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作者:杨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7-25 阅读量:0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中国共产党100多年来领导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一条非常宝贵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百余年以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力量。

自成立之日,中国共产党就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党的一大纲领中,就有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五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在对纪律的认识上,毛泽东同志先后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等著名论断。在领导革命斗争的实践中,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又发展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38年9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专门制定加强纪律的文件,首次完整提出了“四个服从”的组织纪律。之后,党中央开展延安整风运动,把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整风的主要内容之一。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毛泽东同志发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号召,该号召在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斗争中得到了生动检验和证实。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注重发挥党纪教育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1951年至1954年开展整党运动,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提升。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为全党在增强团结和严守纪律方面作出表率。面对新中国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我希望造成这么一个局面,就是又集中统一,又生动活泼,就是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这为纪律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伴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党的纪律建设组织系统得以恢复并不断发展。1978年、1979年,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相继恢复重建。1983年至1987年,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全面整党,旨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严明党纪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2003年12月,在1997年2月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党的建设走向制度治党的科学轨道,党的纪律建设迈出新步伐,党的纪律体系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

加强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扬我们党重视纪律建设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推进纪律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展现出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用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显著标志。

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刻阐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和现实要求,作出“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永远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全面从严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求在党规制定、党纪教育、监督执纪全过程都必须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众多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

坚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提出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真切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从而推动更加严格自我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持续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坚持严的要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历史昭示我们,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充分尊重和严格执行,党的团结统一就有保证,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之中,学纪排在第一位,只有学全面、学深入、学透彻,才能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才能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做到“知之深”,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之后才能达到“行之笃”。只有将每一条都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才能树牢日常言行的纪律标尺。

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如果政治纪律守不住,就会影响对其他纪律的遵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在肩上,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为标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切实提高纪律执行力,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