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意味着什么?

作者:郑长忠 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20-07-22 阅读量:0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颁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媒体评论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将深刻改变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

如果从更深层次的现代文明和现代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民法典的颁布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认为,民法典的颁布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形态实现了基本定型;另一方面,民法典的颁布还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健康发展。

一、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形态基本定型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法律作为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性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围。虽然法律对经济和社会具有引导和强制规范作用,但是法律的制定和运用,归根结底还必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这一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说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在法律形态层面上的体现,它规范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要素和各种关系,同时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的介绍,“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党的十八大之后,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最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正如王晨副委员长所指出的那样,“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然而,为什么建国之后却屡次搁置呢?从表面上看,是各种具体原因导致的,但究其根本,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形态尚未定型,而民法典是对中国特色现代社会形态内部各种关系进行规范性规定,因此,这种不断生成的变动状态,很难用相对固定和整体稳定的民法典方式予以规范下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以便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然而,由于在较长时间内,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因此,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都不断处于跌宕起伏的变动状态,并且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相应要素,也不断生成和发展。由此,反映在法律形态上,就很难形成相对应的稳定的法律规范。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现代社会的各方面要素开始在中国快速生成,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使法治力量得以全面发展,2000年以后中国开始进入网络社会,进而推动了社会力量快速生成。正是现代社会要素和关系呈现出不断生成和发展的状况,决定了改革开放之后只能采取“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通过制定民事单行法律,来适应这一现状。

党的十八大之后,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要素基本生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也由要素生成阶段进入到整体形态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形态也基本定型;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民事立法富有成效,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这就意味着,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了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民法典正式颁布了,这是历史发展的逻辑使然,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二、民法典颁布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曾说,“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父’,那么民法或可称为‘万法之母’。”也就是说,从法律的位阶与效力看,宪法最高;但如果以法律的日常应用来衡量,民法首屈一指。因此,民法典颁布,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将以法律方式规定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性质、基本关系,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系统的秩序基础和法律保障。

民法典的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就意味着,民法典颁布,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律形式全面融入到社会和经济秩序建构之中,使社会主义原则,不仅体现在国家和政治生活之中,而且贯穿于社会和经济生活之内,这就为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奠定了法律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因此,民法典的颁布,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经济生活产生引导性和规范性作用,并以法律方式为构建面向未来的人类现代文明的中国形态提供支持。

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之作,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民法典草案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其中,民法典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规则;物权编、合同编构建了产权保障体系;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确认了个人的各项人格权利和身份权利,与财产权规则相结合,共同构成民事权利保护的完整体系;侵权责任编对侵害民事权利的侵权责任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民事权利起到规范和保护作用,民法典颁布既为建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又为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我们相信,在民法典引导、保护和规范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将会得到进一步健康发展。一方面,民法典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各要素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和经济形态各要素之间关系的有机化,也将在民法典的作用下,得到进一步深化。这就意味着,民法典的颁布,将通过为社会和经济秩序建构提供法律规范而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奠定重要法律基础。(作者系上海高校智库·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