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

作者:赖丽华 谢德城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5-16 阅读量: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和奋斗目标,并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立足我国国情,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准确理解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内涵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这个历史进程中,需要新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新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否则将制约甚至阻碍现代化进程。法治现代化正是迭代更新法律制度、优化调整法治理念以适应现代化需求的发展过程。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法治所确立的财产保护规则为物质文明保驾护航,法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价值追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法治将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稳步推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基于中国国情进行的法治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制度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立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把人民立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过程,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中国古代“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道出了民众是国家根本的真谛;“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和天理人情的朴素立法思想;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展现了治国理政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理念;“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等法治理念体现了古人对法治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以及追求司法平等的朴素古代平等观。这些中华法律传统思想蕴含的法治理念已经成为优秀文化基因,持久而深远地影响着我国的现代法治建设,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沃土。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世界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法治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凝聚了人类在实践、制度等方面运用法治方式改造社会的智慧。中国强调的良法善治、全面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等理念,与人类法治文明所倡导的法治、人权等价值理念与制度要求相互呼应。另一方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了新方案。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不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也不故步自封闷头发展,而是在借鉴全人类法治智慧的同时,立足本国国情,不断探索新的法治道路。

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践要求

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根本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也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握法治现代化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把握法治现代化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握法治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握法治现代化的重大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握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加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必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强调礼法结合、明德慎刑、以和为贵、罚当其罪等思想,这些优秀的法律传统可以给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启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要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深厚的法治文化软实力。要通过项目扶持、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宣传推广等途径,研究、阐释并宣传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要在司法审判、纠纷调解、地方立法等法治实践中,运用传统乡规民约、法治理念等服务于矛盾化解、释理说法、立法创新,推动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必须汲取世界先进法治文明。人类社会在走向法治、走向民主的过程中,诞生了契约精神、法律平等、公平正义、尊重人权、程序正当等法治理念,成为法治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和共同价值追求。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要对世界先进法治文明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在加强对外交流和拓宽国际法治视野的同时,学习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有选择地合理吸收和借鉴。

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决定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践要求和必然选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明确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要强化顶层设计和具体实践相结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规避风险、定分止争的积极作用。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