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 推动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再上新台阶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1-27 阅读量:0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建立中小学校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建设创新县(市、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一)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建立,为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为落实《教育督导条例》,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明确督学职责,统一制作标牌,将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等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方便师生家长联系,督促责任督学认真履职,接受社会监督。同年12月,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以下简称《规程》和《守则》),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各地认真落实国家要求,积极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超过99%的中小学校实现了挂牌督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建立,为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一年多来,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做法,如湖南省开展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县创建工作,重庆市启动立法强化挂牌督导保障,广东省深圳市探索挂牌督导“南山模式”等,都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这些地方的实践表明: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设计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既符合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强化领导组织,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也符合《教育督导条例》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按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制度设计,有利于规范督导工作,优化督导方式,强化问责整改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这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为各地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树立了学习榜样,也为在全国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典型范例。

(三)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是提高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由于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时间短,工作刚刚起步,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地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地方动力不足、推进缓慢,有的地方缺少抓手、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只是在学校门口挂了牌,责任督学作用还没有发挥,督学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已经成为制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瓶颈,也对我们优化这一制度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通过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充分激发各地加强学校督导工作的动力,调动县级人民政府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加大条件保障力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高督导质量和水平,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市、区),带动各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整体推进、水平提高、深入开展,进而推动学校督导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形成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长效机制。

二、出台《工作方案》的过程

《工作方案》的出台,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研究起草。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国家教育督导”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及《办法》《规程》和《守则》等有关规定,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开展,我们组织专家团队,赴各地调研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总结现有工作成绩和突出问题,研究起草《工作方案》。

二是探索实践。湖南省、重庆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地先试先行,积极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从实践层面为《工作方案》的出台积累了经验。2014年11月,我们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会,交流各地经验,对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工作方案》的出台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是征求意见。一方面,我们书面征求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督导部门意见,另一方面,我们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了有关责任督学和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14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在吸收审议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并发函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最终形成《工作方案》发布稿。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对开展工作的目标、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开展工作的程序和实施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目标

我们鼓励各地自2015年起,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支持各地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引领带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

《工作方案》设定了8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主要考虑是对这项工作提供制度、队伍、条件、组织等方面的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和制度建设。领导组织有力、管理制度健全是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组织保障。为此,《工作方案》在领导组织方面,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对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直接管理;政府专门印发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热爱教育事业的督学队伍,是有效开展挂牌督导工作的关键。为此,《工作方案》在督学选拔、准入、结构、职责、工作规范、培训等方面提出详细要求,旨在推动各地重视督学队伍建设。

三是推动督学依法依规实施督导。依法依规实施督导是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为此,《工作方案》对责任督学规范督导、科学督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工作规范方面,主要是对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配发责任督学证和《工作手册》等进行规范,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区督学工作方案和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记录督导工作,汇报督导情况,撰写督导报告等提出要求。在科学督导方面,主要是要求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的交流互动。

四是加强挂牌督导工作保障。为责任督学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有力保障,是责任督学做好督导工作的重要前提。为此,《工作方案》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

五是加强督导结果运用。挂牌督导要出成效,有权威,就要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为此,《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问责,注重整改落实。主要是健全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要根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此外,《工作方案》还要求重视结果的运用。学校要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地方政府要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三)工作的程序

首先,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制定本省(区、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教单位开展工作。

其次,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制定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根据本县(市、区)挂牌督导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各县级单位自评报告和复核报告情况,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再次,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达到国家要求和省级创新标准的县(市、区)组织验收。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组织填写《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最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检查督促各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适时组织实地考察,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在每年底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对各地典型经验,将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四、《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

为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落实。《工作方案》发布后,将进一步要求各地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本地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书、时间表和实施图,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指导推进。根据各地制定具体标准、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家力量开展实地考察,加强政策指导,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时公开创新县(市、区)工作开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机抽查、对进展缓慢地区重点督查等方式,整体推动创新县(市、区)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发掘创新县(市、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