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来源:《红旗文稿》 发布时间:2024-08-15 阅读量: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明确“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进行战略规划。这就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阐明“以人民为中心”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价值、地位和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擘画了让人民过上更好日子的美好蓝图。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价值取向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谋改革、促发展的宝贵经验和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将改革和人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找到改革的根本立场、动力来源和评判标准。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紧密联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纽带,把握好以人民为中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才能判明改革的方向、抓住改革的重点。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时代化、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既是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改革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更是对新时代社会变革中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的具体化、精准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和突出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人口规模巨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式现代化的这五个方面特征都指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其最终目标归于“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民生”二字重千钧,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始终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人民”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是《决定》稿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的内容。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有利于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更突出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在具体工作中更全面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认同、方向认同和实践认同,从而更好地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心聚力。

二、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深化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会将“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继续将改革推向前进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任务,内嵌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大局中,贯穿于《决定》部署的各个改革领域及各项改革举措中,集中体现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决策部署上。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决定》要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一系列配套性改革举措,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决定》提出,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强调“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从就业群体、就业支持、就业服务、就业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系统的制度安排,使人人都有通过奋斗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依托。《决定》不仅明确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以及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改革重点任务,而且强调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覆盖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全体人民。“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等,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提升国民健康水平的关键。《决定》明确要求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等,完善了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有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是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决定》提出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明确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多种托育模式发展。《决定》还作出了“发展银发经济”“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等部署,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政策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养老生活的需要,进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一系列决策部署,呼应的都是民生所急、民心所向,勾画出民生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编织起兜住民生底线、守护人民幸福的制度之网,彰显了“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价值旨归,必将进一步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保障和发展水平,推动中国特色的民生保障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民生事业提出了新要求,要紧紧围绕民之所需、民之所望、民之所急,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方面进行系统谋划,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把上述重点任务作为党在新征程上统领民生工作重要抓手,敢于动真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奋力推动改革“规划图”变为利民“实景图”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增强历史主动、厚植为民情怀、把握改革重点、掌握科学方法,坚定不移、蹄疾步稳地将改革进行到底。

坚持高质量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同步推进。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战略,着力破除教育、科技和人才领域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清除障碍、提供保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更深入地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善民生成为经济发展的恒久动力源,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

坚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既要奋其精神,又要重视实际。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把全部工作的基点建立在现实可行的物质基础和制度条件之上。一方面,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将全会擘画的“规划图”不断变为“施工图”直至“实景图”;另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发展投入和民生支出的关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做寅吃卯粮或是开空头支票的事。必须坚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与尊重客观规律相统一,使民生改善的速度和力度与中国国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相适应。

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活水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最坚实的依托、最强大的底气、最澎湃的动力。

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可感可及。要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尽力缩小宏观数据和微观主体之间的“温差”,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善于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久久为功的韧劲,一件接着一件干,一锤接着一锤敲,把一个个“小而美”的民生项目抓实落地,真正让群众可感可及。

(执笔: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