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所谓“枫桥经验”,最早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治理经验。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曾大力推广“枫桥经验”。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于长期实践中总结形成的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其不仅具备充分的本土性特征,还在方法层面具有源源不断的创新力。正是其在继承历史、保证精神内涵不变质的基础上,把握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脉搏,不断创新发展,将公共服务的供给同时代现实需要有机结合,才彰显出更强的生命活力。“枫桥经验”历经数十载而历久弥新的力量源泉,便来自其始终不变的精神内涵。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还是对党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为人民服务”是“枫桥经验”诞生至今创新发展的基本点。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以理服人,少捕人,矛盾不上交”,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探索综合社会治理,再到新时代的“服务不缺位”,深刻彰显了“枫桥经验”尊重人、重视人、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价值立场。这种价值立场以民意为导向开展工作。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警务围绕民意转,民警围绕百姓转”为理念,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党政工作评估标准。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增加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它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深入群众、相信群众,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第二,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根本工作方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它主要体现在坚持群防群治。当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与行政人员数量不相匹配时,“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枫桥镇政府动员群众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比如,组织群众成立巡逻队等,使得干群在基层矛盾纠纷中群策群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其次是培育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矛盾风险预防化解、公益帮扶、法治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枫桥政府积极孵化、培育、帮助社会组织向社会化与专业化发展。目前,枫桥地区已成立乡贤参事议事类、平安巡防类、乡风文明类、志愿服务类、邻里纠纷调解类五大类社会组织。其中“枫桥大妈”“老杨调解室”“红枫义警”“蓝海救援”等已成为枫桥特色的社会组织品牌,与基层政府形成协同治理网络。除此之外还有积极吸纳专业力量。目前社会矛盾逐渐复杂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需要多元专业人才。基于此,枫桥政府将专业性更强、威望更高的乡贤、律师、医生、教师、法官等不同领域的人才纳入基层治理队伍,发挥其专业服务能力。
“枫桥经验”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中国特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枫桥经验”形成、发展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实施“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发展引领、服务引领”的“五大引领”工程。比如,实施村(社)各类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开展“村村联盟”“村企联盟”“企企联盟”等区域化党建联盟建设;推行“1个党支部+1个网格+N个党小组”基层治理网格模式等。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枫桥镇成立“红枫党建”品牌。以“红枫党建”为载体、以党员干部为先锋、以各党支部为堡垒,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党员结对联户调解基层社会矛盾,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当前,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应更加把握社会矛盾的新变化,在“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深度融合社会发展及治理的新需要,坚持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治理理念,更好发挥人民群众作用,迈向社会治理的新篇章。
(作者:陈赛金,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