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

作者:贾丽民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7-11 阅读量:0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的一系列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运用好系统观念,正确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

坚持系统观念是我们党推动改革发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系统观念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马克思在批判形而上学和机械论时,将系统作为标志事物整体性存在的哲学范畴,揭示出人类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为人们洞悉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系统性原则。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也正是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了运动、变化和发展,让世界呈现为一个“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的“过程的集合体”。总之,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和把握问题,是唯物辩证法的内在要求。

纵览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40余载的实践历程,我们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实践工作,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在改革开放中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统筹协调。邓小平同志始终把改革视为一项宏大系统工程,不仅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步走”等重大理念和战略,而且对沿海与内地、东部与西部、先富与后富等关系作出正确判断,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思维。江泽民同志强调,“增强全局观念和工作上的全面性系统性,减少和避免片面性”,并基于对攸关全局的“十二个重大关系”的深刻认识,妥善处理现代化建设中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方式把握改革工作全局。胡锦涛同志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将改革开放30年的宝贵经验概括为“十个结合”,进一步深化了改革整体性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协调统一。

进入新时代,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悉历史发展规律,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改革实现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历史性转变,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党的建设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改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70多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和中央深改委会议,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推动实现改革举措系统集成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提高改革整体效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才能从整体上更加全面、综合、准确地认识和处理问题,进而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夺取新的胜利。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

全面深化改革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实际,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涵养整体性思维、结构性思维和过程性思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整体性思维加以把握。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所呈现的全局性,要求我们遵循普遍联系的观点,在看清改革各领域之间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联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改革工作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只有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才能进一步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深刻理解和把握改革目标的前瞻性和改革领域的协同性。系统观念所蕴含的整体性思维,强调从整体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组成整体的局部要素以及局部在整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辩证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刻把握和运用好整体性思维,树立大局意识,做到统筹兼顾,解决好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矛盾问题。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范围广、结构多、难度大的系统性工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领域各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这需要我们以结构性思维进行分析。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客观上要求我们运用全面系统的观点来协调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系统要素之间的联动性与协同性,避免在改革工作中顾此失彼、因小失大、相互掣肘。系统观念所蕴含的结构性思维,强调从动态角度出发,处理好系统与要素以及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结构性关系,提高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配合度与协调度,形成相互作用、良性互动的统一体。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把握和运用好结构性思维至关重要,能够促使各项改革措施在落地过程中形成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当前,接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新征程的重要任务,要求我们更好地掌握结构性思维,打通各领域、各地区、各层级改革工作的沟通配合渠道,进一步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关涉社会主要矛盾、人民群众需求、实践发展要求、国际社会环境等发展变化的发展性工程,需要我们以过程性思维加以剖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我们要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正确把握旧事物与新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向,在把握好改革的破与立中制定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系统观念所蕴含的过程性思维,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要求依据不同发展阶段所呈现的不同问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事物作出调整,以提升事物发展的整体效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进程,秉持过程性思维对其加以剖析十分必要且重要。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极具复杂性、多样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处理好改革与稳定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和解决改革难题,促使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系统观念应处理好几对重大关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系统观念,就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使全面深化改革更加科学、有序、高效,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处理好经济与社会的重大关系。经济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稳定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二者的关系问题是影响改革的协同性和可持续性的重大问题,一旦处理不好,易造成经济发展受阻、社会矛盾频发等严重后果。对此,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在制定政策与推进改革中,既要看到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也要重视社会稳定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增强改革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重大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论题,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能否实现有机统一与相互促进是关涉全面深化改革方向性、有效性与科学性的关键。应坚持系统观念,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重视政府在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统一起来,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重大关系。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前提,公平要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才能使得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关涉全面深化改革的平衡性、协调性与包容性的重大问题。应坚持系统观念,做到统筹兼顾,既要提升效率以创造出更加丰沛的物质财富,又要保障公平以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切实解决好提升效率与保障公平之间的矛盾问题,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与良性互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重大关系。活力与秩序相辅相成、辩证统一,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焕发社会活力的重要前提,社会活力的迸发则会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活力与秩序的统一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特征。由此可见,活力与秩序的关系问题是关涉全面深化改革的稳定性与创新性的重大问题。应坚持系统观念,运用动态平衡的观点,在维护社会发展秩序的前提下积极调动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与互动共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

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重大关系。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安全是前提,发展是保障,只有二者同步推进,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遵循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观点,既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又要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统一。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