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4月18日,万隆会议开幕。“和平相处、求同存异”是万隆会议的精神,“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则是万隆精神新的时代内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鼓舞下,亚非拉民族民主运动蓬勃高涨,全球殖民体系土崩瓦解,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作为国际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逐渐崛起。万隆会议召开前夕,亚非地区已出现30个民族独立国家,但殖民主义在亚非地区的统治远未结束,西方列强不甘心将殖民利益拱手相让。因此,加强相互间团结合作,反对新老殖民主义,捍卫民族独立,独立自主发展民族经济,支援被压迫民族解放斗争,维护世界和平与合作,既是亚非独立国家的迫切愿望,也是万隆会议召开的根本宗旨。
1955年4月18—24日,亚非29国的300多位代表在印度尼西亚秀丽的山城万隆成功举行第一次亚非会议(即万隆会议),这是国际关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
万隆会议与中国外交的开拓
万隆会议是亚非各国团结合作、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结晶。万隆会议的成功举行,离不开中国政府及以周恩来为主要领导的代表团的关键作用与杰出贡献。
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对世界局势具有重大影响。中国虽然不是万隆会议的发起国,但中国从会议酝酿阶段就积极响应、大力支持。
赴会之前党中央认真制定了具体的与会方案,确定与会总方针为“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若干亚非国家的事务和外交关系创造条件”。为力求会议取得成功,党中央强调,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应积极肯定和表达亚非国家和人民的要求和平、独立和发展本国经济文化的共同愿望,而不应使会议陷入关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争论。
以周恩来为主要领导的中国代表团挫败了包括“克什米尔公主号”爆炸案在内的敌对势力的阴谋,会议期间开展了原则性与务实性相统一的富有成效的灵活外交,发表了重要演说,提出“求同存异”,以共同的历史遭遇、共同的时代使命确立亚非各国团结合作的共同基础,解开和平共处问题上的争议,推动会议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基础上达成包括万隆十项原则在内的最后协议。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以诚相待,广交朋友,消除了许多国家对中国的偏见、疑虑和误解,是我国外交极其重要而关键的一步,随后掀起与亚非国家广泛建交的高潮。
万隆会议也是中国在亚非地区打开外交局面的历史里程碑。万隆会议之前,除朝鲜、蒙古和越南三个社会主义国家外,与我国建交的亚洲民族主义国家是印度、印尼、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5国。而万隆会议之后到1959年短短的4年间,就有尼泊尔、柬埔寨、埃及、阿尔及利亚等10个亚非国家与中国建交;1960—1964年,又有加纳、老挝等14个亚非国家与中国建交。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共同合作相得益彰,广大亚非民族国家获得独立主权,并通过南南合作显著提升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体影响,我国也因此获得多数亚非国家的外交承认,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并在1971年10月成功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万隆精神的当代弘扬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格局和国际体系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全球殖民体系土崩瓦解,冷战对峙已成历史,各国之间相互联系和依存明显增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时代潮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成为时代赋予中国和亚非国家的共同使命。
虽然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但中国与广大亚非国家所共同面临的振兴经济、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任务,决定了中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亚非各国同属于一个相互依存、利益交融的命运共同体。资本、技术、信息、人员跨国流动的全球化深化,已将世界变成瞬间万里、天涯咫尺的“地球村”;各国相互依存、利益高度交融的状态,在国与国之间构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利益纽带。
当前,中国在坚持对外开放、和平发展、建设和谐世界的基础上,进一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寻求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新局面,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寻求各国合作应对多样化挑战和实现包容性发展的新道路。
如今的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积极帮助。这种理念明确地体现在我国“真实亲诚”的对非政策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上。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合作,成为和平发展的推动者和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在互利共赢中,寻找各方利益的共同交汇面,以开放的胸襟和包容的态度推进地区与跨区域合作,在共同发展中获取助益,努力应对共同挑战,同时也让我国发展惠及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更为广泛的国际社会。
建设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各国利益多元交融的背景下,中国与时俱进的外交新理念,也是对以求同存异、团结合作、和平发展为要旨的万隆精神的继承和弘扬,对推动世界多极化、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合理化,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本文转载于2020年4月20日《学习时报》,摘自2019年4月18日《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