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饶事件”漩涡中心的刘少奇

作者:黄禹康 来源:党史纵横 发布时间:2016-07-06 阅读量:0

“高饶事件”是建国初期在中共党内发生的一起阴谋分裂党中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严重事件,悉而刘少奇作为高岗、饶漱石阴谋活动的首要攻击目标而深深卷入了这一事件中。可以说,从高岗阴谋发难到1954年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高岗、饶漱石的阴谋败露,刘少奇一直处于这一事件的漩涡中心。在刘少奇的政治生涯中,这是一次极其严峻而复杂的考验。

高岗为什么把攻击矛头指向刘少奇

从1953年夏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到1954年初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高岗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机会,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攻击和诋毁刘少奇。一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如此明目张胆地攻击主持党中央的日常领导工作的负责人,这在党的政治生活中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那么,高岗究竟为什么屡次挑起事端地攻击刘少奇?

回答这个问题要涉及到较为复杂的历史背景,但从笔者查阅的大量档案及文史资料中获悉的情况,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揭示出复杂矛盾的一些深层内幕。

首先,高岗出于个人野心,把刘少奇视为他攫取党内更高权力的主要障碍,急欲拱倒刘少奇而取而代之。正是这种狭隘而阴暗的心态,构成了他后来向党发难的思想根基。

高岗是在战争年代成长起来的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对中国革命事业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他担任过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并在党的七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46年奉命进军东北地区,先后被任命为东北人民解放军副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等重要职务;建国之初,又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时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和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然而,高岗是一个权欲极重、具有极端个人主义倾向的野心家、阴谋家。他并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权力和地位,一直觊觎着党和国家的更高权力。在他看来,主持党和国家领导工作的主要领导人当中,刘少奇是他攫取更高权力的重要障碍。只要把刘少奇拱倒,便可取而代之,实现他篡夺党和国家更高权力的政治野心。

凡是具有个人私欲的人,在一定的条件和气候中,一定会顽强地表现出来。1952年,党中央为了适应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决定调各中央局主要负责人到中央工作,高岗和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饶漱石5人当时一同被调进京。进京后,高岗在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同时,又兼任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地位更为显赫。在高岗进京职务的安排上,当时就有“五马进京,一马当先”的说法。1953年3月,由于毛泽东认为当时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分散主义,经他提议,中央对政府工作重新作了分工,政务院二十个部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8个主要工业部划归高岗负责的国家计划委员会领导,高岗的权力大大增加了。对于这些变化,高岗不但不认为是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反而当成向党讨价还价的资本。他当时就得意地自称是组织了一个“经济内阁”。在这种形势下,高岗的个人野心急剧膨胀,认为个人的政治资本越来越雄厚,可以向党伸手了。在随后于6月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他果然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批薄(薄一波)射刘(刘少奇)”、向党发难了。

其次,在以往的工作中,刘少奇和高岗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上有过不同看法,作为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刘少奇也对高岗的某些做法直率地提出过批评,这本是党内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但高岗却对此怀恨在心。

在高岗主持东北地区工作期间,刘少奇在以下几件事情上曾对高岗的做法提出过批评或表示过不同意见,这些事情实际上为高岗日后向刘少奇进行攻击埋下了伏笔。

第一件事是中共中央对东北地区在执行党的民族资产阶级政策上存在“左”的错误倾向的批评。

1949年四五月间,刘少奇收到中共东北局社会部第二部长邹大鹏向中央反映情况的一封信,反映东北局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上存在着过“左”的倾向。当时正值全国解放战争刚刚取得决定性胜利、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之际,这个问题在全党带有相当的普遍性;而刘少奇刚刚结束了天津之行,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较深入的调查和思考。他认为这个问题是当前在党内急需郑重提出、引起全党警惕的问题,于是在5月31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致东北局的电报。电报明确指出: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问题“是关涉党的总路线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完全正确地迅速地解决”,那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在根本上相违反的”。电报同时指出:“据说在东北城市工作中也有这种倾向,望东北局立即加以检讨并纠正。”

为慎重起见,刘少奇将起草的电报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完全同意刘少奇的意见,在当天就批示同意向全党发出。与此同时,毛泽东还为中共中央起草了给各中央局,山东分局,平、津、济、沪、汉诸市委,各野战军前委的通知,通知说:“兹将中央给东北局辰世电(即5月31日电)及其附件发给你们,并请你们转发各市委、省委、区党委,据以检查自己的工作,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如果不克服此种错误,就是犯了路线错误。”

由于毛泽东明确表明了态度,高岗对中央的批评表面上只得无可奈何地表示接受,但他在内心深处对这件事却一直记恨,并多次在东北的干部中间散布不满情绪。

第二件事是刘少奇对东北局在处理农村中的一些新问题时所表现的“左”的错误的批评。

东北地区是我国最早解放的地区之一,也是最早进行农村土地改革的地区之一。土改之后的农村如何适应生产力的需要,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何时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策?这是当时东北农村乃至全国广大农村遇到或即将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岗在东北地区采取了比较“左”的政策,他主张农村在土地改革后要立刻起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大力发展变工互助;要限制单干倾向的发展,限制雇工现象的产生,特别是对农民中的党员,凡是雇工的要开除出党。1950年初,东北局就农村党员雇工问题给中央组织部发了一封请示信,要求将这部分人清除出党。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刘少奇于1950年1月13日专门同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谈了一次话。在这次谈话中,刘少奇针对东北地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变工互助不可能发展为将来的集体农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要防止急性病”,“转变的早了,是不对的”,他并且引用了党在历史上的教训说:“六届五中全会的时候,把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混为一谈,犯了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在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的问题上,刘少奇也直率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明确指出:“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并进一步解释说:“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交公也交不出去,国家也不会要他的油房要他的马,不得已他只好暂时私有,如果他现在发展了生产,将来在实行集体化肘,又能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因此现在的党员农民,是可以单干的。我们的党规党法上允许党员单干而且也允许雇人,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

刘少奇同安子文的谈话,中央组织部经过整理后送给了高岗和东北局的少数负责人。同时,刘少奇还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就党员富农问题答复东北局的信。在看到刘少奇的谈话内容和中组部给东北局的信后,高岗不但没有接受刘少奇的意见,反而把刘少奇的谈话当作“黑材料”整理搜集起来,作为日后向刘少奇进攻的武器。

还有一件事是建国初期围绕工会工作方针问题在党内发生的争论。

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工会作为党直接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应当怎样在新形势下开展工作?这是建国初期工会工作急需解决的重大方针问题。随着各级和各行业工会的普遍建立,党内一些主管或分管工会工作的负责人开始探讨这个问题。

在1950年7月召开的中南地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在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和态度,应该与企业管理人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在“基本立场是一致的”前提下,因为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工会不能脱离“代表工人的利益”、“保护工人群众日常切身利益”的基本任务而成为厂方的“附属机关”。

高岗显然不同意邓子恢的观点。1951年4月间,高岗针对邓子恢的报告,主持写了《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一文。文章认为,工会同政府和工厂管理机关“基本立场”一致、“具体立场”不一致的观点是不对的,这种说法,第一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第二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4月22日,高岗将这篇文章送中央及毛泽东审阅。

在这年5月召开的东北城市工作会议上,有人在发言中批评邓子恢的报告是“机会主义的原则和理论”,“不能以此原则和理论教育工人”。高岗在会议的总结中也批评邓子恢的报告“欠妥”,“混淆思想”。

刘少奇在中央的分工中负责工会工作,这场争论毫无疑问引起他的极大关注。

刘少奇在1951年五六月间,专门抽出一段时间,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后,写了一篇近9000字的《读邓子恢和高岗两篇文章的笔记》,从理论上详细阐述了他对工会工作方针的看法。在笔记中,刘少奇首先从分析国营工厂的内部矛盾人手,提出:一切事物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构当然也是如此。在国营工厂内部,阶级矛盾没有了,但矛盾仍然存在,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这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的、真正的矛盾,是在长时期内要我们来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处理的矛盾”。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刘少奇认为:“工会工作者与国营工厂的管理人员,在保护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出发点,他们所站立的地位与立场,是或者应该是相同的,一致的。在这些关涉工人阶级基本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有共同的、一致的立场和出发点。但是,在处理有关双方的各种个别的日常的问题时,他们又各自有自己的出发点,各自站在自己的同对方相矛盾的地位与立场上来协议和调处这些问题,以至各自代表自己的一方面来签订合同等。这就是说,在关涉工人阶级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和立场是共同的、一致的;但是在关涉双方的各种个别问题上,他们彼此之间又有某些利害矛盾,需要认真地来加以调整。”显然刘少奇是赞成邓子恢的观点的。

尽管刘少奇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并有着深入透辟的见解,但他不赞成把这样一个直接涉及党的工作方针的重大问题拿到报刊上公开争论,他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放到党的会议上来详尽讨论,以求取得一致意见,指导实际工作。正好,原定即将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要讨论党的工会工作问题,刘少奇准备在这次会议上好好讨论一番,他的这篇笔记也是为这次会议准备的。所以,他的笔记没有公开发表,同时,也不同意高岗主持写的那篇文章发表。在接到高岗送来的文章后,他在给主管报纸宣传工作的胡乔木的批示中表示:“我意高岗同志文章暂不发表,待四中全会讨论此问题时当面谈清楚。高文可送邓子恢同志一阅。”他同时还给高岗写了一封信,解释了文章暂不发表的理由。

在这件事情上,高岗十分不满,认为刘少奇是有意偏袒邓子恢。后来在党的工会方针问题上情况起了变化,高岗更是认为刘少奇在这上面栽了跟头,拿这一问题大做文章。 第三,在如何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探索等问题上,刘少奇的某些观点同毛泽东的思路不尽相同,出现过一些分歧;刘少奇在某些问题上还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高岗由此错误地分析了形势,认为刘少奇已经失势,而他得到了毛泽东的信任,从政治上拱倒刘少奇的时机已经成熟。

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中央和华北局写了一份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认为在由战争转向和平环境以后,山西老区发生了农民自发势力发展、互助组织涣散的情况,主张在今后扶植和增强老区的互助组织,以逐步战胜农民的自发势力,引导农民走向更高一级的形式。华北局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在4月召开的华北互助合作会议上表明了看法。刘少奇也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在几个场合连续对山西省委提出了批评。他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示中说:“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和避免。……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毛泽东对此有不同的想法。他在接到华北局于7月向中央作的《关于华北农村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后,找刘少奇和薄一波、刘澜涛谈话,表示不能支持刘少奇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随后他倡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确定了在农村中要积极扶助和支持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积极性的方针。

毛泽东和刘少奇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实际上反映了在我国农村中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以及采取何种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同看法。在毛泽东的谈话之后,刘少奇放弃了自己的观点,转而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并且在后来召开的第二次组工会议和七届四中全会上专门就这个问题作了检讨。

高岗在知道刘少奇受到毛泽东的批评后,很快写了一份关于东北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报告,送给毛泽东。在报告中,高岗列举了东北农村在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做法和成就,表示要“积极坚持贯彻毛主席屡次指示的方针”,积极发展农村互助组织和有重点地发展农业合作社。高岗的报告受到毛泽东的重视。毛泽东指示将报告印成小册子分送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党委,中央各部门,中央政府各党组,同时在转发报告的批语中肯定了“高岗同志在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

在这件事不久,毛泽东又对全国总工会的工作方针提出了批评,其中也牵涉到刘少奇。在邓子恢和高岗关于工会工作方针发生不同意见后,全总党组书记李立三就此情况向毛泽东写了一份报告,反映了在工会方针上的两种意见,并明确表示:“我个人是同意后一种意见的(即指邓子恢的意见)。”毛泽东不同意李立三的报告,尖锐地批评李立三和全总党组,认为在工会工作中有严重错误,并且于11月建议中央解除了李立三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和党组书记的职务。在11月的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上,李立三受到批判,“推祟”邓子恢的文章成为李立三的“错误”之一。

刘少奇在李立三的问题上也受到了牵连,全总党组扩大会议对李立三的批判,就是在刘少奇离开北京到南方休假时进行的。

善于窥测政治风向、趁隙钻营的高岗,看到刘少奇在合作化问题以及工会问题上受到毛泽东的批评,便错误地认为刘少奇已经失去了毛泽东的信任,于是,他的政治野心进一步膨胀,急于发难,急于向党索取更高的权力。

刘少奇如何面对高岗饶漱石的攻击

高岗对刘少奇的发难首先发端于1953年夏季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原定的议题主要是讨论国民经济五年计划、财政工作和民族资产阶级等问题,由周恩来主持,刘少奇并没有参加。但由于在这年年初毛泽东曾对“新税制”问题提出了批评,认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所以,讨论和批评新税制实际成了会议的中心议题。

高岗感到这是借以攻击刘少奇的绝好机会,于是开始了一系列的阴谋活动。一方面,他在小组会上和会后的私下谈话中,鼓动一些人向当时主持国家财经工作的薄一波“开炮”,给会议加温;另一方面,他又亲自出马,在发言中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法,把刘少奇曾经说过的话安在薄一波的头上加以批判,“批薄射刘”。高岗的险恶用心,在他后来被迫写的《我的反省》中曾招认说:我的发言“除批评薄一波同志外,还有指桑骂槐说少奇同志的意思”。他在私下还对别人说过:“我在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少奇的老底。”由于高岗的蓄意干扰,致使财经会议的气氛很不正常,蒙蔽了不少人。全国财经会议结束后,高岗的活动更加嚣张。他在自己的住所里和利用南下杭州、广州“周游”的机会,到处挑拨离间,制造流言蜚语,指名道姓地攻击和诋毁刘少奇。

高岗的阴谋活动得到了曾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1952年调中央后又担任了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饶漱石的呼应。饶漱石在战争年代曾在刘少奇的领导下工作过,受到了刘少奇的器重,可他进京后,看到刘少奇受到毛泽东的批评,认为刘少奇已经失势,就一反常态,同高岗串通一气,相互配合,企图拱倒刘少奇。

当高岗在全国财经会议上施展“批薄射刘”的手法时,饶漱石也利用中央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开辟了“讨安伐刘”的“第二战场”。

饶漱石在第二次组工会议上利用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的个别错误,夸大事实,无限上纲,把矛头指向刘少奇。安子文的错误,是指1953年3月初,安子文在听了高岗向他转达毛泽东要加强中央各部机构的意见后,没有经过中央授权就草拟了一份中央政治局和各部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名单拟出后,安子文曾给高岗看过,也向饶漱石讲过。后来,中央批评了这件事,安子文也向中央作了书面检讨。本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高岗和饶漱石却拿这个名单大作文章,私下里传播这个名单,并在人事问题上造了很多谣言,说这个名单是刘少奇授意的,刘少奇有“宗派”。在第二次组工会议期间,饶漱石改变会议的原定议题,又把这个事翻出来,大批安子文。饶漱石的目的,显然是冲着刘少奇的。这一点,饶漱石后来在检讨中承认,在中组部斗争安子文,目的也是反对刘少奇,以取得高岗的信任,进行政治投机。

面对高岗和饶漱石的造谣、挑拨、责难和攻击,刘少奇承受了巨大的政治压力。刘少奇在几十年的革命政治生涯中,曾经多次受到来自党内的误解和不公正的批评,在30年代“左倾”错误路线统治全党时期,甚至被撤销了党内职务。但刘少奇是一位有着高度马克思主义觉悟的职业革命者,为了革命事业把个人的安危和荣辱置之度外,在逆境中始终保持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体现出坚韧不拔的政治品格。这一次面对高岗和饶漱石的责难攻击,刘少奇又一次体现出这种顾全大局、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和组织纪律修养。

首先,在高岗和饶漱石的阴谋活动还没有达到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更高权力的程度时,刘少奇出自维护党的团结、维护党的工作不受损失的大局,多次主动找高岗和饶漱石谈话,以求消除矛盾,团结一致地为党工作。

在同志之间产生矛盾或分歧的时候,以诚恳耐心的态度对待同志,通过谈心加强理解和沟通,这是刘少奇一贯的作风。对高岗和饶漱石,他也是这样做的。高岗调到中央工作以后,刘少奇逐渐了解到高岗对他不满,曾多次提出同高岗交换意见。毛泽东在知道高岗对刘少奇有意见后,也曾建议高岗直接找刘少奇谈谈,并且对高岗说:少奇同志是个很老实的同志,他会有自我批评的,你跟他可以说得通的。可是高岗根本不去找刘少奇,反而对外散布说已经和少奇说了,说不进去。为了维护团结,高岗不来,刘少奇就主动去找他。在1953年的2月、8月和11月,刘少奇多次主动找高岗谈话,征求意见,并作了自我批评,态度很诚恳。

对饶漱石,刘少奇也多次在个别谈话中就中组部工作等问题交换意见。第二次组工会议期间,刘少奇又两次参加会议,当面听取饶漱石的意见,作调解工作。在10月22日第二次组工会议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中,刘少奇一方面对饶漱石提出批评,说:中组部过去3个月的争论,“使得许多工作不能正常地进行,使得中组部很多同志惶惶不安,在外部也发生了一些影响,这当然是工作上的损失”;另一方面又主动承担了责任:“对于这个争论,我也是有责任的。我没有在事先对双方充分交代清楚,使双方有充分的互相了解,我对双方的帮助都不够,这是我应该检讨的。”他衷心希望到会的同志“到处去提倡全党一致的精神,为巩固全党的团结而努力。”

刘少奇深知,在党内出现矛盾和不同意见时,必须更加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必要时在非原则问题上作一些妥协让步,以维护党内的团结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1953年年底,毛泽东准备在外地休假,临行前,于12月24日主持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布置走后的工作。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议在他外出期间由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从1945年党的七大以后,毛泽东有事离开中央时,中央的工作都是由刘少奇主持,这已成为党内的惯例。但是,这次情况有些例外,刘少奇知道高岗不同意这样的安排,曾多次在底下同毛泽东和其他人讲要搞轮流,因此,他在会上诚恳地提出:这一次不要代理了,还是由书记处的同志轮流负责好了。由于书记处其他成员都赞成毛泽东的提议,这次还是由刘少奇来代理了。

刘少奇这种顾全大局、相忍为党的做法,在高岗和饶漱石那里却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高、饶反而变本加厉地加紧了对刘少奇的攻击。这样,就进一步把他们的真实面目暴露在全党面前。

第二,面对高岗、饶漱石的种种责难以及党内一部分同志的误解,刘少奇没有采取回避和躲闪的态度,而是主动承担责任,多做自我批评,同时对不实事求是的地方作亍必要的解释。

在全国财经会议上和第二次组工会议上,高岗和饶漱石抓住刘少奇以前说过的一些话,对一些问题的提法大做文章:他们或者夸大事实,无限上纲;或者把一些事安在薄一波、安子文头上,明批薄、安,暗射刘少奇。这些做法在一段时间里蒙蔽了不少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党内的思想混乱。

面对这种情况,刘少奇主动承担责任,多次在党的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1953年10月27日,在第二次组工会议闭幕会上,刘少奇在进行总结之后,就会上提到的农业互助组问题、“半工人阶级”的提法问题、中组部对富农党员的处理问题等作了检讨,并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为安子文等人作了辩护。1954年2月10日,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的最后一天,刘少奇又一次系统地作了检讨和说明,并在最后诚恳地说:“党中央给我很大的责任,就我所处的工作地位来说,我就应该有更多警惕,特别慎重,去尽量避免发生错误。有些问题如果我能够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更多地向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请示,用适当的态度更多地和同志们商量,就可以不犯或少犯错误。”为了作好这次检讨,刘少奇专门写了详细的书面发言稿,并报送在外地的毛泽东审阅。

今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重新审视刘少奇的这些检讨,应该说,检讨中提到的问题,有些是属于刘少奇的错误;有些是不应该由刘少奇个人负责,而应由中央共同负责的;还有一些提法和观点,则属于历史前进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其中一些无疑有其正确性和闪光点。这些统统被当作错误加以检讨,是欠公正的。或许,刘少奇也有着他的难言之隐。但不管怎样,刘少奇的自我批评精神,对维护党的团结是起了巨大作用的。

第三,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党的原则问题上,刘少奇并没有一味地妥协退让,而是根据可能的条件和在党的组织原则的范围内,对高岗、饶漱石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斗争。

在党内,刘少奇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和繁重的工作。从1953年年初起,由于高岗、饶漱石的干扰,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可以说,在一段时间里,刘少奇是处于一种十分困难的境地。但是,在困难的条件下,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一方面,他尽力排除于扰,协助毛泽东处理好党内的工作:另一方面,在觉的会议上,他多次强调全党同志要维护党的团结,对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敲了警钟。

高岗、饶漱石的阴谋活动进一步暴露以后,刘少奇把维护党的团结问题提到更高的高度,对高岗、饶漱石的错误作了严肃批评。毛泽东到杭州休假以后,根据毛泽东提议,刘少奇在北京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同时刘少奇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同周恩来、邓小平一起,在1954年1月25日和2月5日两次找高岗谈话;2月3日,又同朱德、陈云、邓小平一起,找饶漱石谈话,对他们进行了批评和挽救。

2月6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了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并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的委托作了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刘少奇严肃指出:“我们从来反对任何党员由满腔热忱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党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对于党的团结的任何损害,就是对于敌人的援助和合作。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制止,他们就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

高饶阴谋活动的败露及其留给我们的思考

高岗、饶漱石阴谋活动得以在全党面前彻底暴露,毛泽东起了关键作用。

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组工会议上高岗、饶漱石的反常活动,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和警惕,他逐步觉察到高饶的阴谋活动。

对于党内有不同意见的存在,毛泽东认为是正常的,是可以通过讨论求得正确解决的。但他不容许在同志背后搞阴谋活动,不容许党内有破坏团结的现象存在。在了解到高岗对刘少奇心怀不满后,他曾建议高岗找刘少奇当面说清楚;知道饶漱石在第二次组工会议期间挑起是非后,他也曾提出大家要把中组部的争论拿到桌面上来解决,拿到组工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上来解决。但是,高岗、饶漱石对毛泽东的建议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表面敷衍,背后继续搞小动作,这就使问题的性质起了变化,使毛泽东对他们警觉起来。

毛泽东尽管在一些问题上对刘少奇有过批评,但他对刘少奇是充分了解的,对刘少奇的政治品质是信任的。在听到高岗造谣说刘少奇在组织上有“宗派”,有一个小“圈圈”后,毛泽东曾经对人说过:少奇同志是大公无私的,是正派的,他绝不是那种搞宗派的人。因此,在毛泽东外出休假期间,他仍决定由刘少奇来代理他的工作。这是毛泽东向刘少奇投的信任票,也是对高岗阴谋活动的沉重打击。

不仅如此,就在决定由刘少奇代理主持中央工作的那次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当面对高岗和饶漱石提出了严重警告,说:“北京有两个司令部,一个是以我为司令的司令部,就是刮阳风,烧阳火;一个是以别人为司令的司令部,就是刮阴风,烧阴火,一股底下水。”毛泽东在会上还提议起草一个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毛泽东的明确态度,把高岗、饶漱石的阴谋活动进一步暴露在全党面前。

毛泽东的警告和中央决定在即将召开的七届四中全会上把党的团结问题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使高岗和饶漱石慌了手脚。他们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企图蒙混过关。毛泽东在杭州时,高岗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表示他犯了错误,拟在四中全会上作自我批评,并提出想到杭州和毛泽东面谈。毛泽东在1月22日给刘少奇的信中明确表示:“全会开会在即,高岗同志不宜来此”,“请你和恩来同志或再加邓小平同志和他商量就可以了。”毛泽东的信,表示了对刘少奇的极大信任,堵死了高岗最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路。 .

随后,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44位党的高级负责人作了发言,对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虽然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在这次会上没有点高岗、饶漱石的名,但他们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在党内已是昭然若揭。高岗和饶漱石被迫在会上作了检讨。

七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在2月中旬分别召开了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37人、重要工作人员40人参加的关于高岗和饶漱石问题的座谈会,对证了高岗和饶漱石搞阴谋活动的事实。

中共中央在一年以后举行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正式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了高岗、饶漱石的党籍。至此,高饶事件宣告结束。

高饶事件作为中共执政史中一段不大不小的“插曲”,已经烟消云散,成为历史了。然而,在这一事件发生50多年后的今天,在随着近年来有关档案史料的逐步解密、使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了解和研究有了深入的可能之后,当我们重新回顾这段历史,并以更为冷静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一事件时,可以感到,在对事件本身作出正确的政治结论之后,透过这一事件发生、发展以及处理的过程,仍有不少值得进一步深思的地方。

首先,高饶事件是在我们党刚刚夺取全国政权、正在走上胜利坦途的和平环境中发生的。尽管毛泽东在进城前夕曾一再告诫全党,在胜利的时候,更要警惕党内骄傲自满情绪的发生,但高岗饶漱石出自极端个人主义的野心,仍对党的告诫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最后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这一事实足以警示后人,越是在环境顺利、条件优越的情况下,越是要提高警惕,警惕个人主义的泛滥,警惕腐败现象的产生。 其次,在党内政治生活上,要重视和完善党规党法的建设。高岗、饶漱石搞阴谋、耍诡计,造谣中伤,挑拨离间,施展了很多非组织原则的手法和非正常的手段,致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央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的日常工作受到很大的干扰,这同建国初期我们党还没有来得及建立一套正规而完善的党规党法有密切关系。如果有完善的党规党法的制约,破坏党的团结的人就不可能那样肆无忌惮地进行活动。

再次、在高饶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破坏党的团结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在这个事件中涉及到的一些理论问题却没有得到完全澄清。高岗、饶漱石借以攻击刘少奇的一些“问题”,有些确是刘少奇同志在工作中的失误,有些则不尽然,是需要继续探索,而且在以后的实践中证明未必都是刘少奇错了的,例如对合作化道路的看法以及对工会工作方针的争论等。这些仍然作为“问题”遗留下来,为以后历史的发展留下了后遗症。尽管刘少奇本人在处理高饶事件的过程中多次对这些问题作了检讨,但在十多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这些问题又被重新翻了出来,当作刘少奇的“罪行”而加以批判,虽然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高饶事件作7明确的结论,高岗和饶漱石作为破坏党的团结的野心家和阴谋家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但就对当时事件处理不彻底,在党的历史上留下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