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并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刻理解把握这一重大原则,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征
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推动实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有力有序推进制度建设。2020年12月30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特点概括为“从前期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中期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现阶段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前期重点推出基础性、支柱性改革,搭建改革主体框架,构建制度建设“四梁八柱”。中期重点在国企、财税、金融、土地等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的基本领域,针对金融、减税降费、营商环境、政府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群众牵肠挂肚、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点难点部位推出突破性和创新性、关键性和引领性改革,拓展制度建设的厚度,为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和制度体系建设积蓄势能。2020年以来,重点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同时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和制度集成,形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集成性制度安排,改革系统集成、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一是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例如,在经济体制领域,确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在法治领域,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础性制度。二是许多领域制度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例如,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属性和定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发生历史性变革,国有经济领域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呈现新的形态和格局。又如,改革系统性重塑了科技领域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包括科技导向与资源配置体系、科技领域激励约束体系、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支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面向科技自立自强的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再如,改革整体性重构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覆盖全域的国土空间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划定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方面制度的整体性重构。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建设,为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必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总目标,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三个“更加注重”,是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现实需要,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必须落实的内在要求。
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系统集成,就是通过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相结合,搞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配套,使各项改革和制度相互衔接、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最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系统集成是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
实现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需要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这一总目标的重要内涵,就是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成熟与制度定型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衡量制度成熟与定型程度具有现实标准,即制度体系保障和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只有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才能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经济基础变革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从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落实制度建设质量要求,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衡量制度体系和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就是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系统完备,就是制度与制度体系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融通性。科学规范,就是制度与制度体系合理合规、于法有据。运行有效,就是制度和制度体系具有实际可执行性和执行有效性。高质量的制度体系必须同时符合这三个标准。当前,一些领域还存在制度之间衔接不够、协同不够的问题,一些领域的制度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性不强的问题,一些领域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一些领域的制度呈现“空转”状态。破解这些问题,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提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建设的质量。
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突出重点引领改革全局,是制度建设规律性的必然要求。制度建设是以重点牵引制度体系建设全局的过程,制度建设主线的展开也是一个有重点的过程。这些阶段性重点聚焦制度建设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围绕改革总目标、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加注重突出改革与制度建设的重点。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建设具有鲜明的目标导向,需要突出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的“七个聚焦”,即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这“七个聚焦”,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也是制度建设的重点。落实这“七个聚焦”,需要聚焦这七个重大方面,谋划和推进关键性、战略性、引领性改革,带动改革全局。需要聚焦这七个领域,推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引领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制度建设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需要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直面问题,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各领域的风险问题。改革要奔着问题去,制度建设也要围绕问题展开。一方面,相对于制度建设目标和质量要求而言,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等存量问题。另一方面,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现有制度安排会出现新的不适应、不完善等增量问题。特别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然要面对社会领域、民生领域的巨大制度需求。破解制度建设方面的存量问题,应对制度建设的增量问题和日益增长的制度需求,需要直面问题,突出重点,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设置改革议题,在破解矛盾和问题过程中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改革实效、改革整体效能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基本标准,运行有效是衡量制度体系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把改革实效放在突出重要地位,统筹制度建设与制度运行,强调激发制度活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的新局面,开创以改革开放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新局面。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进一步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协同提升。
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需要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在进一步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制度系统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把增强改革效能及其转化放在突出重要地位。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要强化制度落实、制度执行、制度运行,激发制度活力,形成制度合力,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在改革开放中开辟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前景需要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通过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提供制度保障和开辟广阔前景。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现这三个方面的作用,需要增强改革实效,发挥制度伟力,以制度优势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真正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落实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必须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也是落实制度建设主线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的根本保证。在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过程中,确保正确方向至关重要。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的改革,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确保改革守正创新,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和艰巨的任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然形成对制度体系的“技术扰动”,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必然形成巨大的制度“需求拉动”。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改革和制度建设才能有效应对各类制度风险、制度需求、制度挑战。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实现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之所以能够如期完成,关键在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72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600多份改革文件,指引各方面出台3000多项改革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解决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300多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重要改革举措,要求202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时完成。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统筹制度建设顶层设计与试点探路,统筹制度建设顶层推进和分层对接,统筹改革纵向阶段性与改革横向协调性,统筹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形成和释放改革与制度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与制度建设任务,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增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履行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职责,推动形成改革与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制度执行的闭环系统,推动改革实效与整体效能的全面提升。增强制度建设效能,顶层设计是起点,统筹协调是关键,整体推进是路径,督促落实是保证。四个环节缺一不可,互为条件。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