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学话语的实践之维就二程及其门下的科举改革论而谈

作者:方旭东 来源:现代哲学 发布时间:2016-03-23 阅读量:0

方旭东

【摘要】本文通过考察二程及其门下的科举改革论,揭示道学的实践之维。文章依次分析了程颢、程颐、吕大临和杨时对科举取士的议论,指出:程颢提案的要点在于以学校代替科举,与王安石的三舍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程颐集中揭露现行制度的弊端,其言辞对宋英宗不无触动;吕大临对选举制度曾有系统构想,具体做法既吸收了程颢、胡瑗等观点,同时对现实做了一定妥协;杨时总结了熙宁科举改革的得失,认识到三舍法的不足,对前科举考试的资荫为官方式给予了肯定。二程及其门下在选举取士问题上的议论,既有对现实制度的激烈批评,也有参酌古今而做的制度设计,由此可见道学之为实践智慧的品格。

【关键词】道学;科举取士;复古;三舍法;资荫

中图分类号:B24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7660 (2012) 02 -0103 -05

迄今为止,中文世界的宋明理学研究,其主流做法比较多地讨论有关心、性、理、气、功夫、涵养等问题,而对道学作为一种思想运动干预现实的情况则较少着墨①。这与英语世界尤其是北美的中国思想研究取径明显有所不同,后者受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的影响,侧重揭示道学与文化、政治、社会诸因素之间的复杂互动,而形成所谓新文化史、区域研究等路向②。笔者认为,采取不同取径的研究者应当互相学习,这样才不会陷于一偏之见,沦为一曲之士。事实上,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就为中文世界的宋明理学研究如何突破哲学范式提供了一个范例。如何丰富理学研究的维度?如何凸显理学的实践之维?本文是一个尝试。

对道学而言,举业不是第一等事,成圣成贤才是人应该努力的方向,后者被他们称之为所谓.“圣学”。在从事“圣学”与经营举业之间无疑存在某种张力,如何化解这种紧张,道学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朱熹在二程“举业不患妨功,但患夺志”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举业不害为学”的观点。这个说法的出现标志着道学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举业与为学之间的冲突。在安慰、开导科举失败者方面,道学家还扮演了一种类似现代心理医生的角色③。本文以二程及其门下为中心考察道学的科举改革论,具体而微地呈现道学对现实的关切与筹划,揭示道学作为一种实践智慧的品格④。

程颢(1032-1085)在给朝廷的奏劄中几次提议改革学校取士制度,其中心思想是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人材选拔机构的作用。在那篇后来被称为“熙宁之议”的著名疏文中,程颢完整地陈述了他的学校选士方案,按照这个方案,不仅人材的培养,而且官员的选拔,都直接依赖学校。

在程颢的构想中,学校分为中央与地方两级,前者为太学,后者为州(郡)学、县学①。无论是平民子弟还是贵胄之后,一律都需要学校出身才能授官,公卿大夫子弟进入学校之后被称为国子,在培养选拔上与贫民子弟出身的学生没有任何不同。国家每年从太学中选拔候备官员(选士),具体选拔标准是“性行端洁,居家孝悌,有廉耻礼逊,通明学业,晓达治道”(《文集》卷l《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劄子》)②,即从品性、操行、经义、治事四个方面加以衡量。选拔的方式不是通过书面考试,而是让大家推荐:“在州县之学,则先使其乡里长老,次及学众推之。在太学者,先使其同党,次及博士推之。”③这里的推荐权主要不是控制在学师或长官手上。

为了防止学师与长官徇私舞弊,程颢还制订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其学之师与州县之长,无或专其私,苟不以实,其怀奸罔上者,师长皆除其仕籍,终身不齿,失者亦夺官二等,勿以赦及去职论。”④被选出来的候备官员按经义与实习成绩优劣授以相应官职:“朝廷问之经以考其言,试之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其等差而命之秩。”此外,对于太学、州县学教师的人选,学生从州县学到太学的升级,以及推荐的年限,程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相对于既成的科举取士制度,程颢的方案无疑是一次彻底的革命。程颢突出学校(庠序)在国家选士上的作用,这是一种复古主张⑥。事实上,在另一份劄子中,程颢曾经指出,当代由于不行古制导致人材的极度匮乏:“庠序之教,先王所以明人伦,化成天下;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乡射亡而礼义不兴,贡士不本于乡里而行实不修,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材多废,此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文集》卷1《论十事劄子》)⑦程颢所理解的古代庠序之教包括以下要点:师儒,乡射礼,贡于乡,学校。对照这些要点,其学校选土方案与古代庠序之教存在明显的继承关系⑧。

程颢相信,这种由学校推荐而选士的制度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科举考试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劄子的最后,程颢满怀信心地向神宗许诺,一旦采纳他有关选举取士的新方案,未来就会出现这样一幅理想图景:“臣谓既一以道德仁义教养之,又专以行实材学升进,去其声律小碎、糊名誊录、一切无义理之弊,不数年间,学者靡然丕变矣。岂惟得士浸广,天下风俗将日人醇正,王化之本也。臣谓帝王之道,莫尚于此,愿陛下特留宸意,为万世行之。”“天下风俗将日入醇正”、“帝王之道莫尚于此”、“为万世行之”这些话恐怕会让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皂帝都怦然心动。虽然宋神宗事实上采纳的是王安石的三舍之法,但三舍法在以学校代科举这个总体思路上与程颢的提案却有异曲同工之妙①。

相比之下,程颐( 1033-1107)未能如程颢那样提出建设意见,他对科举取士的议论主要集中在对现行制度弊端的揭露上。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程颐在上皇帝书中,对当时的取士制度条分缕析,指出其得人之不能:

国家取士,虽以数科,然而贤良方正,岁止一二人而已,又所得不过博闻强记之士尔:明经之属,唯专念诵,不晓义理,尤无用者也。最贵盛者,唯进士科,以词赋声律为工。词赋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人学之以取科第,积日累久,至于卿相。帝王之道,教化之本,岂尝知之?居其位,责其事业,则未尝学之。譬如胡人操舟,越客为御,求其善也,不亦难乎?往者丁度建言,“祖宗以来,得人不少”,愚瞽之甚,议者至今切齿。使墨论墨,固以墨为善矣。(《文集》卷5《上仁宗皇帝书》)②

当时取士有数科,程颐对其中主要的三科一一做了分析。贤良方正科:取得人数微乎其微,且所得又不过博闻强记之士;明经科:只知道念诵,不晓义理,对于治国毫无用处;进士科:人数最多,以词赋声律为工,而词赋声律无关治道。人以此取得科第,最后甚至做到卿相,但是对于帝王之道、教化之本,茫无所知。要求这样的人尽职尽责,就好比要不识水性的胡人操舟,没有骑过马的越人驾车,那是注定没有好结果的。这样,按照程颐的描述,当时国家取士虽有数科,要之无非记诵声律而已,皆非得人求贤之道。

十六年后,即宋英宗治平二年(1066),情况仍无好转,程颐在代父程垧应诏上给皇帝的书中,再次谈到取士之弊,而心情则变得愤激起来:

今取士之弊,议者亦多矣。臣不暇条析,而言大概。投名自荐,记诵声律,非求贤之道尔。求不以道,则得非其贤,间或得才,适由偶幸,非知其才而取之也。朝廷选任,尽自其中,曾不虞贤俊之弃遗于下也。果天下无遗贤邪?抑虽有之,吾姑守法于上,不足以为意邪?将科举所得之贤,已足致治而不乏邪?臣以为治天下今日之弊,盖由此也。以今选举之科,用今进任之法,而欲得天下之贤,兴天下之治,其犹北辕适越,不亦远乎?(《文集》卷5《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治平二年)》)③

程颐对当时的科举取士之制毫不留情地做了几乎全盘否定。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当时实行的“投名自荐,记诵声律”的考试办法根本不是“求贤之道”。他明确告诉皇帝:采用当时的选举之科与进任之法,要想得天下之贤、兴天下之治,无异于南辕北辙。他对皇帝发出一连串的质问:是否以为天下已经没有被遗漏的人材?还是知道有所遗漏却因循旧法听之任之?是否认为科举所得人材已足够使天下达到至治?可以想见,接到这样的奏议,英宗皇帝内心一定为之震动。事实上,英宗对奏议的确有所反应。《宋史》卷156《选举志二》载:

治平三年,命宰执举馆职各五人。先是,英宗谓中书日:“水潦为灾,言事者云‘咎在不能进贤’,何也?”欧阳修日:“近年进贤路狭,往时入馆有三路,今塞其二矣。进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荐举,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年进士五人以上皆得试,第一人及第不十年有至辅相者,今第一人两任方得试,而第二人以下不复试,是高科路塞矣。往时大臣荐举即召试,今只令上簿候缺人乃试,是荐举路塞矣。惟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劳老病之人。此臣所谓荐举路狭也。”帝纳之,故有是命。

按:程颐上书中有“今陛下嗣位之初,比年阴渗,圣心警畏,下明诏以求政之阙”云云④,盖此书是应英宗之诏而上,其背景乃英宗即位之初国家频年水灾。而书中提出,当世之务“所尤先者有三焉”“一日立志,二日责任,三日求贤”⑤,有关取士之弊的这段议论就是在“求贤”这个部分讲到的。综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英宗所说的“水潦为灾,言事者云‘咎在不能进贤”’与程颐的这封上书不无关系。

二程门下,对科举留下议论的有吕大临(与叔)、杨时(龟山)。朱熹曾数称吕大临有关科举取士的议论:“因论吕与叔论得取士好。”①又说吕所定的取士之法“意详尽”②。

吕大临( 1040-1092)取士论的细节,查其遗著,已难考见,兹据朱熹之说转录如下:

吕与叔欲奏立四科取士:日德行,日明经,日政事,日文学。德行则待州县举荐,下三科却许人投牒自试。明经里面分许多项目:如《春秋》则兼通《三传》,礼则通《三礼》,乐则尽通诸经所说乐处……政事则如试法律等及行移决判事。又定为试辟,未试则以事授之,一年看其如何,辟则令所属长官举辟。③

照此看来,吕大临曾提出过一个四科取士的方案。相比于程颢的以推荐为选拔方式的学校选士方案,吕案对固有的科举取士之法做了较多保留,比如保留了明经、文学两科,允许投牒自试,等等。相对于以往的科举考试之法,它也有一些新的举措,比如设立德行科,用州县举荐的方式,这大概是吸收了程颢的意见;又比如,它在考试科目中增加了政事科,“试法律等及行移决判事’,这是考察应试者处理法律、公文等事务的实际行政能力,这大概是从胡瑗(993 -1059,字翼之,学者称安定先生)的治事斋④得到的启发。试辟是指正式授官前有一年的挂职试用期,这个做法显然是借鉴了程颢提出的对官吏候备人选“试之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其等差而命之秩”的创意。

据冯从吾《关学编》,吕大临对选举制还曾经有个一揽子的设想:“尝论选举日:‘立士规,以养德厉行;更学制,以量才进艺;定试法,以区别能否;修辟法,以兴能备用;严举法,以覆实得人;制考法,以责任考功。”’⑤从士规到学制,从试法到辟法,乃至举法、考法,吕大临都有自己的想法,的确对选举制度做过一番系统研究。惜乎现在只能看到简目,难究其详。

杨时(1053-1135)没有像吕大临那样对选举取士制度做过系统筹划,但零散的议论却也不少,从中可见科举取士之弊是其关心的问题之一。在他所拟的策论题目中,一则问到如何恢复三代教学之法:

三代教学废而礼义之泽竭,士无中行,非特今日也。熙宁之初,天子尤锐意于辟雍成均之法,以作新人材为务,其有不在于兹乎?然士虽无卑近之习而忠信之道微,革雕虫之弊而浮诞诡异之风炽。薄廉耻而敦进取,则士之失,又不特无中行也。今将欲追三代教学之法,以渐摩士类,使无过行,宜何施而可?博古之君子幸详言之毋隐。⑥

这里涉及如何总结熙宁科举改革的得失问题。如前所述,熙宁年间,神宗用王安石谏,复古兴学,于太学立三舍之法。杨时在这里委婉地暗示,三舍取士的效果并不理想,虽然革除了词赋声律之习,但却出现了浓重的浮诞诡异风气,所谓“革雕虫之弊而浮诞诡异之风炽”。他将原因归结为士行堕落,所谓“虽无卑近之习而忠信之道微”、“薄廉耻而敦进取”,意思是说强调德行、主要依靠推荐的三舍取士之法在客观上助长了士人作伪之习⑦,而三舍的不平等又使一些人以锐意升等为追求,不顾廉耻。

另一则策论问到士应当如何修身善世:

后世道学不明,士大夫穷而善其身,则进无以经世之务汲汲于事功,则退无以箪瓢陋巷之乐。自汉唐以来,往往皆是也。其失果安在哉?国家比诏有司,推原熙、丰三舍之令、播告之修,所以迪士者至矣。盖将养天下之成材,而望之以禹、稷之事也。承学之士宜知古人所以修身善世之道与后世之失,躬蹈而力行之,以副朝廷出长入治之选,请试言之。⑧

这里又一次涉及对熙(宁)、(元)丰间所行三舍之法的认识⑨。杨时请学者思考古人所以修身善世之道,这是典型的道学提问方式。不过,他所针对的主要是士“进无以经世”“退无以箪瓢陋巷之乐”的问题。在他看来,当时国家兴学校的目的就是“养天下之成材,而望之以禹、稷之事”,也就是说,好的学校选举制度培养选拔的是“进可以经世”“退可以安享孔颜之乐”的士君子。

跟程颐一样,对于当时施行的科举取士之法,杨时也基本持否定态度,径称“大抵科举取人不得”①。他认为,科举所取之士多为不学之人,品质低下:

谓正叔云:古之学者,四十而仕,未仕以前二十余年得尽力于学问,无他营也,故人之成材可用。今之士,十四五以上便学缀文觅官,岂尝有意为己之学去。以不学之人,一旦授之官而使之事君长民治事,宜其效不如古也。故今之在仕路者,人物皆凡下,不足道以此。②

杨时还写诗讽刺那些应举者一心只想钻进名利场:“末流学多歧,倚门诵韩庄。出入方寸间,雕镌事辞章。学成欲何用?奔趋利名场。”③对学校用分数评定士人文章的做法,他抱怨它助长了学者的利害之心,而放松了认真做人:“谓学校以分数多少校士人文章,使之胸中日夕只在利害上,如此,作人要何用?”④

在杨时看来,科举所取之士往往不如资荫为官者:

因论寒士乍得官非不晓事便是妄作,大抵科举取人不得,闻有得者,自是豪杰之士因科举以进耳。问:李德裕言“公卿大夫家子弟可用,进士未必可用”,此论不偏否?日:德裕为此论,至今人以为偏,当时人以德裕用资荫进身不由科举故为此论,此最无谓。以德裕之才,应唐之科目极容易,自是不为耳。且资荫得官与进士得官孰为优劣?以进士为胜、以资荫为歉者,此自后世流俗之论,至使人耻受其父祖之泽,而甘心工无益之习,以与孤寒之士角胜于场屋,侥幸一第以为荣,是何见识?夫应举,亦是寒士无禄不得已藉此进身耳。如得已,何用应举?范尧夫最有见识,然亦以资荫与进士分优劣,建言:于有无出身人衔位上带左右字,不可谓无所蔽也。其言日:欲使公卿子弟读书。此意甚善,但以应举得官者为读书而加奖劝,焉可也?彼读书者,应举得官而止耳,岂真学道之人?至如韩持国,自是经国之才,用为执政亦了得,不可以无出身便废其执政之才。日:尧夫所别异者,莫非此等人否?日:执政不是舍下便做,亦自小官以次迁之,如后来吴坦在绍圣中被驳了博士,以无出身故也。彼自布衣中,朝廷以其有学行赐之爵命,至其宜为博士,乃复以为无出身夺之,此何理也?资荫、进士中俱有人,惟其人用之。加一右字亦自沮人为善。⑤

从这段议论可以推知,资荫与进士优劣比较当是士人平日经常讨论的话题。与一般人意见不同,杨时对李德裕的“公卿大夫家子弟可用,进士未必可用”的论调给予肯定,将“进士为胜,资荫为歉”的观点斥为流俗之论。在他眼里,应举实在是寒士无禄不得已才用的进身手段,根本不是什么人人都应当从事的正途。杨时还对范尧夫(纯仁)以带左右字区分进士、资荫出身的做法提出异议。他认为,指望用这种办法刺激公卿子弟读书是可笑的,因为,应举得官者并非真学道之人,其读书到应举得官即止。杨时的观点总结为一句话,就是:不可以出身废人材。较之于一开始所说的“大抵科举取人不得”,他在这段话末尾提出的“资荫、进士中俱有人,惟其人用之”显得更为公允。

二程及其门下在选举取士问题上的议论,既有对现实制度的激烈批评,也有参酌古今而做的制度设计⑥。虽然变化屡迁的宋代选举制度并非他们所能左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意见构成改制呼声的重要部分。直到今天,考试依然是最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而其弊端也很明显。如何充分发现人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潜能,道学的科举改革论对于今天我们思考如何改革高考以及公务员考试制度,仍不失其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 杨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