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奖章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作者:刘洋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2024-09-27 阅读量: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100余年来,我们党围绕特定时期的历史使命,高度重视对英雄模范的表彰和嘉奖,用至高的礼遇致敬英雄,从“红旗勋章”到“五章一簿”功勋荣誉表彰体系的确立和实施,极大激发了各族群众和部队官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军事勋章和奖章的发轫与发展

党领导的红色政权颁授勋章和奖章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方志敏、徐向前等8位为苏维埃政权英勇奋斗、作出突出贡献的红军指战员被授予“红旗勋章”,这是我党我军历史上第一次颁授勋章。由于当时战事紧张,方志敏在勋章颁授16个月后才收到沉甸甸的勋章,徐向前在4年后的1935年,才在长征途中从毛泽东手里接过这枚勋章。

为了表彰红军中英勇善战的指战员和反“围剿”作战中的有功人员,1933年8月1日,在第一个“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上,我军进行了第二次授勋,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确定设立“红星奖章”。作为当时人民军队最高级别的奖章,共设三个等级,分别用金、银、铜制作,以体现荣誉的珍贵性和权威性。授予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一等“红星奖章”;授予王稼祥、刘伯承、聂荣臻等二等“红星奖章”;授予钟元洪、王震等三等“红星奖章”。1934年“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再次颁发“红星奖章”,表彰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有特殊功绩的红军指战员。后来革命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红星奖章”没有再继续颁发。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进行总结性奖励,曾于1955年和1988年两次在全军范围内大规模授勋,以表彰革命战争有功之士。1955年授予对象主要为军队在职人员,1988年只授予军队离休干部。195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对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分别授予“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毛泽东亲自为获得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得者颁发奖章。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邓小平发布命令,予以公布。功勋荣誉章分为三种,即红星功勋荣誉章(分两级)、独立功勋荣誉章和胜利功勋荣誉章,授勋共计10万余人,也是迄今为止我军颁授功勋荣誉章数量最多的一次。2017年,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我军新设立“八一勋章”,这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和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八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和证书。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新设“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等,充分激发部队高昂战斗热情和旺盛战斗意志。

全国性勋章和奖章的日臻完善

1943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被誉为中国劳动人民空前荣典的大会——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大会表扬和奖励了185名劳动英雄,毛泽东亲切接见了与会劳模代表,并与他们座谈,发表重要讲话,劳模们受到前所未有的礼遇。

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我国召开了规模浩大的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这是新中国举行的第一次劳模表彰大会,也是新中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劳动者”进行集中而盛大的表彰活动,授予464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56年4月30日至5月10日,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召开,又有4703人被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称号。这两个荣誉表彰直到今天仍被视为一种至高的荣誉。20世纪80年代后,不仅是国家层面,各部委和相关群团组织也开始授予各类荣誉称号,例如:现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团中央颁发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妇联颁发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央宣传部授予的“时代楷模”称号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强化重大表彰引领作用,系统总结自建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经验,构建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对党内、国家和军队各级功勋荣誉的评定和管理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这标志着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形成,确立了以“五章一簿”——“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国家功勋簿为主干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伴随着2021年6月29日“七一勋章”颁授仪式的隆重举行,中国当下五大最高荣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时全部颁齐。党的十八大以来,共颁授13枚“共和国勋章”、29枚“七一勋章”、13枚“八一勋章”、12枚“友谊勋章”和各种国家荣誉称号。

特定时期特殊类奖章的独特意义

我们党也会在特定的历史节点或对处置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者设立具有明确指向性的特殊类奖章。它们激励着更多后来者在困难面前勇挑重担,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例如,199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之际,对于在“两弹一星”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3位科技专家,授予他们“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8年,对于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四川汶川地震中临危不惧、勇往直前、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522名个人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2018年,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了表彰对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授予100名个人“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2020年,对于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义无反顾、日夜奋战的1499名个人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国家首次向老党员们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当年全国约有710多万名老党员获颁纪念章,现已成为每年“七一”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极大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作者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