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郭鹏
巩固好反腐败成果,需要深化标本兼治,既夯实治本的基础,又敢于用治标的利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巩固好反腐败成果,需要深化标本兼治,既夯实治本的基础,又敢于用治标的利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纵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些案件是前一任被查处后,继任者仍然腐败。究其原因,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敢腐败”的侥幸心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坚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实践中,要防止三种倾向:一是认为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可以适当放缓,未能看到惩也是为了防,是治本的基础;二是只重视查处大案要案,而忽视日常监督,甚至认为不想腐的制度建设作用不大;三是以为一套制度、一次专项治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有地方在制度建设上贪多求全,可操作性不强。凡此种种,无不忽视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缺乏系统思维。只有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都不放松,才能进一步筑牢反腐败的堤坝。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关键,在于强化三者的内在联系。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都应确保一体推进、综合见效。审查调查部门在立案之初,要有弄清腐败根源、提出高质量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意识;调查人员要从案件的第一手资料中发现滋生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建议;在调查讯问等过程中,引导被调查人展开自省反思。同时要看到,“三不”机制不能仅靠纪委监委来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细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找到具体抓手,将一体推进的要求融入管党治党、业务运行的全过程。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反腐败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只有坚持不懈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把制度的笼子更严密地织起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我们就能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