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既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牢固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
“法典千年事。”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工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开创了法治体系建设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法治为基础而建立的规范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如期实现,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和重要标志。编纂民法典做到了既“编”又“纂”,既对现有的物权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理,又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新制度,形成了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开创了新路径。
民法典体现了国家法治建设的目标方向。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目标方向。民法典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以规范权利为核心,将人民福祉予以确认和保障,充分体现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深刻阐释并丰富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在立法目的上,民法典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总则编在确立民法调整对象时明确把人身关系放在财产关系前面,体现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在编排体例上,民法典体现重大理论创新,超越传统民法典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思路,专设独立人格权编,深化法律对人格尊严的确认和重视。与此同时,民法典紧跟时代步伐,有效回应人民现实需求,建立了完备的民事权益保护体系。
民法典打牢良法善治的规范基石。建设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民法典全面覆盖了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确立和完善了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构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实现了从碎片式的“法”到体系化的“典”的重大转变,成为人民据以明确利益、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根据,打造了良法善治的规范基石。
(二)
法治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确保国家权力依法行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民法典确立了执法司法新坐标,是国家机关执法和司法的重要法律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民法典为国家公权力的规范运行划定界限。法律为公权力设定边界。国家公权力的划分,不仅包括其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边界设定,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划清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民法典的颁布在全面确认民事主体各项民事权利的同时,为国家公权力的规范运行与社会生活之间划定了界限,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民法典以人格权、财产权、继承权和侵权责任等重要民事权利勾画出全面细致的权利保障体系,有利于政府树立人民至上的施政理念,平等对待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善意对待民事权利,把宪法确立的保护人权的价值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民法典是司法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民法典在依法治国方略下,担负着国家治理的重要职责。国家司法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将保障合法民事权利贯穿司法工作的始终,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衡量各级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尺度。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注意权力行使的边界。军队各级机关同样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优先保证执行军事任务完成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官兵依据民法典所享有的相关民事权利,依法保障官兵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三)
法典是人民权益的保障。我国民法典开创了国家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将宪法权利以民事规范形式有效落到实处,单设人格权编,以专章对生命权、健康权等民事权利作出规范,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小情悉入法典,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的基本依据,推动法治中国迈入权利保障和全民守法的新时代。
民法典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法典通篇贯彻的一条红色主线是“权利”二字。在总则编指向强调民事权利主体平等;在物权编指向保护财产权利;在合同编指向保障交易流转;在人格权编指向维护人格尊严;在婚姻家庭及继承编指向促进家庭和谐;在侵权责任编指向追究侵权责任。民法典体系化地表达了人民权益,是新时代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宣言书。
民法典是全民守法的加速器。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已经不再仅仅停留在物质生活层面,而是大量体现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精神价值追求和对人格权、身份权得到法律确认与保障上。我国民法典既确认了个人享有的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设置了具体的制度体系以保护个人民事权利得以正常行使和表达;既确认了各类主体的财产权利,还广泛确认了人格权利,满足了人们的精神生活追求,积极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需求,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全民守法是形成法律秩序、实现法治目标的重要标志。实施民法典的实践不但能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而且能使人们从自身权利得到切实尊重与保障的良好氛围中进一步感受法治的力量,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提升全社会的守法水平。
民法典是建设法治军营的基本遵循。奉法者强则国强。民法典集中规定了所有民事主体与民事活动都要遵守的原则和规则。在总则编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等六项民法基本原则,突出强调公序良俗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在各分编中也规定了相应的共同性规则,都是必须遵守的通用性规则。这些是新时代全体社会成员和每一个军人都必须认真遵照执行的,做到公正公平、诚实不欺、言而有信等也是对军人的基本要求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由于军队管理的特殊性,把强化行政管理的条令条例作为执法守法的重点是必要的,同时也要把宣传贯彻民法典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民法典确立的各项原则、规则在军队建设管理中的遵守和运用,从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