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督政职责 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关于对镇街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思考与实践

作者:赵曰法 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时间:2017-03-06 阅读量:0

近年来,滕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实施对镇街政府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评价、指导,有效落实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了教育内涵发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 给“权”

组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是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和地位的核心内容。早在1996年,滕州市政府就设立了滕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确立督导室为局级行政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职能,设主任督学1人,副主任督学2人。2004年,经第十届滕州市委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领导职数为1正2副,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并且明确了其职责:负责对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评估;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评估;等等。与此同时,滕州市委、市政府相继研究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滕发[2004]20号)、《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04]88号)和《关于将镇街教育工作情况纳入镇街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通知》(滕组发[2004]6号)等3个纲领性文件,让督导者真切感受到心中有了依靠,手中有了职权,更增加了开创督政工作新局面的信心。为不断提高督导队伍的政治和专业素养,确保权为民所用,滕州市委在干部调整时,统筹考察和配备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自2004年以来,先后从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党政领导中选拨出8名“硬人”充实到市政府督导室班子中。这些同志熟悉教育工作,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领导、协调能力强,实现了文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最佳组合。同时,经常组织督学外出考察学习,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时时给他们充足用权的底气,较好地适应了督政工作新要求。滕州市从无到有、由有到优,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管理型与专家型相结合的专兼职督学队伍,为掌权用权提供了保障。

二、制定评估细则,给“秤”

督政评估指标体系既是督导整个活动过程的内容和依据,又是被督导单位自评总结的内容和准则,也是被督导单位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它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本着尊重规律、尊重事实、尊重创新的原则,既要作出定性分析,又要进行定量裁定,以求督导结果客观、真实,经得起推敲。近年来,滕州市坚持将评估细则的制定作为对镇街工作实施有效督政的重要环节,在精心打造这杆“秤”上做足做活文章。

将“秤”交给政策。制定评估细则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各种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否符合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和《教育督导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也就是要充分考虑指标设置的导向性原则。例如,2014年度镇街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在进行指标设置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同时作为一级指标,旨在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引导各镇街要把义务教育列入镇街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将“秤”交给实际。制定的评估细则,要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情,符合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符合前瞻性教育规划。贴近客观要求,能让公众从心理和行动上都接受;贴近镇街经济发展实情,能保障督导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贴近管理者美好的发展愿望,能引导被评估单位面向今后和未来。以滕州市近三年指标设置为例,2012年度的一级指标为组织领导、教育投入、办学条件;2013年度的一级指标为教师补充及工资待遇、学前教育、建设投入、安全稳定;2014年度的一级指标为教师补充及工资待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安全稳定。显而易见,这三年的指标设置变化明显,其指向性更明确,更科学,也更切合实际。

将“秤”交给公众。一方面,每年制定镇街评估细则时,都积极吸纳人事、财政、安监、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制定细则,合议会审;另一方面,评估细则一旦出炉,就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让镇街政府真切了解细则,以制定对策,力推工作。同时,让群众了解细则,主动参与和支持工作,同时也给施政者一个有效的监督。今年,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中,滕州市就将镇街督导评估的实施细则适时晒出来,让群众知情。这一做法,进一步彰显出滕州市督政评估细则制定时所遵循的民主性原则及服务性原则。

三、落实常规评估,给“导”

强化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督政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滕州市每年把三月份定为督政月,即每年抓住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或专项督导前的有利时机,精心运作督政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方案,明确督导时间、督导范围、督导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市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对镇街督导工作提出要求;二是组织、人事、财政、教育、督导室等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争主动,联合会签文件,及时下发预备通知,使督政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三是组建队伍,各部门执行市政府工作不走样,“硬”抽人,抽“硬”人,并且明确责任,对抽调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每年都是市委组织部牵头,分管部长带队,分若干工作组深入各镇街进行督导,同时提出廉政纪律要求,确保督导评估健康顺利进行;四是及时下发督导评估通报,将评估结果上报市委,作为评价各镇街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板块。

强化疏导。一是引导各镇街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强化自我完善。说到底,所有的督导都是为了激发基层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进而查缺补漏,整体推进教育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就是要引导各单位“倾注过程”,完善各项工作。这些措施,有效引导各单位自我加压、自我提升。二是引导评估人员掌握科学的评估方法,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对照标准、逐项考核、总体评价的原则,灵活运用查看现场、座谈了解、调查问卷、查阅档案等方式,严格对照评估方案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例如,每年度镇街教育投入指标的得分,都是工作人员查看有关账簿档案一笔一笔算出来的。三是引导各镇街落实反馈整改。坚持以导为主,在正面总结挖掘各镇街教育发展的优势和亮点的同时,对各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不回避,对督导结果及时下发通报,提出整改要求。2014年,滕州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在往年宏观提出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又将反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改进,采取一对一“指名到姓”的方式将《2014年度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反馈表》下达给各镇街,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意见或建议。滕州市对督导整改意见很重视,要求各镇街针对下达的整改通知,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由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签字上报存档,并作为下年度复验的依据。

四、促进均衡发展,给“力”

建立县域内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与评价机制,这对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认真落实教育行政督导评估制度,已成为各级党政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有力抓手,其效果非常明显。

一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理念深入人心。各镇街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都把教育发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有教育实事在镇街人代会议上审议通过。督政期间,一个可喜的变化是,从起初的大多由分管领导过问,变成了现在都是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每次听取镇街教育工作汇报,都感到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已完全深入当政者的内心,成为各级致力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源动力。

二是镇街政府财政对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滕州市财政用于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达到1.67亿元,对4处城区学校和38处农村学校校舍实施了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校舍13万平方米。其中,各镇街用于学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累计达到8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教育发展。2015年投资4000万元,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15处,新建校舍3万平方米,新建农村小学食堂16处,消除旱厕21处。

三是镇街政府营造教育发展的环境得到不断优化。滕州市各镇街政府自觉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经常组织公安、城管、安监、卫生、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摊点、网吧、非法校车等进行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使得农村中小学办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空间。2014年,取缔非法民办园3处、无证餐饮经营场所28处、违规经营摊点12处,关闭黑网吧2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等170余箱,停运非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29辆。同时,镇街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得力,农村中小学辍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各类教育,尤其是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各镇街通过建设新园、改扩建老园、改建闲置小学,使幼儿园建设有了新突破。2014年,投资3300万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处,52处农村幼儿园、185个班级配备了保教设施,创建滕州市一类园16处、枣庄市一类园24处、枣庄市示范园19处,荆河街道被评为枣庄市学前教育先进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