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区督学不是挂牌就灵

作者:许兴亮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01-27 阅读量:0

据报道,9月1日起,重庆首部有关教育督导的法规——《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正式实施。每所学校的显著位置都能看到重庆市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牌子上面清晰地列着督学的姓名、手机号码、责任区学校名称、主要职责等信息。据介绍,督学的工作涉及到学校的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社会上曾流传这样一句话:“体育靠比赛,卫生靠检查,教育靠督导。”自从实施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社会普遍重视的教育管理主体力量。作为职能主体的教育督学,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背景下,重庆市颁发该项法规,实行责任区督学制,挂牌公示,明确有关管理信息,对于发挥教育督导的管理功能、规范办学行为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题的关键是,任何形式的改革,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的制约和落实,必然会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同理,要发挥好责任区督学的作用,仅仅挂牌还不够,关键在于责任区督学制度的落实。

笔者的一个朋友前几年曾任县督学责任区的督学,相关信息也曾在县实验小学的校门上挂牌公示。但任职三年,很少接受过有关学校责任的举报,也很少有人找他反映学校管理意见。原因有二:一是广大家长对责任区督学不熟悉;二是认为责任区督学本身就是教育人,即便向其举报也没用,还不如直接向教育局举报。有鉴于此,责任区督学的选聘,要经过当地社区及学校的选举认可,能够代表社区及学校的切身利益,反映学校及广大家长的心声。如果没有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认同,即便挂牌公示,也很可能形同虚设。

教育督导尽管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广泛重视,但在一些基层单位,教育督学的作用仍然不大,甚至出现了问题年年提、问题年年有的尴尬局面。究其根源,就在于教育督学责权分离,有责无权,基层单位自然不会买账。

责任区督学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吸收多方力量,定期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与其本人的职称评聘和职务任免挂钩,实行动态管理,称职者奖励,不称职者淘汰,以激励广大责任区督学自觉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内的督学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发挥多主体管理功能,从而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推进督学责任区健康发展。

(许兴亮 作者系山东省宁阳县教科研中心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