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同与原意向

作者:马迎辉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摘要】在构造时间的现象这一构造内时间意识的最终实事基础上,胡塞尔提出了原感觉意识的趋同构造。在此基础上,作为时间样式的原印象便具有了更原始的构架:它首先是一种本源被给予的原感觉意识的绝对生成,而后才被形式化为一种内时间体验的视域性因素。据此,原印象与滞留、前摄所构成的意识相位的意向关联,作为一种纯形式的原意向,最终也必然奠基于这种本源的原感觉的动态趋同之中。

【关键词】原感觉意识;趋同;原印象;原意向

中图分类号:B516. 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0) 05 -0079 -06

胡塞尔早期的内时间意识研究几乎刻画了现象学的所有实事层次,因而它不仅是胡塞尔本人的现象学,同时也是整个现象学运动的核心内容。在对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的解读中,研究者往往仅仅着眼于对内时间诸样式:滞留、前摄和原当下的考察,而常常忽视了这些样式的生成的实事基础,即:原感觉意识的趋同( Zugleich)。

实际上,胡塞尔在他早期的内时间意识的研究中就已经清晰地区分了被构造的时间样式和作为最终实事奠基的原感觉意识,并初步勾勒出了一种原感觉意识的本源趋同的构造模式。

一、时间样式与构造显现

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 (全集第10卷)的B部分:“表明此问题发展的增补文字”中,有两段文字在笔者看来对理解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向性作用。第一段大致产生于1907 -1909年,在增补文字中归属于第四部分:“论立义一立义范式的消融”中可以读到:

“难道荒谬就在于,时间流被看做是一种客观的运动?是的!另一方面,回忆却是某种本身具有它的现在的东西,而这同一个现在是一个类似声音的东西。不是。根本的错误就藏于此。意识样式的河流不是一个进程。现在一意识并非本身是现在的。与现在一意识‘一同’滞留的存在者不是‘现在’,不是与现在同时的,否则将毫无意义:

如果将那种与以前的意识相位有关的滞留( Reten-tion)称作回忆(Erinnerung),那么错误就已经犯下了。回忆始终只是与一个被构造了的时间客体有关的一个表达;但滞留则是一个可以用来标识意识相位与相位之意向关系(一个根本不同的关系)的表达,在这里不可以将意识相位和意识的连续性本身重又看做时间客体本身。”①

众所周知,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提出了描述心理学的立义一立义内容范式。对对象或对象性的把握源于意识行为对意识行为中存在的实项被体验内容,即:感觉材料和想象材料的统摄,胡塞尔将这种客观化的统摄活动称为立义( auffassen)或赋予灵魂(beseelen)。

在内时间意识的研究中,立义一立义范式直到1907年前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基于这种客观立义的视角,胡塞尔将滞留客观化为回忆意识,并由此提出了作为内在时间客体显现之基础的客观性的“再造映射”②的连续统和“过去变异的前回忆意识”③的持续意向。但是,在时间意识研究中,这种思考方式导致了内在的矛盾:对体验行为的片段化和客观化完全取消了延续的时间客体显现的可能性。据此,胡塞尔揭示了这种研究视角的荒谬性:将作为意识相位之意向关联的滞留概念客观化为回忆,并据此误将前者当作时间客体本身。

滞留概念的提出在胡塞尔现象学研究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首先,胡塞尔向我们表明,在以客观的方式显现之前,内时间客体总是在意识相位的意向关联中显现自身;其次,立义一立义内容模式在现象学实事分析中具有它的局限性,而这种不适用性恰恰标明了一个新的纯粹现象学的描述区域的存在。据此可以理解胡塞尔为什么将滞留所标明的这种“非时间的”事态称为“也许是整个现象学的最重要的实事。”④

第二段文字大致产生于1909 - 1911年,出现在增补的第五部分:“这项研究的首次结束”中:

“由于我现在关注内意识的构造显现,因此我将它把握为现在存在的,我现在把握关于现在的意识和刚才一意识的整个连续性,而这整体连续性是同时的,它属于现在,在现在发生,作为现在而在此站立。而如果我沿着这个连续性的河流行进,那么它们会相互接续地发生,而这个整体便充实了一个延续。这个延续当然与内心显现者的延续是同一个,内在声音的延续和意识的延续是同一个,声音就是在此意识中按其延续而不断地构造起自身。

但问题在于:这是否有意义,即在现实的和本真的意义上说,时间意识(内时间意识)的构造显现本身落入(内在)时间。”①

在现象学反思中,意识行为及其滞留具有了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我们也由此获得了滞留的两种关联形式:由现成滞留构成的滞留的横意向性,以及由滞留之自身滞留化所构成的纵意向性。但是,在滞留中被追踪之物已经拥有了本己的时间性,②因而,只要我们着眼于滞留,即便是仅仅着眼于那种与前摄和原当下相关联的原初滞留来考察内在时间客体,后者的现时有效性便已经保留。据此,对内时间对象的显现方式或显现样式的描述必须让位于对这些显现方式如何被意识到这一更为原始的事态的描述,它才是最终的构造时间的依据。

因此,从显现的视角,我们获得了三个层次的实事:内在时间客体在客观性视角中的显现(回忆、期待等等)、内在客体在意识相位或时间样式中的显现(滞留、前摄等意识相位)以及对这种时间样式的意识。如果说1907 -1909年的文字阐明的是对内在客体之时间样式的考察不能遵循客观性考察的话,那么,我们在此所引的第二段文字指明的恰恰是:必须以构造性的意识现象或“构造显现”为基础,内时间意识的起源才可能最终被澄清。

索科拉夫斯基在他新著的《现象学导论》中对时间结构作了如下具有代表性的区分:世界时间、超越的时间或客观的时间;内时间、内在时间或主观时间;内在时间意识,或对这种内在时间性的觉察或意识。③尽管注意到了胡塞尔1910左右强调的时间意识的构造显现与内在时间的区分,并且据此明确指出内在时间意识超出了内在和外在这对范畴,因而无法在空间中被客观定位等事态,但索科拉夫斯基还是忽略了一些根本性的事态,比如:作为时间样式的滞留自身并不是一种意识体验(或感受),而是意识的相位关联;滞留中已经承载着本己的时间性,而这种时间性作为抽象要素,实际上已经隐藏了内在时间客体之显现的客观有效性等等。由此在对时间意识的具体分析中,他混淆了内在时间的样式和对这些样式的意识,将由活的滞留、原当下和前摄构成的活的当下视为对内在时间性的意识。

由此,“比感觉和意向行为之流还要深刻”④的事态并不是索科拉夫斯基着力描述的滞留以及活的当下这些内时间之流中存在的相位关联概念,而是作为最终意识的原感觉意识。自然,对现象学的时间意识的研究应该从原感觉意识开始,而不应满足于对活的当下及其关系的考察。

二、原感觉意识的趋同

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胡塞尔尽管没有对原感觉意识的被给予性进行详尽地描述,但也并不像扎哈维抱怨的那样没有提供任何细节。⑤通过对“表明此问题发展的增补文字”的阅读,我们还是可以筛选出胡塞尔或明言或暗示的实事片段,并大致地勾勒出一个原感觉意识的本源趋同的构造模式。

在声音开端或起源相位上,⑥我们首先拥有本源的原感觉意识( Urempfindungsbewu[3tsein)⑦或“原印象意识、绝对本原的意识”⑧,胡塞尔对它们作了如下描述:“这个意识处在持续的变动之中。河流就在其中,它是一种绝对的被给予性。而一个自身当下之物、一个在现在形式中的自己( Selbst)的构造,乃是以这种连续性为前提。”⑨

在胡塞尔看来,多个原感觉意识总是一下子存在,在相同的流逝样式中它们分异自身为“不再”(前现时的)连续统、“尚未”(后现时的)连续统和作为前两者之交界点的“现在”(现时的)连续统。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流动模式表现为:持续发生的新的原感觉、不再一原感觉(“不再”相位)和尚未一原感觉(“尚未”相位)这些流逝块片随着与现时的现在点的“远”、“近”,显示出不同的模糊性(聚合性)与清晰性(离散性),它们拥有“一个现在的共同形式、一个在流逝模式中的相同性一般。”①

原感觉的这种持续生成意味着持续的聚合( Zusam-men)和趋同(Zugleich),并且持续地成为流逝样式的连续统。胡塞尔指出,“原感觉的这个整体‘聚合’受这样一个规律的制约:它自身转变为一个持续的意识模式的连续、已流逝性模式的连续。在这同一个持续性中有一个一再更新的原感觉之聚合在本原地产生出来,而后又持续地过渡到已流逝性之中。”②

持续生成的原感觉意识聚合的是之前的原感觉的连续变异,我们从中可以发现另一种聚合:在后继聚合的基础上,以前的诸原感觉系列在原感觉意识中持续聚合。这种聚合服务于同时性的构造,与此相关的趋同被胡塞尔称之为“显现的‘时间片段一趋同( Zeitstreeken-Zu-gleich)…,而前一种为时间后继奠基的趋同被称之为“显现的‘瞬间一趋同( Momentan-Zugleich)…。,③在A部分的第38节,胡塞尔将“显现的‘时间相位一趋同”改为“流淌的前一趋同( fluxionalem Vor-Zugleich)”,而将“显现的‘瞬间一趋同…改称为“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impressionalem Zugleich von Fluxionen)”。④两种交织生成的聚合或趋同作为一种前现象的存在,不同于作为内在时间对象(的样式)的同时(性),并且具有事态上的关联:原感觉意识聚合的“内容”本身就是后继聚合的先前的原感觉之变异,同时,先前原感觉的后继聚合中的任一原感觉都在或曾发生聚合。两种趋同关系亦如此:流淌的前一趋同中的每一个原感觉都是已变异的,或者说,都源于一个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而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中的任意连续相位也都构造着流淌的前一趋同。

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的过程,或者说“由原初的体现和过去的相位之连续性所组成的‘趋同’构成了意识现时性的运动瞬间,”⑤流淌的前一趋同便在其中聚合生成。即是说,流淌的前一趋同与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具有相同的流逝样式,并且,前者即是诸变异时段的连续,与自身变异的原感觉意识相衔接着持续生成。因而,在原感觉的流逝中,我们不仅可以关注仍然当下的原感觉的变异意识,同样可以关注与此同时成为“回忆”的原感觉的曾在的意识模式;换言之,在相同的流逝模式中,原感觉的持续变异总是伴随着流淌的前一趋同,并且都可以被明见地观察到。

在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中,原感觉相位及其变异间具有一种特殊的关系:首先,它们是一种聚合关系,是构造内时间的意识统一的原初的直接显现,所以它们之间没有间断,不存在再回忆意义上的当下化;其次,它们之间又存在一种变异关系,或者说,某个原感觉相位对此前原感觉的原初回忆。胡塞尔明确将这种特征的连续变异称为“滞留”变异。在这种流逝模式中,着眼于诸原感觉的趋同,滞留变异与回忆意识实际上是同时生成的。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谈到了过去意识、滞留的区分。⑥在对两种趋同的抽象中,滞留和回忆的区分在任一种趋同中都可以得到清晰的辨明:尽管滞留作为原感觉的变异,但它依然是一种当下仍然被感觉的意识,而回忆则是一种当下化行为。但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此,我们面对的事态颇为特殊:在诸原感觉的趋同中,印象性的流淌的趋同与流淌的前一趋同相伴生成,这里的生成不是两个彼此分离的过程,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不同角度的显现。

同一流逝过程的两种趋同在现象学反思中显现为滞留的不可分割的双重意向性。一条意向性与内在时间客体的构造统一相关;而另一条滞留的意向性则相关原生回忆的统一,它构成滞留自身相关原感觉的滞留链和再造链,同时也是意识流的统一性的自身显现。胡塞尔将源于流淌的前一趋同的前者称为滞留的横的意向性,而将源于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的后者称为滞留的纵的意向性。

意识流的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中的相位包含了各个再造的连续统,这种再造的连续统不仅自身具有统一性,而且其中的任一相位与其他原感觉的变异相位在流淌的前一趋同中获得一种与对象构造相关的统一性。即是说,纵的意向性中的滞留再造不仅持续地构造自身,同时也提供了对象在滞留的横的意向性中显现的实事基础。可见,在滞留的横的意向性中自身显现内在时间客体最终根源于滞留的纵的意向性,由此,在自身非时间的原初意识流的自身分异与聚合的基础上,时间意识构造的无限回退问题也得以说明,因为在滞留的纵的意向性中,意识流构造自身,用胡塞尔的话说,“意识流构造着它自己的统一。”⑦

通过对在意识流中存在的生成于原感觉意识之趋同的相互交织的双重意向性的描述,我们暂时获得了这样一个较为完整的时间意识图景:随着原感觉意识持续生成,构造时间的原意识持续分异并流逝着变异自身,在此基础上,一个前现象的、前内在的时间性持续意向性地在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中构造起自身,与此同时,不断有流逝的滞留再造进入已现存的直接滞留,并意向地在流淌的前一趋同中持续综合,内在时间客体由此在一个个现时当下显现。

值得强调的是:胡塞尔在对构造时间的根基的描述中显然刻意回避了“同时”( Gleichzeitig)或“同时性”( Cleichzeitigkeit)这些说法,因为它们仅仅适用于对内在时间客体的描述,而原感觉是一种关于同时性的最终意识,因而不能“把它们本身称作同时的,更不能把‘时间片段一趋同’的相位称作同时的意识相位。”①

同时性课题产生于范畴宣观中的被代现者困境。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增补”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课题基本上主宰了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研究的最初思路。我们可以对此概述如下:在胡塞尔看来,内在时间是“一个时间,亦即在这里有同时[性] (Gleichzeitig[ keit])、同样长的延续(……),也有某种客观的可规定性,无论是此前、此后,还是‘同时’,”②换言之,内在时间之所以能显现为一种延展,原因就在于它含有各种同时性。基于这种观念,从客观性视角出发,胡塞尔曾经追问:我们如何在把握现实感觉相位的同时把握原初感觉的再现映射,并如何同时把握过去相位的前回忆意识,作为这一追问的直接结果,胡塞尔从客观性视角展示了双重意向性的被伪造形式,即各种再造映射链。③实际上,我们还可以将前摄、原当下和滞留这些内在时间的样式、或者说意识相位的意向关联视作某种“同时”存在?④但内时问研究的根本问题却不在于这些同时性本身,而在于它们的最终起源是什么?

因而,这里所尝试揭示的原感觉意识的Zugleich(趋同)所要解决的恰恰就是gleich何以可能的问题,换言之,它是现象学所能探寻到的gleich的最初源头。正是在这个最根源的意义上,胡塞尔提出了一种对“最终意识”或…无意识的’意识”⑤的尝试性思考。笔者倾向于将这种最终意识理解为这里所讨论的构造性的原感觉意识,它“管辖着河流中的所有意识”,并自身“向再造(滞留)变异过渡,”⑥而这个变异本身同时也被最终意识所意识到。

笔者希望以如下示意图来表现原感觉意识的趋同构造的整体模式:

三、原感觉意识与原印象

在对原感觉意识的讨论中,究竟是将它理解为一种作为时间意识之起源的意识相位的意向关联的原印象,还是理解为具有原被给予性的原感觉意识,胡塞尔对此做出了细致的探讨。⑦

一方面,原意识被当作原印象的同义词:胡塞尔认为这种原感觉意识标志着原本性的一个非独立相位,并且只有在它流逝之后才能“通过滞留与反思(或说再造)成为客体。”⑧如此一来,原印象意识唯有在与滞留的关联中才存在,并以如下特定方式被把握,即:“并不是从根据中推演出来的东西,而是完全像滞留一样可以作为构造性相位而在对被构造的体验之反思中被直观到的东西。”⑨由此,时间意识的最初起源显然被理解为由原印象、滞留和前摄所构成的原本的意向相位之自身关涉。因而,原意识像滞留一样,显现为一种意向关联性的存在因素。

但必须看到,胡塞尔在此强调的是恰恰是上文提到的内在时间的显现样式,换言之,当原感觉意识在相位之意向关联中把握时,它实际上已经落入内在时间了:对此,胡塞尔提出了如下观点:反思和滞留要以“在其本源构造中相关内在素材的印象性的‘内意识’为前提。”⑩滞留是一种特殊的过去意识,如果作为滞留之基础的原意识的显现要依赖于滞留,那么显见的是,原印象的现在特征将奠基于一种过去性之上,用胡塞尔的话说,如果开端相位“真的只是通过滞留而被意识到,那么我们将始终无法理解,是什么赋予它以‘现在’的特性。”①实际情况倒是这样:“如果原感觉不现存于此,滞留也就无法想象;一个无意识的内容的滞留是不可能的。”②

在此意义上,原意识必须已经自身被原感觉到,或者说,必须是一种原被给予之物,从而,它也必须源初地显现为一个特殊形式的现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将原印象称为“生产的绝对开端,是所有其他东西从中持续生产出来的原源泉,”③与意识的原自发性相对,它是一种原制作。“所有印象都自身构造于这种本源( ursprungliche)意识之中,原生内容以及‘关于……的意识的’体验皆是如此,”④无论印象性的意识,还是印象性的当下化,它们都构造于原感觉意识之中。

胡塞尔认为,这种在前一时间的印象性结构中存在的本源的原感觉意识的趋同具有先天的时间规律。具体地说,在前一现象的时间性中,多个绝对的原感觉意识或原被给予性“同一地具有同一个绝对的时间位置”,“在同一个现在中必然地拥有同一个时间位置值。”⑤而一旦在印象性意识中具体化自身,它们便根据它们所显现的现在点的同异而显现出相同或不同的时间位置,而一个原被给予性和一个具体化的或变异了的被给予性之间必然具有不同的时间位置。这些原感觉意识所具有的绝对现在“就是创造性的时间点的现在,是时间位置一般的源泉点的现在”;⑥换言之,滞留、原印象和前摄这些相位间的意向关联所建构时间位置源于原感觉意识的原被给予,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谈论原感觉意识所拥有的本源的绝对的时间位置或空间性。并且唯有在这种本源的意义上,我们才可以理解一种在客观思维中显得悖谬的描述:多个原感觉意识可以存在于同一个绝对的时间位置上,并拥有同一个时间位置值,唯有当它们在印象相位中被印象化而成为现时感觉生成的境域时,它们才具有了原本性的时间位置上的区分。

由此,这一看似矛盾的事态在原感觉意识的趋同中恰好可以得到解决。原感觉意识的自行运动即是一种生产的绝对开端,作为一种原初的构造性的现象,它并没有通过滞留和反思被结构化,因而自身即是一种绝对的“现在”。在其本源的分化与聚合中,匿名的“不再”、“尚未”及其交切而成的“现在”首先涌现自身,换言之,内在时间的这些最初的时间样式就源于原感觉意识的分化和聚合,并成为在滞留中可被反思的客体。

由此,必须严格地区分两种被给予性:原感觉意识的本源的被给予性和内时间境域(原意向)的被给予性,显然,如果基于时间境域的被给予性,那么自然会将原感觉局限在结构化的原印象意义上来理解,而如果基于原感觉意识的本源的被给予性,那么就会强调印象性的内意识相对形式化的原印象的本源地位。

德里达显然倾向于将这里的原感觉单纯地理解为与滞留相关的相位因素,即我们所谓的活的当下中的原印象。简言之,在他看来,原印象进而活的当下的被反思必须依赖不在场的滞留,因而在场奠基于不在场,主体性最终奠基于在场与不在场之间的交织与延异。⑦显然,德里达只是截取了胡塞尔对原意识描述的一个片段并将之绝对化,同时却忽视了胡塞尔专门强调的原素材的被原意识这一更为原始的事态,以及胡塞尔在原感觉意识的趋同中对这一实事悖谬的有效解决。⑧

四、原意向

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意向性的这一理解实际上立足于直观表象行为的对象化特性。然而在“时间意识研究”中,胡塞尔将滞留视为一种不同于直观表象的“特殊的意向性”⑨和“特有种类的意向性”,⑩即是说,滞留不同于感知等直观行为,它并不直接指涉对象。

与这里对意向性的理解相应,胡塞尔在内时间意识研究中区分了体验活动( Erleben)与体验(Erlebnis).以及“第一性意义上的意识内容,作为被体验性( Erleb-theit)(统一)或被意识性(Bewutheit) (被感觉性)的体验”与“在第二性意义上的统一意识”。体验活动或被体验性被标识为对意识河流本身的体验;而体验,作为对统一意识的体验以及为内感知提供的客体的体验,便在原初的体验活动中构造起自身。胡塞尔对体验活动的强调,实际上为从名词性的体验这种现成性的把握向被体验性,或者说,从体验自身的架构的突破提供了可能,从而也为对意向性架构的完整揭示提供了可能。

通过对体验活动的现象学反思,胡塞尔首先揭示出的是不同于在感知反思中显现的直观表象之对象化立义的滞留的双重意向性:横意向性和纵意向性。滞留的横意向性由现成滞留所构成,作为使对象显现的意向性,它的成就可以在横的本质直观中被洞悉;构成纵意向性的滞留尽管不是现成的,但仍然由滞留的自身滞留化所构成,具有一种滞留的自身关联形式,因而可以被纵向的本质直观所把握。

但是,无论滞留的横意向性,还是滞留的纵意向性,它们都不是由构建活的当下(或活的视域)的原初的“活的滞留”①所直接构成。作为内在时间的样式,这种活的滞留与前摄和原当下一道构建了一种纯形式的意识相位间的意向关联的整体,我们将这种既不同于对象意向,也不同于以现成的方式显现自身的滞留的双重意向的活的当下称为原意向。

克劳斯·黑尔德教授区分了原意向(活的当下)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可重复的反思中被把握的时间客体,“因为能反思( Reflektierenkormen)的一再重复恰恰意味着我在我的生命之流的那个可能时间位置上自身遭遇,”但作为一种时间的固持物,它“并不能绝然地被认识”;②另一种形式合乎那种根本性的还原的意义,或者说,“通过排除那种在自我的过去和将来中可通达的时间位置序列而赢获”,并被揭示为“我的生命性(Lebendigkeit)一般的前一时间的‘在此’。”

在可重复的反思(现象学还原)中,活的当下显现为一种持留客体的时间形式,然而在一种根本性的还原中,活的当下被揭示为前一时间的生命性一般,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原意向指的即是后者。但必须强调,如果我们仅仅将活的当下这种原意向当作现象学分析的最终根据,那么我们仍然停留在时间性之中,换言之,纯形式的原意向并非内时间意识分析的实事根基。

胡塞尔揭示的这种原意向以及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对现象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梅洛·庞蒂一语道破天机:

“人们通常把这一区分(指意向存在与自为存在的区分——引者)归功于胡塞尔。事实上,这一区分可见于笛卡尔和康德的著作。在我们看来,胡塞尔的独创性超出了意向性概念,而在于对这一概念的制作,在表象意向性之下发现了一种更深层的意向性,其他人称之为存在意向性。”④

梅洛·庞蒂的笔触所向显然就是海德格尔。在他的早期讲座中,海德格尔对体验概念作了类似胡塞尔的区分:一种是传统的体验( Erlebnis)概念,它仅仅是一种对实存的实事块片的把握,而现象学的体验活动( Er-leben)则”不是一个像某个过程那样生硬的实存、开始和终止的实事,”而是对“体验以及任何体验一般的非实事性”⑤的把握。在1919年的讲座中,海德格尔将这种对原初生活的体验同感称作原意向。⑥

从海德格尔对实在化的批评以及对原初体验的强调来看,他提出的原意向与我们在胡塞尔那里所揭示的“原意向”之间具有实事上的亲缘性。而返回对原初活动和本己生活的原意向地体验,或者说,回溯追问物性和实在性的存在根源便成了海德格尔现象学发展的决定性的方向。

必须强调,如果仔细阅读《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表明此问题发展的增补文字”,我们可以看到:在胡塞尔最初对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考察中,特别在他对通过现象学反思所揭示的滞留的双重意向性的探讨中,他看似忽略了我们所熟悉的活的当下这种三重意向的结构。其实并不然,胡塞尔这一“忽视”的目的正是在于强调这种原意向(活的当下)最终必须建基于被他视为最终意识的原感觉意识的趋同构造之中。具体地说:这种纯形式关涉的原意向源于原感觉意识的本源趋同,它们的原初形式就是这种本源的趋同最初所生成的诸时间相位:“不再”、“尚未”以及它们交切生成的“现在”。换言之,原意向已经以本源的形式化的方式显现和生成于意识的原被给予性的最深处,或者说,生成于这种生命性的原始构架(-keit)之中。

在《观念》第一卷中,胡塞尔认为,“我们通过还原产生的先验‘绝对’实际上并非是最终物;它是在某种深刻的和完全独特的意义上被构成的东西,它在一种最终的和真正的绝对中有其根源。”⑦即是说,现象学讨论不应局限在现象学还原和反思所揭示的建基在统一性的意识流基础之上,具体地说,不能建立在意向性的织体( Cewebe)⑧或双重意向性之上,而应该进一步去发掘这种先验绝对在最终意识中的本源构造。从我们上文展示的胡塞尔对时间意识的研究来看,这种“最终的和真正的绝对”必然展示为原感觉意识的活的趋同构造,以及作为这种本源趋同的形式因素的原意向。

(责任编辑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