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京剧大师梅兰芳的情感世界,其中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他与孟小冬的一段感情经历。当时,两人的这段交往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发生于1927年梅兰芳寓中的枪击案,就足以证明他们情感波澜所引发的震动。这桩民国史上遐迩闻名的案件,要从1926年梅兰芳的感情生活出现的插曲——“梅孟之恋”谈起。
“梅孟之恋”中的“孟”,指的是当时名满京华的老生演员孟小冬。孟小冬比梅兰芳小13岁,出生于上海,自小受家庭熏陶,喜爱唱戏。1925年,北京“第一舞台”上演一出大戏,出演大轴的是梅兰芳和杨小楼的《霸王别姬》,其次是余叔岩和尚小云的《打渔杀家》,再就是孟小冬和裘桂仙合演的《上天台》。就是从这次演出之后,孟小冬声名鹊起,以致她的演出卖座率几乎与梅兰芳、杨小楼、余叔岩等一样,有关她的一切也从此成为人们谈论的话题。
1926年8月28日《北洋画报》上刊发了一篇署名为“傲翁”的文章说:“小冬听从记者意见,决定嫁,新郎不是阔佬,也不是督军省长之类,而是梅兰芳。”《北洋画报》上还刊发了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照片,照片下的注释文字则是:将娶孟小冬之梅兰芳(戏装)和将嫁梅兰芳之孟小冬(旗装)。《北洋画报》就这样成为了最早说破两人恋情的媒体。次年2月,梅、孟二人相偕从上海返回北京,这似乎又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人们对他们之间关系的猜想。那时,梅兰芳与孟小冬的新屋就设于东城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
1927年9月14日,在北平东四九条梅兰芳友人冯耿光公馆,发生了一出枪击案。原来京城中有一个纨绔子弟叫王惟琛,他一直暗恋孟小冬,由于始终得不到孟小冬的回应,所以怨恨在心。就在他百般愁苦之际,却听说孟小冬被梅兰芳“抢了去”,于是恼羞成怒,于14日那天突然闯入了冯耿光的公馆,欲找梅兰芳理论。其时已近正午,梅兰芳和几个朋友正在吃午饭,佣人进来通报,说有一个“年约20岁左右的大学生”要见梅兰芳。在座的北京《大陆晚报》经理张汉举听后自告奋勇,要先出去看看。他来到客厅,自以为可以用几句托词就可以把来人打发掉。谁知还未开口,就见王惟琛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抵住张汉举的头并叫道:“你叫梅兰芳出来见我!”张汉举惊慌失措地正准备转过身去回报梅兰芳,这时,王惟琛突然紧张起来。当他听有人说梅兰芳不在冯宅时,便要求张汉举转告梅家,要梅家赔偿他五万元作为自己失去女朋友的精神损失。处于枪口下的张汉举大声呼唤佣人,让他们赶快去筹款。这时冯宅上下已经乱作一团,好在有人已经打电话通知了北洋军警督察处,一面又通知银行迅速提出五万元现款以备急需。当这笔钱送到时,军警也已经包围了冯宅。拿到“赔偿”之后的王惟琛又将张汉举挟持为人质,一步步离开冯宅。刚走到大门口,王惟琛发现军警已经包围了冯宅,连周围屋顶上都有荷枪实弹的军警,这让他方寸大乱,慌乱中他扣响了手中的枪,张汉举应声倒地。枪声惊醒了所有人,军警们众枪齐发,顷刻间王惟琛被打成了蜂窝状,当场毙命,此后他又被枭首示众三日。
在报人管翼贤的《北京报纸小史》一文中记述了这件事。文中说张汉举“素与梅兰芳最契。时有某大吏之子,与名坤某交甚密,花费金钱甚多,而某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拟以手枪对付情敌,数至梅郎私寓寻仇,未果。……张氏素好事,当时声言,愿作调入,即与大吏子同车寻某坤伶,未见,复回冯宅。冯宅骤以电话告知宪兵司令部,谓有强盗持枪索款。兵至,即向屋内开枪。恰值张氏与大吏子谈话,二人同死于枪弹之下。事毕,将大吏之子首悬于正阳门外示众,指为强盗云。梅兰芳厚赠张氏遗族。……”
这场混乱中,死得最冤的是张汉举。对此,梅兰芳深感歉疚,他包揽了张汉举的后事,并赠送给张家位于麻草园的一幢房屋和两干元现金。而惹祸的“梅孟之恋”,也终未能长久。1931年,在孟小冬的律师郑毓秀和上海帮派人物杜月笙的调停下,梅兰芳给孟小冬四万块钱赡养费,作为二人的了结。多年后,孟小冬嫁给了杜月笙,于1949年5月随杜去了香港。在杜月笙去世之后,孟小冬在家收徒教戏,并于1967年秋移居到台北。1977年5月2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