陷入混乱是毫不奇怪的。然而,虽然波兰政府与媒体都在渲染着这场悲剧,但是波兰民众的情绪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在华沙、克拉克夫与波兹南等大城市,世面基本十分平静。对于中国人来说,我们的问题会是:为什么波兰可以如此平静与稳健地度过一场可怕的政治灾难。但是对于波兰人来说,他们除了有哀痛的情绪外,却根本没有出现恐慌,甚至根本不认为这是一场灾难,而只是一场悲剧。为什么一方面会认为是政治灾难,而另一方面则认为是悲剧呢?这实质就反映了波兰人对自身法制健全性和执行力的深刻自信。“因为有相应的应急措施,而且它一定能切实执行,所以根本不需要恐慌。”这就是波兰普通民众的心态。而波兰普通民众的深刻自信并不来自于政府,而是来自于国家体系。

为什么国家体系可以为民众带来自信呢?这就要理解民众真正恐慌的是什么。令人恐慌的并不是灾难造成的痛苦(因为那已经发生了),而是随之而来的社会秩序的丧失。一个社会在特殊状态时,日常的社会秩序都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剧烈改变而失效。如果一个社会在“特殊状态”下还失去了秩序的话,社会就难免陷入比灾难破坏更可怕的混乱状态。然而,当民众都相信当国家处于特殊状态时,国家可以通过制度自动由“日常秩序”进入“特殊秩序”,秩序的真空不会出现的话,民众就不会有恐慌的理由了。也就是说,在“日常秩序”和“特殊秩序”直接联结的国家体系里,民众的遭受与应对都是在秩序的框架内运行的。在这里, “特殊秩序”只是“日常秩序”的一个特殊样态。国家从一开始就没有两套秩序,而都是在一个划一的体系里构建并运作着。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每一次灾难都必定伴随一定程度的恐慌。但是,如果这个恐慌是处于政府的可控制范围内,则它并不会成为灾难叙事中的必要要素了。

然而,这种对国家体系的自信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实上,塑造民众对这种“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直接联结的自信的过程,就是此类国家(基本可以认为是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灾难的“将发生”不断自我构建和强化的过程,国家制度的覆盖性与渗透性会在这过程中不断加强。《日本灾害对策基本法》为这种情况做了最佳注脚:首先,如前文说提到的,它给出了灾害的明确范围。事实上,灾害的范围,就是国家权力可以理所当然的涉足范围,各种非正常状态都成为国家要纳入自身的对象,且将之以制度固化。其次,它明确地给出了各个团体的定义、职责乃至防灾救灾的具体过程。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社会资源的调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制度此时已经不仅仅是覆盖,而且是渗透。通过媒体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民众被一点点纳入到制度之中,而他们自身也一点点把外在的制度内化为自身的意识。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对制度的切身意识,民众才可能拥有对“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直接联结的自信。某种意义上,在“人道主义”的旗号下,资本主义国家是在借助灾难不断将自身的“规训”镶嵌进了社会和民众中,它强行将人们的安全感与自身的制度性进行绑定。“被划一整合的灾难”的叙事,实质就是国家潜移默化地把灾难以外的人和事划一整合的叙事。

2. “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的间接联结

中国发生的灾难是“被个别诠释的灾难”的典型。一方面,长期以来,在重大灾难发生时,中国都有国家最高领导人奔赴灾区的传统。同时,全国各地的民众都会“响应号召,积极帮助灾区度过难关。”每一次灾难,在中国都肯定伴随着社会各界在共产党领导下尽力支援灾区的全民性景象。另一方面,中国的宪法却没有明确的紧急状态法条,并且它也没有关于如何处理紧急状态的法律文献。每次灾难的发生,如果没有国家作为后盾,当地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因此,不断有专家学者大声疾呼要为灾难立法。然而这一事项却是往往雷声大雨点小。这两方面其实有矛盾:中国有着对灾难的深刻关切,但由于专门法律的缺失,中国的防灾抗灾工作却有诸多痼疾。我们不禁要产生疑问:为什么中国会存在这样矛盾呢?难道立法工作的难度真的如此巨大吗?

事实上,我们依旧可以从“秩序”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审视。无论在任何国家,灾难的发生都是对“日常秩序”的终止。因为中国没有关于灾难的统摄性法律,也没有处理灾难的专门机构,一旦灾难发生,灾区就无可避免地进入“失序”的状态,而且无法由“日常秩序”自动地进入“特殊秩序”。灾区的民众在此时不但承受着痛苦.更加遭遇到恐慌。这个时候,国家就必须要出场了。事实上,每一次中国高级领导人在灾区的出现,除了爱民亲民外,更为重要的是带来一种信号——因为有国家的介入,人们不需要再恐慌了,灾区的“失序”将会终止,灾区可以通过国家的努力,建立并执行“特殊秩序”。也就是说,国家的在场方式并不是一套严格划一的制度,而是在“失序”中的种种努力。如果取消了“失序”状态,国家的惯有在场方式将会失去了根基。在中国,“特殊秩序”已经与“日常秩序”无关。“特殊秩序”的核心要素是国家。国家会根据每一次灾难的失序程度,构建出一个个“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国家也就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叙事建构中大大加强了自身。

对于中国来说,国家与政党在现阶段的关系是无比密切的。由于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并不是政府(政党)成为国家体系的执行者,相反,是国家成为了政党意愿的承载者(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对于中国来说,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执政党的地位。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和国家体系的巩固不能采取同一种方式:国家体系的巩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然后将所有因素都动态地纳入到体制之内;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的今天,如果政府(政党)还想将自身的一切意愿与行动体制化,势必会和世界体系格格不入,因此,政府(政党)地位的巩固需要靠不断的“作为”。最需要政府“作为”的时机就是国家局部乃至全部处于“失序”;“作为”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作为一次次“特殊秩序”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作为”的目标就是要通过“特殊秩序”,让民众能一次次感受到政党的存在与力量。在“特殊秩序”下,政党、政府和国家的界限泯灭了,民众将一次次地演习着如何“万众一心”,并心甘情愿地将自身的命运和“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

三、中国的灾难叙事须学习的经验与

补充的方面

无论是“被划一整合的灾难”还是?被个别诠释的灾难”,都深深地印刻了权力运行的轨迹,虽然权力的运行方式和目的都不同,但是对灾难却有着共同的态度:关注灾难不是因为慈悲,而是因为灾难可用。世界祛魅化①后权力所固有的纯世俗操作意义,在后现代的解构视野中是一览无遗的。因此,当专家学者呼吁中国要为灾难立法时,问题的思维起点并不应该是缺失了相应法律所造成的不利局面(因为这种不利局面可能是政府已决心付出的代价),而是要直接面对中国为灾难带来的特殊状态所建立的秩序,并先行对这一秩序进行适合国情的修正。对此,本文对中国所提的建议是:应当在不影响自身政治模式的前提下,参考资本主义国家“被划一整合的灾难”的叙事模式,然后建立起更加立体化与人性化的灾难叙事模式。

1.中国对“被划一整合的灾难”叙事模式的借鉴

虽然在现代科技的条件下,“失序”的状态已经不会在中国灾区长时间延续,国家反应的瞬时性乃至在短时间内调集大量人力物力的能力已经不比资本主义国家差,但是,当灾情相对稳定,国家“退场”之后,各种问题才会真正地接踵而来。也就是说,中国利用自身的体制优势,能处理好从“失序”到“特殊秩序”的转换,但是,从“特殊秩序”重新回到“日常秩序”的过程中,由于国家已经不再明显地在场,因此这个过程在现今才真正成为中国灾难的“失序”阶段。但是,从灾难的稳定到灾难的恢复是一个十分长期的过程,要求国家时刻在场是不现实的。这个时候,“被划一整合的灾难”的叙事方式就显示出了优势。因为它从一开始就已经将灾难前的准备、灾难中的救助以及灾难后的重建纳入了一个具有统摄性的法律框架之中,因此每个步骤它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然而,中国并不能完全采用“被划一整合的灾难”的叙事模式,而只能对之借鉴。这是由中国的政治现实所确定的。必须要为中国政府留下出场的空间、必须要让它具有在每次灾难发生时有诠释灾难的地位,如果存在了一个划一而稳定的制度,那么就是把中国政府所需要的出场空间与诠释地位扼杀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完全不可能建立任何长期性与统摄性的制度以应对灾难。因为中国政府的出场是有时机的,那就是从“日常状态”进入“特殊状态”时的“失序”,但是,从“特殊状态”重新回到“日常状态”的“失序”并非中国政府所需要的。如果立法工作能为中国政府保留前一个“失序”,而指向后一个“失序”的话,则它的建设在理论上就成为可能了。也就是说,中国无法建立“全覆盖性”的体系,却可以建立“半覆盖性”的体制。“半覆盖性”是相对于“全覆盖性”而言的,在“被划一整合的灾难”中,灾难被定义的时间开端是国家对灾难进行的预计,也就是说,即使灾难没有实际发生,国家对灾难的定义已经开始了,因为它对灾难是“全覆盖性”的;而我国要学习的是这类灾难叙事在灾后处理时的“覆盖性”力量,却无法把灾难未曾发生时的状况也交付给规程,因此它对灾难来说,只覆盖了灾难发生后的那一部分,所以是“半覆盖性”。具体而言,我国可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后处理纲领基本法”这一类的法律,国家在带来“特珠秩序”的同时,也指定专门机构在其退场后根据这类法律严格且公开地进行灾后的建设工作,让“特殊状态”可以顺利回到“日常状态”。

2.建立更立体与人性化的灾难叙事模式

我们不应该忘记,“灾难”在今天已经带有了浓重的权力运行色彩,而且国家一天存在,这个权力色彩都难以磨灭。但是,在灾难中真正呼唤着我们的并不是国家,而是切实地遭受着苦难的受灾者。某种意义上,“被个别诠释的灾难”比“被划一整合的灾难”更容易让受灾者出场。因为每次灾难都是不同的,每个遭受灾难的个体也是不同的,无论“被划一整合的灾难”覆盖再多的情况,其编织再为精巧,都无法完全切近到每个受灾者。事实上,它根本就无意要切近受灾者本身——相反,它是要将每个不同的受灾者都整合进一套体系里,在这样的灾难叙事模式下,再也没有作为个体的“受灾者”,而只有整齐划一的“灾民”。这样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也已经受到了许多学者的广泛质疑。

由于中国采用的是“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模式,这种模式的张力其实很强。一方面,它可能彻底成为国家的独角戏,国家通过制度的缺失完全掌控着灾难的话语权;但是在另一方面,同样由于没有一个划一性的框架,它也可能为更多不同的声音提供空问。这种多方面的声音在今天的中国其实已经有所体现:在最近的玉树地震中,虽然政府依旧掌握了灾难的最强音,但是通过媒体,广大的群众,当地的民众的声音也已经为我们所听到。最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当地的喇嘛的形象也出现在了救灾的行列中。①事实上,在科技条件已经颇为成熟的当代,真正优越的灾难叙事方式已经不能仅仅体现在对灾难的处理是否迅速有效上,而且要体现在是否能真正还原出受灾者的遭受上。因此,我们今天已经不能以是否“接近了西方先进水平”作为衡量中国灾难叙事的唯一标准,中国政府依旧可以通过“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强有力地出场,巩固自身,构建国家,但是与此同时,它应该做的更为立体,更为全面,让各种人,各种事,各种声音都真实地呈现出来。这种包容一切的胸襟,也许更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吧。

(责任编辑林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