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8〕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今年的工作安排。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语用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普及抓短板、服务抓能力、治理抓机制、保障抓党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战,加快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二是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是按照部党组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建设相关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党内生活,积极探索联合党支部建设规律,创新活动形式,将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五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查、改、评、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六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社会主要矛盾在语言文字领域的具体表现,着力解决语言文字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语言文字获得感。
二、结合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全面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指导各地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目标、分解任务。依据县域普及情况调查结果,对已达到基本普及目标的及时开展验收;对接近达标的找出差距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务必在一至两年内达标;对差距仍然较大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督查,集中力量攻坚。
(二)大力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普通话普及率纳入地方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民族地区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推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举办“人人通”村村推普脱贫培训班,实施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能力提升计划、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等项目,力争推普工作进村、入户、到人。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
(三)组织开展好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影响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开展推普宣传活动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约30个左右中西部县域开展推普周活动,落实推普宣传长效机制。
(四)加强语言文字学习资源建设。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需求,结合民族地区生产、生活、习俗等特点,编写普遍适用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初学者的常用普通话学习读本,开发普通话学习数字资源。建设多媒体中文学习平台,集中打造“互联网+”条件下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学习新模式。
(五)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适时开展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高校语言文字课程建设。推动各地完成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
三、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制定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文化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全国语言文字普及型基地和研究型基地建设,在每个县域遴选建设1-2个中华经典诵写讲普及型基地,在高校、科研院所、主流媒体或文化场馆建设语言文字研究型基地。
(三)加强中华经典诵读资源建设。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第五期建设和成果发布工作,做好前四期成果的宣传推广与使用。支持中华经典诵读地方课程和教材建设。建设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编写《中华经典诵读读本》。推进《国民语言教育大纲》研制工作。
(四)打造中华传统文化传播体系。组织中国诗词大会、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等,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等品牌活动。建设“经典伴我成长”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校园品牌。指导各地举办诵读、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和诗词吟诵研究相关活动。
(五)发布《中华通韵》基本规范。在前期课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中华通韵》规范标准,并组织专家启动涵盖古今韵书大全的《中华韵典》研讨、编撰工作。开展以《中华通韵》为基础的学校诗词教育试点。
(六)开展《汉语拼音方案》发布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依托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学会,通过学术研讨会、组织专家撰写文章、群众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汉语拼音方案》实施60年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一)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区、雄安新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政策研究和语情调研。建设语言信息服务平台、语言文字基础数据库,为国家和社会提供语言应急、语言咨询等服务。
(二)开展语言国情监测。开展县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调查,建设完善国家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平台及数据库。开展有关行业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逐步摸清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基本情况,服务语言文字发展新趋势。
(三)完善语言文字测评体系。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升级试点工作,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推进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监测评价等研究,支持各地开展试点工作。
(四)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加强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手语主持研究和人才培养,建设手语主持语料库,发布《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方案》规范标准。推进并完善视障、听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完善测试方式。
(五)加强港澳台语言文字交流服务。深化两岸语言文字交流合作,推动出版两岸《中华语文大词典》《中华科技名词大词典》,加强两岸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建设。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台开展。服务港澳地区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组织开展港澳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举办港澳台地区青少年语言文化交流活动。
(六)加强中华语言文化海外推广传播。积极配合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实施,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传播,开辟多层次交流渠道。继续支持有关单位借助海外高校、孔子学院、语言文化中心等,推动海外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体系建设。
五、完善语言文字治理体系,推进语言文字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加快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开展网络空间、新闻媒体等重点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加强“微语言”、网络语言治理,完善法制建设,建设网络语言监测体系,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和机制建设,形成协同治理“微语言”合力。推进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发布第5批外语词中文规范译名。加强旅游等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开展语言文字专项督导。对10个省(区)开展专项督导,工作重心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操作规程》。指导各地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与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等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规律。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督导评估实效。
(三)加强国家语委统筹协调作用。编制语言文字事业年鉴、事业发展报告等,召开2018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和国家语委第16次咨询委员会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语委全委会、咨询会职能,加强部门合作。
(四)加强语言文字战线自身能力建设。举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培训班、地方语委干部和高校语言文字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华经典诵写讲骨干教师和书法教师培训班等,加强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