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曾发生一起毛泽东针对部分身边工作人员在随同他外出时收受地方物品而进行“小整风”并要求退赔的事件。1990年,6000余件毛泽东的遗物由中央警卫局从中南海移交到毛泽东家乡湖南韶山,保存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在这些遗物中,有一些清单、字条、票据、文件与这次整风和退赔事件相关。翻看这些遗物以及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的一些回忆和文献记载,可以对这一事件的基本情况作一个大致梳理。
一
1960年4月底,毛泽东离京外出视察,第一站抵达天津,5月中旬到达武汉,5月底至6月底,主要在上海、杭州,6月28日离开上海,经过蚌埠、济南、天津、北戴河等地,于7月21日回北京,此后到与汪东兴谈整风一事前,一直在北戴河与北京。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保存的毛泽东的遗物和相关史料显示,在这个过程中,随同毛泽东外出的一些身边工作人员在天津、武汉、上海等地收受了当地送的布料、自行车、手表等物品。1960年6月至9月间,毛泽东发现了身边工作人员收受地方物品一事,并于9月底急召汪东兴回京,安排他负责对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整风教育。
汪东兴1958年6月担任江西省副省长,原定在江西工作3年。据回忆资料显示,1960年9月底汪东兴正在九江地区参加农林垦殖座谈,接到毛泽东让他回北京的电话后,立即回南昌,买第二天的票回北京。在得知汪东兴9月28日清晨抵达北京后,毛泽东指示:“通知他马上来中南海,我要见他。”当天,毛泽东与汪东兴谈话说:“我身边工作人员中有些作风不正,存在一些不健康的思想,需要进行教育,进行一次小整风,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做好工作,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谈话结束后,汪东兴原本计划回江西交待一下工作,但是毛泽东指示汪东兴要加紧安排整风等事情,让他先打个电话交待工作,后面再回江西。
1960年10月开始,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汪东兴具体负责对他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整风。据汪东兴回忆,1960年10月3日下午,他向毛泽东汇报整风的工作安排,“每天搞半天,照顾到工作。时间安排:50天(实际上为25天),争取完成小整风任务”。这个安排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毛泽东要汪东兴转告身边工作人员,他们“没有犯什么路线错误,只是生活作风、思想意识上的缺点,只要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一下就完了。如果对有的人批评尖锐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好,就是让他不舒服几天、几十天,将来他会感觉到对自己有帮助”。10月6日,汪东兴向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宣布整风的安排,要求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按时到会。按照毛泽东审定的方案,汪东兴要秘书将“小整风”的计划和整风学习资料印发给大家,整风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整风首先是学习相关文件,如《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其次是坚持正面教育,互相启发,互相谈心;再次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整风,不仅对收受地方物品的情况进行了清查,也揭发出个别工作人员有贪污、渎职行为,存在官僚主义作风。
1994年7月,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组织部分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人员进行座谈。据吴旭君、王宇清等人回忆,“一组小整风,主席发了大脾气,走到哪开会到哪,时间在家就有两个多月”,“1960年整风,整到年底”。“整到年底”则意味整风结束已经到了12月。他们对毛泽东当年大发雷霆一事记忆犹新,“主席批评部分工作人员‘多吃多占,到处伸手’”。
1960年12月25日,毛泽东请身边工作人员聚餐,边吃饭,边谈话。谈话的目的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巩固整风的成果;主题是总结整风的意义和进行后续安排。毛泽东指出,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他说:“你们整风,批评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联系实际,讲述历史故事,鼓励大家认真改进思想作风,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随后,他提出身边工作人员应该下放锻炼,并认为要到最艰苦的地方去。这次聚餐用了两个小时。按照毛泽东的安排,1961年1月2日,第一批下放人员在北京训练班上课两星期,随后下放到各地。
毛泽东对此次整风非常重视,亲自过问,要求整风深入彻底,不能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在整风过程中,卫士张仙鹏原本不敢大胆说话,毛泽东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不要胆小怕事,批评人要尖锐一些。这有什么不好呢?有什么都要捅出来。”毛泽东时常听取汪东兴关于整风进展情况的汇报,还亲自看身边工作人员写的整风小字报,多次与身边工作人员谈心,曾明确表示:“你们整风,检查一下,批评一下,大家还是团结在一块。批评就是帮助,对人是有好处的。人就是要压的,人没有压力是不会进步的。”他再三告诫工作人员:买东西一定要给人家钱,一张纸、一支笔也如此,千万不能向地方要东西。
正是因为毛泽东十分重视这次整风,部分工作人员从犹疑到坚决,从被动到主动,最终都积极、严肃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认识得到了极大提高。大家对待整风十分慎重,回顾往事,事情不论大小都坦诚说出来,甚至连几年前的事情也提出来。例如,有的人说在郑州吃了当地政府送来的西瓜和冰棒;去山东接受了一包或两包“大公鸡”牌香烟;在上海分了几个螃蟹。也有人说,按规定出差在外每天每人交四角钱、一斤粮票,可是有的地方政府招待标准超出了大伙交的伙食费、粮票,招待了鸡鸭鱼肉,等等。1959年6月在武汉期间,毛泽东的肥皂用完了,秘书请武汉的同志帮忙买几块肥皂。肥皂拿来后,工作人员也按价买了一条。由于肥皂是定量供应,在供应之外多买也是特殊化。为此,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检讨。有些事情似乎没有问题,不必负责任,但也认真进行了追查。比如,有同志回忆,有一次跟随毛泽东出差到绍兴,列车返回北京卸东西时,发现多出几坛绍兴老酒。整风时对此事进行追查,工作人员都不知道酒怎么上的车,认为可能是当地同志搬上去的,虽然酒最后被抬到厨房做了调料,并没有被大家私分,但经过学习、交谈、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自觉为此事承担了责任。这样一些原本并不以为然且与退赔无关的事情,大家重新从政治角度出发,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和反思,最终深刻认识到:“事情虽然不大,不能开这个先例!”
“小整风”结束后,毛泽东对下放锻炼的身边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不要搞特殊化,不要脱离群众。”后来,毛泽东还以此事告诫新调来的工作人员:“你可不要学他们!”
二
在开展整风的同时,毛泽东还要求进行退赔。由于涉及到清查、核定、退赔形式等多个环节的问题,退赔工作持续了较长的时间,直到整风结束后,退赔工作还在进行。毛泽东要求退赔的决心非常坚定,不论物品的数量、价值如何,都要求一一列表进行清查、退赔。不仅是对1960年收受的地方物品进行退赔,对过去存在的类似情况也要进行清查、退赔。退赔的钱首先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没有能力偿还的部分再由毛泽东帮助退赔。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保存的遗物中有一张布料类字条,据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过的人员回忆,该字条与退赔有关。字条上列出了时间、布料名称、尺寸、单价、总价、工作人员姓名等;时间指工作人员收受布料的时间,皆为“60年6月份”。遗物中还有几张上海友谊商店开具的单据,单据上的时间主要为“1960年5月26日”“1960年5月28日”“1960年6月2日”;单据上写的货品名多为“26寸永久自行车”“摩电灯”“电喇叭”三种,也有一些单据上的货品名为“体育表”“英纳格”“比恩纳”等。遗物中另有一张“算清”清单,为手绘表格,列有姓名、品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六栏。清单下方有汪东兴的批示:“请王荫清、安科兴同志按照上述数目向每人算清。”品名栏下有自行车、衣料、手表、收音机、饼干、肉松等,备注栏下写有天津、上海、武汉三地。
上述布料类退赔字条,写有多名工作人员的名字。字条下方写有“安科兴同志:一切都交清。李银桥60年11月7日北京”。此外,还有一张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手写的手表类退赔字条,上面列出了工作人员姓名、手表的名称、金额,如“某某比内娜表一只:151元”“某某体育表一只:80元”。最上方写有“交安科兴同志”。下方落款经办人为李银桥。落款时间同为“60年11月7日”。
从布料类退赔字条和手表类退赔字条中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字条上写有的“一切都交清”“交安科兴同志”的语句看,两个字条中涉及到的人员在1960年11月7日已经完成了布料、手表的退赔。而从“算清”清单的内容来看,退赔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边查边退。由此可见毛泽东要求退赔到底、绝不含糊的坚定态度。
在上海友谊商店开具的单据中,有些单据上用另一种笔和字体写有“某某已付”或“某某要”等字样。标有“某某已付”的相关人员、物品在“算清”清单中没有记录;而单据上标了“某某要”和一些只标了姓名的,在“算清”清单中能找到同样的人名、物品、金额。这同样说明,在进行“算清”清单统计时,一些人员完成了某些物品的退赔,还有一些人员没有完成退赔。
值得一提的是,“算清”清单上金额的写法与我们现在不同,如某种自行车“25225”,所有物品总计“286537”。从布料类退赔字条将金额写成如“32.69”,其他资料记录金钱时也多处在角和分下面画下划线,以及当年物价等情况来综合分析,“25225”元和“286537”元应分别表示252.25元和2865.37元。清单中列出的单价最高物品为252.25元的某种自行车,价值最小的为总价3元、合计2斤的饼干。
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职级并不高,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元钱,按照规定,日常还要交伙食费等,因此,退赔一时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经济压力。从“算清”清单看,多人需退赔百来元。在已经退赔了几十元、上百元的情况下,还要继续进行偿还,这对其中不少人来说,应该存在不小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由毛泽东帮助退赔。
遗物中有一份中央办公厅行政处财务组1962年7月18日给汪东兴的报告记录显示:“从去年十一月起,接管主席生活费用账以来,迄今八个月(61年11月至62年6月),现将这阶段的收支情况,汇总报告如下,请审查。”报告中列出了毛泽东8个月来的收入和开支情况,其中,开支中就有一项“杂费(退赔)5040.46元”。
三
在毛泽东要求对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整风和退赔的事件中,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示。毛泽东与身边工作人员一向感情深厚,十分爱护他们。但不管与他们有多深厚的感情,不管他们之前有多大的功劳,一旦他们出现了作风问题,毛泽东一样要求整风彻查。
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是一贯严格的。他绝不允许他们有不正之风和搞特殊化。据身边工作人员回忆,毛泽东见不得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经常告诫他们:“我们感情很深,可是,如果你们腐化了,就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你们。”毛泽东不仅经常教育他们不能搞特殊,也时常提醒他们要始终保持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作风。他要求身边工作人员不能浪费,认为浪费发展下去就会贪污腐化。他一再强调,一个人如果在生活上注意的多了,把工作放在第二位,生活放在第一位,那就危险了。
毛泽东在一些小事上也非常注意,时常提醒身边工作人员不能享受特权。1954年初,毛泽东在杭州领导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他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新带着一块手表,于是询问手表的来历。原来,浙江省公安厅主动提出要将一部分缴获的国民党手表处理给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人员于是出钱购买了手表。表有新有旧,价格也不一样。毛泽东问清哪些人买了表,具体多少钱。第二天,他把身边工作人员叫过去批评:“当地处理东西为什么不给当地人而给你们。如果不是你们的特殊身份能是这个价吗?以后绝不允许发生这类事情。”
为了管理好身边工作人员,毛泽东明确要求:“凡首长需要的一切东西,托当地代办的,必须货款两清,对方不要钱,我们就不收东西。”“不得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公私不分,铺张浪费。不得用任何名义向地方要东西不付钱。”
在毛泽东严格要求下,他身边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是能够保持艰苦朴素作风的。诚如毛泽东所言,工作人员在他身边“升不了官也发不了财,只能多吃一些苦”。个别人员在长年跟随毛泽东外出视察途中作风有所松懈,通过这次整风和退赔行动,他们也很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以积极的态度改正错误。
毛泽东严肃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彻底整风,退赔到底。在工作人员无法退赔部分款项时,他自掏腰包为他们退赔,既表明了他退赔的坚定态度,也体现了他对工作人员的关爱。既通过退赔挽救了工作人员,降低了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注重从思想认识的根源上解决问题,帮助他们改正不良之风,树立正确的思想和作风。
毛泽东经常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你们在我身边,职务不高地位可是不低,容易搞特殊化。你们要警惕,要夹着尾巴做人。”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是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地位特殊,如果不严加管理和自我约束,就可能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谋取私利。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作出榜样,同时也必须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这一点上,毛泽东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在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整风后,其他中央领导人也纷纷对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整风,中央各部委也随之开展了整风。
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正如习近平反复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都要向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学习,学习他们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公私分明、重情执理的崇高品格与风范。
(本文选自《党的文献》2020年第2期;作者单位分别为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湖南省韶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