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婕
【摘要】毛泽东一生进行了许多类型的革命,像政治革命、经济革命、文化革命、民族革命等,而所有这些革命,无不具有一种强烈的共同指向:人的精神价值追求远远高于物质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毛泽东一生的革命,最终落实到价值理想的层面,就是重构道德伦理,塑造“共产主义新人”,创造出一个“遍地英雄下夕烟”、“六亿神州尽舜尧”的新世界。
【关键词】毛泽东;革命;道德;价值
中图分类号:A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1) 05 -0034 -07
1917年,尚在求学中的毛泽东对同学张昆弟说:“西人物质文明极盛,遂为衣食住三者所拘,徒供肉欲之发达已耳。若人生仅此衣食住三者而已足,是人生太无价值。”1958年,毛泽东宣称,人活着只搞点饭吃,同狗就没什么区别了,“不搞点帮助别人,不搞点共产主义,有什么意思呢”?在毛泽东相隔40年的议论中,具有一个强烈的共同指向:人的精神价值追求远远高于物质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毛泽东一生的革命,最终落实到价值理想的层面,就是重构道德伦理,塑造“共产主义新人”,创造出一个“遍地英雄下夕烟”、“六亿神州尽舜尧”新世界。
一、精神利己主义的道德:
青年毛泽东的伦理探求
重构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其实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激进知识分子的共同理想。陈独秀曾分析西方文明进入中国后,中国人先有学术的觉悟,后有政治的觉悟,但都无法解决问题,由此他认为“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并得出结论说“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实则将伦理革命看成是一切革命之根本;而青年毛泽东也因“吾国人积弊太甚,思想太旧,道德太坏。夫思想主人之心,道德范人之行,二者不洁,遍地皆污”,主张“欲动天下者,当动天下之心”。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各种思潮的冲击中,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对社会道德伦理的思考,既典型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征,又表现了他自身独特的价值取向。从现存毛泽东的早期文本来看,他对于道德伦理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自我的反思。
自我观念是伦理学的一个核心观念,一个人只有清醒地将自我的位置安排好,才能够延伸之于他人和社会。中国传统社会起主导作用的是以群体为本位的伦理观,较少关注个体的价值,而西方思想传人中国给人们造成最大冲击的就是对于“个人”的发现以及随之而来的个性觉醒和解放。《新青年》一创刊就打出了“以自身为本位”的旗号,并对以群体为本位的传统道德观展开了集中的批判。陈独秀曾将“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人格作为敬告青年的第一义,认为“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他在分析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时指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要想改变东洋民族种种卑劣不法残酷衰微之象,就应该“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庭本位主义”,因为在五四启蒙者看来,“社会为小己所群集,故不谋一己之利益,即无由致社会之发达”。不过,大多数启蒙思想家在实现由群体本位向个体本位的伦理转换时,并没有走向极端的个人主义,而是认为“文明愈进,则群之相需也愈深”,“故言自利主义,而限于个人,不图扩而充之至于国家自利,社会自利,人类自利,则人类思想生活之冲突,无有已时”。可见,他们奉行的是有限的群己平衡的个人主义,这是典型的中西文化交融的产物。
毛泽东对自我的思考和认识,明显地承接了那个时代关于“人”的反省。他曾说自己“从前固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毛泽东没有细述他关于自己无我论的观点,但从他成长的背景以及在《讲堂录》的记载来看,他应是受到近代佛学以及儒家牺牲“小我”而成全“大我”思想的影响。而后,在个性解放的思潮之下,他抛弃了无我论转而主张唯我论。在给师长黎锦熙的信中,他认为中国几千年传统的思想和道德有两大弊端:一是伪而不真,二是虚而不实,而新的思想道德应该是“必真必实”的。什么是“真”和“实”?在读泡尔生《伦理学原理》时毛泽东回应了这一问题:“真者,善也;伪者,恶也,实行利己主义者,念虽小犹真也,借利他之名而行己之实者,则大伪也。由利己而放开之至于利人类之大己,利生类之大己,利宇宙之大己,系由小真而大真,人类智力进步可达也。”也就是说,真与实的思想道德是奠基于个人主义之上的人格的自我实现以及向外拓展。但毛泽东特别指出,这里的个人主义中的“个人”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个人,而是精神的个人,“自利之主要利自己之精神,肉体无利之价值”,所以“此个人主义乃为精神的,可谓之精神之个人主义”。精神之个人主义不是以他人之利害为行为的动机,它所践行的是一种主观的道德律,“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宝贵之道德律”。这一道德律的最高价值在于实现自我,而所谓“实现自我者,即充分发达吾人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谓。达此目的的方法在活动,活动之所凭借,在于国家社会种种之组织,人类之结合”。在毛泽东看来,圣贤豪杰之所以异于普通人的地方,就是因为他们能将自己的精神及身体之能力发达至最高,他们有能力由利小己而放开至于利人类、生类、宇宙之大己,从而“为舍身拯人之事”。
由此我们看到,青年时代的毛泽东所主张的是一种以精神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唯我论。它虽然将个体放在优先的地位上,但其终极价值诉求还是在于“大我”和“精神”,他所追求的精神的自我完善,显然仍承袭了天人合一的“圣人”理想,所不同的是,由于他将圣贤人格的实现奠定在个我的基础之上,他所追求的圣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充分实现了自我的普通人。这样的“圣贤”并不避讳功利,但因为他们只能在团体中实现自我,他们必须将自己的能量向外拓展,从利己到利他,在与恶势力相冲突中而生,在救民于水火之中而成,因而他们“迥然不同于传统理学的修心养性,守静笃敬之类”。
第二,关于生死的反省。
大凡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有强烈追求者,莫不关心生死问题。青年毛泽东曾怜悯那些浑浑噩噩之人,说他们“死生亦大矣,此问题都不求解释,只顾目前梯米之争,则甚矣人之不智!”
在《讲堂录》中,毛泽东着意记下了古代仁人君子对于生死的态度:
某氏曰,君观古之君子,有杀身亡家而不悔者矣。[圣贤救世实有如此,如孔子(在陈匡),耶苏(磔死十字架),苏格拉底(以故毒死)。
彼仁人者,以天下万世为身,而以一身一家为腕。惟其爱天下万世之诚也,是以不敢爱身家。身家虽死,天下万世固生,仁人之心安矣。(天下生者,仁人为之除其痛苦,图其安全也。)
应该说,当时的毛泽东怀着浓厚的圣贤救世情结,而深深地钦慕这些仁人志士的情怀。
读《伦理学原理》时,毛泽东又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自己对生死问题的看法,他说:
人类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则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毁之法则。……且吾人之死,未死也,解散而已。凡自然物不灭,吾人固不灭也。不仅死为未死,即生亦未生,团聚而已矣。由精神与物质团聚而为人,及其衰老而遂解散之,有何惧哉。
以精神与物质之聚散来看待生与死,并将此看成是自然变化之法则,从而对死亡采取无所畏惧的态度,这颇类于庄子的思想。但毛泽东对生死问题的着眼点并不在此,对他来说,“安逸宁静之境,不能长处,非人生之所堪,而变化倏忽,乃人性之所喜也”。由此,他似乎更倾向于从体验和欣赏变化的角度来看待生死:
人类者生而有好奇之心……死也者,亦吾有生以来一未尝经验之奇事也……于人生世界之内,向何处寻此奇伟之巨变,于人生世界所不能遇者,乃以一死遇之,岂不重可贵乎?大风卷海,波澜纵横,登舟者引以为壮,况生死之大波澜何独不知引以为壮乎!
在这里,生与死都被描述为一种奇伟的、波澜壮阔的巨变,它们与抵抗、阻力在一起,成为自我实现的巨大力量:“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对于青年毛泽东来说,“夫人之一生,所乐所事,夫日实现。……不在寿命之长短,而在成功之多寡。”也就是说,生死之价值并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人生的自我实现。这种生死观从他对一女子赵五贞因反对包办婚姻而自杀这一事件的议论中清晰可见。他反对“自杀”这种方式,但赞许赵五贞对强权的反抗和对意志之自由的追求,只是他认为“‘反抗强权’一点,吾人应求之于奋斗”。由此可见,毛泽东对于生死所持有的乐观态度并不是传统道家所追求的自然达观,而更多表现为在有限的生命里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所能得到的巨大快乐和满足。
第三,关于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1913年毛泽东在《讲堂录》中记载道:“某氏有言曰,以往之事追悔何益,未来之事豫测何益,求其可据,惟在目前,在目前乃有终身。”“重现在有两义:一贵我,(求己)、(不责人)。二通今,如读史必重近世,以其与我有关也。”几年后,毛泽东在《(伦理学原理)批注》中系统地阐述了贵我和通今的观点:
吾于伦理学上有二主张。一日个人主义。一切之生活动作所以成全个人,一切之道德所以成全个人,表同情于他人,为他人谋幸福,非以为人,乃以为己。……一日现实主义。如一种行为,此客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遂行;一种思想,此主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实现。吾只对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吾惟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行事,皆达正鹄。吾死之后,置吾之身于历史之中,使后人见之,皆知吾确然有以自完。
这里所谓现实主义,就是行为与思想的当下实践。对青年毛泽东来说,过去与未来是无法把握的东西,因而它们都不该成为自我行为的依据,人生的目的不是自己希望流芳百世,而是在现世中充分实现自我,做到了这一点,身后的功名自有后人评说。
当然,毛泽东并不排斥一个人对未来抱有理想,他曾认为理想者是事实之母,但理想仍要落实于行动之中才有意义,就如曾国藩所言“不行架空之事,不谈过高之理”。虽说彻底实现理想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能达到根本之欲望,亦可谓之人不能达到根本之理想。人只能达到借以达于理想之事,及事达到,理想又高一层。故理想始终不能达到,惟事能达到也。”但一个人只要把握好现实,客观上也就是在一步步地接近自己的理想,这同时也是人的精神不断趋向于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使得人生“有一日之生活即有一日之价值”,这就是“高智之人之道德”。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青年毛泽东所集中探索的伦理学的自我观、生死观以及现实观这三个问题,总的来说反映了那个时代以个性解放为核心来唤起人的觉醒的利己的道德观,只是毛泽东在阐发这种道德观时,又总指向他心目中的圣贤人格。他用精神自我的最大实现把西方文化中利己的个人与中国文化中利他的圣贤联结在一起,将“动”与“斗”作为实现自我的途径。不过,这个时候,毛泽东还只是在抽象的哲学意义上来探讨道德伦理问题,而当他投身于革命实践之后,随着他的“圣贤救世’’观向“人民革命观”的转换,他的道德视角也就发生了相应的转换。
一、革命的道德:以“人民”为
核心的革命英雄主义道德诉求
通常认为,毛泽东关于革命道德的论述集中体现在《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和《愚公移山》(俗称“老三篇”)这三个文本当中。有意思的是,这三个文本所相应揭示的三个道德主题,恰恰是毛泽东青年时代讨论的三个问题。
诺尔曼·白求恩是加拿大劳工进步党党员,著名外科医生,1937年率医疗队支援中国的抗日战争,1939年11月在一次手术中因感染而去世。八路军政治部、卫生部准备在1940年出版《诺尔曼·白求恩纪念册》,毛泽东为此于1939年12月21日撰写了《学习白求恩》一文。这篇文章被编人《毛泽东选集》时改名为《纪念白求恩》。在文中,毛泽东赞扬了白求恩的国际主义精神,对他的医术给予极高的评价,但他着力推崇的还是他大公无私的品德: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精神。……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在这里,毛泽东所表达的仍是他的自我观。在这种自我观里,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小我”来成全“大我”的儒家传统当中,那个他曾经一度接受并为之辩护的“小我”已经融进了革命的洪流,它不再是人的行为的起点和动机,甚至成为与革命背道而驰并受到谴责的东西:“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代替这种不纯粹的人的品格的,是“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这种利他的精神才是道德的根基。利他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对于事——革命工作,要兢兢业业,极端地负责任;二是对于人——自己的同志和人民,要有极端地服务热忱。这两个“极端”成为实现革命目标的充分的道德保障。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为纪念张思德而作。张思德是中央警卫团的一名普通士兵,1944年9月5日在烧炭时因炭窑崩塌而牺牲,9月8日毛泽东出席他的追悼会并在会上讲话,讲话编入《毛泽东选集》时题为现名。这篇文章以较为集中的笔墨再次谈到生死的问题: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在这里,死亡被赋予两种意象:沉重和不朽。沉重是因为死亡不再单纯,它被赋予了一种意义,在这种意义之下,它就比泰山还重,这正像青年毛泽东所说的,古代的仁人君子“有杀身亡家而不悔者矣”,因为“身家虽死,天下万世固生,仁人之心安矣”。不朽则在于这种死亡延续着一种精神,这是一种耶稣愿以身殉难而拯救世人的献身意识,是一种渴望“为万世开太平”的“大宗教家之心志事业”。正是在这种精神之下,死去的人的事业由活着的人继续着,而活着的人也会深深地体验到一种“个人之永生不死的感受”,它会“将最令人瘫软的死亡焦虑转变为傲视死亡、近乎于战无不胜的平静”。
创作于1945年的《愚公移山》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毛泽东对这篇文章的目的有明确的说明,就是要使全党和全国人民觉悟起来,“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如何去树立这样的信心呢?毛泽东讲了愚公带着两个儿子一铲一铲定要挖掉挡在门前的两座山的寓言。愚公的信念是:我死了以后有我的儿子,儿子死了,又有孙子,子子孙孙没有穷尽,而山不会再长高了,这样挖一点就会少一点,总有挖平的一天。结果这件事感动了上帝,派神仙将两座山背走了。毛泽东进而说:
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这两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⑤
这是毛泽东对于伦理学上的现实主义原则的又一次激赏:理想就是在现实的努力中实现的。不在乎你做的事有多么微不足道,不在乎你自己是否直接从中得益,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只要你踏踏实实地做,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呢?况且,愚公移山所体现出来的并不是愚公个人的力量,这种力量从空间上说可以感召他周围的人和他一起努力,从时间上能够激发无数的子孙后代继起前进。也就是说,愚公所体现出的坚韧不拔的德行会焕发出一种超越时空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得“用现有的有限资源,‘一锄一锄’地完成那些任务,似乎是可行的选择”。中国革命中的无数奇迹也就来源于此。
在这三篇文章里,毛泽东为我们树立了三个不同的形象:白求恩、张思德和愚公。他们具有不同的身份地位,从事不同的工作,以不同的方式生存或死亡,但毫无疑问,他们都具有三种共同的德行:大公无私、超然生死、勤勉做事。这三种德行的核心是“无私”,而最终的落脚点是“人民”——他们主观上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所从事的事业客观上有益于人民,于是,他们最终感动了“人民”,并使所有的人民都来和他们共同完成革命的事业。如果说青年毛泽东还只是在抽象的形上意义上来谈论他的人格理想的话,那么,在几十年革命的波澜中,这些人格理想已经化为一个个具体的生动感人的形象,而青年毛泽东所推崇的以精神的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圣贤人格也就转化为革命家毛泽东所建构的以“人民”为核心的革命英雄主义的道德伦理。
三、道德与政治的接轨:
“斗私”与“批修”的辩证关系
中国共产党得以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夺得革命的胜利,革命英雄主义的道德伦理所发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某种程度上,毛泽东甚至将其作为革命胜利的关键所在。1937年毛泽东为陕北公学成立题词中说:“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的解决。”强调了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强大的道德支持。
建国初期,中国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并不亚于革命时期,以至于毛泽东说他在开国大典后走下天安门城楼都高兴不起来。他忧心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更担心胜利后党内贪图享乐、停滞不前的精神状况。他认为建国以后思想战线上的革命“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因此必须通过不断整风、改造等方式唤醒人的革命意识,修正党内以至整个社会的路向偏差。但这时候他的改造工程主要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道德问题还未完全纳入政治的轨道之中,无产阶级的道德观只是通过树立榜样的方式加以倡导。促使毛泽东以革命的方式强化人们的道德理想的一个很大的原因,源于50年代后期起他对于整个社会人群精神面貌的愈益失望:(有)党的官员们“革命意志有些衰退,革命热情有些不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过去跟敌人打仗时的那种拚命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有)知识分子“讨厌马克思主义,只愿意钻研业务,说将来可以赚薪水……至于什么政冶、什么前途、理想,这个东西不看重”;(有)农民不想将自己分到的土地拿回给集体,“说什么‘不想前,不想后,只想高级化前土改后”’。这样的精神状态显然与打造一个新社会所需要的如同战争年代的那种团结一致、大公无私的集体主义信念格格不入。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所遇到的挫折,促使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方向问题进行了反思。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对教科书中关于“个人物质刺激”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讨论。他赞成教科书上讲的“在社会主义阶段,使工作者从个人的物质利益上去关心劳动成果是刺激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利用每个工作者从物质利益上对劳动结果的关心是社会主义经营的根本方法之一”,但他同时认为:“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总还有另外的原则。”社会主义社会既要有“物质鼓励”也要有“精神鼓励”,两者都不能偏颇,“‘精神鼓励’拿老子的话来说,就是要‘尚贤’,但‘尚’得过头了,也像物质鼓励过头了一样,会变成个人主义。”基于这种认识,他最不满意的就是斯大林“只谈经济关系,不谈政治挂帅,不讲群众运动”;他认为教科书“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不把提高觉悟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很大的原则性错误”,因为那样只能把人引向“‘一个爱人,一座别墅,一辆汽车,一架钢琴,一台电视机’那样为个人不为社会的道路上去”。
从毛泽东的这些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在深深地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发展是否应该具有其德性根基?一种仅仅以刺激人的物欲的发展模式是否最终会导致“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悖论当中?他认为,在纯粹的个人私欲支配下,经济上的私有化现象就难以避免,政治上“骑在人民头上拉屎拉尿”的官僚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因为这些人“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道德上堕落的现象也会比比皆是,“几包烟就能收买一个支部书记,嫁个女儿就更不必说了。”如何才能矫正这种物化的取向,使得整个社会沿着健康的轨道来发展呢?在毛泽东看来,“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为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这个观点,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则集中体现在“斗私批修”这一核心理念当中。
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要点第6点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何谓“斗私”与“批修”?两者的关系如何?《人民日报》1967年10月6日的社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发:
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在哪里?最本质的,是旧在一个“私”字上,就是从为自己、为“私”的观点来看世界。剥削阶级的利己主义,是滋长资本主义的天然土壤,是产生修正主义的重大因素,是瓦解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和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毒菌。
修正主义,是资产阶级旧的思想体系在工人阶级内部最集中的代表者和最顽固的维护者。隐藏在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内部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一些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外衣,而实际上企图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的修正主义分子。
这就说明,要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就必须开展政治思想的大革命。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革修正主义的命,革一切旧思想的命,就是改造人的灵魂,就是要实现人的思想革命化。因此,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一定要“斗私,批修”。
同日《红旗》杂志的一篇文章则将两者的关系概括得更为明了:
批修和斗私这两件事情是互相联系的。批修必须斗私。
人们头脑里的“私”字,是修正主义毒菌繁殖的土壤。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正是利用人们头脑里的“私”字,贩卖名利思想、钞票挂帅、物质刺激等等资产阶级货色,在各个领域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他们千方百计地给“私”字披上合法的外衣,大肆鼓吹资产阶级利己主义,腐蚀群众,以便达到复辟资本主义的目的。
毛泽东并没有把“修正主义”看成是单纯的权力斗争问题,他认为,建国以来中国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反复的整党、整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都未能达到应有的成效,其根源在于“修正主义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旧社会母胎中的产物。”在旧社会中形成的陈腐的思想观念并不会因为新社会的诞生而迅速地发生转变,它需要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避免中国社会向着所谓“修正主义”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是极为重要的,甚至是带有根本性的。但这里的问题在于,“公与私”是人的精神层面、甚至是信仰层面上的东西,它更多地依靠人们的自觉而非强制;“社会主义与修正主义”则是政治层面的产物,它更需要制度的保证和约束。以普遍教育的方式倡导无产阶级的道德观、提升人的道德自觉,无疑可以成为“防修”的重要途径,从而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德性的保障,但如果把“斗私”与“批修”混为一谈,就将本应属于精神领域的问题拉上了具有强制性的政治的轨道,它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文化大革命中无数惨痛的事实所证明。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毛泽东试图以“灵魂深处闹革命”来实现社会的道德伦理重构,只能走向与其设想相反的结局。
(责任编辑欣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