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觉的主动性与主动综合——对胡塞尔判断发生学的一个考察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3-23 阅读量:0

张浩军

【摘要】在知觉的被动性阶段,自我还停留在一种被动的存在信念之中,即相信有某个东西存在着。但是自我并不满足于这种素朴的存在信念,它还试图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获得关于这个对象“是什么”以及“怎么样”的知识,试图全面地把握这个对象的内在性质和外部关系。这就迫使自我从知觉的被动性阶段前进到知觉的主动性阶段。知觉的“主动性”就是自我通过对一个对象的积极主动的观察,利用范畴形式将所观察到的内容进行主动的综合统一,构成作为知识的最基本形态的述谓判断“S是P”。通过对最原始的基底对象“S”的连续的判断,就构成了关于S的一个“意义的历史”。科学就是由“诸意义的历史”所构成的一个“总的意义的历史”。我们人所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科学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充满了“意义的历史”的世界。

【关键词】主动性;被动性;观察;基底;判断;意义的历史

中图分类号:B516. 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 7660 (2010) 05 -0085 -07

一、被动性与主动性

兰德格雷贝在《被动构造问题》①一文中指出,胡塞尔的“被动性”概念至少包含两层含义,即“原初被动性”(ursprungliche Passivitat)或“原被动性“( Urpassivitat)和“第二性的被动性”(sekundarePassivitat)。所谓“原初被动性”是指,“在自我不作为”( ohne Tun des Ich)或“我思之前”,甚至在“无自我” ( Ichlos)的情况下仍然发生的意识流动②,它意味着主观性所先天具有的时间化( Zeiti-gung)的构造能力,凭借这种能力,主观性通过内在时间意识而构造出了它的体验的原初统一。这个意义上的“被动性”被胡塞尔定义为“纯粹触发性的在先被给予性、被动的存在信念,在这里尚不含有任何认识成就,它只是‘刺激’而已”.③所谓“第二性的被动性”是指,所有那些被意识所主动构造出来的东西,都会成为自我的“习性”( Habitualitat),而自我可以一再地回溯到这些“习性”之上。因而,这个意义上的“被动性”是一种后于“主动性”、后于“我作为”( Ich-tue)的意识活动能力。相反,“原被动性”,也即真正意义上的“被动性”,则先于所有的“主动性”并且构成了所有“主动构造”和“主动综合”的前提。④

与“被动性”概念相对应,“主动性”概念也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之分。所谓广义的“主动性”是指已经将“被动性”包含在了自身之中.但是这种被包含的“被动性”并不是“原被动性”意义上的“被动性”,而是“第二性的被动性”,为此胡塞尔才能谈到所谓的“主动性中的被动性”。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是这样说的:“由此可见,在主动性之先并非只有一种被动性,即作为原初地被构造的、但只是前构造的时间之流的被动性,而且也有一种覆盖在它之上的、真正对象化的、也就是使诸对象主题化或共主题化的被动性;这样一种被动性并不是作为基础而归属于行为的,而是作为行为而归属于行为的,它是一种主动性中的被动性。”…。

所谓狭义的“主动性”则恰恰与“原被动性”相对应,是指自我由于受到了世间之物或观念之物的吸引或刺激而被触发,将注意力主动朝向某个东西或某种事态,对之进行命名、判断和评价的意识行为。在胡塞尔看来,“无论如何,任何一种作为最低层次的主动性的构建都必然以一种预先被给予的被动性为前提”①,包括逻辑理性在内的、最宽泛意义上的实践理性的所有成就,比如“集合活动( Kolligieren)中的集合(Menge),计数活动( Zahlen)中的数字(Zahl),划分活动(Teilen)中的部分( Teil),述谓活动(Pradizieren)中的谓词( Pradikat)或者述谓的事态,推理活动(Schliepen)中的结论( Schlup)等等”②都是在被动的预先被给予性的基础上进行主动构造的产物。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这样说道:“知觉活动,对个别对象的知觉的转向,以及对这些对象的观察( Betracht-ung)和展显(Explikation),都已经是自我的一种主动的成就了。这种成就本身的前提是,已有某物被预先给予我们了,我们能够在知觉中转向这个某物。并且,被预先给予出来的并不单纯是一些自身孤立的个别客体,而总是一个预先被给予性的场境,单个的东西都是从它里面凸显出来的,并且可以说是被‘吸引’到知觉和知觉性的观察上来的。我们说,那吸引我们去知觉的东西是在我们的周围世界中预先被给予出来的,是从我们的周围世界那里对我们发出刺激的。”③

在知觉的被动性阶段,自我还停留在一种被动的存在信念之中,即相信有某个东西存在着。但是自我并不满足于这种素朴的存在信念,它还试图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获得关于这个对象“是什么”( Was)以及“怎么样”(Wie)的知识,试图全面地把握这个对象的内在性质和外部规定。这就迫使自我从知觉的被动性阶段前进到知觉的主动性阶段。

二、主动观察的三个阶段

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认为,知觉的“主动性”就是对一个对象的积极主动的“观察”( Betrachtung),而这种“观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素朴的把握和观察”、“展显的观察”、“相关性的观察”。“素朴的把握和观察”是“低级的、客体化的主动性之最低阶段”;“展显的观察”是将对象的“内视域”( Innenhorizont)展开或将对象的“内在规定性”凸显出来;“相关性的观察”则是将这个对象的“外视域”( AuBenhorizont)或当下同在的“相关对象”也纳入到考察的范围之中,凸显出对象的外在的(关系性的)规定性。④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三个层次逐个进行分析。

1.素朴的把握和观察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在知觉的被动性阶段,自我只是无意识地经验到了“某个东西”,但是由于这个东西并没有实际地触发我们,因而,自我并没有将注意力主动地转向它。但是在素朴的把握阶段,自我开始主动地将对象把握为一个“整体对象”。对象不再是一个空乏的意指,而是被“立义”、被构造为某种不确定的类型( Typus)。在胡塞尔看来,自我始终具有一种对对象的“类型化统觉”的功能,这种功能建立在主体的经验积累之上,并且在意识的体验活动中不断地发生作用。他说:“凡是从每次被动地被预先给予的背景境域中发出刺激的东西,都不是一个完全空乏的某物,不是随便什么一个还不具有任何意义的材料……一个绝对未知的材料。相反,未知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时是一种已知性样式。”⑤这就是说,类型化统觉的功能已经存在于一个意向的“预先把握”( Vorgriff)之中了。胡塞尔认为,意向的“预先把握”同时也是一种类型预期,而类型预期既可以是最一般的类型预期,比如随便某个东西;也可以是狭隘的类型预期,比如我所期望的的某个东西。就最一般的类型预期而言,我们是把一个对象当作诸规定性的基底( Substrat)、当作某物一般来期待的。但是,在类型化的过程中,也即在预期的不断充实中,这种最一般的类型会不断地变窄而成为一个特殊的类型,如动物、植物、人类、人工制品、等等。⑥正如胡塞尔所说的那样,对类型预期的充实总是“不断地处于运动中;伴随着直观把握的每个新的步骤,都会产生一些新的东西加入其中,产生对被预期之物的更切近的规定和修正”。①严格地说来,在素朴的把握阶段,对象类型还处在模糊的一般性层面上,对这个对象类型的确定还需要通过“展显的观察”和“相关性的观察”来逐步完成。

就素朴的把握而言,胡塞尔指出,“尽管这种把握具有素朴性,但它绝不是一种简单的材料;它表明自身具有多种多样的结构,而在这些结构中,它本身是作为内在时间统一性而被构成的。”②在素朴的把握阶段,虽然内在时间意识的综合统一功能还在发挥作用,但是这种时间意识已经不再是知觉的被动性阶段的“活生生的当下”——原印象( Urim-pression)、滞留(Retention)与前摄(Protention)的综合统一了,而是过去的“尚在把握中”( Noch-irn-Griff),现在的“把握”(Griff)与将来的“预先把握”( Vor-griff)这三个时间维度的“作为主动把握中的被动综合了”。由于素朴的把握仍然具有一个视域结构,凶此,我们可以从“内视域”和“外视域”两个方面来对此进行解释。

就对象的“内视域”而言,以一张桌子为例,对以映射的方式凸显给我的“正面”的原初把握都会成为刚刚过去的“把握”,而这个刚刚过去的“把握”又将成为过去之过去的“把握”,但是这个“把握”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尚在把握”中;另一方面,对于这张桌子的未显现的“侧面”和“背面”的将来的“预先把握”,又经过现在的“把握”而随即转变成了过去的“尚在把握”……;以此类推,桌子被把握为了一个具有“诸侧面”的桌子。知觉把握行为的所有阶段都通过“被动的主动性的保持在手”而构成了一个意识体验流的整体。

就对象的“外视域”而言,这一点依然有效。胡塞尔说: “有一种尚在把握中( Noch-im-Griff-be-halten)也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即自我将注意力朝向接踵而至的越来越多的对象,这些对象彼此无关,虽然其中的每一个都自为地唤起了我的兴趣,但是这些兴趣也彼此无关。当这些兴趣在一个意识当下( BewuBtseinsgegenwart)的统一性中由于受到刺激而呈现出来,并且当自我也首先只是追随其中的一个对象时,那么自我在一种前摄性的预先把握中就已经附带地将注意力朝向了另一个对象;因此,当自我随后又追随这个对象时,虽然第一个对象已经不再是原初把握的客体了,但是它也并不需要因此而被完全抛弃。它尚在把握中,也就是说,在自我将注意力转向另一个对象时,它也并不单纯处在一种纯粹被动的、滞留性的、向意识背景中的沉人中,相反,自我仍然以一种变样了的方式将注意力主动地朝向它。”③

比如,当我首先看到一张桌子时,我对这张桌子的“把握”同时伴随着对桌子上的一个烟灰缸的“预先把握”,、当我很快将注意力转向这个“引人注目的”烟灰缸时,关于桌子的把握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尚在把握中”;随着我的目光的移动,我还可以看到桌子旁边的沙发,沙发上的靠垫,靠垫上的图案等等。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知觉获得的外视域。

总之,在素朴的把握阶段,对象虽然被主动地确定为了某种模糊的类型,但是,有关这个对象的内在性质或规定性还没有获得认识,比如,虽然我只是模糊地知道了这是一张桌子,但是我并不清楚它的质地、颜色、形状等等。因此,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展显的观察”。

2.展显的观察

胡塞尔指出,即使是最初的把握和最先素朴的观察,立刻也已经拥有了一个内在视域,这个内在视域是在对象被给予的同时被唤起的。假如知觉的兴趣不受阻碍,那么“自我就不可能长时间地停留在一种单纯素朴的观察和把握上”,而是会积极主动地进入到对象的内视域之中;⑧假如知觉的兴趣受到了阻碍,那么就会导致类型预期的失实( Enttauschung)、局部修正或模态化变样。胡塞尔认为,知觉兴趣对对象的内视域或者说内在规定性的揭示是通过“展显”( Explikation)的方式进行的。所谓“展显”具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从意向活动的角度来看,“展显”是指知觉对对象的一种考察方式,即对对象的“一种展开着的(entfaltende)观察,一种被分解了的( gegeliederter)观察的统一”⑤;其次,从意向对象的角度来看,“展显”则是指一个对象的各种规定性的展开过程。因此,在胡塞尔看来,对对象的内视域的展显过程,同时也是“双重的意义构成”即“基底对象”( Substratge-genstand)的构成和一切“规定性”的构成的过程。这种“双重的意义构成”同时也是述谓判断的范畴形式“S是p”的发生学源头。

我们来看胡塞尔的这样一段话:“如果我们假定一个对象,称之为S,又假定它有内在的规定性仅、……,那么由对S的兴趣所推进的过程就不会简单地提供出这样一个序列:把握S,把握a,把握B等等,似乎这一把握与另一把握之间毫无关系,似乎产生的是各个主题化( Themata)的交替。因此,事情并非这样,即当我们在对一个对象的认识兴趣减退之后,在对第二个对象然后对第三个对象的兴趣战胜了对前一个对象的兴趣之后,我们才将注意力转向那些通过相应强烈的触发而迫使人们去注意的对象。毋宁说,在从把握S导向把握d、B……的那些个别行为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认识( kennen-lemen)了S。这个过程是一种展开着的观察,一种被分解了的观察的统一。通过整个过程,S保持了主题的特征,而由于我们是一个要素一个要素、一个部分一个部分地逐步将主题获取到手的,所以这个主题正好就是要素、部分——一般来说——就是属性、规定性;因此主题就自身而言它不是任何其它的东西,而只是有关对象S的某种东西,是出自对象S和在对象S之中的某种东西。我们在对诸属性的把握中认识对象并把这些属性仅仅看作是对象S的属性。这个不确定的主题S在展开中变成了那些凸显出来的属性的基底,而这些属性本身在展开过程中作为基底的诸规定性而构造了自身。”①

就对象S而言,我们对其内在规定性a、B……进行把握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之进行认识的过程,但是对于a、B……的把握并不是毫无关联地进行的,而是具有一种内在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是由“尚在把握中”(过去)——“把握”(现在)——“预先把握”(将来)这一三维时间结构来保证的。当自我把握a时,对象S“尚在把握中”;在把握p时,S和d“尚在把握中”;在把握^y时,S、a、3“尚在把握中”……。在这一展显过程中,对象S保持了自身的同一性和统一性:S始终是知觉观察的主题,a、p、y……则始终被看作S的属性(要素或部分)。正是通过对其内在规定性a、3、y……的综合统一的把握,我们才认识了S,才熟悉了S。在胡塞尔看来,这个S就是“基底”或“基底对象”。

胡塞尔指出,在对知觉活动的考察中仅仅揭示了“双重的意义构成”只是完成了初步的工作,我们还必须说明这种“双重的意义构成”到底是如何可能的?也就是说,在对基底对象s进行展显的过程中,其相互独立的各种规定性a、B、y……到底是如何被自我综合统一到同一个s之中的?为此,胡塞尔提出了“展显性相合”( explikative Deckung)的概念。因为在他看来,只有通过“展显性相合”,基底对象与内在规定性之间的意义联结才得以可能。

在素朴的把握和观察阶段,知觉在没有对对象的“部分或要素”进行把握的情况下,就直接把握到了对象的“整体”,由于没有对“整体对象”的形状、颜色、声音、气味等进行个别把握,所以呈现给自我的是一些无差别地统一的客体。但是当展显的主动性将注意力朝向被知觉到的对象的某个凸显出来的要素或部分时,就会产生一种“相合的综合”( Synthesis der Deckung),这种“相合的综合”不是对象意义上的完全的同一性相合,而是一种局部的“交叠”或“叠合”,这种“叠合”也就是所谓的“展显性相合”。

胡塞尔认为,“自我作为连续能动的东西是贯穿着诸步骤的序列而发生作用的,它在第二个步骤那里仍然指向第一个步骤的对象;因此,尽管这个新对象比起最初把握到的对象来说具有优先地位,但自我却统一地将目光指向了这两者,与新的对象一起并且通过新的对象而指向了旧的对象。被统一起来的这两个对象都是主动地被纳入到自我之中的,这个不可分割的自我同时都存在于这两个对象之中。注意之光和把握之光(Aufmerksamkeits-und Erfas-sungsstrahlen)的前后相继(Nacheinander)就变成了一种双重的眼光(Doppelstrahl)。”②

也就是说,当自我将注意力从作为“整体”对象的S转向自身凸显出来的要素或规定性a时,对S的把握并没有消失,而是“尚在把握中”,作为新对象的a虽然比起基底对象S具有某种优先地位,但是纯粹自我的目光却始终同时投向了a和S;当自我将注意力再从a转向B时,3相对于a和S又具有了优先地位,但是纯粹自我的“双重眼光”又同时将S、a和B统一在了一个意识域之中。在胡塞尔看来,规定性a、B、y等在按照顺序被把握时虽然也能够以某种方式成为主题对象,但是与基底对象S相比,它们并不享有与之平等的权利,a、3、^y等只能以基底对象S的规定性的身份出现在展显的过程之中,因为我们在对a、B、1,等的把握中,始终都同时把握性地关注着S,而S也总是将a、p、y等看作是归属于自己的东西。

为此,胡塞尔指出:“基底和规定性在展显的过程中原初地被构造为了一种相合的相关环节。由于0【是作为规定性而被意识到的,它并不是完全像S那样作为同一个东西而被意识到的,但它也不是作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而被意识到的。在任何展显着S的规定性之中,这个S都存在于它的一个特殊性之中,并且在各种不同的、作为展显者( Explikate)而出现的规定性中,它都是同一个S,只不过是在作为它的属性的各种不同的特殊性中是同一个S。”①

随着“展显性相合”的不断进行,基底对象S的意义也不断获得了充实和丰富。原因在于:“展显物以及任何进一步展显出来的东西都作为规定的部分而被纳入到了S之中,作为以后对S进行意义规定的沉淀物而被固定下来。这个S在a展显出来之后就成为了Sa,在B出现之后就成为了(Sd)B,如此等等。因此,a、B就不再被把握了,既不是第一性地被把握,也不是第二性地被把握,自我也不再专门指向它们了;但是自我却指向了S,S把它们作为积淀物而包含在了自身之中。”②

3.相关性的观察

由于知觉对象不仅拥有一个内视域,而且也拥有一个无限开放的具有共同客体( Mitobjekte)的外视域,因而,自我并不满足于把握对象的内在性质或内在规定性,它还会主动地将目光转向在同一视域中共同被给予的( mitgegeben)、共同被意识到的( mitbewuptsein)、被共现的(apprasent)其它对象。胡塞尔把这种对相关客体或对象的考察称之为“相关性的观察”( beziehende Betrachtung),正是在“相关性的观察”中,知觉对象获得了其外在的、关系性的规定性。

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这样说道:“知觉成就的下一个阶段是这样的,即兴趣并不满足于展显性地进入到对象的内视域之中,而是把外视域之中共同当下的(mitgegenwanigen)对象——这些共同当下的对象与该对象同时处在一个场境中,并且共同发出刺激作用——也当作主题,并且在与这些对象的关系中来观察知觉的对象。与此同时,与知觉对象的内在规定性相对立,一些被展显者,即一些相对的规定性产生了,这些相对的规定性将会阐明,在与其它对象的关系中,知觉对象是什么:这支铅笔放在墨水瓶的旁边③,它比那支蘸水笔更长等等。若要把握这样一些相对的规定性,那么知觉兴趣就不应被平均分配到存在于场境之中的诸多对象上,而应始终集中在一个对象上;其它那些对象只是被兼顾而已,如果它们在其与该对象的关系中有助于更为切近地规定这个对象的话。因此一方面,这些外在的、相对的规定性的产生依赖于在知觉的外视域中、在当下的场境中其它对象的共同被给予性,而且依赖于这些对象的加入或退出,然而另一方面,这些内在的规定性却并没有因为在周围环境中、在诸多共同发出刺激的对象中的变化而受到任何触动。”④

比如,当我说“张三很高”时,一定是通过与他人进行对比而得出的,这句话有可能暗含这样的意思:李四很矮;当我说“张三很瘦”时,有可能同时在说:李四很胖。张三和李四之所以具有了“高矮胖瘦”的性质,这是通过“相关性的观察”而得出的结论,然而由于外视域本身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知觉对象的外在规定性,如高矮、胖瘦、大小、左右、轻重、远近等等都具有相对性。比如,比起李四来,张三很高,但是比起王五来,张三又很矮,张三的高矮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三、主动综合与述谓判断

在胡塞尔看来,无论是展显的观察还是相关性的观察,都只是一种习性的认知。所谓习性的认知是指,在知觉活动中,任何个别的把握都在不断地向过去流逝,但它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在意识的底层潜伏了下来,成为了自我的某种习性。自我不再只是一个单纯空乏的同一性极,而是一个越来越丰富的、作为诸习性之基底的、具有了“历史”的自我。但是,习性的认知只是认识的“前阶段”( Vorstufe),还没有构成真正的知识。因为在素朴的把握和展显的观察阶段,作为主动把握中的被动性的“仍然保持在手”只是保证了对基底对象S的把握行为与对S的要素、部分或规定性p的把握行为之间的局部的“相合”,但这种“相合”并没有以述谓判断“S是p”的形式“一劳永逸”(ein fur al-lemal)地确定下来。

为此,胡塞尔指出:“我们已经看到,在对一个基底S进行展显的过程中,在S及其关键要素p之间产生了一种相合。基底在从S到p的过渡的综合中作为尚在把握中的基底就获得了一种意义增值( Sinneszuwachs)。但是,当我们从尚在把握中的S过渡到其要素p,因此体验到这种自身相合( Sich-decken),这种S向p之中的‘嵌入’ (Verengen)时,我们仍然没有将S设定为一个述谓判断的主词,也没有以‘S是p’的方式将S规定为拥有要素p的S.毋宁说这是一种新的主动性的成就。主动的步骤已经在接受性的把握和展显中发生了:在一种主动的转向中,基底S首先在其未被区分的统一性中被把握了,并且变成了主题,然后其规定性p在展显的综合中主动地被把握了。自我主动性(Ichaktivitat)的成就通常就是这样进行的。因此,展显的相合就在一个尚在把握中的基底S与其规定性p之间被动地发生了,主题性的基底对象S就在这种被动的变样中经历了其意义的丰富化( Sinnes-bereicherung)。”

在胡塞尔看来,基底对象S在经历了从“素朴的把握和观察”到“展显的观察”,再到“相关性的观察”这三个阶段之后,已经从一个空乏的S变成了一个意义增值的S,但是这个获得了意义增值的S必须经过自我的主动确认才能够成为我们的范畴对象性或知性对象性,才能够形成真正的知识。因为一个单单作为a的S、作为B的S、作为与Q相关的S,还不能形成知识,只有以“S是a”、“S是B”、“S是p”这样的形式,即基底对象S作为判断的主词,而规定性a、B、p作为判断的谓词,通过范畴形式即系词“是”连接起来的述谓判断才能构成知识的最基本的形态。系词“是”体现了自我主动地对基底对象S及其规定性p进行综合统一的功能。

胡塞尔指出,自我进行主动综合,在述谓判断中确认S的行为是由“认识的意志” ( Erkennt-niswillen)来引导的,他说:“一个主动的意向旨在把握曾经是单纯被动的相合的东西,因而旨在向p的主动过渡中把增加到S身上的东西原初能动地产生出来。作为主动的自我,我以这个在其意义增值中的S为目标并且以增值本身作为兴趣的焦点,我实行了这种过渡和作为自由活动的局部相合,因此使进行规定的意向,即对从过渡和相合中产生的意义上的S的意向获得了充实。我具有作为一个规定性的基底的S,并且主动地规定了它……即S通过p以‘S是p’的方式经受了规定——这种主动性不仅是一般的综合主动性,而且同时也是综合的主动性本身。”②

胡塞尔认为,在展显的阶段,客体本身就已经被“隐含地”规定为p了,但是这个“把自己规定为”(Sich-bestimmen als)却没有得到把握。只有重新实行一次主动的综合,客体本身才能够被“清晰地”规定为p,这个“把自己规定为”才能够得到直观的把握。实际上,胡塞尔所说的这个“把自己规定为”就是范畴直观的形式或者说句法连接词“是”:“S是有待展显之物( Explikand);它以主词的形式被设定了,而p则表达了S的规定性。在‘是’( ist)中,有待展显之物和被展显之物之间的综合形式在其主动的实行中,也就是在‘把自己规定为’的把握活动中,得到了表达,而这种综合的形式在述谓活动中就是完全获得了把握的‘事态’的组成部分。”③

根据胡塞尔,命题是一个判定行为的相关项,当我们把命题名词化时,我们就具有了一个新的对象性的层次,即范畴对象性。比如,“这朵玫瑰花是红色的”是一个简单的判断,但是当我们把这个判断或命题名词化或称谓化之后,它就变成了“这朵红色的玫瑰花”,如果我们把这个被名词化或称谓化的范畴对象性再变成一个新的判断或命题的主词时,我们就会得出“这朵红色的玫瑰花枯萎了”这样一个判断,显然,这样一个判断陈述了一种事态,一种实事的状况:这朵红色的玫瑰花枯萎了。在胡塞尔看来,以述谓判断的形式对事态的明见性把握就形成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胡塞尔早在《逻辑研究》中就提出了“范畴直观”的思想,并且也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角度意识到了判断的构成问题,但由于这一时期的胡塞尔还停留在本质现象学或静态现象学的阶段,所以他并没有从“我思”与“时间性”的关联出发,阐明“范畴直观”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发生构造,是先验自我进行主动综合的结果。只有到了发生现象学时期,尤其是在先验逻辑的论域中,关于“范畴直观”的问题才真正得到了解答。

四、意义的历史

胡塞尔在《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学》附录Ⅱ的第1节中指出:“主动的判断活动是一种产生‘思维对象’、范畴构成物的活动。这种能够向越来越高的层次前进的可能性是判断活动的本质(在这里,这种可能性具有能力( Vermogen)、‘我能够’的主观含义),从观念上来讲,这种可能性是一种无限重复的可能性。任何一个判断活动,即或是一个简单地规定性的(‘范畴的’)判断活动,都产生了一种被意指的事态:‘S是p’,在这个事态当中,可规定的基底S被规定为p。在这里,范畴结果Sp同时也通过判断活动被一起生产了:这即是说,p作为‘积层’( Niederschlag)而进入到了从现在开始被规定的S的意义之中。在下一个阶段,S是p可能变成了一个新的判断活动的基础:通过采用新的范畴形式,它能够变成联言判断、假言判断等的成分。或者,它能够以不同的方式继续被判断,因此,Sp变成了新的判断‘Sp是q’的可规定的基底。因此,每一个崭新地被生产出来的判断都能够变成一个更新的判断的基础,如此以至无穷。”①

在胡塞尔看来,判断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要对基底对象做出规定。通过对这个对象进行判断和再判断,判断者就获得了对“它如何存在”( wie sie be-schaffen ist)或者它在事态之中“如此这般地存在”的各种各样的认识。基底对象总是以新的对象性的方式进入了新的判断之中,被新的判断所规定。但是最原始的基底对象同时也作为主题而被一同规定了。判断过程能够作为一个统一的过程无限地进行下去,基底对象也能够无限地把自身个别化。比如,当我们做出“S是p”这个判断时,S就获得了自己的意义规定p,这个p就像岩层一样“沉积”(nied-erschlagen)在了S之中,这时的S就变成了作为p的S或S(p);当判断“S是p”作为一个范畴对象性而充当了一个新的判断的基底时,我们就获得了一个新的判断“S (p)是q”;如此类推,我们还会得到“S[(p)q]是r”、“S{[(p)q]r}是t”……等无数这样的判断。在这个无限地连续进行的判断过程中,最原始的基底对象S随着新的范畴对象性被一同规定了,p、q、r、t……这些规定性都是S的意义“积层”,这些意义的“积层”就构成了一个“意义的历史”。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学就是由“诸意义的历史”所构成的一个“总的意义的历史”。我们人所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科学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充满了“意义的历史”的世界。欧洲的科学和人性之所以陷入危机,正是因为由素朴实证的逻辑所构造的“意义的历史”扭曲和异化了原始而本真的生活世界,在历史主义、相对主义和怀疑论的攻击下发生了动摇。胡塞尔现象学向前述谓经验的回溯,向生活世界的回溯,目的就是为了在直观明见的基础上,利用先验的逻辑重构真实的“意义的历史”。

五、结 语

本文对于知觉的主动性和主动综合问题的探讨是在胡塞尔发生现象学的论域中展开的,目的是要从先验自我的能动性和自发性角度来说明作为知识之最基本表达形式的判断的起源问题。什么样的判断才是具有真理性的知识,这个问题早在康德那里就已经得到了系统而深入的讨论,只是在胡塞尔看来,康德的认识论哲学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是一门指向主观之物的科学、一门思维科学,“然而,这门科学作为先天科学却并没有与经验的思维心理学区分开来”②。因为,康德从来没有对洛克及其学派的“感觉论的心理学”( sensualistischen Psychologie)进行一种根本的批判,而且从未指出纯粹心理学(建立在“内在经验”的基础之上)和先验现象学(建立在先验的经验之上,先验的经验来源于“先验现象学的还原”)之间的区别。在他看来,虽然康德的综合学说和先验自我的学说隐含地是意向性的构造理论,但是由于这些理论既没有被建立在最终的基础(即先验自我、先验的主观性)之上也没有从最终的基础出发,因而未能通过一种根本的方法(即现象学的方法)得以发展。的确,单从判断的发生问题来说,胡塞尔在继承康德的同时也超越了康德。而这种超越之所以可能,根本原因就在于胡塞尔对我们的认识之谜进行了彻底、深入的探究。无论是对自我的横向静态结构的考察,还是对自我的纵向发生历程的把握;无论是对自我的被动接受性的分析,还是对自我的主动构成性的探讨,都彰显了胡塞尔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的严肃精神。

(责任编辑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