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作者:聂晶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0-07-10 阅读量: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平安中国,对于政法机关而言,就是要坚守为民初心,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汇聚民智民力为着力点,以赢得民心民意为落脚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依靠人民群众解决基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切实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形势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让人民群众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依靠人民群众解决基层问题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建立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搭建让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平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调动各行各业力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社会更安定、百姓更安宁。

在民生关切中守护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

政法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切实发挥作用,以实际举措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为此,要着力提升依法办事能力,解决好有法不依问题。引导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养成学法、讲法、用法的习惯,树立崇尚法治、依法用权的职业品格,提高法律素养、培养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执法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有效防止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在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件小事中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社会治理说到底是为人民服务的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导向,立足自身特点,结合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和经验,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一方面,坚持简政放权与改革创新相统一,切实做到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管的事项管精准、能够降的收费降下来。例如,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马上办、就近办、刷脸办”等做法,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另一方面,广泛运用数字技术,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让老百姓感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实现精准、高效的社会治理。例如,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加快智慧政法建设,积极研发司法智能服务系统,探索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革命化建设要求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正规化建设要求把从严管理贯彻到各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各项铁规禁令,强化内在养成与外部约束,加强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对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以案谋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专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职业化建设要求大力健全职业制度体系,完善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人才招录、培养机制,健全政法职业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政法干警履职保护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让政法干警安身、安心、安业。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政法机关责任在肩、使命在前。只有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才能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服务于、保障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作者:聂晶,系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