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制”:创新新时代高校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机制——基于粤西地区5所本科院校的调研分析

作者:陈幕飞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8-10-16 阅读量: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高校学生党建工作面临新形势,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呈现出结构多层次、思想多元化等新特点,给高校的学生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新要求,都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质量关系到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优秀的大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是高校学生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这就要求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也要立足于新时代,改进方法,创新模式,高校应该从学生党员的发展培育方面入手,引入新机制创新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机制,健全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优秀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答辩制”的内涵及运作模式

新时代对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高校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要紧跟着时代发展的步伐,创新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方式,在党员发展教育中积极引入新的机制,在党员发展的“源头”“入口”“整改”和树“典范”中来构建起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新体系。“答辩制”一般运用于高等教育之中,针对学术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问难和思辨,具有公开、公正、公平的优点,能迅速有效地判别答辩人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工作情况。在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中引入“答辩制”就是通过公开、自由的交流,使答辩人充分而客观地认识自己的优缺点,以便完善自己,追求更高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我国有许多高校党组织都在探索实践这一新方式。2010 年以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都在积极探索试行这一新方式, 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2009年也开始进行实践探索。2013年,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制定并出台《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发展大学生党员“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完善了程序,增强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了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由此可出,将答辩制引入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机制已成为高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的实践热点。

二、当前高校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的问题分析

为深入了解高校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的现状,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法对粤西5所本科院校(岭南师范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的师生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00份,收回1034份,有效问卷996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83 %。调查表明,当前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较高,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整体状态较为良好,但由于社会形势的复杂化和信息的多元化,也暴露出高校学生党员和发展教育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1. 入党前:入党动机多元化,理想信念不坚定。调查结果如图1、2所示,78.3 %参与者希望在大学期间入党并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还有21.7 %参与者对大学期间申请入党的看法是无所谓或者是不想入党。入党动机多元化表现为:30.7 %的大学生认为入党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在追求政治方面的上进和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与目标的大学生分别为21.3 %和13.3 %,但也有约20.4 %的大学生表示,入党原因是入党对自己有帮助,能为毕业找工作找工作增加筹码或者评优等,此外还有部分大学生入党是受父母家庭影响,占10.1 %。结果表明,在校大学生入党原因存在多样化,入党动机多元化,但绝大多数大学生申请入党的动机较为单纯,即追求政治方面的上进,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与目标以及入党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但也有部分大学生入党动机不端正,把荣誉得失看得太重,入党过程中没有自己深入的思考、探索和实践,对党的认识缺乏,理想信念不坚定。这就需要高校党组织健全入党考察机制,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端正入党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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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党时:党的理论知识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在对大学生调查和党建工作者的访谈中,笔者发现,有些大学生在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后,日常的自我学习教育逐渐放松,不关心国家时事,不主动去获取和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员的意识观念淡化。在对“您发现您身边的党员或发展对象平时会自觉地了解国家时事吗”一题的调查中显示(如表1所示),仅有27.2 %的大学生认为他们肯定会,有接近28.9 %的大学生认为身边的党员偶尔会或者不会。笔者在对部分党员和高校党建工作者的访谈中,发现个别党员的服务宗旨观念淡化,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群众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入党前和入党后思想、行动上都没有任何改变,甚至个别党员入党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思进取,在期末考试中出现成绩不及格,被延迟转正的现象。还有一个已经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在考试中竟然作弊被取消了发展资格。这些表明,部分大学生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党的理论知识有待提升,自我学习教育意识和党员的服务意识要加强,这就需要高校党组织健全学生党员发展机制,激发学生党员的主动学习兴趣和提升党员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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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党后:党性修养不够,党员模范作用不突出。“您觉得大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在成为党员后有提升吗?”在分析调查问卷中发现(如表2所示),只有25.6 %的大学生认为肯定有,43.4 %的大学生认为一般会有,31.02%的大学生认为基本没有或者完全没有。这表明,大部分学生党员会主动地去学习党理论知识,用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头脑,主动地去提升自身党性修养;但也有接近32 %的大学生入党后党性修养不够,从侧面上反映出他们不重视自身的党性修养,未自觉加强对党理论知识的学习,未认识到提升自我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在对“您认为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如何?”的数据统计中发现,有接近21.5 %的大学生选择非常好,54.7 %的大学生选择比较好,23.8 %的大学生选择一般或者不突出。这表明,高校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整体上是突出的,但也有少数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弱化或者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党员的模范作用不突出,这就需要高校党组织健全学生党员管理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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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校:发展标准不统一,考评机制不健全。随着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党建工作的不断成熟,学生群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在面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标准时,难以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在对高校党建工作者的访谈中,笔者了解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存在考评机制不健全,发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一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但对学生入党的考察缺乏较为全面、系统的考评制度,往往只参考一些硬性指标作为发展条件,偏重于某一方面的表现。譬如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高校的二级学院分党委发展党员单纯地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单一指标,甚至直接按照综合测评的成绩高低来等额地选定发展人员,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奖等简单量化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群众基础、政治素质等方面的考察不够等问题,导致一些成绩虽然优异但参与班级事务少、群众基础较差或者入党动机不端正的学生往往也能轻易地加入党组织,而这些学生很难以让人信服,无法获得群众基础。二是部分高校的二级学院分党委在发展党员中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往往比较含糊和笼统,未准确结合学院学生思想的整体特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评指标。此外,个别高校二级学院分党委在考评制度操作上,工作方式有时过粗,缺乏师生群众的参与监督,造成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

针对以上问题,面对新时代的发展,本研究也尝试在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过程引入“答辩制”,创新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新时代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新体系,为解决以上问题找到新方法和实践途径,有效地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科学扎实开展。

三、在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中引入“答辩制”的实践途径

在“团员推优”“党员发展”“党员转正”“考核评议”等党员发展教育重要环节实施“答辩制”,逐渐建立起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新体系,推动学生党建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

1.共青团员推优“陈述答辩制”——抓“源头”,提高发展质量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团员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目前团员推优对象的产生主要是通过在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形式提名,二级学院分团委和校团委在名额比例限定范围内一般不进行详细的审查,只是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粗略的评价,不能全面深入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的考察,忽视了学生道德品质方面的考察。在团员推优阶段引入“陈述答辩制”,主要考察答辩人的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陈述答辩制”就是要求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二级学院分团委中公开举行共青团员推优入党“陈述答辩”大会,要求推优对象进行5 分钟的自我陈述,陈述的内容包括:入党动机、入党态度、对党的认识、考察期通过哪些具体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以及自我的优缺点等,评委根据答辩者“陈述”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其在“答辩”过程中的思想意识、理论知识等进行测评并作为是否通过推优答辩的依据,只有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发展工作,未通过者要在会后进行整改并继续接受培养和考察。此环节引入“陈述答辩制”能够充分地让共青团员从被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变为主动获取,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改变,在学习中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和增强宗旨意识,从而端正入党动机,提升了团员推优对象的发展质量,确保党员发展的“源头”关。

2.学生党员发展“承诺答辩制”——把“入口”,端正入党动机

通过考察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发展前组织一次“承诺答辩制”,考察发展对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是否积极主动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关注时事政治,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上一阶段答辩时评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需要改进的地方是否已经改正等方面。在“承诺”阶段,首先,发展对象要根据要求制作PPT,讲述自己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综合表现,并在“答辩”环节设置题目,考察发展对象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处理问题的态度,并接受与会同学和答辩评委们的提问,这样就可以把答辩者置于公众的考评上,让答辩者在会上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承诺答辩大会的常态。其次,发展对象表态并向大会做出承诺,要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做出承诺并提出具体做法,之后上交《承诺书》,以备发展后的考察所用。最后评委根据答辩者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测评并提出下一步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的发展工作,而未通过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整改,由党支部继续培养和考察,严把大学生党员发展“入口关”。

3.预备党员转正“述责答辩制”——控“质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员发展的最后一个环节即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引入“述责答辩制”,这也是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在2013年《关于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行发展大学生党员‘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的必备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实施“述责答辩”主要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在思想政治、党性修养、学习能力和带头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是否起到了先锋模范的作用,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在答辩前,预备党员需要向与会人员汇报自己在一年的预备期内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与其在上一环节的承诺答辩时所做出的承诺进行对照,是否兑现了当初的承诺。述责答辩过程中要求答辩者制作PPT进行述责、展示自我、接受提问、迎接检验。评委会根据答辩者综合表现给出评分并加以点评,提出下一步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结合答辩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群众座谈意见、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综合方面进行测评,未通过者给予延迟转正时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确保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控大学生党员的“质量关”。

4.党员年度考核“评议答辩制”——树“典范”,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对正式党员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在考核评议中引入“评议答辩制”,考察正式党员一年来所履行的党员义务和责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党性修养,以及如何在学生中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按照“个人述责、党员答辩、评委测评、会后整改”的程序,对党员一年来的综合表现做出评议。首先,正式党员对其一年来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与会其他同学对答辩对象进行提问,答辩者接受提问并当场回答,最后答辩评委根据正式党员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无记名等级评议并提出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党员,“评议答辩”不通过者,及时为他们找出原因,并限定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通过者给予合格等级,对整改不通过者,问题严重的提交给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评议答辩制”实施过程既可以让学生党员近距离地接触优秀党员,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升自身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提高党性修养和党纪意识,用优秀党员的示范行为来引领在自己的全面发展,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帮教后进党员,促进他们从政治上、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转化成一名合格党员。从而起到党员再教育的效果,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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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新时代给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积极引入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是高校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党建工作者可将“答辩制”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融合,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优化载体,尝试在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的“共青团员推优”“学生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和“年度考核评议”等阶段分别实行“陈述答辩制”“承诺答辩制”“述责答辩制”和“评议答辩制”,创新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机制,健全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体系,促进高校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有效地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陈幕飞,系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政治辅导员、经济与贸易系学生党支部书记)

基金项目:2017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党建研究课题“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研究——基于“述责答辩”机制下的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模式”(2017BKY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