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辽宁土改

作者:穆忠德 来源:党史纵横 发布时间:2016-08-01 阅读量:0

解放战争期间,辽宁各地各级党委,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东北局指示,自1946年5月至1949年春,从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到平分土地,完成了土地改革。这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极大地激起了广大贫苦农民的革命热情,他们深切感受翻身解放全靠共产党,参军参战,支援解放军,巩固扩大解放区,为辽宁全境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

减租减息和分配敌伪土地斗争的初步展开

抗战胜利后,我党的土地政策仍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为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1945年9月底,东北局明确提出在农村要开展减租减息和反霸斗争。12月3日,党中央再次指示东北局,要集中力量发动农民进行减租减息斗争,解决土地问题;28日,毛泽东在“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中,提出“群众工作的内容,是发动人民进行清算反奸的斗争,是减租和增加工资运动,是生产运动”。自此,辽宁各地抽调部队、干部相继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减租减息和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

1946年1月初,辽西省委和西满分局,召开全区干部扩大会议,动员各级干部,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清算敌伪残余的斗争。1月16日,辽西行署发布《辽西地区清算敌伪残余的办法》,《关于执行康平县开拓地处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土地租佃暂行条例》和《处理敌伪地产的决定》后,辽西省委和西满分局组成工作团,分赴铁岭、法库、康平和昌图等地开展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和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1月10日,撤至阜北彰西的辽吉五地委,将所辖市、县干部组成工作队,调查摸底、宣传群众,所辖各地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的斗争很快开展了起来。5月,辽东三地委组织工作团,在抚顺、本溪、新宾、清原,沈阳市委在辽中、新民两县及深井子、1日站、李相屯、汪家及苏家屯、新城子等郊区,以及辽东、辽南广大农村,亦都开展了这一斗争。由于辽宁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和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这就沉重地打击了恶霸地主和敌伪残余势力,广大贫苦农民扬眉吐气,初步改善了贫苦农民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农民群众由衷感激中国共产党,从而扩大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亦为深入进行土改打下了群众基础。

贯彻“五四指示”,土改运动形成高潮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下称“五四指示”),决定将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改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这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一次重大改变。6月25日,东北局做出关于组织工作团动员干部下乡发动群众创建根据地的决定,要求要在全体党政军民干部中造成下乡热潮。7月7日,在哈尔滨召开的东北局扩大会议上通过陈云起草的《关于形势和任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号召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衣服,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统统到农村去,并确定以能否深入农民群众为考察共产党员品格的尺度。”为了配合土改工作,各级宣传部门,都把土改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东北日报》每天都有土改工作的消息和报道,用以指导土改运动。一个波澜壮阔的反封建的土改运动暴风骤雨般的席卷辽宁大地。

1946年7月,中共辽东三地委先于东部山区为重点进行试点,7至9月全面铺开。他们吸收中农参加,不动富农,没收汉奸和匪首的土地和公地、庙地,“满拓”、“鲜拓”及地主的土地进行平分,收旧契,换新约。在辽西,中共辽吉五地委带领各级党政军发动群众,土改斗争亦很快形成高潮,并在新收复区开展了反倒算、再翻身的斗争。辽宁西部的朝阳地区,在热东、热辽两地委组织下,朝阳、建昌、建东、北票和凌源、喀左等县“五四”土改也在轰轰烈烈的深入展开。朝阳县以“斗大户”分浮财为主要斗争形式,许多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和房屋。建昌县在巩固区内各村建立农会,在要路沟、碱场和喇嘛洞三个区开展了以分大户为主的土改斗争。建东县以会代训培训骨干后,决定“罪大地多者人地一起斗,罪少地多者斗地不斗人,罪大地少者斗人不斗地”,全县土地改革很快铺开。北票县以清算斗争罪恶多端的蒙奸沁布多尔济王府为重点。朝北、建平、凌源和喀左,也把汉奸、土匪的土地和公地、荒地、申告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锦州地区的锦西、兴城和绥中的老区,也都在热东地委土改工作团领导下,贯彻“五四指示”进行土改斗争,不少村建起了农民会、妇女会和儿童团等群众组织,有的地方还建立了农民法院。广大贫苦农民吐苦水、伸积怨、与恶霸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并将民愤很大的地主恶霸游行示众,大长了贫苦农民群众的威风。6月,中共辽南二地委,以“五四指示”为指导,先行试点,然后在安东地区普遍展开。在这一地区,还对中、小地主和与我党合作的开明士绅,以及与反动派有矛盾的一部分地方实力派,采取了调解仲裁的办法,动员他们献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此外,在辽北解放区的康平,鞍山地区的海城、台安和辽阳,以及营口等解放区,都遵照“五四指示”精神,发动群众进行了土改。辽西的土改运动普遍开展了起来,广大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其他物资。广大翻身农牧民由衷感激中国共产党,辽宁的土改运动形成了高潮。

“煮夹生饭”和“砍挖”运动

以清算分地为中心的“五四”土改,虽然形成了高潮,但这场斗争在辽宁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开展好的和尚未开展的地区均是少数,已经开展的大多数地区则处于“半生不熟”状态,煮成了“夹生饭”。主要表现在:地主阶级斗而未倒;积极分子队伍不纯;农民自卫武装尚未建立,群众还不能自觉的进行斗争。有些区、村出现“贫富推平”;有的地区对地主的土地“明分暗不分,或只分土地不分耕畜、房屋和农具”;有的地区地主势力依然存在,甚至收回了被分的土地、房屋和财物,公然杀害干部和翻身群众,加之国民党军的不断进犯,群众心里不托底,退回了分到的土地……11月7日,陈云指出了“半生不熟”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各级党委加以认真解决。同月21日,东北局发出《关于“半生不熟”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集中力量解决“夹生”问题,继于1947年2月1日召开会议,强调各地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半生不熟”问题。此后,辽宁各地先后开始解决“五四”土改后出现的“夹生”问题,并根据东北局《关于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把这场斗争引向“砍挖”斗争,即斗财宝、挖干货、追浮财阶段。这是土改运动中最为激烈的一个阶段,群众发动得更为广泛。由于封建地主恶霸世代残酷剥削压迫、甚至的残杀贫苦农民,贫苦农民与其结下了世代怨仇。因此,斗争中恶霸地主被打死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很快,各地在认真贯彻东北局《关于土地改革运动中严禁打人的规定》后,这种现象得到一定的制止。

经过这一时期“煮夹生饭”和“砍挖”斗争,考验了干部,锻炼了群众,党的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影响在农民群众,特别是贫苦农民中深深扎了根,为平分土地,进行彻底土改,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奠定了基础。

平分土地和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

1947年7月9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国各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经验,分析了全国解放战争的形势,对“五四指示”关于土改政策方面的不彻底性进行了纠正,并于9月13日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决定实行平分土地的政策。1 1月3日,东北局做出了贯彻土地法大纲的补充规定,并于12月1日发布了《告农民书》,号召广大农民群众一齐动手,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彻底平分土地。继之,公布了《东北解放区实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补充办法》和《关于在农村中划分阶级的一些问题(草案)》。从此,辽宁各地的土改进入了平分土地阶段。

早在1947年10月,《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后,中共辽吉省委便作出《关于学习<中国土地法大纲>深入固本立功运动的决定》,即为适应土改和大决战形势需要而进行的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为核心的整风运动,为全面彻底进行土改打下了基础。1948年春,辽吉一地委在全地区展开了以平分土地为中心的土改运动,他们“以村为单位、由贫雇农团、贫雇农大会划定阶级成分,贫雇农、中农挂红条,富农挂黄条、地主挂白条”,阶级阵线清楚,农村气象焕然一新。然后丈量土地,划等平分。辽吉五地委,向所辖的彰武、阜新、黑山、北镇等县发出《为彻底执行“中央关于贫雇农自己动手全面大发动的方针”给各县区群众工作同志的信》,强调满足贫雇农的要求,抢时间,争群众,全面掀起了新的土改高潮。他们以行政村屯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好坏搭配、公平合理的平分土地,截止1948年初,全地区6县基本上完成了平分土地的任务。锦州地区的绥中、兴城、锦西、锦县和义县等部分老区,根据热东、热辽两地委“集中力量较大规模地、大块地展开彻底平分土地运动……熟中求快,又快又好”的要求,自1947年冬至1948年春,在新老解放区内基本上完成了平分土地的任务。朝阳地区各县、旗土改工作团深入村屯,形成骨干,成立贫雇农团或翻身团,制定计划,确定斗争对象,定成分,查土地,平分打桩立标分界。截至1948年春,朝阳、凌源、北票、喀左、建昌和建平等县,除个别边缘地区和敌占区,亦完成了平分土地的任务。1947年夏季攻势后,东北战场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共辽东三地委至1948年春,在抚顺、本溪地区完成了平分土地的任务。辽南的鞍山、辽阳和营口地区的新、老区,也在1947年秋、冬季攻势后,经过学习和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和全国土地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平分土地,到1948年春,除敌占区外,以平分土地为中心的土改亦基本完成。

1947年9月到1948年3月,我军对东北国民党军发动的秋、冬季攻势,将东北国民党军全部分割包围在沈阳、长春和锦州等几个互不联系的狭小地区,收复了许多失地。在这些新收复区内,普遍开展了平分土地的群众运动。由于有老区土改工作的成熟经验,又是在我军节节胜利的形势下展开的,群众顾虑小,新收复区的平分土地工作进行的较快。截至1948年3月,除沈阳、锦州等敌占区和边沿地区,辽宁全省基本上完成了平分土地,辽宁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6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关于颁发土地执照的规定,保证各阶层的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

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锦州、沈阳周围地区,以及其他边沿地区的土改也开始进行,到1949年春,辽宁全省整个农村全部完成了土地改革。

辽宁解放战争时期进行的土地改革,是一次生产关系的伟大变革,它从根本上摧毁了干百年来剥削、压迫和奴役广大贫苦农民的剥削制度,广大农民分得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彻底翻身做了主人。伟大土改斗争的胜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他们从惊心动魄的斗争中,深切感受到翻身全靠共产党、解放军,倘若国民党军卷土重来,已经得到的土地就会得而复失,被重新套上枷锁,回到苦难的深渊。所以,他们积极生产,支援前线,参军参战,为巩固扩大解放区,为辽宁全境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