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8-07-06 阅读量:0

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律检查机关留存。有关工作人员对函询的对象、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