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

作者:陈浩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4-05-29 阅读量:0

延安时期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也是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活逐渐走向正轨的重要阶段。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陈云在延安时期长期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持续探索。

“只有有组织和统一才是我们的武器,才是我们的力量”

陈云指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他高度重视严明党的纪律,强调广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延安时期大量新党员入党,为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党的渗透和影响,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他指出,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异常复杂的革命环境,“只有有组织和统一才是我们的武器,才是我们的力量。要保障我们的党能有组织和统一,这就需要有严格的纪律”。他认为,遵守党的纪律是共产党员的义务,要“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的每个具体问题上,表示出自己是坚决地遵守党的铁的纪律的模范”,“与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

“守纪律不能有例外,不能有条件”

陈云指出: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应该成为严守党纪的模范,要特别防范高级领导干部破坏纪律的行为。他强调指出:“守纪律不能有例外(一切党员、一切组织),不能有条件。”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纪律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党内不准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他反对以一切形式的“条件论”作为违反纪律的借口,指出不能以对方能力大小、地位高低作为自己是否遵守纪律的条件,“党员个人(或下级组织)意见正确,工作能力强,地位比较高,资格比较老,都不能作为不服从纪律的借口”。在特殊情况下,党员对党的决策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即使在紧急关头要对错误领导进行斗争,“仍须遵循党章的规定,采取合法的手续”。

“纪律有强制性。不自觉遵守,必须强制执行”

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陈云指出,“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他重视党纪教育,强调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铁的、有效的东西。“纪律有强制性。不自觉遵守,必须强制执行。明知故犯者,要给以处分;情节严重而不愿改正者,应开除出党”,这是严格执行党纪的应有之义。1939年延安发生“刘力功事件”,陈云严肃处理,将拒绝接受党组织工作分配的刘力功开除出党,体现了他严格执行党纪的一贯主张。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