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理论和制度创新

作者:王虎学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08 阅读量:0

理论因创新而富有生机,制度因创新而更具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指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从现实需要出发,从最紧迫的事情抓起,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深化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这就告诉我们,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强化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

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同时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制度创新也是在解决实践问题、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过程中逐步向前推进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社会实践是制度产生的前提与基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与行为规范的规则体系,制度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必然产物。一方面,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制度存在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社会实践的有序进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并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制度,也必将改革自身同实践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部分,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与巨大优越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面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与时代潮流,坚持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推进制度创新,从而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

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深化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开创性事业,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前进道路上必然会遇到各种不确定、难预料的风险挑战。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面对这些矛盾、问题与挑战,坚持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深化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尤为重要,同时要以持续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引领实践发展。

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深化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两个结合”。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结合”本身就是创新,同时又开启了广阔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空间。“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坚守好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我们党的理论之树就能根深叶茂,就能更好地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