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公羊家政治考量的伦理向度

作者:平飞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0

【摘要】汉代公羊家认为,孔子所作的《春秋》,将“政者正也”的政治伦理诉求贯穿其中,蕴涵了丰富的“正名”思想,体现了鲜明的政治伦理旨趣。公羊寿分析名号书写法则,凸显了政治伦理批判;董仲舒深察名号伦理意蕴,彰显了政治伦理要求;何休解诂名号礼制规定,突显了政治伦理制度。汉代公羊家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善的政治”理念,力主实现“政治的善”,成为汉代政治伦理文化的一个范型。

【关键词】汉代;公羊家;政治伦理;正名察号

中图分类号:B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4)01-0115-08

孔子提出“政者正也”的命题,直接将政治扎根在伦理上。“正”指向生命个体,正身正心是首要的;指向社会群体,正名正号是首要的;不管正身正心,还是正名正号,都可归为正德正人。汉代公羊家认为,孔子作《春秋》,布入王心,本就是为了正心;笔削名辞,本就是为了正名;褒贬历史,本就是为了正德。正心是一个个体修养问题,正德是一个价值评判问题,正名是一个社会规范问题。正名包含有正德的价值关怀,又指向正心的个体修养。孔子指出“为政”要以“正名”为要务,实是因为正心与正德已经包含其中。

正名要分析名号,名号通过文词来表现。《公羊传》昭公十二年载:“其词,则丘有罪焉耳。”①词中见罪,实与正名有关。把一部《春秋》当作“道名分”的书,可谓一语中的。名之正否,离不开深察名号。名号称谓在中国古代主要不是一个逻辑概念问题,而是一个伦理规定问题。不同的名号称谓指向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角色的人事物,指向不同身份角色的不同政治伦理规定。察名号就可以看到不同等级名号所对应的地位、身份及其责任义务与伦理要求。实不符名,则需要正名,使“实”符合“名”的伦理规定。所以名号非常重要,不可以随便假人,否则会造成秩序混乱,伦理错位。

汉代公羊家继承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公羊寿在传《春秋》时主要通过名号书写来探求孔子审视和批判政治和历史行为的伦理法则;董仲舒专辟深察名号来探讨各个政治主体的伦理要求;何休随文解诂《公羊传》,对各种名号进行详细分梳,名号在伦理制度系统中得到具体揭示。察名以正名,正名以正德,正德以正心,心正则人正,人正则政正,政者正也就名至实归。

一、政者正也与政治伦理旨趣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②以“正”来解“政”,无疑突出了政治的伦理基础。“子”与“孰”的对举表明,政治的根本目的是天下所有人都归正。“正”不仅是对统治者的伦理要求,也是对被统治者的伦理要求。但是,统治者的“正”在政治生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孔子反复强调为政者要修身正身,然后来正人正物。孔子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③为政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④。正身其实也就是正心,正心说到底又是正德,使心始终是个德心。个体己身正心正德正,可以发挥德风效应,上行下效,不令而从。如果积极主动,可以推及他人与社会用以正人。可见,德正不正在政治生活中的基础地位和实践效应。孔子的政治理想就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建设伦理政治。

德政之所以值得提倡,因为德能化人心,比政令刑法更能感召人,产生长久的影响。孔子曾就德礼政刑做了一个比较,指出了德政的优越性:“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②值得注意的是,“政”有两个意思:“政者正也”的“政”相当于今天所谈的“政治”,而“道之以政”的“政”是指各种政令。一个人如果有德,即使没有在朝为官,也能在家通过修德、行德而发挥作用。孔子有“在家为政”之说。孔子在回答有人问“子奚不为政”时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③“在家为政”不是说不需要在朝为官,而是说如果实行德政,每一个人在家为人就可以发挥道德安人的政治作用。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社会当中,都有一个社会角色或多个社会角色。尽管社会角色不同,但任何一个确定的角色都指示相应的身份和地位,都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都有相应的伦理要求和规范。表征这些角色的就是各种名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等都是名号。在中国古代,名号决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更改的符号,而是有具体内容规定的。名是不可以随便叫的,也不可以随便假借与人。如果乱用名号,说起来就会不顺,整个社会就会引起混乱,政治社会行为都会失范。所以当子路问“卫君待子为政,子将奚先”时,孔子回答说“必也正名乎”;当子路说“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时,孔子又进行了详细言说: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子路》)④

名正、言顺、事成、礼乐兴、刑罚中、民措手足的系列中,名正成了政治的逻辑起点与先决条件。将“正名”与“名不正”合在一起,可知孔子所谓“正名”是要“正‘名不正’”,即要“实符其名”。

《论语·颜渊》曾记载: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⑤

这表明,任何一个人的身份地位一旦确立,就有相应的责任义务和道德要求。如果君不像个做君的样子,不能履行君的职责并尽君的义务,那就不可能享受到君所该有的待遇。齐景公所讲的“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就指出了这层意思。孔子讲正名,主要是从政治上讲的,与名家的逻辑辩论不同,走的不是思辨路径。孔子讲正名,主要是指实符其名,但这是有隐含条件的,即一个人一旦身份地位已经确定,就实实在在取得了一个名,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名至实归。如果你实际所做的不符合你的名,说明你不配称这个名,就要正身正心正行正德,使实符合名,即正名。如果处在君位上你就是君,是君就要做符合君名所规定的实,如果实不符合名,那就将会不被当君看,其结果不仅仅是一个能不能“得食粟”的问题,还有可能是被放逐乃至被当成一夫诛杀的问题。所以当齐宣王问孟子“汤放桀,武王伐纣”是否为“臣弑其君”时,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2页。 本来纣实是一个君,也取得了君这个名,但纣贼仁贼义,根本就不配称君名。孟子之所以认为是“一夫”,就是因为实不符名,空有其名。孟子在此正名,确定了君的名号所包含的仁义伦理规定。由此可见,正名与制名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无名时,要制名,制名要求“名副其实”;有名时,要正名,正名要求“实符其名”。

荀子曾讨论过制名问题,认为“制名之枢要”在于“稽实定数”。从实到名,是制名的路径。制名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借鉴前人旧名,一是据实约定俗成。归根到底,还是据实约定俗成。制名之后该当如何呢?荀子说: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荀子·正名》)

这表明,名称一定确定,就已经规定了实际的内容,思想表达就有了实际的所指,老百姓都要统一到这样的实名上来。而且,名一旦确定,就不可随便更改,因为“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就会造成混乱,叫人无所适从。如果“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那么名就像“符节”、“度量”,可以使人“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最终实现长治久安,达到“治之极”的政治境界,由此可见“守名约之功”。孔子如此重视“名”的作用,把正名作为为政的首选项目,荀子说出了这个道理。

正名的政治内涵与功能在孔子、孟子、荀子那里都引起了关注,只不过荀子最有形式系统的理论表达。荀子说:

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②

由于“制名以指实”,而“实”能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所以名号不能随便滥用,正所谓“名正”才能“言顺”。“明贵贱、辨同异”本就体现了“正”的政治价值。从政治治理的高度来看,事情还不止于此。荀子接着说:

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有兼听之明,而无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是圣人之辨说也。”(《荀子·正名》③

荀子的这一段宏论一方面指出了与名和辞相关的语言行为,即约定命名(期命)、辩论解说(辨说),进一步强调名副其实的思想;另一方面又从心、道、辞、说四者的关系说明名辞辨说的极端重要性,并上升到“治之经理”的高度给予肯认;又一方面直接与“正道辨奸”、“绳正邪说”的思想统一结合起来,说明正名辩说的政治本质与功能。

透过以上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到,无名要制名,有名要正名。正名在政治上突出表现为“正位”,也就是“明贵贱”,确定身份等级与社会角色;在道德上表现为“正德”,也就是“明正道”,确定伦理义务与政治道德。而正德的落实又在正身正心,正己正人。做人就要做个君子,学会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按照儒家的德位关系论,德是位的前提,有德者应有位,因此正德相对于正位更有价值优先性。循名责实,实符其名,是为政归正的根本路径。

汉代公羊家认为,孔子作《春秋》,全在名号书写上作文章,名实对照,一字褒贬,微言大义显露,合礼非礼呈现。正是循着这个思路,他们考究了《春秋》中记载的王者诸侯的政治行为以及布入的王心、王法、王制、王道。

二、书写名号与政治伦理批判

孔子作《春秋》以“道名分”,在名号书写上极有讲究,被司马迁说成是“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孔子正名分就是通过《春秋》笔法与用辞表现出来。《礼记·经解》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不对《春秋》属辞理论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就不可能破解《春秋》的微言大义密码。公羊寿在解释时,紧紧扣住“书”与“不书”的解析来再现孔子使用名辞的正名要求,可谓得其真传。

公羊寿著录的《公羊传》在庄公十年经“荆败蔡师于莘”时曾有过这样的追问:

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按徐彦疏,“州不若国”犹“言荆不如言楚”,“国不若氏”犹“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氏不若人”犹“言潞氏不如言楚人”,“人不若名”犹“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卢”,“名不若字”犹“言介葛卢不如言邾娄仪父”,“字不若子”犹“言邾娄仪父不如言楚子、吴子”。按照《春秋》尊尊的观念,受到尊重就表明受到褒奖。何休解诂曰:

爵最尊,《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圣人为文辞孙顺,善善恶恶,不可正言其罪,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若自记事者书人姓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犹此类也。②

在政治生活中,爵位事关政治权力、政治权威以及各种具体礼遇待遇,是最受到尊贵的。在周朝,本来就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的做法,即通过改变爵位称号来表示爵位升降,来表示政治褒贬。孔子在作《春秋》时又加上州名,一共组成七个等级不同的称号,由此来观察诸侯国内部以及彼此之间“合礼”与“非礼”、“守礼”与“违礼”的行为,并进行价值褒贬。可是,身为历史生活世界中的主人,由于对这些称呼已经相当熟悉,往往自己记事也书人姓名,因此,“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也很难发现有什么深意。殊不知,孔子却借用这个七等名号来进行政治审判和政治褒贬,寄托自己的王心王道和设计自己的王法王制。要之,在《公羊传》以及所有的公羊家看来,名号是政治身份的象征,是政治权威的表现,是政治观念的寄托,意义非常重大。

那《春秋》如何通过具体名号书写来进行政治褒贬呢?下面不妨先来看王号系列的王名。与王号相关的王名有天王、天子、王后、王世子、王母弟、王姬、王子、天子之大夫、王使、王师、王臣、王人等等。《春秋》尊王,但王之所以为王,要求德足以化众,能足以合群,财足以惠民,天下不分内外一并归往,因此王者必须无外(天下大小若一)、无求(诸侯朝贡富足)、无敌(民心民力归顺)。王者派人到诸侯国也有专门的称呼,叫做“使”,“使”是政治权威、政治身份的象征。如果王不能真正为王,那派人也不称呼“使”,不见称呼“使”,讥讽贬斥就不言而喻。公羊寿在著录时,对此反复提到。比如,《春秋》隐公元年经:“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羊传》曰:“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③这是关于王者无外却有外的解释,一方面表明王不能成其为王,所以不称呼“使”,贬在其中;另一方面表明实王始终需要符合王名,所以“不言奔”以示要天下一统,体现王心。如是,在名号称呼的背后,蕴涵的全是政治身份要求,一旦实不符名,必然遭到批判。这种对实然政治历史否定的应然诉求,反映的恰恰是政治考量的伦理旨趣以及王道政治理想主义的乌托邦情结。

《公羊传》以为《春秋》“一字褒贬”,那又是如何褒贬的呢?比如说,孔子书名与不书名很有讲究,该书名的就书名,不该书名的就不书名。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则必有大义微言与价值褒贬。看看下面关于“名”与“不名”的几个例子就一目了然:

庄公九年经传: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④

文公七年经传: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⑤

襄公二十九年经传:吴子使札来聘。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⑥

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及者何?与也。会、及、暨,皆与也。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字也。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⑦

上述四个例子中,前两例追问“何以不名”,讨论的是要“名”而“不名”。由例一可知,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的外交往来讲究的是等级身份对称,可是因为齐国无君,只好派大夫去参加盟会。在这种情况下,鲁庄公就不应该降低身份与大夫盟会。更重要的是,如果都像齐国这样随便搞乱等级秩序来行事,就很容易为大夫专权开方便之门,对政治秩序的稳定带来极大的破坏并造成危害。这里虽然用讳名的方式来处理,但讳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批判手段,是含贬义色彩的。例二进一步直接指出了“公失序”对政治秩序带来的危害。后两例追问“何以名”,其中例三的意思是“不名”而“名”。本来,吴季子是贤人,按照名号书写惯例,一般不需要书写名,但在这里之所以书名,是因为要大力褒奖吴季子。对于文化落后代表的夷狄能够“见贤思齐”,必须大力加以褒奖,所以“许夷狄”要“不壹而足”,反复申说,引起广泛关注。而且还要直接针对贤人本身,不要“一切善皆归为君”,即“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例四追问的是“何以名”,回答的是“字”。在诸侯七等褒贬升降中,“名不若字”,用“字”更体现了一种政治期许。小国邾娄在乱世中尚且能够“渐进”政治文明正道,很值得赞许,而且始受命王隐公又主动积极地推动王道,是“及”(我欲之)而不是“暨”(不得已)地与邾娄小国结盟,宣化王道理想,隐公也同样值得赞许。如此一个名号书写,可见一箭双雕,同时褒奖两个人和两件事。依《公羊传》的解释,“一字褒贬”的概括是准确的。

又比如说书氏与不书氏,同样可以看到政治原则与政治褒贬。不妨再看下面的例证:

隐公二年经传: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②

上述两个例子中,例一的言下之意是“不该称氏而称氏”,之所以要这样写是要“讥世卿非礼”。所谓世卿,就是世世代代为卿,也就是说权力继承实行世袭制。从选贤与能的公羊大义出发,世卿不能世世代代为卿,世袭制只适应于王统(君统)。天子之大夫尹氏专权,搞世袭制,显然违反了《春秋》贤贤大义,贬斥自然不能例外。例二是说“该称氏而不称氏”。灭国是大恶,受命为王的鲁隐公本来是要借来宣化王道的,竟然在乱世中奉行十足的霸道,派遣展无骇率领军队灭掉了极国。在这里为了隐讳鲁隐公的罪恶,抬出了展无骇作替罪羊。但恶就是恶,孔子绝不会容忍,于是书写“不称氏”来揭露恶行。从托王为鲁、托王《春秋》而言,这是“始灭”,慎始正始的要求更不可对此隐瞒,必须给予尖锐批判。“入”是否又为“灭”的变文,公羊寿没有著录,但不难从此推出。没有直接为隐公言“讳”而只是归罪展无骇,恐怕还有不忍心在王道之始就如此数落鲁隐公,包含了对历史昏暗、王道难行的深深忧虑。

公羊寿等通过名号书写的考察,发掘出了孔子对政治历史进行褒贬的伦理法则,为后来公羊家深入考察名号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具体的时间与地点中,通过具体的历史人物与事件来考察名号,充分展示了孔子正名的政治批判精神。

三、深察名号与政治伦理要求

透过书写名号可以看到孔子是如何正名的,继续深察名号内含的伦理意蕴可以了解为什么孔子这样重视正名。董仲书曾说:

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

这是对孔子“政者正也”的绝好注脚。对于这个注脚,还可以做两个注脚:一是“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二是“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 第一个注脚指向天人系统,可以分为三个环节,即元——天——人,其中元是终极价值,天、人都归结到元,“元正”是“天地万物归正”的源头。第二个注脚指向人间秩序,正君心在其中起到统摄作用,是人间一切归正的根本。

上述“元正”系列与“君正”系列都是在正“元”之名中阐发的,怪不得董仲舒认为:“治国之端在正名。名之正,兴五世,五传之外,美恶乃形,可谓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见。”(《玉英》) 元正、君正、名正实际上是统一的,只不过从价值源头上说侧重要“元正”,从国家治理上说侧重要“君正”,从规范要求上说侧重要“名正”。而“正名”归根到底又是为了正德为善,所以董仲舒说:“《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两省也。”(《玉英》)②要正德为善还需要察名,所以董仲舒又说:“《春秋》慎辞,谨于名伦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战,大夷言战而不得言获,中国言获而不得言执,各有辞也。”(《精华》)③“《春秋》别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必各因其真。真其义也,真其情也,乃以为名。名霣石则后其五,退飞则先其六,此皆其真也。圣人于言无所苟而已矣。”(《实性》)④一言以蔽之,“治天下之端,在审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号”(《深察名号》)⑤。

对于“名号”,董仲舒有一个解释:

号凡而略,名详而目。目者,遍辨其事也;凡者,独举其大也。享鬼神者号,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猎禽兽者号,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夏狝。无有不皆中天意者。物莫不有凡号,号莫不有散名。(《深察名号》)⑥

用我们今人的术语来表达,“号”相当于种概念,外延更大;“名”相当于属概念,内涵更丰。深察名号当然要了解关于名号的一般逻辑知识,知道名称概念应该符合客观实际,反映该事物的本质特征,即“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为言真也”。因此,“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深察名号》)⑦,但这不是最主要的任务。深察名号的关键是要深察名号的政治伦理要求。

围绕王道政治内涵的一系列核心概念,董仲舒在察名号时深入挖掘了这些名号的伦理政治规定。众所周知,《春秋》记载的历史主体中存在天子、诸侯、大夫、士、民的系列,深察这些名号必然首先引起关注。董仲舒总体考察这些名号说:

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深察名号》)⑧

从这些考察中不难发现,董仲舒通过对这些“号”所蕴涵的文字符号隐喻,推演出了其中包含的政治等级身份与道德伦理规范。天子作为天之子,要把天当做父亲,要像尽孝道那样来事天,表达对天的敬畏。这种解释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想象能力,真实想象的意图不外是要为“天子”立下“尽孝事天”的伦理要求。侯,就是侍候,所以诸侯应该候奉天子,这种“音训”凭借的还是联想,联想的结果是明了诸侯的政治身份与伦理要求。大夫,使善大于匹夫,而大之所以大,在于依忠信礼义行善事,很显然这突出了大夫的伦理德性要求。士,事,同音相训,挖掘出了守事从上的政治伦理义务。对于“民”,董仲舒依然是从音训着手,只不过解释时加入了人性与教化的内容。董仲舒说:

民之号,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则何故以瞑为号?以霣者言,弗扶将,则颠陷猖狂,安能善?性有似目,目卧幽而瞑,待觉而后见。当其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今万民之性,有其质而未能觉,譬如瞑者待觉,教之然后善。(《深察名号》)⑨

在董仲舒眼中,民的人性处于幽瞑的状态而不自觉,自己有善质也没有发现,这就需要先觉者教化未觉者,避免未觉者总是冥顽不化。

一部主要由“王侯君臣”事迹构成的《春秋》,寄托的是王道与君道。王何以成为王,君又何以成为君呢?董仲舒不满意公羊先师的一般解释,还要从哲学的高度来对王号与君号察其深意。他察看王号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王道通三》)。这个深察,对王者的知性提出了要求,认为真正的王要有把握天道、地道、人道并贯通的智慧。他又说:“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万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灭国上》)②这个深察,对王者的能力提出了要求,认为真正的王者要有超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整合社会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他还说:

深察王号之大意,其中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黄科、往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谓之王。王者皇也,王者方也,王者匡也,王者黄也,王者往也。是故王意不普大而皇,则道不能正直而方;道不能正直而方,则德不能匡运周遍;德不能匡运周遍,则美不能黄;美不能黄,则四方不能往;四方不能往,则不全于王。(《深察名号》)③

这个深察,对王者的德性提出了要求,认为真正的王者要有博爱宽容精神,能够到处布施仁德。如果一个王者具备了智慧、能力、德性,就可以真的当王,就会真的惠及百姓,使天下归往。

王是就天下而言,君是就诸侯而言。对于一个诸侯国来说,做一个真正的君又要符合什么要求?董仲舒也凭借着超常的想象力进行了系统的深察。他写道:

深察君号之大意,其中亦有五科:元科、原科、权科、温科、群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谓之君。君者元也,君者原也,君者权也,君者温也,君者群也。是故君意不比于元,则动而失本;动而失本,则所为不立;所为不立,则不效于原,不效于原,则自委舍;自委舍,则化不行。用权于变,则失中适之宜;失中适之宜,则道不平,德不温;道不平,德不温,则众不亲安;众不亲安,则离散不群;离散不群,则不全于君。(《深察名号》)④

在董仲舒看来,身为人君,首先要使君意符合天元人元,保持道德的纯正(崇仁守孝正义尚礼),确立政治的根本(尊天意,重民本);接着要确立合理合法合情的政治道德原则,使百姓有可以效法的安身立命的价值本原,以便能大化天下;然后是能够在政治生活实践中随时权变,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并适合中道,无过又无不及;还有就是,伴随着原则与权变相结合,始终温和地施行礼乐刑政,从而使仁道运行顺畅,平稳舒坦,而德性温和如玉,泽及万物,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最后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整合群众的力量,集中群众的智慧,成为群众中的权威人物。

名号既然已察,就可以按照名号的政治伦理规定在现实的政治道德生活中去要求或品评实王、实君,如果实不符名,人臣就要尽力劝勉王、君自正其心。进一步,就是人臣要去正王心、正君心。“格君心之非”,使帝王君主正心以正朝廷直到正天下,这是臣子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四、解诂名号与政治伦理制度

何休解诂《公羊传》,进一步详细阐发了孔子如何通过名号书写来褒贬政治历史,同时也对一些名号称谓的伦理要求进行了考察。成公八年经传曰:“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皆通矣。”何休注曰:

其余谓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见剌讥是非也。王者,号也。德合元者称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

与董仲舒对王号的深察相比,这段解说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名号的伦理规定如“德合元者称皇”、“德合天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之外,它还凸显了“天子者,爵称”的政治制度规定。天子一爵说表明,天子也不过是一个爵位,可以予夺。这意味着,天子不可以无法无天,还要事天顺命。

何休解诂名号的一个最大特色是对礼制的具体规定进行详细引证,名号的制度规定显得十分清晰。在中国古代,礼从内容上可分为五类,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礼涵盖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古代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制度保证。何休对于五礼都有解释,可以做一个专题来研究。我们在这里主要列出若干可见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具体名号所对应的礼制规定,说明公羊家所用来正名的礼制标准。

比如在吉礼中体现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名号的制度规定:

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

礼,天子诸侯立五庙,受命始封之君立一庙,至于子孙。过高祖,不得复立庙。周家祖有功,尊有德,立后稷、文、武庙,至于子孙,自高祖已下而七庙;天子卿大夫三庙,元士二庙;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二庙,诸侯之士一庙。(成公六年)②

又如在凶礼中体现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名号的制度规定:

礼,天子五日小敛,七日大敛;诸侯三日小敛,五日大敛;卿大夫二日小敛,三日大敛,夷而绖,殡而成服,故戊辰然后即位。凡丧,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童子、妇人不杖,不能病故也。(定公元年)③

还如在宾礼中体现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名号的制度规定:

礼,天子朝皮弁,夕玄端,朝服以听朝,玄端以燕,皮弁以征不义,取禽兽,行射;诸侯朝朝服,夕深衣,玄端以燕,裨冕以朝。天子以祭其祖祢,卿大夫冕服而助君祭,朝服祭其祖祢;士爵弁黻衣裳以助公祭,玄端以祭其祖祢。(昭公二十五年)④

再如在军礼中体现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名号的制度规定:

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诸侯曰马,高六尺以上;卿大夫、士曰驹,高五尺以上。(隐公元年)⑤

礼,天子千雉,盖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定公十二年)⑥

也如在嘉礼中体现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名号的制度规定:

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登高远望,人情所乐,动而无益于民者,虽乐不为也。(庄公三十一年)⑦

从上面的这些礼制可知,天子、诸侯、大夫、士由于等级身份不同,在礼器规格、仪式程序、名号称谓等方面都有严格的不同等级的具体规定,这是不能僭越的,如果僭越就是非礼,就要受到贬斥。同时,按照孔子的正名要求,既然天子、诸侯、大夫、士已经享有了如此对应的身份称号,并且获得了各自相称的礼遇,如果实不符名,那就要给予贬斥,甚至取消名号。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礼制的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何休在解诂“礼制”时特别指明哪些是《春秋》制,意在说明孔子托《春秋》当新王也与时俱进,改制创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何休在论说桓公十一年传文“《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时有总的概括:

《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于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⑧

何休在此不仅指出孔子三爵归一的爵位制度改革,而且还从孔子的文质理论、则天理论进行了引申发挥,阐发了改制的理论根据。

由上可见,何休在察名号时将孔子正名的礼制标准给揭示了出来,《春秋》“道名分”、“正名”、“礼之大宗”的特质得到了很好的呈现。这充分表明,汉代公羊家一方面要求整个社会秩序按照礼制规定固定下来,尽力保持稳定性连续性,以维护由上而下的政治权威和政治秩序;另一方面又要求每一等级身份的政治主体按照名号规定的政治伦理责任与义务做到实符其名,不至于随便打乱这种秩序规定。这样,政治等级就与政治伦理相结合,正名就不仅仅是维护一种等级秩序,也包含了对等级的伦理要求以及伦理批判。如果政治主体不能实符其名,那就要升降进退予夺,不断进行身份名号调整。孔子与公羊家都特别强调“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从此可以得到理解。一旦确定了这个形式上始终保持稳定持续性的名号系统和礼制礼器规格,根据实际政治道德行为来正名也就难怪是“政者正也”的首要任务。

(责任编辑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