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全面启动——教育部负责人解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作者:晋浩天 姚晓丹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16 阅读量:0

国务院4日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被称为恢复高考后最全面、最系统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怎样改变中国教育的面貌和人才成长的轨迹?教育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改革方案定下基调——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定位:保持现行制度 解决突出问题

记者: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恢复高考以来的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这次改革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改革的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改革的五大主要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在少数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公平:区域、城乡长效保障

记者:如何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

答: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差距。自2007年以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一是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三是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记者: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

答: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两项倾斜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当年安排1万名,2013年扩大到3万名,2014年扩大到5万名,覆盖22个省(区、市)的832个贫困县。二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选材:科学、规范、真实可信

记者:如何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在近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考试的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三是要求各地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此次改革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其次,记录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最后,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一门一清”。

分类:报高职可不参加高考

记者:如何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答:这次改革提出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措施。一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是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评分:扩大统一高考 为加分做减法

记者:如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答:为更好地满足高校招生选才的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4项措施:一是科学设计命题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三是提升命题能力,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四是提高命题质量,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正确导向性和社会公信力。

记者:对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有何举措?

答: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一类是补偿性的,一类是鼓励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特别是资格造假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录取: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这次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记者: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将有哪些变化?

答: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一是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六是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七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八是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试点:不分文理科 沪浙先试行

记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试什么?

答:高考综合改革涉及考试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重点进行两方面的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试点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没有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高中生,仍实行现行高考办法。