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亚当·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对马克思影响甚深,但是学术界对二者的联系,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力图淡化。因之,在对马克思与弗格森关系的研究中还存有诸多空白和疑问?本文力图在文献考证和文本关联的基础上,指认出二人不容忽视的历史关联,并从分工、民主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视角解析出马克思阅读弗格森《市民社会史》的主旨:马克思有些偏爱地认同亚当·弗格森对分工的预断,却只是批判地认同他对民主的诉求,这两种不同的接受和阐释方式都将在人的全面发展主题上得到深入理解和把握。
【关键词】分工;民主;人的全面发展;弗格森;市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BO -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 7660(2010) 06-0010-07
当代市民社会的讨论,无疑是从对葛兰西的关注开始的,然而要深入探讨市民社会,另外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就是亚当·弗格森,正是他的《市民社会史》早早埋下了经济发展与政治进步如何协调,也即商业精神的发展与有效的政治秩序建构如何可能的当代主题。学术界已经注意到此书与马克思的关联,但问题在于,有学者认为弗格森的思想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重要基础,二人关联密切;另有学者则只承认在文献引证意义L马克思参考过弗格森,淡化甚至否认二者的密切联系。本文力图在文献考证和文本关联的基础上,补充论证第一种观点,指认出马克思与弗格森不容忽视的历史关联。
一、回应诺曼·莱文:马克思与弗格森
重要关联的文本再考察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无疑是在革命实践中创立和不断完善的,但就理论本身发展来说,它也是对前辈时贤批判和继承、借鉴和创新的结果。因此,追溯马克思思想的源头活水是学术界恒久探究的主题之一。亨利希·库诺是西方较早关注马克思思想来源的学者,明确把弗格森视为“包含有马克思历史和社会学说成分的萌芽状态的观点”的思想家之列予以重视,而另一学者罗纳德·哈默维则认为:“弗格森关于分工的大部分分析构成了马克思后来讨论分工的基础,事实上,马克思也明显把弗格森当作自己观点的一个来源。”但遗憾的是,这些学者并没有给出细节论证,缺乏令人信服的文献学考证和文本学关联。
与之相左,诺曼·莱文则否认弗格森与马克思有密切关联,认为马克思只在文献引证意义上参考过弗格森。他在考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来源时,总体上否定了苏格兰启蒙运动与马克思的关联。在细节上,莱文认为,马克思“确实读过亚当·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但只是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才读的。显然,马克思在1847年是读过《市民社会史》的,当然是在写作《哲学的贫困》之前,因为他在这一作品中提及了弗格森。此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专门就与分工有关的问题在四处不同场合引用了弗格森。”因而,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个成员,弗格森与马克思的关联并不密切。莱文的观点得到国内学者鲁克俭的认可和支持。无独有偶,唐正东在考察比较弗格森与马克思关系时,也否认二人有重要关联可能。
现在问题的焦点在于,弗格森到马克思的过渡能否有细节上的文本学关联和文献学支持。在我看来,姑且不论诺曼·莱文的考证在总体上的成绩如何,就弗格森与马克思的关联而言,他轻率的论断有两点不容忽视的错谬与疏漏,借助文献考证和文本关联,我们反而更有信心补证和支持亨利希·库诺等的观点。
第一,诺曼·莱文对马克思阅读弗格森的时间考证有待商榷。
从文献考证角度来说,尽管就目前的资料来看,弗格森的名字从未在马克思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及此前出现过,但如果说这就表明马克思未读过弗格森,诺曼·莱文的证明是不能让人信服的。恰恰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有一个十分关键的提示诺曼·莱文没有注意到。在批评德国人没有为历史提供世俗基础时,马克思写道:“法国人和英国人尽管对这一事实同所谓的历史的联系了解得非常片面(特别因为他们受政治思想的束缚),但毕竟作了一些给历史编纂学提供唯物主义基础的初步尝试,首次写出来市民社会史、商业史和工业史。”
这段话蕴含的信息极为丰富,我们有必要就与弗格森相关的信息解析如下:首先,马克思虽然没有提到亚当·弗格森的名字,但是他提到市民社会史的写作,而在此之前因市民社会史的写作获得巨大声誉的就是亚当·弗格森,这说明马克思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之时或之前就已经注意并阅读了弗格森;其次,马克思认可弗格森及相关思想家为唯物主义地解读历史做了奠基的初步工作,这在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中可以找到明确理论佐证,弗格森已经论述到,人类社会发展不同于动物各代间只是简单复制自己的繁衍过程,人类总是“在先辈打下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在世代更迭中力图运用和完善他们的才能,为此,需要长期经验的帮助和无数代人的共同努力。”不难看出,这与青年黑格尔派所强调和夸大的“思想的统治”是针锋相对的,它蕴含着唯物主义看待历史的思想萌芽;再次,从括号中的评断来看,马克思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持有保留的批评态度,这恰恰埋下了马克思后来引证和解读弗格森主旨时只是批判地认同其民主观点的根由,后面将展开讨论;最后,与这段话相关的论断出现在1859年马克思久负盛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学术界可以认可这里的“英国人”肯定包含弗格森,却未深究马克思只是承续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判断,这进一步佐证《德意志意识形态》期间马克思已经阅读过弗格森,而更令人称奇的是,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使用到“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对经典术语,很有可能就是从亚当·弗格森那里借用的,后面我们将做比照分析。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段不引人注目的文字恰恰是打开解析弗格森与马克思历史关联的钥匙。
从文本关联角度来看,尽管我们无法贸然将马克思阅读弗格森的时间提前到论述市民社会最为集中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但在论述分工这一问题时,可以查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论述“分工提高劳动的生产力,增进社会的财富,促使社会日益精致,同时却使工人陷于贫困并变为机器”时,他不是重述亚当·斯密的比喻,而是与他在1847年《哲学的贫困》中引述弗格森的论断“在工场手工业方面,其最完善之处在于不用脑力参与,因此,不费任何思索就可以把作坊看作一部由人构成的机器”是相似的。这些蛛丝马迹让人判断,马克思阅读弗格森的时间不可能在莱文所言的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而应是此前。
第二,莱文没有准确考察马克思对弗格森引证的相关文本及其联系。
现有材料表明,马克思至少有三个重要文本明确引证和运用弗格森,依照写作时间顺序为《哲学的贫困》、《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1.从引证的数量来看, 《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引证最多,讨论得以充分展开,《资本论》次之,《哲学的贫困》最少。而引证和评议最多且最有助于我们了解马克思对弗格森的解读主旨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诺曼·莱文连提都没提。唐正东的考察更是仅仅限于《哲学的贫困》,殊为遗憾。2.从引证的内容来看,都是弗格森《市民社会史》中的第四章《论民用技艺和商业技艺的发展所带来的后果》的前两节,其主旨不只是论及分工,而且还论及民主,马克思对这两者的态度有所不同。3.从引证的版本来看,马克思利用了英文原版和法文译本。 《哲学的贫困》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运用的是1783年的巴黎法文译版,《资本论》则在此基础上增加利用了1767年爱丁堡英文原版,足见其认真和重视。
因此,我们看到,否认弗格森与马克思之间的密切关联实际上是没有真正占有和思考马克思对弗格森的引证和运用文本的结果。从以上初步的文本考察来看,弗格森与马克思之间有着不容忽视的历史关联,下面我将主要依据弗格森原文和马克思的《1861-1863经济学手稿》,参照《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及相关文本,解析出马克思阅读弗格森的主旨。
二、分工与人的全面发展:
弗格森奠定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
作为英属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论述的是人类本性如何在冲突和竞争中展现,在人类社会从“奴隶社会”、“野蛮人社会”进而发展到“商业社会”和“教养社会”中,影响人类发展的因素是什么等问题。由于分工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和军事各个领域,对人类发展带来极大影响,弗格森作了重点讨论,认为能否把商业精神和公民美德培育协调好,将决定着人类未来的发展趋势。
马克思在解读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时,特别考察了集中论述分工的第四章前两节,并把弗格森放在历史和现实的宽广语境中加以比照、定位和把握。马克思在解读中把他与亚当·斯密做了极为鲜明的对比,在分工问题上特别突出亚当·弗格森为批判资本主义作了奠基性的工作。具体而言,马克思把握弗格森的要点如下:
第一,注意到了弗格森分工观点的历史渊源。马克思认为,斯密及其前驱者出发点都是古代人所看重的分工的优势。从分工的优势来看,亚当·弗格森的论述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柏拉图到处强调的最重要之点是:每个物品由于分工做得更好了。质即使用价值,是柏拉图及一切古代思想家具有决定意义的唯一观点。”它直接体现了建立各种生产部门的必要,或者说社会内部分工的必要。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推崇分工的论述是弗格森讨论分工的“直接的基础和出发点”。但马克思也指出,柏拉图所强调的是物的完善,他对缩短劳动时间不感兴趣,实际上这里牵涉到人的发展问题。弗格森则不然,他不仅强调了质而且强调了量。一方面,分工不但使产品越好,而且使生产的数量越多,“由于技艺分工和职业分工,财富的源泉打开了。”另一方面,弗格森看到了分工有利于获得必要的技能,缩短和减轻自己的特殊劳动,带来时间的节约。这是最关键的,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马克思认为弗格森充分看到了分工的积极作用。
第二,注意到了弗格森分工观点的当代影响。马克思做了自己的谱系梳理,指出亚当·弗格森的分工观点直接影响了斯密和勒蒙特、而勒蒙特影响了萨伊,进而直接批驳了普鲁东在分工理论上的无知。尽管马克思在分工问题上吸纳借鉴了诸多学者的成果,但在讨论分工中弗格森与斯密对比出现的情况还是比较特别的,这使得其他论述分工的思想家相对黯然失色。最人感兴趣的是马克思强烈抱定弗格森足斯密老师的看法,并认为在分工问题上后者基本仿效和抄袭前者。应该说,马克思这一看法是不合适的。在分工问题上谁更有优先权实际是斯密和弗格森之问的一段公案。斯密曾相当愤慨地指责弗格森在分工问题上抄袭了他,弗格森当然不予承认,但也没有反说斯密是抄袭者。后世学者为此聚讼纷纭,不过罗纳德·哈默维在严密考证基础上有较公允的研究结论,认为既不存在弗格森对斯密的抄袭,同样也不存在马克思所认定的弗格森是斯密的老师的说法,只是从发表时间来看,马克思把弗格森看作斯密在分工问题上的先驱是对的。这样,我们不妨做一个限定,在论述斯密与弗格森分工问题上的异同时,只限于从文本事实上讨论马克思本人如何接受与阐发弗格森与斯密的关系,不关涉和动摇历史事实的合法性。
第三,重点比较了在分工问题上斯密与弗格森的异同,极为赞赏弗格森对分工的预断,并吸纳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体系的重要观点。
众所周知,亚当·斯密在经济史乃至思想史上的地位要远比亚当·弗格森的地位显赫得多,他的思想也是马克思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基础和来源。尽管如此,马克思还是在比较弗格森与斯密思想异同的过程中给予弗格森更多的偏爱。
首先,弗格森注意到人的发展与分工密切关联,表述影响了斯密。马克思评断说道,“哑当·斯密指出:如果从一方面说分工是人的才能的自然差别的产物和结果,那么,人的才能的这种差别在更大程度上是分工发展的结果。在这个问题上,斯密仿效了他的老师弗格森。”④在马克思的解读中,正是亚当·弗格森而不是亚当·斯密更早地把分工与人的发展联系起来,突出了分工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影响了斯密的观点,当然不言而喻,也影响了马克思。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体系的解剖中,分工问题实际上取代了早期经济学手稿中异化劳动的地位,转换为资本主义特有分工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而人的发展的困境和出路也由此转换为一种新的表述和阐发。
其次,弗格森批判了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带来工场主和工人关系的变化,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表述胜过了斯密。马克思结合前人成果的分析,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表现为两种形式,即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内部的分工和资本主义特有的工厂内部的分工。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出发点,后者则是前者的终极表现,并反作用扩大了前者。马克思所着重论述的就是第二种形式,这种分工不仅推动了生产力发展,同时悖论式地对人的发展造成最大的戕害,“作为特殊生产力‘式的工场手工业就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分工。”但是,马克思批评道,“亚当·斯密没有区别两种意义上的分工。因此,后一类分工在他看来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的东西。”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弗格森表现出超越同时代人的敏锐洞察力,“弗格森与斯密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更尖锐、更明确地揭示了分工的消极方面”,这表现在弗格森的“工场手工业的概念表述得比亚·斯密更清楚”。在弗格森那里,由于工场手工业作坊成厂由工人组成的机器,工场主和工人的关系由于这种强制分工带来惊人的变化,“工场主的才能越来越发展,粗工的才能越来越衰退。”因而,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是人的一种片面的发展,是以“工人的智力和独立发展被剥夺”为代价的。
再次,弗格森对分工的论断已经触及剑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这一资本主义的本质层面,表述比斯密更深刻。斯密既然只是片面地论及分工提高劳动生产力,而没有把工厂内部的分工看作是资本主义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分工形式,也就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牛产方式已经从本质上改变了劳动,通过强制使得劳动处于与资本埘立且从属的地位。在工厂内部的分工下,由于发展的才能被厂主所垄断,工人之于厂主就成为消极的隶属关系,马克思评论到,“弗格森把‘隶属关系’直接看作‘技艺分工和职业分工’的结果,资本和[劳动]之问的对立在这里明显地表脱出来了”我们知道,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无疑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体系对抗火系紧紧围绕的轴心,由于弗格森还远远没有进入到现代机器大工业时代,他的观点更显得高瞻远瞩,马克思明显对此偏爱并吸纳为批判资本主义的有力依据。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特别注意到弗格森解读社会发展的趋势,表述比亚当·斯密更富有辩证性和远见。在马克思看来,亚当·斯密仅仪就经济角度来谈分工,并没有关注社会格局和人的长远命运。而弗格森看待分工则有一种历史的眼光,“他把这种工业民族同古典古代相比拟,但是他同时强调指出,奴隶制足自由人的充分的、全面的发展的基础?”可以说,这足马克思解读弗格森最有价值和意义的主旨,也可以补充佐证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断弗格森已经为唯物主义地解释历史奠定基础的观点。马克思完全认同弗格森的这一社会发展预断,正如恩格斯在给《资本论》写书评中这样写到:“正像马克思尖锐地着重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各个坏的方面一样,同时他也明白地证明这一社会形式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样高度的水平所必需的:在这个水平上,礼会全体成员的平等的、合乎人的尊严的发展,才有可能。”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马克思绝非简单地在文献引证意义上参考弗格森,住马克思的视野中,弗格森对分工及分工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的论述有许多地方比斯密更具独到之处和启发意义。比照马克思在相同问题上的见解,弗格森可以当之无愧地作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的重要来源。
但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力‘而,如果参照马克思所引证的章节,我们不难发现,弗格森强调社会进步对分工灾难性后果的克服是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的,就是社会政治秩序的进步,或者说公民美德的培育和积极参与民主的可能。在马克思的引证当中,似乎对此没有多大关注,何以如此?通过比较马克思对民主共和的态度以及相关论述,我认为马克思对弗格森的民主理念的态度小再是偏爱,而是批判意义上认同。
三、民主与人的全面发展:
弗格森只反抗结果,而没反抗原因
亚当·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在思想史上前承孟德斯鸠的《沦法的精神》,后启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可以当作政治家的箴言来看。分工问题只是他论述社会发展的一个观察视角,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尽管损害了人的全面发展,但并非不可矫正,这倒有些类似后世涂尔干对分工失范的规定,弗格森认为,只有建构合理的民主秩序来才可以建立人类安全发展的基础。
在《1861-1863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都引证了弗格森的一句话,“我们完全成了奴隶民族,我们中间没有自由人。”在《市民社会史》原文中,弗格森说:“如果人类以自命不凡地追求平等的正义和自由开始,却以每一个阶级都同样地奴颜媚骨、唯利是图结束,那么我们就变成了奴隶的民族,再没有自由的公民。”比照原文,马克思省略掉的正是弗格森所强调的民主政治维度。
在弗格森那里,他明显是着眼于古典民主共和制度理想来论述问题,平等的正义和自由正是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民主政治的两大价值要领,前者是前提,后者是效用。“平民主义政体的精神为‘自由’。自由的要领之一[体现于政治生活]为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平民性质的正义不主张按照功勋为准的平等而要求数学(数量)平等。……所谓‘平等’就是全体公民人人相等。……另一个要领[体现于个人生活]为‘人生应任情而行,各如所愿’。”弗格森敏锐地觉察到,正是现代市民社会摧毁了公民的政治热情,他把工场中的专门化看作是影响人类行为的最强烈的模式之一,当专业化侵占了政府和保卫部门,当政治家和战士都变成职业者而不是公民时,现实的个体就丧失了原有的政治共同体的感觉,个体与社会、与国家都产生了深深的疏离感,造成“公”与“私”的人格分裂。弗格森所做的就是奋起保卫民主共和理想,力图培育和保持大众积极参与政治的公民美德(civic vlr-tue)。
然而马克思只是有选择地参考了其结论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并没有对弗格森政治观点特别关注。内中缘由,一方面我们可以参照前面《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弗格森受政治思想束缚的总体批评,另一方面可以参看《市民社会史》法译者贝尔吉埃表述弗格森的政治观点时,马克思认为他“未免有点夸夸其谈,但却不乏机智。”因此,马克思并不过分看重弗格森以民主来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借鉴弗格森时往往赋予了新的革命性变革内容,而最大的变化就是反转了弗格森的市民社会概念。
在弗格森那里,市民社会也可以同时读作公民社会,本身就是政治体。为了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必须建立合理的政治秩序。弗格森认为我们关于市民社会的秩序的判断常常有错误,把它类同于无生命东西的秩序,比如,我们通常认为石墙里按照工匠的雕凿各安其位的石头是有秩序的,这些石头不可反抗,否则建筑物就要坍塌。但弗格森认为,组成社会的人绝不是这样,在专制下的原子化和异化的公民不能构成真正的“政治秩序”,我们不能以服从、遵守和沉默作为我们的本性,怯于喧闹和行动。如果这样,我们在社会中最终会变为奴隶,而不是自由人:所以,弗格森认为人类在不断冲突和抗衡中,必将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各种职业的人都应该享有尊严,法律的权威是建立有活力政治秩序的基础。“在这种繁盛民族所渴望达到,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达到的条件下,人类奠定了安全的基础( basis),并进而建立起与他们的见解相适合的上层建筑( superstructure)。”
马克思欣赏弗格森对社会冲突建设性后果的预断,诚如丽萨·希尔所言,“弗格森的方法与马克思主义者辩证冲突理论有很多相同之处”,马克思很可能借用了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对范畴,但却赋予了新的含义。弗格森是从法的关系本身阐发开的,整个社会是建立在法的基础上,马克思则认为,法同样是上层建筑,而真正剖析市民社会本身的基础在于经济结构,在于弗格森所批判的分工关系本身。由此,马克思也就反转了弗格森市民社会的概念,市民社会被纳入经济利益的视角,在黑格尔所论述的“需要体系”中进行考察。这样,亚当·弗格森的民主共和理想与马克思的社会理想就表现出真正的分野,在马克思看来,弗格森的民主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的分工,也就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弥合抽象的公民和孤立的个人之间的分裂。
但马克思绝非否定民主本身,一方面,工人必须为自身的发展争得民主的权利,积极参与民主斗争是工人阶级必然的选择路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工人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者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革命实践中,马克思又在理论上提出建立“红色共和国”或“社会共和国”的设想,“反对资产阶级专政,要求改造社会,要把民主共和机构保存起来作为他们运动的工具,团结在作为决定性革命力量的无产阶级周围,——这就是所谓社会民主派即红色共和国派的一般特征。”而巴黎公社则在实践中为马克思提供了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机构的模式,马克思断言“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早在写作《沦犹太人问题》时,马克思就提出“人类解放”和“政治解放”的问题,把民主政治的实现只是看作人类解放的序幕,而不是人类解放的终极日标,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则进而谈到“资本和劳动的斗争及其结果”,提出了斗争策略和斗争终极目的的说法。马克思郑重地告诫工人,“应该明白,日常斗争反抗的只是结果而不足原因,延缓了资本的趋势,而不改变方向,服用了镇痛剂,而不是祛除病根。”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只有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到达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个人奴隶般地从属分工的情形”才会消失,个人才有全面发展的可能。
比较而言,马克思赞同弗格森关于通过冲突斗争才能得到有活力的政治秩序的论述,这是因为,在资本和劳动的斗争中,工人阶级已被推向极端退化的境地,不但身体垮掉,而且心智也犷野了。如果没有争取自身权利的民主斗争,那么“他们就沦为一群听天由命、不可救药的可怜虫。”但二人的分歧是,在弗格森那里,法律是安全之基,以此建立的民主政治可以解决分工造成的人片面发展的危害,具有终极价值意义。而对马克思而言,阶级社会里绝对没有普世意义和价值的民主,无论民主还是法律实际都奠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经济基础上,只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分工存在,人类的解放就依然是艰辛奋斗的日标。争得民主是工人革命的步骤,但只是第一步而已。或者说,争得民主权利,只是反抗结果,达到一种有限的矫正的公正;消灭资本主义的分工,才是反抗原因,达到根本的全面自由发展。在我看来,这正是体现马克思远高于弗格森的地方,也是历史唯物主义能够高屋建瓴清晰表述人类发展趋势的地方。
由此我们不难体悟到马克思为何对亚当·弗格森的分工预断如此偏爱,而对他的民主论断有所保留的良苦用心了,只有在人的全面发展主题上才能理解马克思对待分工和民主的态度。要之,我们的结论是:
在理论渊源上,从马克思对亚当·弗格森的重视,借鉴和吸收弗格森论述分工方面的成果,可以确证在构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大厦中,弗格森有着独特的贡献,通过文献学的考证和文本学的关联,我们尽可能地使其得到指认,以期在理论溯源中更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思想并推进马克思哲学的研究。
在现实实践中,我们既不能仅仅以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为理由,对民主采取排斥或无所作为的态度;同时,也不应鼓吹民主具有终极理想价值的意义,放弃了人类解放这一真正的终极关怀。比照马克思对弗格森的解读,可以看剑他对社会发展的洞察要远高于亚当·弗格森,对争取民主和争取人类解放的辩证关系论述更为透彻。在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悄然兴起/自觉构建过程中,马克思解读弗格森的思考可能会对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更具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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