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11-13 阅读量:0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经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遴选,教育部拟认定北京大学昆曲传承基地等55个基地为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18年11月19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chuanchengjidi2018@126.com

联系电话:010-66097226

附件: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docx

教育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