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关键问题,助力督导实践

原创:王德华 来源: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阅读量:0

 通过参加全省教育督导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听取相关专家学者和领导的讲座,我受益匪浅,现总结如下。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督导的目的及意义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责任;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依法督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定位、目标、任务、程序、内容开展教育督导。

二是围绕中心。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三是问题导向。抓住长期困扰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广泛关切的热点问题,以督促建、以评促改。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职能,健全法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较以前的教育督导站位更高,管理更严,目的性更强。

二、措施得力,机制健全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管理体制方面,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能;运行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问责机制方面,主要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方面,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三、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思考

教育督导的意义重大,具有很大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是对国家教育政策落实的督促和调查,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提升各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尤其在督导机制方面,将督导机构独立设置,增强了督导机构的权威性。结合我个人的履职经历,有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督政、督学、评估检测学校独立评价,不做横向比较和排名,不做奖励的评价依据,坚持问责、整改机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约定时限复评,规范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避免因横向比较和相关奖励引发社会效应,出现择校热等现象,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把督导人员准入关和退出机制。督导政策的贯彻执行,责任在督导人员,因此配备一支专业精、能力强、责任意识强、有担当、敢于奉献、廉洁自律的督导队伍非常重要。

三是把握督导的频次和方式,避免因教育督导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加教师的负担。一次系统的学习,一次思想的升华,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对新时代的办学方向认识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勤于学习,勤于研究,努力做好教育的执行者和督导者,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