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年末,一向无职无权、闲居养病的辛亥革命元老李烈钧突然奉命出任审判长,主持对西安事变主谋张学良的审判,演了一出代蒋介石受过的闹剧。
这是一次特殊的审判,身为审判长的李烈钧在审判当天竟称赞“阶下囚”张学良是“好角色!”而被审判者张学良多年之后则赞李烈钧“长者之风,永世不忘”。两人的这些肺腑之言道尽了其中的奥秘。
不解兵谏初衷,李烈钧曾通电指责张学良
1936年12月12日凌晨,国民党东北军、十七路军在张学良和杨虎城的指挥下,因不满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在西安发动兵谏,扣留了前来部署“剿共”的蒋介石以及其他军政要员,向全国提出了要求联共抗日的八项主张,并电请中共中央派员西安,共商救国大计,处理善后事宜。与此同时,张、杨两人也向当时国民党官员包括冯玉祥、李烈钧等人发了电文。
事变爆发,中外震惊,立刻引起了巨大反响,国内外各种势力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提出了各种不同的主张,出现了极为错综复杂的政治局面,各方针锋相对,你争我夺。冯玉祥当时叹道:“能平心静气为国家、为民族打算的,实在太少。”李烈钧与冯玉祥相交莫逆,他俩的看法大体一致。事变的当天中午,李烈钧率先得知消息,于是急告冯玉祥。冯甚为惊奇,急忙与李烈钧、张继及原西北军将领鹿钟麟、张之江、石敬亭等“商讨急救办法”。晚10点,冯玉祥造访何应钦,李烈钧正好也在何家,争论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结果。
本来李烈钧对张学良在“九·一八”事变中执行蒋介石对日不抵抗政策、不战而逃就深表气愤,多有怒词,这一次,李烈钧不解张、杨“兵谏”初衷,曾于12月16日通电指责,给张学良回电云:“来电阅悉,君非雨亭公之嗣乎?父仇未报,更酿内乱,何以为子?以怨报德,威劫主帅,何以为将?天登重足而立,侧目而视,何以为人?为今之计,唯有遵冯公所示第一条办法,并肉袒负荆,谒京请罪,则过也如日前蚀,复兮可见天地之心也。失路不反,闻道犹迷,君岂其然!”言语虽然激烈,但多是规劝诱导之词,可见当时李烈钧的急切心情。
代蒋受过,审判长拿定主意“问而不审”
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西安事变终于和平解决,蒋介石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致抗日等项条件,获得释放。一场内战避免了,全国抗日有望了,这正是李烈钧所企盼的。
蒋介石12月25日离开西安到洛阳,途中令人起草了所谓对张、杨的训词,吹嘘张、杨放他是受“精神感召”,以挽回面子。26日飞抵南京后,立刻扣押了送他回京的张学良。
12月27日,国民党中央党部开会,会上有人遵蒋旨意,提出要军事会审张学良,以正肃“法令纲纪”。这一议案很快就获得通过。那么由谁出任审判长呢?按军法条例,军衔低于张学良的是不可以出庭主审的,比张军衔高的只有蒋介石。与他同级的只有何应钦、李烈钧等少数几位,冯玉祥讨厌何应钦这个亲日派,更担心何应钦出任审判长对张学良不利,所以力荐挚友李烈钧。
12月29日,南京政府颁发特任状,任李烈钧为审判长。军委会还约他到会谈话。参加这次谈话会的主要是冯玉祥和何应钦。冯玉祥以副委员长身份请李烈钧决定审判官的人选,李烈钧当场选定了朱培德和鹿钟麟。
李烈钧出任审判长,除了冯玉祥的力荐,还有以下适合的条件:
一、李烈钧早年留学日本,后又游历西欧、东南亚各地,深谙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又先后在江西新军、云南讲武堂带兵与供职,后又三度出任孙中山的参谋总长,对军法条文、程序颇为了解,素有研究。
二、李烈钧是辛亥革命元勋,国民党元老,著名讨袁将领。早年追随孙中山,出生入死,屡立战功,资格老,名望高。
三、李烈钧与张学良之父张作霖素有交往,且有1924年12月随孙中山在天津曹家花园拜访张作霖险遭“鸿门宴”之笑谈,其时张学良还是待客的“小六子”。李烈钧年长张学良18岁,可视为张学良的长辈。
四、李烈钧素来风骨嶙峋,特立独行,“既不愿自行结党营私,又不肯跟别人同流合污”。由他出任审判长,易为各派所接受。
从军委会归来,李烈钧即邀请前任最高法院院长徐元浩来家商讨。下午,还向国民政府和军委会调集军法官、书记官各两人,告之所负的责任。次日,他又邀请熟识法律的专家20多人至家中会餐,进一步弄清各项法律问题,到清晨方散。
李烈钧暗中还征询审判官鹿钟麟对会审的意见。鹿对张学良深表同情,认为审判不过是走过场,是蒋介石借以遮掩险恶用心来整人的“鬼把戏”。就直言相告:“问而不审是上策,审而不判是中策,问、审、判全承担下来是下策。”李烈钧认为所言极是。
其实李烈钧对于张学良亲送蒋介石回京“请罪”的坦荡磊落之举,由衷钦佩,是主张释而赦之,宣判无罪的。但是经过多年的教训,他已深知蒋介石的为人。
12月30日,李烈钧拜会已经宣布“休息”和“回避”的蒋介石。刚落座,蒋介石就问:“审判长对此案如何办理?”李烈钧直言禀告:“张学良在西安的叛逆行为,有谋害主9巾意。但能悔改,亲送委员长返京,愿委员长宽大为怀,赦而释之。”李烈钧这样回答是“欲使世人皆崇拜委员长胸襟之宏伟卓绝。”但是蒋介石听后默不作声。于是李烈钧进一步规劝说:“昔有两士,一为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二为寺人披请见。此二者可否作本案参考,尚祈核示。”说的是齐桓公不追究管仲对他有射钩之仇而拜管仲为相使齐国强盛,和晋文公不计寺人披几次要谋害他,却召见寺人披使自己免遭敌手的历史故事,试图以古人史实来打动蒋介石。然李烈钧言之谆谆,但蒋介石听之藐藐,警告“慎重”。李烈钧听后方知“王命”难违,匆匆告退。
惺惺相惜,李烈钧大赞“张学良,好角色!”
12月31日,是军事法庭开庭之日。事先审判官鹿钟麟为避免张学良在受审时难堪,提出将例行要问的姓名、年龄、职业、籍贯等项知事省去,由会审书记官代填了事。李烈钧认为言之有理。随后李又让鹿到候审室面见张学良,并与之握手,还提醒张学良在法庭上有话尽管说。
开庭之初,李烈钧因张学良乃陆军上将,所犯又系未遂罪且有悔过之意,乃破例让他坐下,但张学良却始终不肯且面露笑容,神情自若。李问:“你知道犯有什么罪吗?”张答:“不知道犯的哪一条罪?”李烈钧以陆军刑法各条告之。据《李烈钧自传》记:“学良颜色扬扬如平常,答词直率无忌。”紧接着李烈钧又问道:“尔胁迫统帅,有人指使乎?抑尔自策划耶?”学良对日:“吾自欲出此耳。我所作事,我自当之。我非任何人所能指使者。”言词爽直,侃侃而谈。问到这时,张学良变被动为主动,对李烈钧说:“今我有一言,欲问审判长可得乎?”李烈钧表示同意。“当民国二年,审判长在江西,曾起义讨伐袁世凯,有是事乎?”“然。”“为讨其施行专制乎?”“然。”“我在西安之举,亦对中央之独断,欲有所谏正之耳。”这一问一答,使李、张两人的位置颠倒了,也使李烈钧的处境十分难堪。李烈钧心中暗暗佩服,但表面上还只得以审判长的身份行事。张学良继续在法庭上揭露说:“过去国人都责怪我出卖东北,现在我要读一读蒋委员长给我的电报,请大家看看我是不是抗日的?”随即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钱包,从中取出蒋介石命令他不抵抗的电报,当场宣读起来。李烈钧一见,马上大声制止。鹿钟麟怕场面不好收拾,只得提议暂时休庭。稍事休息之时,李烈钧赞许地对会审人员说:“张学良长进不少!”
复审开始,李烈钧巴望早点收场,脸虽正色但言语和善,“尔在西安所为,据实供出,否则于尔不利。”鹿钟麟、朱培德也劝张学良早下台阶:“审判长待人素持宽厚,汉卿幸勿失此良机。”张学良见事已到此,多言无益。这一幕由蒋导演的闹剧只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所谓“审判”就草草收场。
最后李烈钧将审判经过,分别呈报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判处张学良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民权利5年。蒋介石见报复目的达到,又假充善人,于当天下午呈请特赦,免于执行。1937年1月4日,国民政府准予特赦但把张学良交军委会“严加管束”。从此张学良失去人身自由长达五十多年。
当天下午,王侃等人早早来到李烈钧住地等候消息。李烈钧的汽车刚到,大家就围了上去。李下车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学良,好角色!”王侃急问蒋是否会杀掉张学良,李烈钧没有作答,只是一面摇头,一面叹息。
案件了结之时,原李烈钧的秘书雷啸吟从贵州到南京拜见李烈钧,问起有无不便宣布的内容,李烈钧戏谑地自我解嘲:“没有什么别情,只是我因此升了一次官而已!”其苦楚心境由此可知。鹿钟麟更是气恼地说:“立法毁法,在其一人!”
审判张学良两个月后,国民党中央召开五届三中全会,宋庆龄、何香凝出入意外地出席了会议。会上,她们与冯玉祥等13人发起“恢复孙中山‘三大政策’的提案”(即《团结抗日宣言》),李烈钧加入同盟会时的介绍人张继在提案上签名后又表示后悔,冯玉祥等将此事告诉李烈钧,李感慨地说:“这个姓张(指张继)的,不如那个姓张(张学良)的!”对张学良的仰慕之情溢于言表。后来李烈钧把自己的名字疾书于宣言之后,划去了张继的名字,义正词严地说:“姓张付旨张继)的害怕,姓李(指自己)的不怕!”在这个宣言中,他们对西安事变的本意和中共团结抗日的主张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近半年来,迭次接中国共产党致我党中央委员会书函通电,屡次提议国共合作,联合抗日,足见团结御侮已成国人一致之要求。最近西安事变,尤足证实此点。虽与本党向处敌对地位之中国共产党,亦愿停止危害本党政权之企图,拥护统一抗日。我党更应乘此机会恢复总理三大政策,以救党国于危亡,以竟革命之功业。”这个提案虽然在会上没有被通过,但是会议基本确定了停止内战和国共合作的原则。全国抗战高潮的到来,并没有因为蒋介石报复张学良、李烈钧审判张学良而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