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者:杨雪冬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9-12-18 阅读量:0

核心提示

治理现代化是具有时代意义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站在时代前列,针对中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考验进行系统而深远的谋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治理效能是衡量当今各国制度运行的首要标准

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制度框架都已经稳定下来。对于各国来说,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再是选择怎样的制度,用什么理论来论证制度选择的合理性、制度存在的正当性以及制度设计的完美性,而是如何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让已经稳定的制度不断释放出治理效能,满足国内民众的需求,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制度竞争的核心就是治理效能的差别。

治理效能是制度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出来的综合效果,具体呈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之中。在中国,治理现代化的效果体现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这些不仅是中国人民期待的,其中大部分也是其他国家人民向往的,只是各国的表述方式不同而已。

治理效能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治理问题,不同时代的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要求也不相同,因此衡量治理效能的标准要不断充实完善。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国家的制度都需要不断现代化和再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当下各国制度都面临着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治理空间的多样化。任何治理行动都是在一定空间展开的。交往越发展,治理空间越多样。包括人口、物质、资金、信息等在内的各种因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不断产生和复制出多样化的社会空间,不仅产生了许多跨边界、超出单一主体控制的新的治理空间,而且为原来渐次发生的事件在同一空间中同步出现提供了可能,复合治理呼之欲出。二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各类行为主体数量的增多、自主性的增强,冲击着由国家设定和主导的治理框架,并且在许多公共问题的解决上导致集体行动难题。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曾经是国家主导的治理框架中的治理对象,但是随着掌握资源的增多、自主性的提升,已经成为国家在解决许多问题上的助手,甚至合作者。互联网对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赋权挑战着国家对于信息的垄断权和管理权,放大和增强了个人与群体的影响,合作治理成为趋势。三是治理问题的复杂化和风险化。金融动荡、粮食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污染、气候变化、非法移民、跨境犯罪、恐怖活动、传染疾病、产品安全、政治认同等新问题不断产生,具有涉及领域广泛、跨国性、不确定性、转化性、动态性等特点,其解决和应对已经超出某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独立应对的能力。对于各国政府来说,这些问题存在着国内问题国际化和国际问题国内化的双重转化。许多问题也是作为全球风险存在的,需要国际合作,全球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上述挑战将各国之间的制度竞争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是否能够将本国的制度优势发挥出来,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考验着各国政府和执政党拥有的治理权威、掌握的治理技术、动员的治理资源以及应对问题的能力。

中国的制度优势是治理效能实现的前提

治理是制度运行的实践和结果,涵盖从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没有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就谈不到制度优势,更谈不上有效治理。中国制度之所以具有优势,不仅因其有先进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符合中国国情,而且因其产生了被实践充分证明的良好治理效果。在世界现代化历史中,还没有像中国这样如此大体量的国家,在如此短时间里取得如此卓越现代化成就的先例。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概括了中国制度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明确了组成制度体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这些制度都是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基本前提。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其运行符合现代政治的基本规律,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实践。正是由于符合规律性,这些制度优势才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体看,规律性包括:

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扎根本土,要与本国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相适应,能促进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许多后发国家的制度都带有明显的“移植”或“外来”特点,实践也充分证明,这些外来的制度往往会水土不服,无法保障本国政治稳定、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甚至成为国家发展之患。

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政治权力的来源,也是权力运行的归宿,各项制度运行要有利于人民的福祉,因此要确保人民的制度主体地位。人民参与制度建设、人民分享发展成果、人民认同制度安排,是检验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标准。

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成体系存在。制度是社会分工发展的产物,不同领域都有一套自己的制度,各领域的制度构成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并通过法制的形式加以稳定化。这些制度在制度体系中有不同的层级地位,发挥各自作用,但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补充,从而形成制度合力,确保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因此,制度化水平的提高不是简单增加制度的数量,而是综合发挥制度体系的作用。实践证明,任何一项成功的制度都不是单独运行的,而是依靠制度体系的支撑。

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有自我调适性。制度归根到底属于上层建筑,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任何制度的稳定都是相对的,是在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中实现的。各国的改革经验表明,根据利益关系、调节对象、环境条件等的变化,主动调整制度,有利于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激发社会活力,可持续地发挥制度绩效。

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能凝聚全社会的合力。国家治理的效能通过国家之间的比较和竞争展现出来。哪个国家的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合作,哪个国家的治理效能就越突出。随着社会利益分化,重大风险增多,如何凝聚国内不同群体的共识,达成有效的社会合作,越来越考验各国的制度能力。一个高水平的执政党往往是凝聚全社会力量、推进社会合作的核心力量。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效能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走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后半程。在新时代,中国既拥有已经全面提升的发展实力、长期累积的制度势能和治理经验,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更为多样化的问题以及更加严峻的挑战。已有的制度优势不会自动转化为新时代的治理效能,需要全党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要充分清醒认识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始终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我们是以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身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但就中国自身发展进程来说,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是最大的实际,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忽视这个实际,就容易滋生心理上的盲目自大、行动上的狂热赶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停滞不变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有更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这种转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因此,中国的制度优势不仅要体现在集中力量办大事上,还要拓展到动员多种力量精准办事、合作办事、创新办事上,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要科学全面地分析制度优势发挥中遇到的约束和障碍。中国正处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等相互叠加阶段,改革难题无法通过渐进方式延缓,也不能借助增量改革来替换,必须直面并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形象地分析改革难题:“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就改革的内外部环境来说,随着国内社会的多元化,凝聚改革共识难度加大。长期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滋生形成了思想观念的障碍和利益固化的藩篱。国际社会对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中国应该承担更大责任寄予更大期待,同时也有深深的忧虑或猜疑。一些长期占据国际主导地位的国家更是不时采取某些伎俩,试图恶化中国继续发展的条件。就改革推动的过程来说,存在碎片化问题。部门利益严重,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缺乏协调。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部门一些地方治理理念滞后、治理工具匮乏、治理手段简单,既掩盖了制度优势,也削弱了治理效能。

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的底色、执政党的风向标,是解决发展中问题的根本方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以改革凝聚社会各群体的共识,画好以改革为目标取向的同心圆。要在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稳定性与延续性的同时,以改革精神、勇气和智慧,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具有担当精神、创新意识、专业能力的各类人才不断涌现。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